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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目的依据) 为了保护劳劳动者和用人人单位的合法法权益,依法法确立劳动关关系,促进劳劳动关系和谐谐稳定地发展展,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劳动法和和其他有关规规定,结合本本市实际情况况,制定本规规定。 第二条(适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用于本市范围围内的企业、个个体经济组织织(以下统称称用人单位)和和与之建立劳劳动关系的劳劳动者。国家家机关、事业业组织、社会会团体和与之之建立劳动合合同关系的劳劳动者,依照照本规定执行行。 第三条(定定义) 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用人单位确立立劳动关系、明明确双方权利利和义务的协协议。 第四条(订订立和变更合合同的原则) 订立
2、和变更更劳动合同,应应当遵循平等等自愿、协商商致的原则则,不得违反反法律、法规规、规章的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合同的订立、变变更和履行 第五条(合合同的订立) 建立劳动关关系应当订立立劳动合同。劳劳动合同应当当以书面形式式汀立,当事事人双方各执执1份。 第六条(合合同的提前送送交) 用人单位应应当在正式订订立劳动合同同7日前,将将合同文本 交劳动者但劳动者表表示愿意当即即订立劳动合合同的,可不不受此限。 第七条(合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应当具备以下下条款: (一)劳动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作内容; (三)劳动动保护和劳动动条件;(四)劳动动报酬和保险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动纪律; (六)
3、劳动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 (六)违反反劳动合同的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除前款规定的的必备条款外外,当事人可可以协商约定定其他内容。 第八条(合合同中的试用用期约定) 劳动合同可可以约定试用用期。 劳动合同期期限不满6个个月的,不设设试用期;劳劳动合同期限限为6个月不不满1年的,试试用期最长不不得超过1个个月;劳动合合同限满1年年不满3年的的,试用期最最长不得超过过3个月;劳劳动合 同期限满33年的,试用用期最长不得得超过6个月月。 第九条(合合同中的特殊殊约定) 劳动合同当当事人可以在在劳动合同中中约定保守用用人单位商业业秘密的有关关缉项。用人人单位因可能能对劳动者出出资培训或者者分配住房等等原
4、因,可以以在劳动合同同或者有关协协议中约定双双方的权利和和义务。 第十条(合合同的约束力力) 劳动合同依依法订立,即即具有法律约约束力,当事事人双方必须须履行规定的的义务。 第十一条(合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生生效后,在有有效期内,当当事人任何一一方要求变更更合同内容的的,需将变更更要求书面送送交另一方,另另一方应在115日内作出出书面答复。双双方协商达成成一致意见的的,可以变更更劳动合同;双方未达成成一致意见的的,原劳动合合同继续有效效。 第十二条(无无效的合同) 下列劳动合合同无效: (一)违反反法律、法规规、规章的劳劳动合同; (二)采取取欺诈、威胁胁等手段订立立的劳动合同同。 无效的劳
5、动动合同从订立立的时候起,就就没有法律约约束力。确认认劳动合同部部分无效的,如如果不影响其其余部分的效效力,其余部部分仍然有效效。劳动合同同的无效,由由劳动争议仲仲裁委员会或或者人民法院院确认。 第十三条(医医疗期) 劳动者在履履行劳动合同同期间,因患患病或者非因因工负伤,需需要停工医疗疗的,用人单单位应根据下下列规定给予予医疗期: (一)累计计工作年限未未满10年的的,在本单位位工作年限未未满5年,医医疗期为3个个月;在本单单位工作年限限满5年,医医疗期为6个个月。 (二)累计计工作年限满满10年未满满20年的,在在本单位工作作年限未满55年,医疗期期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工作年限满55年未满
