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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8月修订)目 录1.总那么51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3适用范围.51.4工作原那么.52.组织体系62.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6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11. 3专家组.n乡镇(街道)森林灭火指挥机构111.4 现场指挥部123.预防、监测、预警和报告143. 1森林火灾预防142森林火险监测143.3森林火险预警143. 1森林火险级别143. 3.2森林火险预警发布153.3森林火险预警响应15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指导、催促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办 事处)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评估灾害 损失及影响情况,总结、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完成
2、县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3 专家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建立健全由应急管理、林业、森林 消防、气象、法律、地理信息、通信管理、石油化工等领域 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森林防灭火专家组,负责为 应对森林火灾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决策建议和技术支 持等。3.4 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协 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森林防火任务 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有 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做好本辖区、 本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3.5 现场指挥部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
3、森林防灭 火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 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有 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 源。现场指挥官的级别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等级变化及时-10 - 进行调整。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办公室抽调县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火灾扑救组、专家咨询 组、治安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等 6个工作小组(1)火灾扑救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火灾发生地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县消防大队、县人武部 民兵应急分队、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应急分队、生态护 林员队伍、民兵基干队伍、受命跨区
4、增援的应急队伍等成员 单位配合。负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和调整灭火方案,组织 开展扑火,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提出向上级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申请增派队伍消防灭火的建议;协调解决扑火工 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等。(2)专家咨询组。由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牵头组建, 具体由林业、气象、森林消防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火场及周 边油气、电力等重要设施经营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组成。负责 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开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科学扑火方 案建议。(3)治安疏散组。由县公安牵头,县森林公安、县交 警大队及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配合。负责应 急处置中的人员疏散、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平安保卫等工 作,组织群众撤离
5、危险区域,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置路牌或安 排向导,引导增援队伍到达预定位置,实施交通管制等工作。-11 -(4)后勤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牵头, 县开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气 象局、县供电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 联通分公司等成员单位及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配合。负责做好火灾处置中的食品、饮用水、被褥、燃油、 电力等物资供应,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 输扑火人员、扑火装备器材及救援物资、药品,保障通信联 络畅通等。(5)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人民医院、 县民族中医院及相关乡镇医疗机构配合。负责组织医疗队赴 火灾现
6、场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6)信息发布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新闻中心、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及事发地乡镇 (街道)政府(办事处)配合。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新 闻单位采访报道火灾和扑火救灾等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 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本辖区 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预防、监测、预警和报告3. 1森林火灾预防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统筹好森林火灾预防工 作,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12 - 意识;加强森林消防和护林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扑火装备和 救援物资的储藏;严格控制和管理
7、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 活用火行为;加强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 各类火灾隐患;加强防火林带、扑火通道和消防蓄水池等基 础设施建设;完善林火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和运维,整合、 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 有效机制,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3.2森林火险监测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加强巡山护林,利用国家林火监 测卫星和林火远程监控视频等加强监测,在高森林火险预警 和重要节日、活动期间,及时组织护林员队伍巡山守卡,收 缴进山火源,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有条件的行业管理单位在 高火险期要派无人机前往高火险区巡航,快速发现火情,以 便及时组织处置,实现“打早、打小、
8、打了 ”。3.3森林火险预警3. 3. 1森林火险级别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灾发生规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 度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分为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 色和红色表示。3. 3.2森林火险预警发布每年进入森林防火严管期,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 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和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在严 管期内,遇连续高温晴天,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或森林火灾即 将发生等紧急状态情况下,县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禁火令, 对林区用火实施严格管控。3. 3.3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及时采 取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安排。(1)蓝色预警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 警变化,组织开展
9、宣传教育和护林巡查,做好扑火装备、物 资和人员准备。(2)黄色预警响应。按照森林防火严管期的工作要求 做好预防工作,加强人工巡查、视频监控和卫星监测,做好 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应急值班人员 昼夜值班,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组织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加强值班 调度,密切监测林火动态,各级森林消防专(兼)职应急队 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准备。(4)红色预警响应。严密关注森林火险动态,县森林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息通报有关扑 救应急响应联动单位;根据天气情况或举行重大活动需要, 由县人民政
10、府视情发布统一行政命令,对重点森林防火区域 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抓严管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14 3.4森林火灾报告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后,应立即通过119、5229026、5220766等 报告,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接报 森林火灾后,应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 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报告及“有火必 报”制度,统一由各级森火办自下至上逐级报告。乡镇(街 道)森防办接报森林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县森防办;县森防办 及时整理和分析提供的火灾信息,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 挥长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县政府应急总值班室和州森 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对州、县通报的卫星
