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系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标准讲义张海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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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标准讲义张海峡第一章 公司法一、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分析:自然人甲乙分别以房屋和货币出资设立 A 公司,A 公司在经营中向 B 银行借债 100 万元。A 公司 因为经营不善,资产此时只有 50 万元。同时,股东甲个人负债 50 万,个人家庭财产 30 万元,债主为 C 公 司。问题:1股东甲的房屋出资方式需要履行什么法律手续?2B 银行就 100 万债权,能否起诉股东甲乙?3股东甲乙有否法律义务,追加投资给 A 公司,以归还 B 银行债权?如何处理?4股东甲的债主 C 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执行股东

2、甲出资给公司的房屋,来实现债权?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1 独立的财产总结:A 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B 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 2 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3 并独立承当民事、商事责任。总结:A 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表现在:a 股东对公司( 外债 )不负责;b 股东对公司( 亏 损 )不负责;B 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 税问题。公司纳企业税,股东纳股东的税。二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

3、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总结:和股份公司的区别:1 注册资本拆分和不拆。股票是 等额拆分注册资本的结果。A 注册资本= 股票总量=股本总额; 股本是股票面额。B 增资即增发新股,减资那么回收注销股票。2 出资凭证区别:出资证明书和股票。3 股份是股份公司的专用概念,对应的( 出资额);(股权)两类公司的通用概念。2、以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划分,是内部关系的标准,分公司有公司之名,无公司之实;有独立的诉讼缔约能力,但 无责任能力。母子公司的划分,是外部关系的标准,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 分析:甲公司的子公司

4、是乙,乙的分公司是丙,那么丙的对外违约行为,谁来负责,答案:。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母是子的股东。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分析: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什么公司?最少出资多少?出资怎 样到位,一次性还是分期?被全资收购的公司,要变更为假设被收购公司是上市公司,怎么办?二、公司法根本制度一公司合并、分立和减资 总结:合并是双方或多方行为;分立和减资是单方行为。 1.公司合并: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 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吸收合并:A+B=A;B 的人格消灭;A 的人格存续

5、; 新设合并:A+B=C;A、B 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 C;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 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书之日起三十。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总结:1 合并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2 债权人不在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由合并后公司承当。2.公司分立:派生分立:A=AB;B 公司的人格派生

6、出来,A 的人格继续存续; 新设分立:A=B+C;A 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总结:分立对债权人没有实质性影响。1 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原公司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 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公司减资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十日内通知债

7、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总结:1 减资影响债权人利益,程序和合并相同。2 为什么没有规定公司增资的特别程序要求呢?利于债权人利益,只需要股东大 会,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支持。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不含监事: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

8、以公 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 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时机,自营或 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禁止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总结:、为什么忠实勤勉义务没有监事呢?因为监事不是经营主体;2、345 是相对禁止,其他是绝对禁止;3、公司强调一个字忠,合伙强调一个字义。2 董监高的法律约束: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应当

9、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三股东诉讼制度: 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保护公司利益;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 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原告:被告:2 股东资格要求。股东,人人都可以代表诉讼,股份公司中长线持股的股东才可以代位诉讼。3 商行为都是要式行为。2监

10、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 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1 原告:被告:2 必须用尽前置程序,紧急时,不必。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结:1 原告:被告:2 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被拒、三十、急,原告是自己。

11、3 他人是;依照上述规 定 ,如何理解?先请求董事会监事会之一去起诉,然后,股东自己再告。4 代表诉讼必须穷尽前置程序,才能提起。代表诉权不归属于某个股东,而是归属于,股东只是代表人,其他股东也可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并且诉讼中无法排除其他股东的介入。5 代表诉讼费用由股东个人承当,而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公司。2.股东直接诉讼: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结:原告:被告:3.公司人格否认之诉: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

12、关股东应当与公司对债权人承当连带责任。总结:1 原告:被告: 2 个案约束力;3严重侵害时候才适用。4相关股东才连带;不要伤及无辜;5 连带就等于人格否认完毕;6 人格否认制度是日本词汇,我国沿用英美称谓:揭开公司面纱。7 债权人分为资本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 分析:关于代位诉讼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 董事甲损害公司利益,股东请求监事会以监事会名义告诉B 自然人乙盗版了某音像公司的正版光盘,到处销售,适用人格否认之诉 C 股份公司股东代位诉讼必须是长期连续持股180日以上D 持股 1%股份的股东代位诉讼,必须是多个股东合计答案:C4.其他股东诉讼制度决议瑕疵之诉: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

