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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请问两类公司的工商、税务方面的具体情况,就是工商、税务是否好处理,要不要经常打点?4、请问两类公司在开发票方面的区别,是否可以开具万元发票?5、在公司名称方面有什么区别?6、在公司发展方面的区别?谢绝从网上照抄的资料!请行家(有经验的朋友)给予最真心的答复!80分感谢!问题补充:问题补充:1、开修鞋店或理发店2、手机销售3、经营农牧与农产品开发4、经营软件开发与销售,5、经营大型超市6、经营证券投资业务上述经营内容,应该注册什么样形式的企业比较好一点呢?第一节企业法简介企业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法法1999年年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法法199
2、7年年公司法公司法1993年年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法法1979年年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0万元。刘某决定于200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责令刘补充
3、办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由刘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设立独资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2、企业经营管理是否有违法行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3、企业债务如何承担4、独资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解散?解散时债务如何清偿?解散与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个人独资企业
4、是非法人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它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三、设立程序三、设立程序(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包括:1、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被要求的其他文件(二)进行工商登记;1、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
5、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2、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或投资人居住地。(三)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执照 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检察官、法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6、其有关权利既可以转让也可以继承。3、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管理企业事务。2、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管理企业事务时,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不可以是口头约定。3、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企业事务的人不得有损害企业的行为。4、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一)依法申请贷款。(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三)拒绝摊派权。(四)法律、法规规定
7、的其他权利。六、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七、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七、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解散的条件(一)解散的条件 1 1、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2 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3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由投资人自
8、行进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由投资人自行进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1 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当予以公告。2 2、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60日内,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向投资人申报债权。3 3、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1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9、(2 2)所欠税款;()所欠税款;(3 3)其他债务。)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资人应当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4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济活动。清算目的无关的经济活动。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债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6、清算结束以后,投资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节合伙企业法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10、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合伙企业有三种类型一、普通合伙二、特殊合伙三、有限合伙 王某、周某和李某决定合伙做生意,于王某、周某和李某决定合伙做生意,于是登记成立大鹏汽车修理部这一无限合是登记成立大鹏汽车修理部这一无限合伙企业。王某出资伙企业。王某出资1010万元,周某用店面万元,周某用店面出资折算为出资折算为5 5万元,李某则负责经营,其万元,李某则负责经营,其劳务折算出资劳务折算出资5 5万元。请问:万元。请问:(1 1)各合伙人出资是否合法?)各合伙人出资是否合法?(2 2)三人约定,若有盈利,则大家平分,)三人约定,若有盈利,
11、则大家平分,若有亏损,则与李某无关,其余二人平若有亏损,则与李某无关,其余二人平摊,是否合法?为什么?摊,是否合法?为什么?(3 3)在合伙成立当年,王某因为生病欠)在合伙成立当年,王某因为生病欠下巨债,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其要下巨债,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其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求是否合法?为什么?(4 4)王某以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活动获)王某以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活动获得利润,王某说这都是自己劳动所得,得利润,王某说这都是自己劳动所得,周某和李某没有投入,应由其独得。如周某和李某没有投入,应由其独得。如何处理?若王某以合伙名义进行该项商何处理?若王某以合伙名义进行该项商业行为亏损,周某和李
12、某认为是王某未业行为亏损,周某和李某认为是王某未经其同意独自活动,不愿承担损失,应经其同意独自活动,不愿承担损失,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5 5)王某见生意不错,和另一个朋友范)王某见生意不错,和另一个朋友范某在不远处又合伙开了一个汽车修理部,某在不远处又合伙开了一个汽车修理部,是否合法?如何处理?是否合法?如何处理?(6 6)因经营不善面临亏损,王某和李某)因经营不善面临亏损,王某和李某想退出合伙,若没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想退出合伙,若没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应该如何处理?若只有王某想退出,而应该如何处理?若只有王某想退出,而又有唐某想接替王某的份额,李某也想又有唐某想接替王某的份额,李某也想以同
13、样价格接替王某的份额,该如何处以同样价格接替王某的份额,该如何处理?若唐某出的价格比李某高,又如何理?若唐某出的价格比李某高,又如何处理?处理?(7 7)唐某入伙后,发现他入伙之前的原)唐某入伙后,发现他入伙之前的原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孟某向法院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孟某向法院起诉,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格被告,为什起诉,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格被告,为什么?么?(8 8)若唐某入伙以后,合伙企业新欠张)若唐某入伙以后,合伙企业新欠张某债务,已退伙的王某应否对此负责某债务,已退伙的王某应否对此负责?(9 9)唐某个人欠张某)唐某个人欠张某1010万元,无力偿还,万元,无力偿还,张某主张代位行使唐某在
14、合伙中的利润张某主张代位行使唐某在合伙中的利润分配权,如何处理?分配权,如何处理?(1010)若唐某从合伙分得)若唐某从合伙分得1010万元利润,张万元利润,张某向唐某主张用利润偿还,应否支持?某向唐某主张用利润偿还,应否支持?唐某个人资产无力偿还,张某向法院主唐某个人资产无力偿还,张某向法院主张强制执行唐某的合伙份额,应否支持张强制执行唐某的合伙份额,应否支持?若李某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承受唐某的?若李某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承受唐某的份额,该份额应归李某还是归张某承受份额,该份额应归李某还是归张某承受?(1111)若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李某)若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李某和周某,债权人为孟某,合
15、伙企业有和周某,债权人为孟某,合伙企业有2020万资产,欠债万资产,欠债3030万,李某有个人资产万,李某有个人资产100100万,周某只有个人资产万,周某只有个人资产5 5万。孟某主张李万。孟某主张李某直接向其偿还某直接向其偿还3030万债务,李某主张应万债务,李某主张应先用合伙企业的先用合伙企业的2020万偿还,然后才能向万偿还,然后才能向他和周某主张剩余的债权,李某的主张他和周某主张剩余的债权,李某的主张是否合法?是否合法?(1212)若李某向孟某偿还了)若李某向孟某偿还了1010万元后,合万元后,合伙企业债务全部清结,因李某和周某没伙企业债务全部清结,因李某和周某没有亏损的分担比例,周
16、某以李某未经其有亏损的分担比例,周某以李某未经其同意独自对外偿还债务为由只愿意承担同意独自对外偿还债务为由只愿意承担2 2万元的债务,周某应如何处理?万元的债务,周某应如何处理?(1313)若该合伙企业解散五年以后,郑某)若该合伙企业解散五年以后,郑某向李某和周某主张该合伙企业曾欠其向李某和周某主张该合伙企业曾欠其1515万元,经查属实,应如何处理?万元,经查属实,应如何处理?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一)(一).普通合伙企业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概念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