11、热点或火情,各乡镇(街道)要在 1小时内核实反响。2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可先通过电 话报告,书面材料在月底报告时汇总上报;燃烧时间超过2 小时,但在4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应先 报告,随 后补报书面材料;燃烧时间超过4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发 生人员伤亡,或发生在重大节庆等敏感时间,或发生在危险 区域的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书面材料。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已造成 的后果和影响范围、火情态势、过火面积、火场附近环境情 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存在的困难及需要上级协助解决 的事项等。4.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15 -4.1 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村(居)及国
12、 营林场等单位应迅速调集自有扑火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 扑救工作。村委负责人应赶赴现场组织村干、护林员、民兵 队伍开展扑火工作,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视情增援处置。4.2 响应启动按照森林火灾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结合森林防灭火工 作实际,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四级:w级、in级、n级和 I级四个等级。4 . 2. 1 IV级响应森林火灾经先期处置未能扑灭,且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 的,或过火面积超过5公顷的,由事发地的乡镇(街道)森 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IV级响应。当地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副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火场,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 作。县森防办进入紧急工作状
13、态,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火 灾现场指导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5 .2.2 III级响应森林火灾持续燃烧时间超过4小时的,或过火面积超过 10公顷的,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由县森 防办报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HI级响应,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着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16 - 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按属 地管理原那么,由当地森防指挥部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 挥,组织、指挥、协调乡镇(街道)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做 好应急处置工作。III级响应期间,当森林火灾持续燃烧8小时尚未得到有 效控制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处置火
14、情、 处理善后工作。当森林火灾持续燃烧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 控制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他领导赶赴火场组 织处置火情、处理善后工作。发生因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 或10人以上重伤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森林防灭 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他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火场组织 处置火情、处理善后工作。6 .2.3 II级响应森林火灾持续燃烧时间超过24小时的,或过火面积超 过100公顷的,或因火灾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重 伤的,县森防办报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H 级响应。县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火场组织处置火情、处理善后 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 森林火灾
15、。7 . 2. 4 I级响应森林火灾持续燃烧时间超过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的或过火面积300公顷以上的,或因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17 - 亡或50人以上重伤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请求上级森 防指挥部指派专家组帮助分析研判,对森林火灾影响及开展 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涉及 跨县级行政区域、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州级处置的森 林火灾,报请州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 成员单位及时增加处置力量,在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指导 下开展处置工作,对发生在城区周边或敏感、危险区域,以 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森林火灾,负责处置的各级政府相 关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
16、置。8 .3信息发布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 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 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 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应急结束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 原那么,由现场指挥部按程序报请解除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 林防火工作秩序。6.后期处置6. 1火灾评估-18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事发地的乡镇(街道)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火灾评估,内容包 括过火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经济损失及其他
17、受灾情况等。6.2火灾案件查处在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的指导下,由县森林公安负责 本县行政辖区内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6 . 3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认真查找应急响 应启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7 .4灾后恢复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火烧迹地更新设计并限期完成,对 被森林火灾破坏的设施,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修复,尽快 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7.保障措施通信保障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完善150兆数字对讲 指挥通信系统,必要时在火灾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确保 火灾现场应急通信畅通。7.1 队伍保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 设,重点建设专
18、业扑火力量,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 证足够的扑火梯队。各扑火力量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3.4森林火灾报告164.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174. 1先期处置.174.2响应启动.174. 2. 1 IV 级响应174.2.2 III级响应174. 2. 3 II 级响应184.2.4 I级响应184. 3信息发布.195.应急结束196.后期处置.196. 1森林火灾评估196.2森林火灾案件查处206. 3工作总结.20.4灾后恢复.206 .保障措施201通信保障.206.2 队伍保障.20物资保障.216.3 经费保障.21技术保障.216.4 督管理21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
19、、协同*。6.5 物资保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需要,建立 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藏库,储藏足够的扑火装备和物资, 并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急需物资供给。6.6 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 会开展规划,做好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经 费。6.7 技术保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森林防火专家组专家 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为扑火工作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 指导。8.监督管理1宣教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森林火灾预防和 扑救平安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 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各专(兼)应急分队人员、
20、生态护 林员的消防业务和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 火灾能力。6.8 预案演练县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预案应急演练。-20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 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推荐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 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附那么1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 问题,可向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反映。2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应急方法;其他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3 .本
21、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1 -8. 1宣教培训.218.2预案演练.218.3奖励与责任追究218.附那么221 .总那么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 方针,建立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机制,快速、科学、 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保护森林资源, 维护生态平安。1.1 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 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森 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规范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 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区除外)森林火 灾的预防和扑救工
