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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 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衣 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监稽字2022) x号)、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平安管理 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19) x号)、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强制性产 品认证执法查处工作的通知(内市监认检字(2022) 91号)等文件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从2022年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 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
2、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和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及平安附件等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警示信 息,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明显规范,各环节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要求。二、组织领导(一)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负责人,各派出分局负责人。日常专项整治工作按属地管辖原那么,由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认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岳聪
3、喜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乌日汉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科室、各 旗县区市场局、各派出分局按照职能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并 做好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办公室做好汇总总结。(二)同时成立督查指导组,按工作步骤对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 落实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导组成员:认检科:产品质量监督科:网监科:综合执法局:联络员:三、整治重点(一)全面排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 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底数,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擅 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违法使用“CCC”标志的行为依 法查处。加强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平安附件的监管,严厉打 击销售不
4、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平安附件等违法 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撤除或调整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催促生产者和经营者履行主体 责任,落实自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加大监督抽检 结果公示力度,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二)加强质量监管,落实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 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 电器等配件行为。有重点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质量抽检工作, 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平安附件的监督抽查工作,在加强城市主 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电动车经销点的质 量监管,扩大监管面
5、。(三)强化案件查办,打击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严格依法核查,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 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 处,并及时将处分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四、工作措施(一)严格落实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催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 产,严肃查处无证(CCC)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违法使用“CCC” 标志行为。(二)依法严格整治。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生 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依
6、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经 营销售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整治。结合百姓关注热点,对存在 问题严重的品牌和销售区域进行重点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分。(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违规生产、 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 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经营 者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对现场检查、监督抽查和行政处分等结 果及时公布,警示生产者、经营者,引导消费者;鼓励群众对违规生 产、经营、改装等行为进行举报。五、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至4月25日前)。各旗县区市场监 督
7、管理局、派出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认真 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的基本 情况,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按照整 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开展检查和质 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 无厂名厂址、无或伪造“CCC”证书等违法经营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促 进和完善市场环境。(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中 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集中催促整改,促进标本兼治。深入分析本 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
8、总结好的经验做 法和工作成效,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六、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 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严密组织,严格执法,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密切协同配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 行动,要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 工作合力。必要时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和改装企业, 倒逼企业自觉承当社会责任。(三)严格督导检查。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催促检查, 对问题较多的区域,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结合实际 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 修改装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全面推进电动自 行车生产销售、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专项治理成效。(五)及时总结反应。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分局于6 月30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报送至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科统一汇总后上报 市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