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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合同和集体合合同第四章工作时时间和休息休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工和未成年工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培训第九章社会保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争议第十一章监督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保护劳动者的的合法权益,调调整劳动关系系,建立和维维护适应社会会主义市场经经济的劳动制制度,促进经经济发展和社社会进步,根根据宪法,制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
2、境内的企业业、个体经济济组织(以下下统称用人单单位)和与之之形成劳动关关系的劳动者者,适用本法法。国家机关、事事业组织、社社会团体和与与之建立劳动动合同关系的的劳动者,依依照本法执行行。 第三条劳动者者享有平等就就业和选择职职业的权利、取取得劳动报酬酬的权利、休休息休假的权权利、获得劳劳动安全卫生生保护的权利利、接受职业业技能培训的的权利、享受受社会保险和和福利的权利利、提请劳动动争议处理的的权利以及法法律规定的其其他劳动权利利。劳动者应当完成成劳动任务,提提高职业技能能,执行劳动动安全卫生规规程,遵守劳劳动纪律和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单位应当依法法建立和完善善规章制度,保保障劳动者享享有
3、劳动权利利和履行劳动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采取各种措施施,促进劳动动就业,发展展职业教育,制制定劳动标准准,调节社会会收入,完善善社会保险,协协调劳动关系系,逐步提高高劳动者的生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提倡劳动者参参加社会义务务劳动,开展展劳动竞赛和和合理化建议议活动,鼓励励和保护劳动动者进行科学学研究、技术术革新和发明明创造,表彰彰和奖励劳动动模范和先进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者有权依法参参加和组织工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护劳动者的合合法权益,依依法独立自主主地开展活动动。 第八条劳动者者依照法律规规定,通过职职工大会、职职工代表大会会或者其他形形式,参与民民主管理或者者就保护劳动动者合法权益
4、益与用人单位位进行平等协协商。 第九条国务务院劳动行政政部门主管全全国劳动工作作。县级以上地方人人民政府劳动动行政部门主主管本行政区区域内的劳动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就业第十条国家通通过促进经济济和社会发展展,创造就业业条件,扩大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事业组织、社社会团体在法法律、行政法法规规定的范范围内兴办产产业或者拓展展经营,增加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者自愿组织起起来就业和从从事个体经营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方各级人民政政府应当采取取措施,发展展多种类型的的职业介绍机机构,提供就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动者就业,不不因民族、种种族、性别、宗宗教信仰不同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女
5、享有与男子子平等的就业业权利。在录录用职工时,除除国家规定的的不适合妇女女的工种或者者岗位外,不不得以性别为为由拒绝录用用妇女或者提提高对妇女的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疾人、少数民民族人员、退退出现役的军军人的就业,法法律、法规有有特别规定的的,从其规定定。 第十五条禁止止用人单位招招用未满十六六周岁的未成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特种工艺单位位招用未满十十六周岁的未未成年人,必必须依照国家家有关规定,履履行审批手续续,并保障其其接受义务教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合同和集体合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动合同是劳动动者与用人单单位确立劳动动关系、明确确双方权利和和义务的协议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应当订立劳动动
6、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立和变更劳动动合同,应当当遵循平等自自愿、协商一一致的原则,不不得违反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订立即具有法法律约束力,当当事人必须履履行劳动合同同规定的义务务。 第十八条下列列劳动合同无无效:(一)违反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劳动合同同;(二)采取欺诈诈、威胁等手手段订立的劳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同,从订立的的时候起,就就没有法律约约束力。确认认劳动合同部部分无效的,如如果不影响其其余部分的效效力,其余部部分仍然有效效。劳动合同的无效效,由劳动争争议仲裁委员员会或者人民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动合同应当以以书面形式订订立,并具备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同期
