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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法学实习工作总结法学实习工作总结1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尤其,我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我的指导律师,为帮助我尽快的从一名实习律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艰辛的努力,借此机会,我对赐予我极大帮助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指导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学问和律师执业阅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驾驭,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干脆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询问,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与法庭审理等,
2、从中学习许多律师执业工作的阅历和技巧。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详细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恳求写得精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楚,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洁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发觉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许多许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种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非常广泛,对以前学过的学问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实行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渐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楚地记
3、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依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熬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阅历,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学问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觉,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擅长发觉的眼睛去渐渐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当比做植物,渐渐汲取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渐渐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虚心的看法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学问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强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悟了最基本的律
4、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当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仔细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一心一意为当事人供应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足,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在实过程中,我驾驭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帮助指导律师处理详细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在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我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与人沟通,学会了站在对方的角度思索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还深刻的相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
5、,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实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学问,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学问。实习岁月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我的职业生涯,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做好个人工作安排,书写新的篇章。法学实习工作总结2首先,我想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20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法学专科学习的学问水平。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担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6、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扬教化、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详细任务是:1、帮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加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扬和法制教化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加社会
7、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心情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安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扬、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询问、安置帮教、参加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一、组织开展普法宣扬和法制教化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扬和法制教化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
8、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化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守法律。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学问的严峻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扬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扬开展了如:打算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扬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扬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夫的法律意识应当怎么样去培育?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夫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索着。普法宣扬和法制教化工作
9、是一项长期工作须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二、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安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与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溢,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养,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与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
10、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肯定的学问储备。三、法律询问供应法律询问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法律询问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询问,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询问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状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究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安置帮教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
11、力气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化、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刑释人员作为社会的特别群体,面对生活他们显得比常人更艰辛。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发觉他们谁都不愿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内心其实很脆弱。他们须要更多的关爱,社会的宽容是他们的渴望;社会的公允是他们迫切的期盼。安置帮教工作正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帮助刑释人员削减他们回来社会障碍。让他们改过自新
12、、重新做人,削减犯罪机率消退社会担心定因素。他们为自己曾经的过错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们赎清了他们曾经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们和我们一样同等,我们有何理由排斥他们?五、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气自我教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告,促使他们相互谅解、同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退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加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冲突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
13、,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冲突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扬教化;解决冲突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为了把冲突纠纷歼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冲突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与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冲突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冲突排查中还参加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觉基层冲突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学问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学问后冲突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
14、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须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实习还撑握了肯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学问要系统撑握,学问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困难冲突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缘由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刚好了解和驾驭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驾驭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干脆导致当事人之间冲突的升级,最终冲突演化成犯罪。不
15、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约司法成本具有主动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相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味同嚼蜡的法律条文入手,须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状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学问,用自己撑握的学问解决工作
16、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阅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让我发觉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学问,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精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留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行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学问、
17、实力做相应的加强。毕业实习的结束意味着从今走上实际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学原委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检验才刚起先。有了这次实习阅历信任经后的工作生活走得会更从容些。法学实习工作总结3一、实习基本状况1、实习安排状况(1)实习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2)实习地点:xxxx(3)实习单位:xxxx(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帮助侦查案件(5)实习目的:接触和相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学问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阅历,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驾驭侦查的技
18、巧;培育初步的实际工作实力和专业技能,初步驾驭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驾驭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2、实习单位状况(1)单位名称:xxx(2)单位简介(自按):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自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与其他科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别,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守隐私,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二、实习主要内容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视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
19、视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识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学问解决侦查办案等实务问题。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驾驭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流程,了解、驾驭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详细程序,帮助检察官办理案件。4.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育初步的实际工作实力和专业技能,初步驾驭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驾驭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三、实习总结与体会本人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
20、年11月11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识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主动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刚好汇报工作进程,大胆探讨遇到的实务问题,仔细总牢固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实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确定。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管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
21、于在金钱面前思想起先动摇,自我限制实力下降,最终涉嫌xx、受贿、渎职等犯罪。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x,详细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觉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详细规定不够详实,给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xx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沟通,了解到: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爱护当事人的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爱护公权力和公众利益;2、
2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爱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动,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须要长期的努力。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识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
23、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学问。发觉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化、详细,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肯定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觉相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探讨也很激烈。发觉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学问之间的存在连接问题之处,须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阅历,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沟通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
24、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状况下,xx类犯罪会逐步削减,但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接着,因为相比xx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藏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阅历,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亮度。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爱护个人信息,必需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扰。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高校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高校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
25、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状况和爱好,从事自己喜爱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终,建议我假如从事律师职业,肯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识业务,更快地独立代理案件。通过此次实习,发觉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比如,社会阅历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化,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阅历;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简单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看法,我将接着努力,培育自身专业素养,
26、做到慎思笃行。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许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高校四年所学的学问,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实力。我在工作中,擅长思索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意团队协作,留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学问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镇静冷静,做事仔细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今后,我将仔细总结这次实习阅历,吸取教训,与同学们沟通、共享实习经验、阅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状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法学实习工作总结4首先,我想向全部为我的实
27、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高校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支配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其次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加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当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确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
28、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化的探讨,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详细状况如下: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托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托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托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托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
29、人尹杰、托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状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托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托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托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托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托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轴约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万元,后又于年月日、月日分两笔交增面
30、积款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年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知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担当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托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爱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觉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
31、根据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年月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
32、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年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觉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年月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年月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
33、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马上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万元,并赐予房款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担当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恳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爱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
34、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托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年月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年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年月,均在经贸公司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恳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根据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
35、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爱护。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年月四平市安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号: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月开工。年月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托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交付房款万元,同年月
36、日、月日又交增面积款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运用。年月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状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限制。年月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
37、全部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样,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全部,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权。年月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托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年月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年月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证据: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批发市场新建楼全部权确认
38、书。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经贸公司确认书。国有土地运用证。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施巍证言材料。王金荣的证言材料。其它相关证据材料。五、解决纠纷的看法和理由依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恳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爱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其次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
39、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托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须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全部人,并由产权全部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全部人
40、,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爱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全部。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全部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全部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其次条的规定,
41、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全部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全部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爱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
42、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恳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
43、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赐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担当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困难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看法在内的合议庭看法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看法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探讨实行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恳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第次审判委员会探讨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
44、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通过对本案的深化探讨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看法其次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恳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恳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复原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45、基于以上两点缘由,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爱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赐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担当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当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爱护,而且增加诉累,奢侈司法资源。本次实习是我高校生活中不行缺少的重要经验,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学问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行分的,在实践中我的学问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实力也受到了熬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驾驭;此外,我还结交了很多法官和律师挚友,我们在一起相互沟通,相互促进。作为
46、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挚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法学实习工作总结5一、实习目的1、透过实习,培育独立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2、透过实习,将在高校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学问,发觉不足,以求积累阅历、指导学习;3、透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4、透过实习,培育社会适应潜力和人际交往潜力。二、实习安排1、不断充溢专业学问;2、熟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3、帮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5、熟识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6、熟识律师事务所
47、的各项管理制度;7、驾驭一般办公技能;8、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理解指导;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三、实习经过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的确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安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专心主动找寻熬炼机会,并有得于很多律师的指引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熬炼我的各种潜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行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意以下实习资料:(一)透过整理卷宗熟识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排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洁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须要时间去熟识和驾驭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托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托付书;然后是依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构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终再综合构成律师代理词。假如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