6、100年,医疗期期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工作年限满110年未满115年,医疗疗期为12个个月;在本单单位工作年限限满15年未未满20年,医医疗期为188个月。 (三)累计计工作年限满满20年的,在在本单位工作作年限末满55年,医疗期期为12个月月;在本单位位工作年限满满5年未满110年,医疗疗期为18个个月,在本单单位工作年限限满10年未未满15年,医医疗期为244个月;在本本单位工作年年限满15年年,不限定医医疗期。用人人单位对从事事井下、高温温、有毒有害害、高空、特特别繁重体力力劳动等工作作且满一定年年限或者生产产经营中表现现卓著的劳动动者,也可不不限定医疗期期。劳动者患患有严重疾病病或者非
7、因工工负伤程度严严重,医疗期期满仍不能恢恢复工作,需需要继续停工工医疗的,应应当经劳动鉴鉴定委员会鉴鉴定。 第十四条(医医疗期的计算算) 医疗期为33个月的,按按6个月内累累计病休时间间计算;医疗疗期为6个月月的,按122个月内累计计病休时间计计算;医疗期期为9个月的的,按15个个月内累计病病休时间计算算;医疗期为为12个月的的,按18个个月内累计病病休时间计算算;医疗期为为18个月的的,按24个个月内累计病病休时间计算算;医疗期为为24个月的的,按30个个月内累计病病休时间计算算。 第三章劳动合合同的终止、续续订和解除 第五条(合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期满或者当事事人约定的劳劳动合同终止止
8、条件出现,劳劳动合同即行行终止。 第六条(合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期限届满的,经经双方当事人人协商一致,可可以续订劳动动合同。 第七条(合合同的协商解解除) 经劳动合同同当事人协商商一致,劳动动合同可以解解除。 第十八条(合合同的过失性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下列情形之一一的,用人单单位可以解除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试用期间被证证明不符合录录用条件的; ()严重重违反劳动纪纪律或者用人人单位规章制制度的; (三)严重重失职,营私私舞弊,对用用人单位利益益造成重大损损害的;(四)被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或者劳劳动教养的。 第九条(合合同的非过失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用用人单位可以以解除劳
9、动合合同,但是应应当提前300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劳动动者本人: ()劳动动者患病或者者非因工负伤伤,医疗期满满后不能从事事原工作,也也不能从事由由用人单位另另行安排的适适当工作的; (二)劳动动者不能胜任任工作,经过过培训或者调调整工作岗位位,仍不能胜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动合同订立时时所依据的客客观情况发生生重大变化,致致使原劳动合合同无法履行行,经当事人人协商不能就就变更劳动合合同达成协议议的。第二十条(经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濒濒临破产进行行法定整顿期期间或者生产产经营状况发发生严重困难难,确需裁减减人员的,应应当提前300日向工会或或者全体职工工说明情况,听听取工会或者者职工的意见见
10、,经向劳动动行政部门报报告后,可以以裁减人员,解解除劳动合同同。用人单位位依据前款规规定裁减人员员,在6个月月内录用人员员的,应当优优先录用被裁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条(不得解除除合同的情形形) 劳动者有下下列情形之一一的,用人单单位不得依据据本规定第十十九条、第二二十条的规定定解除劳动合合同: (一)患职职业病或者因因工负伤并经经劳动鉴定委委员会鉴定丧丧失或者部分分丧失劳动能能力的; (二)患病病或者负伤,在在规定的医疗疗期内的; (三)女职职工在孕期、产产期、哺乳期期内的; (四)在本本单位工作满满10年、距距法定退休年年龄3年以内内的;(五)法律律、法规、规规章规定的其其他情形。 第二
11、十二条条(劳动者的的提前退休、退退职) 劳动者患病病或者非因工工负伤,经劳劳动鉴定委员员会参照职职工工伤与职职业病致残程程度鉴定标准准鉴定为至四级的,可可以办理提前前退休、退职职手续,享受受退休、退职职待遇,原劳劳动合同即行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条(合同期的的顺延) 劳动合同期期满,劳动者者有本规定第第二十一条情情形之一,同同时不属于本本规定第十八八条(二)、(三三)、(四)项项情形的,经经劳动者本人人要求,用人人单位应顺延延其劳动合同同期,直至上上述情形消失失。 第二十四条条(劳动者解解除合同的提提前通知) 劳动者解除除劳动合同,应应当提前300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用人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条(劳