7、限;(二)工作内容容;(三)劳动保护护和劳动条件件;(四)劳动报酬酬;(五)劳动纪律律;(六)劳动合同同终止的条件件;(七)违反劳动动合同的责任任。劳动合同除前款款规定的必备备条款外,当当事人可以协协商约定其他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动合同的期限限分为有固定定期限、无固固定期限和以以完成一定的的工作为期限限。劳动者在同一用用人单位连续续工作满十年年以上,当事事人双方同意意续延劳动合合同的,如果果劳动者提出出订立无固定定期限的劳动动合同,应当当订立无固定定期限的劳动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劳动合同可以以约定试用期期。试用期最最长不得超过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劳动合同当事事人可以在劳劳动合同中约约定
8、保守用人人单位商业秘秘密的有关事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劳动合同期满满或者当事人人约定的劳动动合同终止条条件出现,劳劳动合同即行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经劳动合同当当事人协商一一致,劳动合合同可以解除除。 第二十五条劳劳动者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用人单位位可以解除劳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不符合录用条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反劳动纪律或或者用人单位位规章制度的的;(三)严重失职职,营私舞弊弊,对用人单单位利益造成成重大损害的的;(四)被依法追追究刑事责任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用人人单位可以解解除劳动合同同,但是应当当提前三十日日以书面形式式通知劳动者者本人:(一)劳动者患
9、患病或者非因因工负伤,医医疗期满后,不不能从事原工工作也不能从从事由用人单单位另行安排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不能胜任工作作,经过培训训或者调整工工作岗位,仍仍不能胜任工工作的;(三)劳动合同同订立时所依依据的客观情情况发生重大大变化,致使使原劳动合同同无法履行,经经当事人协商商不能就变更更劳动合同达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用人单位濒临临破产进行法法定整顿期间间或者生产经经营状况发生生严重困难,确确需裁减人员员的,应当提提前三十日向向工会或者全全体职工说明明情况,听取取工会或者职职工的意见,经经向劳动行政政部门报告后后,可以裁减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本条规定裁减减人员,在六六个月内录用用人
10、员的,应应当优先录用用被裁减的人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用人单位依据据本法第二十十四条、第二二十六条、第第二十七条的的规定解除劳劳动合同的,应应当依照国家家有关规定给给予经济补偿偿。 第二十九条劳劳动者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用人单位位不得依据本本法第二十六六条、第二十十七条的规定定解除劳动合合同:(一)患职业病病或者因工负负伤并被确认认丧失或者部部分丧失劳动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者负伤,在规规定的医疗期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在孕期、产期期、哺乳期内内的;(四)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 第三十条用人人单位解除劳劳动合同,工工会认为不适适当的,有权权提出意见。如如果用人单位位违反法律、法
11、法规或者劳动动合同,工会会有权要求重重新处理;劳劳动者申请仲仲裁或者提起起诉讼的,工工会应当依法法给予支持和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劳动者解除劳劳动合同,应应当提前三十十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用人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劳动动者可以随时时通知用人单单位解除劳动动合同:(一)在试用期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位以暴力、威威胁或者非法法限制人身自自由的手段强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位未按照劳动动合同约定支支付劳动报酬酬或者提供劳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企业职工一方方与企业可以以就劳动报酬酬、工作时间间、休息休假假、劳动安全全卫生、保险险福利等事项项,签订集体体合同。集体体合同草案应应当