22、作。1.3 工作原那么(1)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各乡镇(街道)和 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 森林防灭火责任。(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 救人员的生命平安放在首位,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快 速响应、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防灭火 机构,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消除火险隐 患,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机率;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和维护,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反响快速、处置有效。(4)信息公开,
23、注重宣教。健全信息收集、核对、发 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加强宣传教育,不 断提高社会群众的平安防范意识和能力。2.组织体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 预防和扑救工作。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 县开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教 育和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 安、县森林公安、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 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4、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人 武部、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 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公司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各成员单位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 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 作。(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指挥长做好调度指挥、应 急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协调指导扑火救灾工作,把关宣传信 息报送质量、统一对外新闻发布渠道;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宣 传。(2)县应急管理局: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催促检查落实县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当县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25、工作,监督森林火 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当出现ni级以上森林火灾 应急响应时,组织调度县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和各有关部门共 同处置应对。(3)县林业局:负责落实上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 要求,指导开展防火设施建设、火源管理、防火巡护等工作。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地 质公园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催促管理等防火工作,必 要时,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 相关防治工作。加强火情跟踪监测,分析、研判火灾开展态 势,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应对ni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响应。(4)县开展和改革局:指导森林防火工程规划和建设, 催促森林防火区建设工程落实森林
26、防火设施,负责森林防火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审批工作,协调做好扑火救灾的粮食 供应保障工作。(5)县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那么, 对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增强森林防火能力所需经费给予必 要保障。(6)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协助落实森林防火应急 无线电频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扑火救灾所需应急 通信保障及服务工作,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电力、成品 油、药品等保障工作。(7)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对学生进行森林火灾预防 和扑救平安知识教育;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场周边学校师生 的平安疏散和应急管理。支持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协助 相关单位推广和运用森林防火先进技术。(8)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7、:协助做好预防和应对森林火 灾的宣传管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平安防范意识。配合林业 主管部门催促森林公园、林区旅游景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指导旅游经营企业加强对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9)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森林防火严管期,组织综 合行政执法力量,对野外违规用火等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 按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负责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人进行行政处分、惩戒教育, 必要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森林火灾。(10)县公安:指导森林火灾案件侦查,必要时组织公 安民警转移、疏散受森林灭灾威胁区域群众,保障救灾物资 平安和灾区治安秩序稳定,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
28、应对ni级 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响应。(id县森林公安:具体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查工 作,从严从重打击纵火犯罪分子;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管控, 重点林区巡护,协同应急、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 查整治,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安;一旦发 生火灾,迅速行动,在县公安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火场警 戒、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职责,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 损害。(12)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交通疏导,维护灾区及周 边交通秩序顺畅,保障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在县公安的领导下,配 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应对森林火灾。(13)县消防大队: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应对n
29、i级以 上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对灾区危难群众实施紧急救助,必要时,提供专业装备及技 术指导。(14)县司法局: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15)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地 理信息和数据资料;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防火隔离 带、森林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1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火场、 灾区的医疗救护、伤病员转送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做好森林防火宣 传教育和扑火救灾人员表彰奖励工作。(18)县民政局:指导催促殡仪馆、公墓做好消防平安 工作;会同事发地政府做
30、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助做 好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19)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农村 灾后重建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灾后复产。(20)县人民检察院:协助指导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依 法审查起诉。(21)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构成犯罪的森林火灾案件。(22)县人武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处置应对ni级以上 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按相关应急预案,按程序组织民兵应急 分队、预备役人员参与扑救森林火灾。(23)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工作,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信息服务。(24)县供电局: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保障及 服务工作,及时对受灾林区内的供电设备
31、及输电线路实施有 效管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25)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 公司:负责扑火救灾所需应急通信保障及服务工作;及时清 除森林防火区设施设备周边和管道、线路沿线的森林火灾隐 患,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的火灾防范措施。2.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与县应 急管理局合署办公,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 承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 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协调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导、 催促本行业设置在森林防火区的企事业单位做好森林火险 隐患排查整治和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工作。发生森林火灾 时,组织火情会商,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县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转换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