12、动者随随时解除合同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劳劳动者可以随随时通知用人人单位解除劳劳动合同: (一)在试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人单位以暴力力、威胁或者者非法限制人人身自由的手手段强迫劳动动的; (三)用人人单位未按照照劳动合同约约定支付劳动动报酬或者提提供劳动条件件的。 第二十六条条(工会的权权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劳动合同,工工会认为不适适当的,有权权提出意见。如如果用人单位位违反法律、法法规、规章或或者劳动合同同,工会有权权要求重新处处理;劳动者者申请仲裁或或者提起诉讼讼的,工会应应当依法给予予支持和帮助助。 第四章 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条(终止合同同的经济补偿偿) 原执行固定定用工
13、制度的的劳动者,在在实行全员劳劳动合同制后后,劳动合同同期满,用人人单位不愿与与其续订劳动动合同的,应应根据劳动者者在本单位工工作年限,每每满1年支付付相当于其本本人1个月工工资收入的补补偿金,补偿偿金般不超超过其本人112个月的工工资收入;在在本单位工作作年限未满11年的,按11年标准支付付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条(协商解除除合同的经济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依据本规定第第十七条规定定与劳动者协协商解除劳动动合同的,应应按照本规定定第二十七条条规定的补偿偿标准支付补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条(劳动者随随时解除合同同的经济补偿偿) 劳动者依据据本规定第二二十五条第(二二)、(三)项项规定解除劳劳动合同的
14、,用用人单位应按按照本规定第第二十七条规规定的补偿支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条(裁裁员的经济补补偿) 用人单位依依据本规定第第二十条第一一款规定解除除劳动合同的的,应根据劳劳动者在本单单位工作年限限,每满1年年支付相当于于其本人1个个月工资收人人的补偿金;在本单位工工作年限末满满1年的,按按1年标准支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条(非过失性性解除合同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依据本规定第第十九条第(一一)、(三)项项规定解除劳劳动合同的,应应按照本规定定第三十条规规定的补偿标标准支付补偿偿金。用人单单位依据本规规定第十九条条第(二)项项规定解除劳劳动合同的,应应按照本规定定第二十七条条规定的补偿偿标准
15、支付补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条(医疗补助助费) 用人单位依依据本规定第第十九条第(一一)项规定解解除劳动合同同的,除按规规定支付补偿偿金外,还须须支付不低于于劳动者本人人6个月工资资收人的医疗疗补助费。 第五章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条(对不订立立合同的处罚罚) 用人单位未未按照本规定定第五条规定定订立劳动合合同的,由劳劳动行政部门门责令其限期期改正,并可可以根据用工工人数按每人人500元至至1000元元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造成损害的,用用人单位应当当承担赔偿责责任。 第三十四条条(订立无效效合同的赔偿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单位的原因订订立的无效合合同,对劳动动者造成损害害的,用人单单位应当承担担赔
16、偿击任。 第三十五条条(单位违约约的赔偿责任任) 用人单位违违反本规定第第十五条、第第十六条、第第十八条、第第十九条、第第二十条和第第二十一条规规定的条件而而终止或者解解除劳动合同同的,由劳动动行政部门责责令改正;对对劳动者造成成损害的,用用人单位应当当承担赔偿责责任。 第三十六条条(招用不当当的赔偿责任任) 用人单位招招用尚未解除除劳动合同的的劳动者,对对原用人单位位造成经济损损失的,该用用人单位应当当依法承担连连带赔偿责任任。 第三十七条条(对不支付付补偿金、医医疗补助费的的处罚) 用人单位解解除劳动合同同后,未按本本规定支付补补偿金、医疗疗补助费的,由由劳动行政部部门责令支付付补偿金、医
