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考前必做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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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考前必做卷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 规划法的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 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 局部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的 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参考答案】:

2、D2、以下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 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参考答案】:D【解析】:法治与法制答案及解析D。解答此题需要了解法制与法治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总称。法治是指以法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而案中曹某的后罪是交通肇事罪,主观上为过失犯罪,因而不构成累犯。根据 以上法条规定,应选C项。16、在一起民事案件中,王律师担任一审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该案 上诉后

3、,王律师又接受原一审被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对王某的 行为应该给予何种处分A、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B、撤消律师执业证书C、取消律师资格D、刑事追究【参考答案】:A【解析】: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分;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 代理的。17、唐代“十恶”中的“不道”是指A、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B、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C、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的行为D、杀一

4、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察“十恶”制度。“十恶”制度表达了我国封建法制的特色,所以非常重要, 考生一定要对其中的罪名及内容牢记。A项是“恶逆”,B项是“不义”,C项是“不睦”。18、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行政处分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 关承当?A、法律、法规授权组织B、法律、法规制定机关10C、法律、法规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D、复议机关【参考答案】:A【解析】见行政处分法第17条。19、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行政诉讼由原告承当举证责任B、行政诉讼由被告承当举证责任C、行政诉讼原那么上是谁主张准举证D、行政诉讼中原那么上由被告承当举

5、证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原告 也应承当一定的举证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当举证 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辩论状,并提供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 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以下事项承当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 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 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

6、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11(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当举证责任的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当举证责任。被 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20、对于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等 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 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难以确定的,应当由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 鉴定。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公安机关C、公诉机关D、审判机关【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点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

7、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的鉴定委托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 问题的通知,对于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所涉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 品冒充合格产品”难以确定的,应当由公诉机关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 定。应选c。21、1998年1月,冯某在某市开设一家夜总会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务。 冯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

8、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 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千具的措施。1998年2月,在冯某掌控下的一 卖淫女陆某将一名刚满13周岁的女孩邵某引诱来卖淫。1998年3月, 出租汽车司机罗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娱乐场所,便给冯某报信, 使夜总会躲过了公安机关查处。但公安机关最终于1998年6月查封了夜 总会并发现经常在夜总会嫖娼的陈某患有严重的性病(陈某自己也知道自 己患有性病)。陈某还交代他曾嫖宿过邵某,并知道其未满14岁。邵某12也成认曾与陈某嫖宿过。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对冯某应以什么 罪定罪量刑?A、强迫妇女卖淫罪B、组织卖淫罪C、引诱、容留卖淫罪D、非法经营罪【参考答案】:B【知识点

9、】组织卖淫罪。【解析】根据刑法第358条之规定,组织卖淫罪就是组织、拉拢、筹划他人进行卖淫的行 为。此题中冯某为牟利而非法提供色情服务,而且对于卖淫女进行各种管理等等一系列行为,都是对 卖淫女的行为进行的组织活动。因此,冯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应该定为组织卖 淫罪。22、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那么、法律概念和法律原那么三者,在以下法 的要素的论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哪项?A、法的要素中,主体是规那么B、法律概念内涵和外延都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随着社会生活的发 展、法制水平和法学家认识水平的开展而不断开展变化。因此法律概念 具有历史的局限性C、由于法律原那么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因此不

10、能将之直接作为 审判的依据D、法律规那么按照规那么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 可分为强行性规那么和任意性规那么【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是对法律概念、法律原那么、法律规那么的综合考查,将多个知识点融合于一道题 中考查是此考点的出题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知识点的融会贯通。法律规那么与法律原那么在内容、 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上的不同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一定要予以关注。132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任何人、 任何单位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A、讥笑B、批评C、惩罚D、侮辱、诽谤、诬告和陷害【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38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11、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 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以D选项正确,中选。ABC选项错误,不选。24、2002年1月5日,李某因抢夺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2 年6月1日,法院以抢夺罪终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004年经复查 发现李某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法院于1月9日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 予以释放。李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1月5日算至2002年6月1日B、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6月1日算至2004年1月9日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1月5日算至2004年1月9日D、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

12、7条的规定不承当赔偿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国家赔偿法第17条之规定,结合现行刑法第17条内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被羁押的,国家不承当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并已执行的,有权依法取 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应选项B为正确答案。25、甲国建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 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 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 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 有关规那么,以下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14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

13、法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 约的拘束力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 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参考答案】:D26、以下属于狭义的立法活动的是:()oA、国务院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B、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关于挪用公款“归个 人使用”的含义做出解释C、山东省人大制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D、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狭义的立法解析狭义的立法活动专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14、及其常设机 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法律这种特殊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27、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 诉。申诉人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 施()。A、向选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起诉C、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D、向上一级选举委员会申诉【参考答案】:B15【解析】:考点选举监督解析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 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 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2