12、提交职工工代表大会或或者全体职工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会代表职工与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工会的企业,由由职工推举的的代表与企业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签订后应当报报送劳动行政政部门;劳动动行政部门自自收到集体合合同文本之日日起十五日内内未提出异议议的,集体合合同即行生效效。 第三十五条依依法签订的集集体合同对企企业和企业全全体职工具有有约束力。职职工个人与企企业订立的劳劳动合同中劳劳动条件和劳劳动报酬等标标准不得低于于集体合同的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时间和休息休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国家实行劳动动者每日工作作时间不超过过八小时、平平均每周工作作时间不超过过四十四小时时的工时制度度。 第三十
13、七条对对实行计件工工作的劳动者者,用人单位位应当根据本本法第三十六六条规定的工工时制度合理理确定其劳动动定额和计件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用人单位应当当保证劳动者者每周至少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企业因生产特特点不能实行行本法第三十十六条、第三三十八条规定定的,经劳动动行政部门批批准,可以实实行其他工作作和休息办法法。 第四十条用人人单位在下列列节日期间应应当依法安排排劳动者休假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法规规定的其其他休假节日日。 第四十一条用用人单位由于于生产经营需需要,经与工工会和劳动者者协商后可以以延长工作时时间,一般每每日不得超过
14、过一小时;因因特殊原因需需要延长工作作时间的,在在保障劳动者者身体健康的的条件下延长长工作时间每每日不得超过过三小时,但但是每月不得得超过三十六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延长长工作时间不不受本法第四四十一条的限限制:(一)发生自然然灾害、事故故或者因其他他原因,威胁胁劳动者生命命健康和财产产安全,需要要紧急处理的的;(二)生产设备备、交通运输输线路、公共共设施发生故故障,影响生生产和公众利利益,必须及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 第四十三条用用人单位不得得违反本法规规定延长劳动动者的工作时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用人人单位应当按按照下列
15、标准准支付高于劳劳动者正常工工作时间工资资的工资报酬酬:(一)安排劳动动者延长工作作时间的,支支付不低于工工资的百分之之一百五十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安排劳动者工工作又不能安安排补休的,支支付不低于工工资的百分之之二百的工资资报酬;(三)法定休假假日安排劳动动者工作的,支支付不低于工工资的百分之之三百的工资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国家实行带薪薪年休假制度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作一年以上的的,享受带薪薪年休假。具具体办法由国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第四十六条工工资分配应当当遵循按劳分分配原则,实实行同工同酬酬。工资水平在经济济发展的基础础上逐步提高高。国家对工工资总量实行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16、用用人单位根据据本单位的生生产经营特点点和经济效益益,依法自主主确定本单位位的工资分配配方式和工资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国家实行最低低工资保障制制度。最低工工资的具体标标准由省、自自治区、直辖辖市人民政府府规定,报国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劳动者的工资资不得低于当当地最低工资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确定和调整最最低工资标准准应当综合参参考下列因素素:(一)劳动者本本人及平均赡赡养人口的最最低生活费用用;(二)社会平均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产率;(四)就业状况况;(五)地区之间间经济发展水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资应当以货币币形式按月支支付给劳动者者本人。不得得克扣或者无无故拖欠劳动动者的
17、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劳动者在法定定休假日和婚婚丧假期间以以及依法参加加社会活动期期间,用人单单位应当依法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安全卫生第五十二条用用人单位必须须建立、健全全劳动安全卫卫生制度,严严格执行国家家劳动安全卫卫生规程和标标准,对劳动动者进行劳动动安全卫生教教育,防止劳劳动过程中的的事故,减少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劳动安全卫生生设施必须符符合国家规定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扩建工程的劳劳动安全卫生生设施必须与与主体工程同同时设计、同同时施工、同同时投入生产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用人单位必须须为劳动者提提供符合国家家规定的劳动动安全卫生条条件和必要的的劳动防护用用品,对从事事有职