17、医疗补助费,并并可以责令支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条(劳动者违违约的赔偿责责任) 劳动者违反反本规定第二二十四条和第第二十五条规规定的条件而而解除劳动合合同,或者违违反劳动合同同中约定的事事项,对用人人单位造成实实际经济损失失的,应当依依法承担赔偿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条(违约赔偿偿额的确定原原则) 违约赔偿额额应当根据公公平、合理的的原则确定。 第六章附则则 第四十条(劳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当当事人发生劳劳动争议,可可以依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企业劳动动争议处理条条例规定的的程序解决。第四十一条条(对未订立立合同而发生生争议的处理理) 用人单位末末与劳动者订订立劳动合同同但实际形成成劳动关系的的
18、,在双方当当事人发生争争议时,可以以参照本规定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条(外商投资资企业的适用用) 外商投资企企业和与之建建立劳动合同同关系的劳动动者适用本规规定,如法律律、法规另有有规定的,从从其规定。 第四三条条(应用解释释部门) 本规定的具具体应用问题题,由上海市市劳动局负责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条(施行日期期) 本规定自19996年1月1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事业单位位实行聘用合合同制暂行办办法 第一章总总则 第二章聘聘用合同的订订立 第三章聘聘用合同的变变更、终止和和解除 第四章违违反和解除聘聘用合同的经经济补偿办法法 第五章原原固定制职工工下岗待聘管管理 第六章组组织管理及争争议处理
19、第七章附附则 第一章总则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事事业单位人事事制度改革,保保障事业单位位和职工的合合法权益,根根据国家有关关法规,制定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用于本市全民民所有制和集集体所有制事事业单位(以以下统称聘用用单位)和与与之建立聘用用关系的人员员(包括聘用用单位原有的的全部职工及及新进职工)。 本市国家机机关、社会团团体中的工勤勤人员,参照照本办法执行行。事业单位位中参照国家家公务员制度度管理的人员员,不适用本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是聘用单位与与受聘人员确确立聘用关系系,明确双方方权利和义务务的协议。聘聘用合同一经经签订,即具具有法律约束束力。 第四条:聘用单位聘聘用职工,
20、应应贯彻公开、平平等、竞争和和择优的原则则。第五条:禁止聘用单单位非经国家家规定和未履履行审批手续续聘用未满十十六周岁的未未成年人。 第六条:对聘用合同同制的职工,建建立聘用手手册制度。聘聘用手册由由上海市人事事局统一印刷刷,作为聘用用合同制职工工重新应聘和和领取失业救救济金的凭证证。 聘用手册册由政府人人事部门指定定的机构办理理。 第七条:上海市人事事局是实行本本办法的行政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聘用用合同的订立立 第八八条:聘用用合同由聘用用单位与受聘聘人员签订。签签订聘用合同同必须遵守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坚持平等等自愿和协商商一致的原则则。 第九条:聘用合同采采取书面形式式,当事人双双方各执一
21、份份,一份存档档。 第十条:聘用合同应应具备以下条条款: (一)聘用用合同期限; (二)工作作内容; (三)劳动动保护和工作作条件; (四)工作作报酬; (五)工作作纪律; (六)聘用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 (七)违反反聘用合同的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除前款规定的的必备条款外外,当事人可可以协商约定定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位聘用新进职职工,可以规规定试用期,试试用期最长不不得超过六个个月。 聘用单位新新接受军转干干部、大中专专学校毕业生生按国家有关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同的期限分为为有固定期限限、无固定期期限和以完成成特定的工作作为期限。 聘用合同的的期限由当事事人双方协商商确定