17、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二).合伙企业特征合伙企业特征1 1、是人合企业;、是人合企业;2 2、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共同经营;3 3、合伙的基础是合伙协议;、合伙的基础是合伙协议;4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三)合伙企业的设立(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1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 (1 1)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应当具)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
18、行为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法律行政法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能成为合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2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书面的合伙协议。(3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产权
19、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用劳务出资。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用劳务出资。(4 4)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有限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者或者“公司公司”的字的字样;样;(5 5)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条件。2 2、设立登记设立登记(1 1)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请设立登记。(2 2)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
20、起2020日内,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3 3)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四)合伙企业的财产 1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1 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2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同共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共同共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私自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私自转移或者处分财产的
21、,不得对抗善意转移或者处分财产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3 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1 1)外部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部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财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外的人转让财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 2)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 3)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同等)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利,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2、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1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是合伙企业事)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务执行的基本形式。(2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事务。合伙企业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人。2 2、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1 1)权利)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
23、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的权利;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的权利;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财务账目的权利;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财务账目的权利;合伙人有提出异议和撤销委托的权利。合伙人有提出异议和撤销委托的权利。(2 2)义务)义务报告事务执行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报告事务执行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伙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
24、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动。(六)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六)合伙损益分配原则1 1、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配和分担。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2 2、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可以按年度进行、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可以按年度进行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分配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分配(七)、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七)、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 1)合伙企业对其
25、债务,先以其全部财)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去依法不可执行的财产,带责任。除去依法不可执行的财产,如合伙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须品,已如合伙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须品,已设定抵押权的财产等,均可用于清偿。设定抵押权的财产等,均可用于清偿。(2 2)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
26、以按自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的合伙人,追索。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债务的合伙人追偿。额支付债务的合伙人追偿。2 2、合伙人个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个人的债务清偿(1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
27、伙企业中的权利利(3 3)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产份额。(八)入伙和退伙(八)入伙和退伙1 1、入伙、入伙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订立书面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合伙人与原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任 2 2、退伙、退伙(1 1)自
28、愿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自愿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退伙(2 2)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退伙3、退伙的效果(1)、财产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权利(2)退伙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九)
2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指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概念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二)特殊普通合伙的责任形式1、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 2、无限连带责任、
30、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其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3 3、责任追偿、责任追偿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一)概念(一
31、)概念 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伙组织(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2、三)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三)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四)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四)有限合伙人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其他出资方式与普通合伙相同其他出资方式与普通合伙相同(五)对有限合伙人的限制(五)对有限合伙人的限制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 1、有限合伙人可以和本企业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和本企业交易 2 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争的业务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