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动法规知识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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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平安卫生第七章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视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按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的权利、承

2、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进步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开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协调劳动关系逐步进步劳动者的生活程度。 第六条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展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创造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

3、者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进展平等协商。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主全国劳开工作。级以上地方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主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开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第十条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开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时机。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开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效劳。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享有与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规定的不适宜妇的工种或者岗位

4、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录用妇或者进步对妇的录用。 第十四条残疾人、人员、退出现役的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制止用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承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不得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以下劳动合同无效:一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

5、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无效的假设不影响其余部的效力其余部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会或者人民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限分为有固定限、无固定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受骗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假设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

6、定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试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商业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早三以书面形式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

7、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间或者消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早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经向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根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根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不得根据本

8、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丧失劳动才能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内的;三职工在、产、哺乳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假设用人违犯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三以书面形式用人。 第三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用人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内的;二用人以、威胁或者限制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

9、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

10、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 第三十八条用人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消费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 第四十条用人在以下节日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由于消费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延长工

11、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安康和财产平安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消费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消费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不得违犯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应当按照以下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12、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详细由规定。 第五章工资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工资程度在经济开展的根底上逐步进步。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根据本的消费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程度。 第四十八条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详细由、自治区、直辖人民规定报备案。用人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程度;三劳动消费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开展程度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13、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间用人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平安卫生第五十二条用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对劳动者进展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符合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进展安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

14、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理人员违章指挥、强冒险作业有权回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和处理制度。级以上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展统计、和处理。 第七章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五十八条对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制止安排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职工在经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规定

15、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职工在怀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七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有害、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应当对未成年工定进展安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第六十六条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开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进步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

16、者的就业才能和工作才能。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应当把开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开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实际有方案地对劳动者进展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实行职业书制度由经过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施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和福利第七十条开展社会事业建立社会制度设立社会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程度应当与社会经济开展程度和社会承受才能相

17、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按照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缴纳社会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待遇的条件和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收支、理和运营社会并负有使社会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监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对社会的收支、理和运营施行监视。社会经办机构和社会监视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 第七十五条鼓励用人根据本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提倡劳动

18、者个人进展储蓄性。 第七十六条开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进步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第七十七条用人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那么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那么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劳动争议调解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内可

19、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会。劳动争议调解会由职工代表、用人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内向劳动争议仲裁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迫执行。 第

20、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监视检查第八十五条级以上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对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改正。 第八十六条级以上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监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展检查。级以上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监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

21、条级以上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展监视。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展监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违犯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有以下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

22、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的劳动平安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级以上人民责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强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

23、商行政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违犯本法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损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改正处以罚款;对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由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威胁或者限制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搜寻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违犯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成心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

24、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无故不缴纳社会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其限缴纳逾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视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犯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工作人员和社会经办机构的工

25、作人员挪用社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犯本法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分的按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分。 第十三章附那么第一百零六条、自治区、直辖人民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施行步骤报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劳动法?假设干条文的说明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制定本。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外作广义上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社会、职业培训、劳动平安卫生等制度。第二条在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

26、法。、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按照本法执行。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消费、流通或效劳性活动等实行经济核算的经济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等。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事业、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的权利、承受职业技能培训的

27、权利、享受社会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进步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创造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理人员违章指挥、强冒险作业有回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犯劳动法的行为进展监视的权利等。 第四条用人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

28、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本条中的“依法应当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规民族自治地方还要根据该地方的自治和单行以及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第五条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开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协调劳动关系逐步进步劳动者的生活程度。本条中的“调节社会收入是指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调节全社会收入的总量以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不同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其目的是使全社会个人收入总量在国民收入中保持合理的比重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自主地开展活动。本条中的“依法详细指我国和?工

29、会法?等。 第八条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进展平等协商。本条中的“按照法律规定法律指:?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其中“通过职工大会、职工“参与理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其他形式指通过工会或推举代表;“与用人进展平等协商主要适用于非国有企业。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主全国劳开工作。级以上地方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主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开工作。本条第一款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的地位和职位。第二款明确了级以上各级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地位和职责。本条中的“劳开工作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30、工时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平安卫生、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视检查以及按照法律责任追究后果等与批准的“三定方案是一致的。 第十条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开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时机。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本条中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才能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本条第二款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劳动就业效劳企业理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理?、?广开途径、搞活经