22、。但受受聘人员在同同一聘用单位位连续工作满满十年以上,且且当事人双方方同意延聘用用合同的,如如受聘人员提提出订立无固固定期限的聘聘用合同,应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的合合同。 第十三条:下列聘用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反法律、法规规的聘用合同同; (二)采取取欺诈、威胁胁等手段订立立的聘用合同同。 无效的聘用用合同,从订订立的时候起起,就不具有有法律约束力力。确认聘用用合同部分无无效的,如果果不影响其余余部分的效力力,其余部分分仍然有效。聘聘用合同的无无效,由人事事争议仲裁机机构确认。 第十四条:原合同制制职工可按本本办法重新签签订聘用合同同。 第十五条:聘用单位位与下列人员员可缓签聘用用合同:
23、(一)个人人行为能力受受到限制的职职工; (二)确有有特殊原因,在在册不在岗的的职工。 第十六条:原固定制制职工不愿与与聘用单位签签订聘用合同同,又不属于于缓签范围的的,聘用单位位应给其不少少于一个月的的自行流动期期。自行流动动期满后职工工仍不与聘用用单位签订聘聘用合同的,原原聘用关系自自行终止,本本人可以提出出辞职或由聘聘用单位办理理辞退手续。 第三章聘用用合同的变更更、终止和解解除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同依法签订后后,合同双方方必须全面履履行合同规定定的义务,任任何一方不得得擅自变更合合同,确需变变更时,双方方应协商一致致,并按原签签订程序变更更合同。双方方未达成一致致意见的,原原合同继续有
24、有效。 第十八条:聘用合同同期满或者双双方约定的合合同终止条件件出现,聘用用合同即行终终止。经双方方同意,可续续订聘用合同同。 第十九条:聘用单位位被撤销,聘聘用合同自行行终止。 第二十条:经聘用合合同当事人协协商一致,聘聘用合同可以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条:有下列列情况之一的的,聘用单位位可以解除聘聘用合同: (一)受聘聘人员在试用用期内被发现现不符合聘用用条件的; (二)受聘聘人员严重违违反纪律或聘聘用单位规章章制度的; (三)受聘聘人员严重失失职、营私舞舞弊,对聘用用单位利益造造成重大损害害的; (四)受聘聘人员被依法法追究刑事责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条:有下列列情况之一的的,聘用单位位可以
25、解除聘聘用合同,但但应提前三十十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受聘聘人员:(一)受聘聘人员患病或或非因工负伤伤,医疗期满满后,不能从从事原工作,也也不服从另行行安排适当工工作的; (二)受聘聘人员不能胜胜任工作,经经过培训或者者调整工作岗岗位,仍不胜胜任的; (三)聘用用合同订立时时所依据的客客观情况发生生重大变化,致致使原聘合同同无法履行,经经当事人协商商不能就变更更聘用合同达达成协议的; (四)受聘聘人员不履行行聘用合同的的。 第二十三条条: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聘用单位位不得终止或或者解除聘用用合同: (一)受聘聘人员患病或或得负伤在规规定医疗期内内的(符合第第二十一条规规定者除外); (二)女职职
26、工在孕期、产产期和哺乳期期的(符合第第二十一条规规定者除外); (三)法律律、法规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 受聘人员因因工负伤或者者患职业病医医疗络结,经经有关部门确确认不同程度度丧失工作能能力的,其聘聘用合同的终终止或得解除除按以下规定定执行: (一)完全全丧失工作能能力的,聘用用单位不得终终止或者解除除聘用合同; (二)部分分丧失工作能能力的,聘用用单位不得终终止或者解除除聘用合同,但但聘用单位与与职工协商一一致的,可以以终止聘用合合同。 第二十四条条: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受聘人员员可以通知聘聘用单位解除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试用期内的; (二)聘用用单位未按照照聘用合同支支付工作报酬酬或