18、业危害害作业的劳动动者应当定期期进行健康检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从事特种作业业的劳动者必必须经过专门门培训并取得得特种作业资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劳动者在劳动动过程中必须须严格遵守安安全操作规程程。劳动者对用人单单位管理人员员违章指挥、强强令冒险作业业,有权拒绝绝执行;对危危害生命安全全和身体健康康的行为,有有权提出批评评、检举和控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国家建立伤亡亡事故和职业业病统计报告告和处理制度度。县级以上上各级人民政政府劳动行政政部门、有关关部门和用人人单位应当依依法对劳动者者在劳动过程程中发生的伤伤亡事故和劳劳动者的职业业病状况,进进行统计、报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工和未成年工工特殊保
19、护第五十八条国国家对女职工工和未成年工工实行特殊劳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年满十六周岁岁未满十八周周岁的劳动者者。 第五十九条禁禁止安排女职职工从事矿山山井下、国家家规定的第四四级体力劳动动强度的劳动动和其他禁忌忌从事的劳动动。 第六十条不得得安排女职工工在经期从事事高处、低温温、冷水作业业和国家规定定的第三级体体力劳动强度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女职工在怀孕孕期间从事国国家规定的第第三级体力劳劳动强度的劳劳动和孕期禁禁忌从事的劳劳动。对怀孕孕七个月以上上的女职工,不不得安排其延延长工作时间间和夜班劳动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育享受不少于于九十天的产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不得安排女职职
20、工在哺乳未未满一周岁的的婴儿期间从从事国家规定定的第三级体体力劳动强度度的劳动和哺哺乳期禁忌从从事的其他劳劳动,不得安安排其延长工工作时间和夜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未成年工从事事矿山井下、有有毒有害、国国家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劳动强度的劳劳动和其他禁禁忌从事的劳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用人单位应当当对未成年工工定期进行健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培训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各种途径,采采取各种措施施,发展职业业培训事业,开开发劳动者的的职业技能,提提高劳动者素素质,增强劳劳动者的就业业能力和工作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政府应当把发发展职业培训训纳入社会经经济发展的规规划,鼓励和和支持有条
21、件件的企业、事事业组织、社社会团体和个个人进行各种种形式的职业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应当建立职业业培训制度,按按照国家规定定提取和使用用职业培训经经费,根据本本单位实际,有有计划地对劳劳动者进行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种的劳动者,上上岗前必须经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职业分类,对对规定的职业业制定职业技技能标准,实实行职业资格格证书制度,由由经过政府批批准的考核鉴鉴定机构负责责对劳动者实实施职业技能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保险和福利第七十条国家家发展社会保保险事业,建建立社会保险险制度,设立立社会保险基基金,使劳动动者在年老、患患病、工伤、失失业、生育等等情况下获得得帮助和补
22、偿偿。 第七十一条条社会保险险水平应当与与社会经济发发展水平和社社会承受能力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社会保险基金金按照保险类类型确定资金金来源,逐步步实行社会统统筹。用人单单位和劳动者者必须依法参参加社会保险险,缴纳社会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劳动者在下列列情形下,依依法享受社会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负伤;(三)因工伤残残或者患职业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其遗属依法享享受遗属津贴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会保险待遇的的条件和标准准由法律、法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社会保险金必必须按时足额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社会保险基金金经办机构依依照法律规定定收支、管理理和运营
