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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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办发(202*)4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办发(202*)67 号)和*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实施学位扩容行动,保障充足学位供给一、实施学位扩容行动,保障充足学位供给(一)(一)编制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建设规划。各县区要按照城镇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

2、低于 80 座、40 座的标准,测算学位需求,科学编制市中心城区、县城中小学校布点专项规划和建设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对纳入各地发展规划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享受当地重点项目支持政策。市教育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问题(二)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问题。各县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动态分析并测算区域内教育设施用地的供需状况,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中小学建设用地。将“三旧”改造、新增用地、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的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学校建设用地,将学校周边长期闲置或待开发土

3、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地,将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限期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进行储备管理。将符合校园安全防范标准作为中小学校建设用地的前期规划建设要求。对纳入规划建设的中小学校要及时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依法做好学校用地确权登记,逐步解决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三)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和少年学位需求。根据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和工

4、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优化征地报批手续,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中小学建设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或“一站式”审批。严格执行中小学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等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配齐配足教学及辅助用房。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四)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四)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根据*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2022)要求,结合各县区制定的本地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在保证零增长的基础上

5、,对已有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到 202*年,基本消除小学 45 人以上、初中50 人以上大班额,逐步解决“大校额”问题。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夯实学校办学基础二、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夯实学校办学基础(五)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五)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做好农村学校的布局规划,按照兼顾教育资源配置效益和群众就近上学意愿的原则,稳妥推进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制定*市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寄

6、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按标准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配齐各项生活及卫生设备,基本满足因撤并学校就学困难学生、农村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底部攻坚,保障小规模学校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力争 202*年 12 月底前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六)全面改善

7、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六)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进招收残疾学生 5 人以上的普通学校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室。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启动“教育带宽网络提速工程“,建成 10G 主干宽带网络,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带宽提速扩容。深化优质数字资源“班班通“,扩大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面。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三、实施公平保障行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实施公平保障行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七)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七)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

8、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落实市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推动各县出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文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 202*年,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A)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实施*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

9、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两免一补”政策,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按省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九)加强留

10、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九)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23 号)和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2*)10 号)要求,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持续实施导师关爱”“心灵关爱”“志愿关爱“活动关爱”“家教关爱”“安全关爱“工程,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11、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扶贫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十)切实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十)切实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四、实施管理创新行动,增加优质资源供给四、实施管理创新行动,增加优质资源供给(十一)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

12、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辖区内相同或不同学段的学校组建成学区,促进学区学校间优势互补;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办学集团,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十二)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标准化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指引和*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市教育局牵头,市

13、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十三)规范学校办学管理行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破解影响入学机会公平的体制机制难题,统筹解决好校际差距、“择校热”等问题。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我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相关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入学考试、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严格查处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择学生的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市教育局负责)(十四)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学

14、科教学平台及教学资源建设,形成体系完善的与中小学课程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学资源。完善*市教育信息化平台,推进“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加快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实现全市教育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十五)开展“流动学校”试点工作。探索“学生不走、教师走教”的“流动学校“试点工作,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提高农村教学质量。(市教育局负责)五、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十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搭建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加强义务教育教研、科研

15、机构及队伍建设,增加市县教育局教研员编制,配齐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促进教学与教研、科研“一体两翼“良性互动。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统筹推进“互联网+教研“,推动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教研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学科组教研制度、年级组集体备课以及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制度,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推广教研科研成果,重视校本课程开发,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加强和改进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质量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充分利用监测结果指导和改进教学实践,提升教学质量。(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负责)(十七)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开展中小学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

16、程的实施监测工作,优化课程管理,提高课程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课程开发和建设,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种子计划”,重点推进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培育和推广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融合创新示范项目。(市教育局负责)(十八)推进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完

17、善和规范学校自主招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到 202*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市教育局负责)(十九)继续振兴初中行动计划。探索公办初中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基础教育优质名校或专家团队到校进行办学诊断,改进学校管理,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实现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市教育局负责)六、实施强师兴教行动,促进师资优化配置(二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

18、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加强师德教育和宣传,持续开展师德教育开学第一课,举办优秀教师现场访谈、“师德讲堂”“师德承诺”“年度教师“评选等系列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强化师德考评,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市教育局负责)(二十一)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省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按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农村小

19、学、教学点教师编制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在事业编制总量内,适当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求。按照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教师职称、教师资格和定期注册等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退出机制。深入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十二)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

20、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升农村学校教师待遇水平。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权益,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十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省“新师范”建设和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市农村小学教师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师范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匹配度。实施“强师工程”,

21、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实施“三名工程“首席教师”“青年名师”种子教师”等培养项目,启动“优秀“校长培养计划,促进校长、教师专业成长。建立完善教师对口帮扶机制,推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有效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科研、电教等资源,建设市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提高各级各类师资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实现校长、教师培训的常态化。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七、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检查(二十四)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年度一般公共预