27、者提供工工作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条:受聘人人员解除聘用用合同,应当当提前三十日日以书面形式式通知聘用单单位。 第二十六条条:受聘人人员失业期间间,可按照本本市有关规定定领取失业救救济金和医疗疗补助费。 第四章章违反和解除除聘用合同的的经济补偿办办法 第二十七条条:经聘用用合同当事人人协商一致,由由聘用单位解解除聘用合同同的,聘用单单位应根据受受聘人员在本本单位工作年年限,每满一一年,发给相相当于一个月月工资的经济济补偿,最多多不超过十二二个月。工作作时间不满一一年的,按一一年的标准发发给经济补偿偿金。 第二十八条条:受聘人人员不胜任工工作,经过培培训或者调整整工作岗位仍仍不胜任工作作,由聘用单
28、单位解除聘用用合同的,聘聘用单位应按按其在本单位位工作的年限限,工作时间间每满一年,发发给相当于一一个月工资的的经济补偿金金,最多不超超过十二个月月。 第二十九条:同用合同麻麻立时所依据据的客观情况况发生重大变变化,致使原原合同无尘履履行,经当事事人协商不能能变更合同达达成协义,由由聘用单位解解除聘用合同同的,聘用单单位按受聘人人员在本单位位工作的年限限,工作时间间每满一年,发发给相当于一一个月工资的的经济补偿金金。第三十条:聘用单位位被撤销的,聘聘用单位应在在被撤销前按按受聘人员在在本单位工作作的年限支付付经济补偿金金,在本单位位工作的时间间每满一年,发发给相当于一一个月工资的的经常补偿金金
29、。 第三十一条条:聘用单单位原固定制制职工转制前前的连续工龄龄视作该受聘聘人员的本单单位工作年限限。 经济补偿金金的月工资计计算基数为受受聘人员解除除事同的上一一年月平均工工资。 聘用单位依依据第二十九九条、第三十十条规定解除除聘用合同时时,受聘人员员的月工资低低于聘用单位位上一年月平平均工资的,按按聘用单位上上一年月平均均工资的标准准支付。 第五章原原固定制职工工下岗待聘管管理 第三十二条条:原固定定制职工,因因机构编制精精简、岗位撤撤销并、专业业不对口以及及能力、身体体不适应等原原因而未被聘聘用上岗的,按按照待遇随岗岗而定原则,下下岗后不再保保留原岗位待待遇,下岗待待遇期间的待待遇,按本市
30、市有关下岗待待遇人员最低低生活补贴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条:原固定定制职工在聘聘用单位内部部下岗待聘时时间一般为半半年至一年,在在聘用单位内内部下岗待聘聘期间,聘用用单位应至少少提供两次上上岗机会。 第三十四条条:下岗待待聘的原固定定制职工若在在聘用单位内内部待聘期满满,仍未能上上岗的,聘用用单位可委托托政府人事部部门所属的人人才交流服务务机构代为推推荐,并进行行管理。发托托管理期一般般为半年至一一年。发托管管理期满,对对仍未落实工工作岗位的工工员,原聘用用单位可以解解除合同,办办理辞退手续续。 第三十五条条:距法定定退休年龄五五年以内,且且连续工十年年以上,因体体弱多病等原原因难以坚持持正
31、常工作的的原固定制职职工,本人自自愿,聘用单单位批准,可可实行在聘用用单位内部提提前退岗休养养。提前退岗岗休养期间的的待遇,参照照本市有关退退休人员待遇遇的规定执行行。 第六章组织织管理及争议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条:受聘人人员在受聘期期间,由聘用用单位负责管管理;在失业业期间,由政政府人事部门门指定的机构构负责管理。 第三十七条条:市和区区、县人事局局有权检查、监监督聘用合同同的签订和履履行。 第三十八条条:聘用合合同当事人双双方因履行聘聘用合同发生生的争议,应应当协商解决决协商不成的的,可按照有有关规定申请请裁决。 第七章附则则 第三十九条条:受聘人人员医疗期、病病假期间待遇遇等按现行规规定执
32、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由上海市人事事局负责解释释。 第四十一条条:本办法法自颁发之日日起施行。 上海市专业技术术人员人事争争议处理暂行行办法第一条:为为了适应人事事制度的改革革,妥善处理理专业技术人人员的人事争争议(以下简简称人事争议议),保障单单位和个人的的合法权益,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本办法适用于于本市全民所所有制企业、事事业单位(以以下简称单位位)与专业技技术人员之间间发生的下列列人事争议: (一)因履履行聘用合同同发生的争议议; (二)因辞辞职与单位发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动争议仲裁委委员会受理范范围以外的其其他争议。第三条:市市人事局受理理全市范围内内重大人事争争议,以及认