23、社会会保险基金,并并负有使社会会保险基金保保值增值的责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监督机构依照照法律规定,对对社会保险基基金的收支、管管理和运营实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经办机构和社社会保险基金金监督机构的的设立和职能能由法律规定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人不得挪用社社会保险基金金。 第七十五条国国家鼓励用人人单位根据本本单位实际情情况为劳动者者建立补充保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者个人进行储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国家发展社会会福利事业,兴兴建公共福利利设施,为劳劳动者休息、休休养和疗养提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创造条件,改改善集体福利利,提高劳动动者的福利待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争议第七十七条用用人单位与劳劳动
24、者发生劳劳动争议,当当事人可以依依法申请调解解、仲裁、提提起诉讼,也也可以协商解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于仲裁和诉讼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解决劳动争议议,应当根据据合法、公正正、及时处理理的原则,依依法维护劳动动争议当事人人的合法权益益。 第七十九条劳劳动争议发生生后,当事人人可以向本单单位劳动争议议调解委员会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当事人一方要要求仲裁的,可可以向劳动争争议仲裁委员员会申请仲裁裁。当事人一一方也可以直直接向劳动争争议仲裁委员员会申请仲裁裁。对仲裁裁裁决不服的,可可以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讼。 第八十条在用用人单位内,可可以设立劳动动争议调解委委员会。劳动动争议调解委委员会由职工工代
25、表、用人人单位代表和和工会代表组组成。劳动争争议调解委员员会主任由工工会代表担任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解达成协议的的,当事人应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由劳劳动行政部门门代表、同级级工会代表、用用人单位方面面的代表组成成。劳动争议议仲裁委员会会主任由劳动动行政部门代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提出仲裁要求求的一方应当当自劳动争议议发生之日起起六十日内向向劳动争议仲仲裁委员会提提出书面申请请。仲裁裁决决一般应在收收到仲裁申请请的六十日内内作出。对仲仲裁裁决无异异议的,当事事人必须履行行。 第八十三条劳劳动争议当事事人对仲裁裁裁决不服的,可可以自收到仲仲裁裁决书之之日起十五日日内向人民法
26、法院提起诉讼讼。一方当事事人在法定期期限内不起诉诉又不履行仲仲裁裁决的,另另一方当事人人可以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因签订集体合合同发生争议议,当事人协协商解决不成成的,当地人人民政府劳动动行政部门可可以组织有关关各方协调处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同发生争议,当当事人协商解解决不成的,可可以向劳动争争议仲裁委员员会申请仲裁裁;对仲裁裁裁决不服的,可可以自收到仲仲裁裁决书之之日起十五日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讼。 第十一章监督督检查第八十五条县县级以上各级级人民政府劳劳动行政部门门依法对用人人单位遵守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情况进进行监督检查查,对违反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行为有有权制止,
27、并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县级以上各级级人民政府劳劳动行政部门门监督检查人人员执行公务务,有权进入入用人单位了了解执行劳动动法律、法规规的情况,查查阅必要的资资料,并对劳劳动场所进行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人民政府劳动动行政部门监监督检查人员员执行公务,必必须出示证件件,秉公执法法并遵守有关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县级以上各级级人民政府有有关部门在各各自职责范围围内,对用人人单位遵守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情况进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各级工会依法法维护劳动者者的合法权益益,对用人单单位遵守劳动动法律、法规规的情况进行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人对于违反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行为有有权检举和控控告。 第十
28、二章法律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用人单位制定定的劳动规章章制度违反法法律、法规规规定的,由劳劳动行政部门门给予警告,责责令改正;对对劳动者造成成损害的,应应当承担赔偿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人单位违反本本法规定,延延长劳动者工工作时间的,由由劳动行政部部门给予警告告,责令改正正,并可以处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有下列侵害劳劳动者合法权权益情形之一一的,由劳动动行政部门责责令支付劳动动者的工资报报酬、经济补补偿,并可以以责令支付赔赔偿金:(一)克扣或者者无故拖欠劳劳动者工资的的;(二)拒不支付付劳动者延长长工作时间工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地最低工资标标准支付劳动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动合