13、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总结:1 内容违法违规无效;程序违法违规违章,内容违章可撤销;因为程序违法,未必 结果违法;内容违章,未必损害公司利益;例如章程对投资担保金额的限制。2除斥期间日。无效之诉,无该期间限制;3必须请求法院撤销。4程序违法仅指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不含其它程序事项。当事人:无效之诉,原告为任何利害关系人;被告为公司;撤销之诉,原告为股东,被告是公司;追溯力:无效之诉,对内对外,都有;撤销之诉,对内有力,

14、对外无;例如公司的决议违反了章程, 属于效力可撤销,处分了财产给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因而无追溯力;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总结:撤销之诉才担保,防止股东滥用诉权,阻碍公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设立方式:募集设立:a 公开募集,不特定人;b 定向募集,特定人。募集设立仅适用于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就是发起人大包干;都是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都可以。有限 公司的设立股东全部都是发起人,他们之间为合伙性质关系,产生连带责任。1.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

15、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 出资设立。总结:人数上限,保证公司封闭性,人合性。股份公司设下限,保证公司的开放性,资合性。2.股东出资要求:.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结:人民币3万是评估资本,不是必须出人民币;注册资本仅仅只是登记时的数字,但是,实际资本 可以和注册资本不一致。.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 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不得出资的形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原因

16、:无法转移所有权。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 的财产原因:有瑕疵,不能转让所有权利。总结:债权和股权、法人名称权能出资吗?能,A 可以货币估价 B 并能依法转让的财产可以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总结:3 万:;10 万:;500 万:;资本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局部由股东自公司 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总结:两个标准同时具备,就高不就低。两个标准同时具备,就高不就低。1A 公司15万,

17、首期3 万;B 公司 15万,首期20%;出资责任:A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 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总结:1 数量问题:不出资或者出资缺乏:出资+违约+连带2 违约责任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3 违反的是哪个约?发起人协议。B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

18、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 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总结:1 质量问题:出资不实:补足+连带2 对公司承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任。3 股东之间替代出资,出资不实的责任被替代人承当。C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总结:1 抽逃出资:返还+连带协助抽逃的股东、董监高。上述 ABC 三种出资违法行为共同的行政责 任:5%-15%罚款;刑事责任:5 年以下徒刑或拘役;2%-10%的罚金;“三五香烟二十根;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和股东名册:1自益权非固有权,可以剥夺或限制,为自己,如分红权;一般都是财产性权利。 公益权(固有权),例如出席会议和表决权。一般都是事务

19、性权利。2单独股东权,一个人行使,例如,分红权,多为财产性权利。 少数股东权,需要持股的比例要求,多为事务性权利例如,事务性表决权,防止影响事务效率。.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 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总结 :1公司拒绝查账 ,应当 承当举证 责 任;

20、2该权 利只有人合性主体才有,例如普伙 有伙,不过 有限合伙 人只有在涉及自身利益时才能行使。股份公司根本没有此权。3查账权 不能 复 制.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剩余财产;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 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总结:1只有这三个权利,公司法明示按照实缴比例行使,其它权利视为按照认缴比例即可以行使,例如投票权、选举权等。2优先认缴增资即优先认股权的意义:维护股东地位和股东权利3 公司增资的效果之一:股权稀释,大股东夺权。4 分红的类型:现金红利和红股。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

21、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总结:1 这是公司僵局的救济措施。该权利是少股股东权还是单独股东权?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到达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总结:1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

22、司为被告。2 原告是 10%权的股东。2.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为记名股东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总结:1 名册对内,登记对外;2 某人,名册上没有,登记上有意味着:内部股东会无权参加,内部不是股东;外部以公司名义 实施的行为,公司一般要负责。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局部股权。总结: 内部转让,没有通知、同意、保障优先购置权的义务;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23、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此处是优先购置权吗?;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总结:1 向外转让是自由的。2 过半数不含半数,转让股东回避表决。3 此处表决股东实行人头 主义,这是人合的要求。4 尚未出资,就转让股权,出资义务谁履行 5 受让人经变更股东名册就 成为股东,章程变更,无需表决。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以及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时候20 日内,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置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

24、让时各自 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结:查账权、优先购置权和股权转让的限制都反映了人合。原那么上,在股份公司中不存 在。因为股份公司是资合性。4.股权买回请求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 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