33、认为应由其受受理的人事争争议。区、县县人事局受理理本行政区 域内除市人人事局受理范范围外的人事事争议。 第四条:事事业单位因开开除、除名、辞辞退专业技术术人员发生的的人事争议,应应直接向市或或区、县人事事局(以下简简称政府人事事部门)申请请处理。 第五条:单单位与专业技技术人员发生生的人事争议议,经单位调调解委员会或或调解小组调调解达成协议议的,双方当当事人应遵守守执行。当事事人一方不愿愿调解或调解解不成的,可可以向政府人人事部门申请请处理。 第六条:发发生人事争议议需要申请处处理的,当事事人应自争议议发生之日起起六十日内,或或者自单位调调解不成之日日起三十日内内向政府人事事部门提出书书面申请
34、。 事业单位因因开除、除名名辞退专业技技术人员发生生的人事争议议需要申请处处理的,当事事人应自单位位公布处理决决定之日起十十五日内向政政府人事部门门提出书面申申请。 第七条:政政府人事部门门收到书面申申请后,应在在七日内作出出受理或不受受理的决定。决决定受理的,应应自作出决定定之日起五日日内将书面申申请的副本送送达对方当事事人;对不予予受理的,应应作出说明,并并在五日内通通知申请人。第八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参加加人事争议处处理的工作人人员应自行回回避,当事人人也有权要求求其回避; (一)是人人事争议的当当事人或当事事人的近亲属属;(二)与人人事争议有利利害关系的;(三)与人人事争议的当当
35、事人有其他他关系,可能能影响公正处处理的。 第九条:政政府人事部门门处理人事争争议,应先行行调解,促使使当事人相互互谅解。对调调解达成协议议的,当事人人应当按协议议履行,政府府人事部门不不再处理。当当事人任何一一方不愿调解解或者调解不不成的,政府府人事部门应应及时作出处处理决定。第十条:人事争争议的处理,必必须保障双方方当事人平等等行使权利,充充分听取双方方意见,调查查研究、查清清事实,按照照法律、法规规和规章进行行。有关单位位应如实提供供材料(档案案、资料和原原始凭证),协协助进行调查查。 第十一条:政府人事部部门作出处理理决定后,应应制作处理决决定书,由政政府人事部门门参加人事争争议处理的
36、工工作人员署名名,并加盖政政府人事部门门印章,送达达双方当事人人。第十二条:受理人事争争议,一般应应在六十日内内结案。 第十三条:当事人干扰扰调解和处理理,扰乱工作作、生产秩序序或拒绝、阻阻碍国家机关关工作人员执执行职务的,由由公安机关按按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治治安管理处罚罚条例予以以处罚;构成成犯罪的由司司法机关依法法追究刑事责责任。 第十四条:处理人事争争议的有关人人员违反本办办法,情节严严重的,给予予行政处分。构构成犯罪的,由由司法机关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不适适用于国家机机关中发生的的人事争议。集集体所有制企企业、事业单单位和外商投投资企业的人人事争议处理理办法另行制制
37、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上上海市人事局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自一九八九年年七月一日起起施行。 上海试行新的劳劳动手册制制度 今年3月,上上海市劳动和和社会保障局局颁发了关关于本市实行行劳动手册册制度意见见的通知(沪沪劳保就发200112号),该该办法自4月月1日起实施施。 通知规定,凡凡属该市城镇镇户口的劳动动者统一实行行劳动手册册制度。劳劳动手册用用于记录劳动动者就业、流流动、失业、培培训以及领取取失业保险金金等情况,是是失业人员申申领失业保险险金、求职登登记和应聘就就职的证件。劳劳动手册由由市劳动和社社会保障局统统一印制,经经区、县劳动动局加盖钢印印后,通过劳劳动行政部门门所属就业
38、服服务机构发给给。劳动手手册在劳动动者失业期间间由本人保管管,在劳动者者从事全工时时制工作期间间由用人单位位保管。各类中等职职业技术学校校以上(含中中等职业技术术学校)的应应届毕(肄)业业生,在学生生毕业前个个月内,由学学校携带学生生名册到学校校所在地的劳劳动行政部门门所属区县职职业介绍所(以以下简称区县县职业介绍所所)办理劳劳动手册;城镇初高中中毕(肄)业业生还须参加加劳动预备制制培训,取得得合格证书后后,方可办理理劳动手册册;企业中中的原固定制制职工暂不发发劳动手册册,待因各各种原因与企企业终止、解解除劳动关系系退回地区后后,按规定向向街道(镇)劳劳动服务所办办理失业登记记手续时发给给或换
39、发;企企业中的原固固定制职工在在职期间被其其它单位招收收录用的,由由录用单位凭凭原单位出具具的退工通知知单(原单位位应注明原固固定制职工),按按上海市单单位招工、退退工管理办法法,到区县县职业介绍所所办理用工登登记备案手续续时发给。 该市用人单单位录用本市市城镇劳动者者为全工时制制职工的,可可到就近的区区县职业介绍绍所办理招工工登记备案手手续,劳动动手册由区区县职业介绍绍所受理招工工登记备案时时记载盖章。区区县职业介绍绍所在受理招招工登记备案案手续时,应应根据劳动合合同起始日期期,在劳动动手册里作作好记录,经经校对盖章后后,把劳动动手册交还还用人单位保保管。 单位与全工工时制职工因因各种原因终