29、同后,未未依照本法规规定给予劳动动者经济补偿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用人单位的劳劳动安全设施施和劳动卫生生条件不符合合国家规定或或者未向劳动动者提供必要要的劳动防护护用品和劳动动保护设施的的,由劳动行行政部门或者者有关部门责责令改正,可可以处以罚款款;情节严重重的,提请县县级以上人民民政府决定责责令停产整顿顿;对事故隐隐患不采取措措施,致使发发生重大事故故,造成劳动动者生命和财财产损失的,对对责任人员比比照刑法第一一百八十七条条的规定追究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用人单位强令令劳动者违章章冒险作业,发发生重大伤亡亡事故,造成成严重后果的的,对责任人人员依法追究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用人单位非法
30、法招用未满十十六周岁的未未成年人的,由由劳动行政部部门责令改正正,处以罚款款;情节严重重的,由工商商行政管理部部门吊销营业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用人单位违反反本法对女职职工和未成年年工的保护规规定,侵害其其合法权益的的,由劳动行行政部门责令令改正,处以以罚款;对女女职工或者未未成年工造成成损害的,应应当承担赔偿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用人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之一一,由公安机机关对责任人人员处以十五五日以下拘留留、罚款或者者警告;构成成犯罪的,对对责任人员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一)以暴力、威威胁或者非法法限制人身自自由的手段强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体罚、殴打、非非法搜查和拘拘禁劳动者的的。 第九
31、十七条由由于用人单位位的原因订立立的无效合同同,对劳动者者造成损害的的,应当承担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用人单位违反反本法规定的的条件解除劳劳动合同或者者故意拖延不不订立劳动合合同的,由劳劳动行政部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造成损害的,应应当承担赔偿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用人单位招用用尚未解除劳劳动合同的劳劳动者,对原原用人单位造造成经济损失失的,该用人人单位应当依依法承担连带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人单位无故不不缴纳社会保保险费的,由由劳动行政部部门责令其限限期缴纳,逾逾期不缴的,可可以加收滞纳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无理阻挠劳动动行政部门、有有关部门及其其工作人员行行使监督检查查权
32、,打击报报复举报人员员的,由劳动动行政部门或或者有关部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的,对责任人人员依法追究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反本法规定的的条件解除劳劳动合同或者者违反劳动合合同中约定的的保密事项,对对用人单位造造成经济损失失的,应当依依法承担赔偿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部门或者有关关部门的工作作人员滥用职职权、玩忽职职守、徇私舞舞弊,构成犯犯罪的,依法法追究刑事责责任;不构成成犯罪的,给给予行政处分分。 第一百零四条条国家工作作人员和社会会保险基金经经办机构的工工作人员挪用用社会保险基基金,构成犯犯罪的,依法法追究刑事责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规定侵害劳动动者合法权
33、益益,其他法律律、法规已规规定处罚的,依依照该法律、行行政法规的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则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区、直辖市人人民政府根据据本法和本地地区的实际情情况,规定劳劳动合同制度度的实施步骤骤,报国务院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本法自年月月日起施行行。劳动部关于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劳动法若若干条文的说说明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劳动者的合法法权益,调整整劳动关系,建建立和维护适适应社会主义义市场经济的的劳动制度,促促进经济发展展和社会进步步,根据宪法法,制定本办办法。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外作广广义上理解,不不仅仅指用人人制度,还包包括就业、工工资分配、社社会保险、职职业培训、劳劳动安全卫生生等