25、 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结:1 退股权、用脚投票制度;2 原告:反对票股东,被告:公司3 起诉期的长度:4 只有反对票股东才能行使此权利。5 其中第一个情形,第 5年投反对票即可。6 股东只有这三个法定情形才能行使退股权;在股份公司中,那么只存在第 2 个情形。除了这些 法定情况,股东均不得退股,否那么为非法抽逃出资。7 股东维权四大手段:横向、纵向、强制、直接。8 三大类诉讼 :害公司, 代表诉害股东,直接诉害债权人,人格否认之 诉。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总结:无人合资合 性;股东只能是

26、人,不能是非法人组织。2.最低注册资本和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 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总结 :实缴资 本制度。3.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 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总结:1 方案生育+绝育手术。 2 法人不受该款限制。3 自然人可以在举办一人公司的同时 参股其他公司,自然人举办的一人公司也可以 参 股其他公司。4.公示义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 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5.要进行年度的财务强制审计

27、义务。6.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也就是股东会的 主要权利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总结:机构可以简化到三会全无。唯一的股东可以同时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利,那 么监事会的权利还能由股东一人行使吗?7.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是为财产混淆,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总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该股东举证,债权人无需举证。 2 原告:债权人被告:公司和股东3 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为惯例,不否认为例外,这和其他公司正好相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

28、一个法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资本制度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 程规定的出资额。也即法定资 本制。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其余局部由股东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即 分期缴付制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 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 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其他机构可设。公司机构应当健全。转投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

29、限制。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处分章程排除。股份公司也适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股东会或没有例如国独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只有 12 名监事监事会可以发行债券可以发行债券不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规模小,准那么主义设立,封闭,人合性为主,股权一般内部转让,不发行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票,规模资合性为主各类的公司最低资本限额总结: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为 3 万元为认缴资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 10 万为实缴资本;股份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商业银行:1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2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

30、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3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均为实缴货币资本。拍卖公司:1一般拍卖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百万元人民币;2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千万元人民币。证券公司。1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2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经营工程分别为最低限额为一亿、五亿元人民币。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二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一股份的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元。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 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为增加资本公

31、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发起人的规定:设立股份,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 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总结:发 起人如果是自然人得是 完人,且不能是 国 家工作人员; 对 住所的要求,是便于对发起人的控制,防止非法集资 。.发起设立的分期缴付制:股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局部由 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总结:此处所谓:“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是指设立之后的增资,也可以转

32、为向社会公开 募集。但是,欲增资,发起人们必须先把设立阶段认缴的资本出资到位,缴足。.募集设立的法定资本制:股份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 收股本总额。总结 :需要实缴 出资 ,就是一次性出资 的公司有:3 万元,一人公司,募集的股份 公司,金融类 公司4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股份 制作招股说明书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承销:证券公司;代收:银行 申请批准募集 公开募股 召开创立大会 申请设立登记 口诀:发招儿稍呆,屁股创伤。登记前登记后认股人、发起人股东认股书股票创立大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发起设立中股东大会选更换通过章程修改可以撤资不可以

33、发起人合伙法人认股人对出资财产仍享有所有权公司财产二股份的股份转让:1股份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例如发起人认购的 35%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总结:发起人1、持股为记名股票;2、两个 1 年内不得转让;3、持股比例不低于35%。、半数以上中国住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1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 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4、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公司章程可以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总结:防内 幕交易。分析:如何解脱这个限制呢?辞职。2股份自己收购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也即股票期权制度股东大会决议思考:需要多少表决十日内注销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股权买回请求权 公司因前款第项至第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权呢?。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第项、第项

35、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公司依照第一款第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总结:1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最长的时间1 年2 公司持有的自己的股份不能分利润,也没有表决权。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总结:因为:公司处分质物,实现质权时候,转让该本公司股票,将构成内幕交易而违法; 但是,公司得接受其他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

36、人,应当认定为 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1、发起人责任: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当合同责任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 求公司承当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当合同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 张不承当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口诀:以谁的名义就归谁,

37、例外相反。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局部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当连 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局部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当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 的责任承当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当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 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局部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当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 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第五条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当侵权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

38、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当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第六条 股份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 纳,1 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2 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 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当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 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 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

39、,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 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 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当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出资瑕疵:第七条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善意取得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分 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违法财产出资有效,获得对应股权有效,但是该股权作为赃款的转化物予以

40、剥夺。第八条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例如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 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1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 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2 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 履行出资义务。第九条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 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

41、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 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 责令当事人在 1 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 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2 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 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口诀:已交付,有股权;未交付,无股权。第十一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以下

42、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 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 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

43、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 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口诀:虚增债权,恋成艳后。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 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 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

44、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当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 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 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 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 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

45、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 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 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当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总结:外观主义。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 偿的局部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当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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