40、终止或解除劳劳动关系后,应应填写一式三三联的退工通通知单,并在在被退人员劳劳动手册和和劳动力登登记表上做做好终止或解解除劳动关系系日期的记载载并盖章。退退工通知单(第第三联)和劳劳动手册交交被退人员本本人。被退人人员本人凭劳劳动手册、退退工通知单和和本人有关身身份证件到户户口所在地的的街道、镇劳劳动服务所办办理失业登记记手续和失业业保险金申领领手续。 实施上海市劳劳动合同规定定有关规定定 日前,上海海市劳动和社社会保障局颁颁发了关于于实施若干干问题的通知知(三),对对实施上海海市劳动合同同规定作了了更明确的规规定。新规定定颁发后,22000年22月18日市市劳动和社会会保障局下发发的关于实实施
41、若干问问题的通知(二二)同时废废止。 这个新规定定的主要精神神有以下几点点: 1、未签订订劳动合同,只只约定试用期期的,约定的的试用期视作作劳动合同期期限。 2、当事人人双方建立劳劳动关系的形形式要件有欠欠缺,但当事事人双方已经经实际履行劳劳动权利义务务的,双方的的劳动关系应应视作已经确确立,双方的的权利义务应应受到法律保保护。 3、用人单单位发生整体体转制、兼并并、收购等情情况的,应由由转制、兼并并、收购后的的用人单位继继续履行。劳劳动者在原用用人单位的工工作年限应视视作新的用人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时间”,当事人另另有协议的从从其协议。4、用人单单位将劳动者者无工作任务务作为上海海市劳动合同
42、同规定第十十九条第一款款第三项“劳动合同订订立时所依据据的客观情况况发生重大变变化,致使原原劳动合同无无法履行,经经当事人协商商不能就变更更劳动合同达达成协议的”规定情况的的,对劳动者者无工作任务务的界定,应应由用人单位位通过规章制制度或集体合合同予以明确确。符合规规定第十九九条第一款第第三项规定情情况的,用人人单位可以和和劳动者进行行协商。如属属变更合同内内容后可以继继续履行劳动动合同的,用用人单位应以以该变更内容容作为协商要要约。5、经当事事人协商不能能达成协议的的,用人单位位可以解除劳劳动合同,但但应当提前330日以书面面形式通知劳劳动者本人。用用人单位未提提前通知的,应应当支付劳动动者
43、一个月实实得工资,并并应当依照规规定第三十十一条关于非非过失性解除除合同的经济济补偿的规定定向劳动者支支付经济补偿偿金。 6、无固定定期限的劳动动合同不属于于终身合同。订订立或续签无无固定期限劳劳动合同时,当当事人可以在在劳动合同中中约定终止条条件,当约定定的终止条件件出现时,劳劳动合同可以以终止。正在在履行的无固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中已经经约定终止条条件的,可以以按约定的终终止条件履行行;未约定终终止条件的,可可以经双方当当事人协商一一致进行约定定。 劳动合同当当事人在签订订无固定期限限劳动合同时时,可以将一一方提前若干干时间通知对对方作为劳动动合同约定终终止的条件,提提前通知的时时间由双方协
44、协商确定。用用人单位在按按此约定条款款终止劳动合合同时,应按按规定第第二十八条规规定向劳动者者支付经济补补偿金。如用用人单位未按按约定提前通通知的,应当当按合同约定定的提前通知知的时间支付付劳动者相应应的实得工资资。 劳动合同当当事人在签订订无固定期限限劳动合同时时,一般不得得将法定的解解除条件约定定为终止条件件。若已作约约定的,劳动动合同终止时时,该解除条条件适用国家家和本市有关关规定,应由由用人单位支支付经济补偿偿金的,用人人单位应按规规定支付经济济补偿金。7、劳动者在终终止或解除劳劳动合同前112个月无收收入或收入低低于本市企业业职工最低工工资标准的,其其终止或解除除劳动合同时时的经济补
45、偿偿金按本市企企业职工最低低工资标准计计算。 单位不得违法设设定试用期 劳动法、上上海市外商投投资企业劳动动人事管理条条例和上上海市劳动合合同规定都都明确“劳动合同可可以约定试用用期。试用期期最长不得超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一个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才能适用。立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目前劳劳动力市场供供大于求的实实际状况,使使部分不法用用人单位玩弄弄起了试用期期的花招来损损害劳动者的的利益。主要要表现在: 1、以试用用为名,不与与劳动者订立立劳动合同。或或者只签订一一份所谓试用用期合同,许许诺等试用合合格后再正式式签订劳动合合同。 2、约定超超长期限的试试用期,不管管劳动合同期期限是多长,一一律设定六个个月的试用期期,甚至出现现一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