34、制度。第二条在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境内的企企业、个体经经济组织(以以下统称用人人单位)和与与之形成劳动动关系的劳动动者,适用本本法。国家机关、事事业组织、社社会团体和与与之建立劳动动合同关系的的劳动者,依依照本法执行行。本条第一款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产品生产、流流通或服务性性活动等实行行独立经济核核算的经济单单位,包括各各种所有制类类型的企业,如如工厂、农场场、公司等。本条第二款款所指劳动法法对劳动者的的适用范围,包包括三个方面面:()国国家机关、事事业组织、社社会团体的工工勤人员;()实行企业业化管理的事事业组织的非非工勤人员;()其他他通过劳动合合同(包括聘聘用合同)与与国家机关、事事业
35、单位、社社会团体建立立劳动关系的的劳动者。本法的适用用范围排除了了公务员和比比照实行公务务员制度的事事业组织和社社会的工作人人员,以及农农业劳动者、现现役军人和家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有平等就业和和选择职业的的权利、取得得劳动报酬的的权利、休息息休假的权利利、获得劳动动安全卫生保保护的权利、接接受职业技能能培训的权利利、享受社会会保险和福利利的权利、提提请劳动争议议处理的权利利以及法律规规定的其他劳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当完成劳动任任务,提高职职业技能,执执行劳动安全全卫生规程,遵遵守劳动纪律律和职业道德德。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者从用人单位位得到的全部部工资收入。本条中“法法律
36、规定的其其他劳动权利利”是指,劳动动者依法享有有参加和组织织工会的权利利,参加职工工民主管理的的权利,参加加社会义务劳劳动的权利,参参加劳动竞赛赛的权利,提提出合理化建建议的权利,从从事科学研究究、技术革新新、发明创造造的权利,依依法解除劳动动合同的权利利,对用人单单位管理人员员违章指挥、强强令冒险作业业有拒绝执行行的权利,对对危害生命安安全和身体健健康的行为有有权提出批评评、检举和控控告的权利,对对违反劳动法法的行为进行行监督的权利利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应当依法建立立和完善规章章制度,保障障劳动者享有有劳动权利和和履行劳动义义务。本条中的“依法”应当作广义义理解,指所所有的法律、法法规和规
37、章。包包括:宪法、法法律、行政法法规、地方法法规,民族自自治地方,还还要依据该地地方的自治条条例和单行条条例,以及关关于劳动方面面的行政规章章。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各种措施,促促进劳动就业业,发展职业业教育,制定定劳动标准,调调节社会收入入,完善社会会保险,协调调劳动关系,逐逐步提高劳动动者的生活水水平。本条中的“调节社会收收入”,是指国家家通过宏观调调控措施调节节全社会收入入的总量以及及不同地区、不不同部门、不不同单位、不不同人员之间间的收入关系系,其目的是是使全社会个个人收入总量量在国民收入入中保持合理理的比重,保保证社会公平平,促进社会会进步。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权依法参加和和组织工会。工会
38、代表和和维护劳动者者的合法权益益,依法独立立自主地开展展活动。本条中的“依法”具体指我国国宪法和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工会法等等。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照法律规定,通通过职工大会会、职工代表表大会或者其其他形式,参参与民主管理理或者就保护护劳动者合法法权益与用人人单位进行平平等协商。本条中的“依照法律规规定”,法律指: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外资资企业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中外合资资企业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中外合作作企业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全民所有有制工业企业业法等。其其中“通过职工大大会、职工代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管理”,主要适用用于国有企业业;“其他形式”指通过工会会或推举代表表;“与用人单位位进
39、行平等协协商”,主要适用用于非国有企企业。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动行政部门主主管全国劳动动工作。县级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府劳动行政部部门主管本行行政区域内的的劳动工作。本条第一款款,以法律形形式明确了国国务院劳动行行政部门的地地位和职位。第第二款明确了了县级以上各各级地方劳动动行政部门的的地位和职责责。本条中的“劳动工作”包括劳动就就业、劳动合合同和集体合合同、工时和和休息休假、工工资、劳动安安全卫生、女女职工和未成成年工特殊保保护、职业培培训、社会保保险和福利、劳劳动争议处理理、劳动监督督检查以及依依照法律责任任追究违法后后果等,与国国务院批准的的劳动部“三定”方案是一致致的。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促