22、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校舍安全保障补助标准。依法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以校为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强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十五)强化督导评估检查。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区、教育集团作为义务教育各类督导评估的基本评价单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研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市教育局牵头,市

23、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 1202*)4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通过努力,力争到 2023 年,30%区(市)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到 2025 年,所有区(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4、县评估认定标准。二、主要任务二、主要任务(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1.优化学校布局规划。综合考虑城镇化规划、乡村振兴战略、户籍政策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科学编制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设施资源。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重点加强城镇居住区尤其是主城区热点区域、教育配套设施相对薄弱区域义务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到 2025 年,全市范围内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20所中小学校

25、。各区(市)根据推进计划每年化解一定数量大规模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市)每年化解比例不低于 25%,不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新建、改扩建学校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通过建设改造、学生分流,“一校一策”推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网络多媒体教室及音乐、美术、综合活动实践室等达标,每个区(市)每年推进 25%以上的未达标学校达标。设置专项资金,按标准补齐补足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全面改善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对农村

26、小规模学校食堂实施运行补助。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支持镇驻地学校建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强化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 e 平台覆盖融通和深化应用,鼓励区(市)建设个性化需求业务系统。实现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三个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推进多样化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探索,开展市级信息技术融合优质课评比,县域内农村教师参评比例不低于 30 虬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和设施设备利用率。(市教育局,各区、

27、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4.均衡配置师资。按规定及时足额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根据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统筹调配编内教师,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人员。补齐配足用好各学科专任教师,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的管理与使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和“三定一聘”管理改革。加强教师交流轮岗,健全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服务期制度,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重点推进骨干教师校际间和县域内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交流数量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 册加大乡村学校、薄弱学校骨干教师

28、培养力度,提高师资均衡配置水平。(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高教师素养。严把入口关,将师德作为教师招聘的第一标准,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定学历以上专任教师配置。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通过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在职教师,退出教师岗位。加强教师培训,区(市)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整合培训资源,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确保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用于教师培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保障

29、教师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搞活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按规定保障职称评审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落实到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高学校办学质量。7.强化德育工作实效。深化课程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系统构建义务教育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实效性。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以“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评选为抓手,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品质。扎实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

30、。(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建立区域联动教研体系,培育推广精品课程、优秀教学法和优秀教学成果,以市级公开课、名师开放课、城乡交流课等为抓手,强化教学示范引领。建立教学示范与帮扶制度,推动城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县域教研一体化发展水平。(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培育一批示范性义务教育集团,实现核心校与成员校间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文化同建、资源共享和质量共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 2025 年,至少建成优质教育集团 30

31、 个;完善 34 所市级实验学校实验项目常态化推进机制,形成一批改革实验成果。(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制定和修订章程,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教职员工参与机制及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治理组织常态化运行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完善市、区(市)、学校三级联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施乡村家庭教育质量提升支持计划,提高家校协同育人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学校治理水平提升。(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1.健全教育评价制度。落实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不以升学率来评价

32、学校。建立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重视监测结果解读和使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通过市长、局长直通车等渠道,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12.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健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就学保障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适合义务教育。建立“一生一案”“一童一档”,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施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

33、策。健全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就学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系统推进中考改革,健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中考制度。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分配政策。(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3.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升课后托管服务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格审批准入,规范培训行为,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每年递减。健全办学监管制度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学校和培训机构检查抽查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

34、务教育在校生控制在规定比例。(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落实经费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实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引导改善办学条件、化解大规模学校等项目,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步骤三、实施步骤(一一)制定方案制定方案。各区(市)要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科学制定本区域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年度、推进措施、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逐校建

35、立工作台账,梳理短板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签订创建任务责任书,“一区一案”“一校一策”推动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制定分年度推进目标,明确创建“时间表”“路线图”。(二)区市自评(二)区市自评。每年 12 月底前,各区(市)结合最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照国家评估标准,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进行自评。逐项梳理达标进度,总结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排查问题差距,逐项落实整改。(三)市级评估(三)市级评估。根据各区(市)自查自评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 3 月底前,组织对各区(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通过数据监测、委托第三方评估和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形成

36、报告反馈至各区(市);各区(市)根据市级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四)申请认定(四)申请认定。达到评估标准的区(市)应在每年 5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估认定申请,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组织验收,对达到评估认定标准的,申报省级评估认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现场督导,视达标情况推荐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四、工作保障四、工作保障(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区市为主、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创建机制,各区(市)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分工,统

37、筹调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加强对区(市)的政策指导和支持。(二)完善工作机制。市、区(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度,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奖惩机制,对今后 3 年内通过国家、省评估认定的区(市)给予奖补,奖补方案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对创建工作滞后、不作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以及弄虚作假的区(市),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建立交流分享机制,组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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