31、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假设干?等。本条第三款中的“组织起来就业是指通过兴办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实现就业。对这类经济组织实行在资金、货源、场地、原辅材料、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的政策。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开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效劳。本条中的“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指:门、非门和个人创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各级劳动就业效劳机构创办的职业介绍机构非门针对不同的求职对象创办的职业介绍机构等。各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其业务范围不同。本条中的“就业效劳主要包括:为劳动力供求双方互相选择实现就业而提供的各类职业介绍效劳;为进步劳动者职业技术和就业才能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效劳;

32、为保障失业者根本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的失业效劳;组织劳动者开展消费自救和创业的劳动就业效劳企业。就业效劳的四项工作应做到有机结合发挥整体作用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效劳。 第十三条妇享有与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规定的不适宜妇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录用妇或者进步对妇的录用。本条中的“平等的就业权利是指劳动者的就业地位、就业时机和就业条件平等。本条中的“规定的不适宜妇的工种或者岗位详细规定在公布的?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中。第十四条残疾人、人员、退出现役的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中的“法律、法规指:?残疾人保障法?中国人民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

33、行?退伍义务兵安置?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第十五条制止用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承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本条第一款的详细规定在第?制止使用童工规定?中。本条中“按照有关规定主要指?界定文艺工作者、运发动、艺徒概念的?、?制止使用童工的罚款?等。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此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不是理人员技术人员还是原来所称的固定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在这里是“必须的含义。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34、、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不得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条第一款中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公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本条第二款中的“依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所根据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第三方不得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以下劳动合同无效:一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无效的假设不影响其余部的效力其余部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

35、效由劳动争议仲裁会或者人民确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法第十七条解释一样。第二项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成心隐瞒的情况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安康、荣誉、声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的解释根据?人民在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认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36、七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没有规定社会一项原因在于:社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依法执行并不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能协商解决的。“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是指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根据本法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达成一致外假设认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需协调便可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写进合同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限分为有固定限、无固定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受骗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假设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的劳动

37、合同。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试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条中规定的“试用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人商业机的有关事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机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带来经济利息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采取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利益

38、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条中“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假设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展认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型:制、拘役、有徒刑、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被人民根据刑法第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早三以书面形式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

39、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第一项指劳动者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原用人另行安排适当工作之后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不得成心进步定额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

40、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第二十七条用人濒临矿产进展法定整顿间或者消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早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经向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根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本条中的“法定整顿间指根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间。“消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规定的困难企业来界定。“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二十八条用人根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本条中的“根据有关规定

41、是指法律、法规和制定的规章及其他性。目前除?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对新招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对被辞退的职工予以经济补偿外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此规定。需制定新的经济补偿。?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正在制定中将于明年一月前公布。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不得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丧失劳动才能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内的;三工在、产、哺乳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

42、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损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满或职工“三届满为止。本条第四项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类规定是立法时经常采用的技术性手段其立法用意是:在该条款列举情况时为防止遗漏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用此种使该法与其他法相衔接。便于以后公布的法律相衔接即与新法相衔接。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解释与此一样。第三十条用人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假设用人违犯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本条中的“法律、法规是指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第

43、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三以书面形式用人。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犯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用人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内的;二用人以、威胁或者限制人身的强迫劳动的;三用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本条中的“限制人身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迫剥夺或限制别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的行为。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福利等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

44、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本条中的“企业职工一方是指企业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本条中的“福利主要是指根本社会之外的企业补充和职工福利。根本社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的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得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此方面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即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集体合同。第三十六条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45、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目前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消费和劳动时间。但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本条应理解为:一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在实行新的工时制度下应既能保证劳动者享受缩短工时的待遇又尽量保证劳动者的计件工资收入不减少。二假设适当调整劳动定额在保证劳动者计件工资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计件单价可以不作调整;假设调整劳动定额有困难就应该考虑适当调整劳动者计件单价以保证收入不减少。第三十八条用人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小时不连续的休息。第三十九条企业因消费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颁发的?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施行?中规定:“由于工作性质和职责的限制不宜实行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行业系统主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行政主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出租车驾驶员、森林巡视员等。第四十条用人在以下节日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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