40、进经济和社社会发展,创创造就业条件件,扩大就业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企业、事业组组织、社会团团体在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定定的范围内兴兴办产业或者者拓展经营,增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劳动者自愿组组织起来就业业和从事个体体经营实现就就业。本条中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劳动能力的公公民在法定劳劳动年龄内,依依法从事某种种有报酬或劳劳动收入的社社会活动。本条第二款款指的法律、行行政法规有劳劳动就业服务务企业管理规规定、全全民所有制工工业企业转换换经营机制条条例、城城镇集体所有有制企业条例例、个体体工商户管理理条例、中中共中央、国国务院关于于广开门路、搞搞活经济解决决城镇就业问问题的若干决决定等。本条第三款款中的“
41、组织起来就就业”是指通过兴兴办各种类型型的经济组织织实现就业。国国家对这类经经济组织实行行在资金、货货源、场地、原原辅材料、税税收等方面给给予支持和照照顾的政策。 第十一条条地方各级级人民政府应应当采取措施施,发展多种种类型的职业业介绍机构,提提供就业服务务。本条中的“多种种类型的职业业介绍机构”指:劳动部部门、非劳动动部门和个人人开办的职业业介绍机构,各各级劳动就业业服务机构开开办的职业介介绍机构,非非劳动部门针针对不同的求求职对象开办办的职业介绍绍机构等。各各种类型的职职业介绍机构构其业务范围围不同。本条中的“就业服务”主要包括:()为劳劳动力供求双双方相互选择择,实现就业业而提供的各各类
42、职业介绍绍服务;()为提高劳劳动者职业技技术和就业能能力的多层次次、多形式的的就业训练和和转业训练服服务;()为为保障失业者者基本生活和和帮助其再就就业的失业保保险服务;()组织劳动动者开展生产产自救和创业业的劳动就业业服务企业。就就业服务的四四项工作应做做到有机结合合,发挥整体体作用,为劳劳动者就业提提供全面、高高效、便捷的的服务。 第十三条条妇女享有有与男子平等等的就业权利利。在录用职职工时,除国国家规定的不不适合妇女的的工种或者岗岗位外,不得得以性别为由由拒绝录用妇妇女或者提高高对妇女的录录用标准。本条中的“平等的就业业权利”是指劳动者者的就业地位位、就业机会会和就业条件件平等。本条中的
43、“国家规定的的不适合妇女女的工种或者者岗位”具体规定在在劳动部颁布布的女职工工禁忌劳动范范围的规定(劳劳安字号号)中。第十四条残残疾人、少数数民族人员、退退出现役的军军人的就业,法法律、法规有有特别规定的的,从其规定定。本条中的“法律、法规”指: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残疾人保障障法,中中国人民解放放军志愿兵退退出现役安置置暂行办法,退退伍义务兵安安置条例,以以及民族区区域自治法等等。 第十五条条禁止用人人单位招用未未满十六周岁岁的未成年人人。文艺、体育育和特种工艺艺单位招用未未满十六周岁岁的未成年人人,必须依照照国家有关规规定,履行审审批手续,并并保障其接受受义务教育的的权利。本条第一款款的具体规
44、定定在国务院第第号令禁禁止使用童工工规定中。本条中“依依照国家有关关规定”主要指关关于界定文艺艺工作者、运运动员、艺徒徒概念的通知知、关于于禁止使用童童工的罚款标标准等。 第十六条条劳动合同同是劳动者与与用人单位确确立劳动关系系、明确双方方权利和义务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关系应当订立立劳动合同。此条明确:建立劳动关关系的所有劳劳动者,不论论是管理人员员,技术人员员还是原来所所称的固定工工,都必须订订立劳动合同同。“应当”在这里是“必须”的含义。 第十七条条订立和变变更劳动合同同,应当遵循循平等自愿、协协商一致的原原则,不得违违反法律、行行政法规的规规定。劳动合同依依法订立即具具有法律约束束力,当
45、事人人必须履行劳劳动合同规定定的义务。本条第一款款中的“法律、行政政法规”既包括现行行的法律、行行政法规,也也包括以后颁颁布实行的法法律、行政法法规,既包括括劳动法律、法法规,也包括括民事、经济济方面的法律律、法规。本条第二款款中的“依法”是指订立劳劳动合同时所所依据的现行行法律和法规规。劳动合同依依法订立即具具有法律约束束力,任何第第三方不得非非法干预劳动动合同的履行行。 第十八条条下列劳动动合同无效:(一)违反反法律、行政政法规的劳动动合同;(二)采取取欺诈、威胁胁等手段订立立的劳动合同同;无效的劳动动合同,从订订立的时候起起,就没有法法律约束力。确确认劳动合同同部分无效的的,如果不影影响
46、其余部分分的效力,其其余部分仍然然有效。劳动合同的的无效,由劳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或者者人民法院确确认。本条第一款款第(一)项项中“法律、行政政法规”与本法第十十七条解释相相同。第(二二)项中,“欺诈”是指:一方方当事人故意意告知对方当当事人虚假的的情况,或者者故意隐瞒真真实的情况,诱诱使对方当事事人作出错误误意思表示的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公民及其亲友友的生命健康康、荣誉、名名誉、财产等等造成损害为为要挟、迫使使对方作出违违背真实的意意思表示的行行为。(欺诈诈、威胁的解解释依据最最高人民在于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民法通通则若干问问题的意见(试试行)。劳动合同的的无效,经仲仲裁未引起诉诉讼的,由劳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认定定;经仲裁引引起诉讼的,由由人民法院认认定。 第十九条条劳动合同同应当以书面面形式订立,并并具备以下条条款:(一)劳动动合同期限;(二)工作作内容;(三)劳动动保护和劳动动条件;(四)劳动动报酬;(五)劳动动纪律;(六)劳动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七)违反反劳动合同的的责任。劳动合同除除前款的必备备条款外,当当事人可以协协商约定其他他内容。劳动合同的的必备条款中中没有规定社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