15、8、甲乙两国都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其中甲国对版权产品 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50年,乙国为作者终身加死后70年。下 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果作品首先在乙国发表,在甲国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 70年B、如果作品首先在乙国发表,在甲国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 50年C、如果作品同时在甲乙两国发表,作品的起源国是乙国D、如果作品的起源国是乙国,表示该作品的作者具有乙国国籍【参考答案】:B【解析】:伯尔尼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伯尔尼公约确立了独立保护原那么和国民待遇原那么。各国的版权 保护依其国内法。因此,B项正确。C项涉及起源国确定问题,保护期限 较短的国家为起源国。起源国有两种确立方

16、法:作者国籍;作品国 籍。故D项中作者不一定具有乙国国籍。29、刘家村在本村“四荒” 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以下哪种做法不符合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 的股份合作社16【参考答案】:D【解析】: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 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 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 拍卖

17、、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根据本条的规定,荒山、荒沟、荒丘、 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所以A、 B、C选项均正确。村委会决议并不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 地的承包方式之一,D选项于法无据,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 定。30、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 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 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8月 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 条件。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乙公司

18、的沉默说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参考答案】:D31、以下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选项是?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 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B、一位党的干部因渎职罪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 法的实施方式的表达17C、典型判例、国家政策都不可以列为法的范畴D、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河北省的地方法规只能在河北有 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章程不是法

19、律,开除党籍不属于法律制裁;判例和国家政策不属于法律;地方 法规属于法的内容。因此题为单项选择,只能选择C为最正确32、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甲是某高校的法学研究生,年龄为26岁,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他毕业后即可以担任公证员B、乙大学毕业后,在某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8年后离开了法院。 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C、丙曾经因失火罪受过刑事处分,他不得担任公证员D、丁是某公证处的公证员,在其年满65周岁时,应当由相关部门 予以免职【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公证法第18条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

20、)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 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 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A选项中甲毕业后没有相应的实习经历,不能担任 公证员,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公证法第19条的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 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 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B选项中乙从事审判工作缺乏10 年,故不选。根据公证法第20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 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

21、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三) 被开除公职的;(四)被撤消执业证书的。” C选项中丙犯的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但不属于职务过失 犯罪,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公证法第24条的规定:“公证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 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撤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此题正确 答案为Do33、以下哪种情形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18A、甲向G行贿10万元,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行贿10万

22、元的事实, 并检举出受贿人是GB、乙挪用单位100万元巨款后携款潜逃,乙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自己的罪行,并且检举H窝藏自己的罪行。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H并 未窝藏乙,是乙为了报复H而编造的C、丙与丁共同抢劫杀人,丙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丁藏匿在某工地打 工,公安机关根据丙交代的地点将丁抓获D、甲与乙共同盗窃一辆汽车,甲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乙的姓名,工 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 等情况,公安人员到乙家将乙抓获归案【参考答案】:C【解析】:关于A选项。甲的行为属于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而 不是立功。所以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乙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其虽然具有揭 发

23、他人犯罪行为,但经查证并不属实,而是乙虚构的,乙不属于自首后又立功的情形。所以B选项不 选。关于C选项。抢劫杀人属于可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行为,丙的行为属于协助司法机 关抓获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情形,属于重大立功。所以C选项正确。关于D选项。 甲只是交代了同案共犯乙的自然情况,不应当认定对抓获同案犯起到重要作用,因此甲不属于协助抓 获同案犯的的立功行为。所以D选项不选。34、以下情况属于累犯的有?A、贾政因过失导致贾宝玉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 5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王婆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 第4年因盗

24、窃金融机构被判处无期徒刑C、贾宝玉(15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 释放后后第2年又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D、赵高因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 又犯组织恐怖主义活动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参考答案】:D19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以有效地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使已经 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 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 取代其他调整手段,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 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而不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法 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

25、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 级的法律秩序。因此B项的说法也不适当,而D项的说法正确。法制主 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施,并未涉及实施效果,因此实现法制就不会 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说法也不适当,故C项不正确。3、以下构成垄断协议的是:()A、某市甲酒厂的白酒销售份额占该市的40%,乙酒厂的白酒销售份 额占50%,二酒厂为进一步控制市场份额达成了合并协议B、某市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时,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电力 公司出资设立的电力设备厂生产的电表C、某市甲牛奶厂与乙牛奶厂的牛奶销售份额合计占该市的70%,二 厂达成协议,共同将袋装牛奶的价格上涨2角钱D、某市由于盲目投资,建有多

26、家烟厂,生产的香烟绝大多数销在本 市,由于各厂产量过高,积压严重,该市烟叶协会组织烟厂达成协议, 各厂均减产30%【参考答案】:C【解析】: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反垄断法第 13条第I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以下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 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抗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 他垄断协议。” C选项属于第1款第1项禁止的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I5条的规定,因经 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

27、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达成的有第I3条、第14条规定情形的协议不属 于垄断协议,所以D选项不应选。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的规定;B选项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的行为:根据第20条的规定。A选项属于经营者集中。4、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铜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 载明为21箱.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解析】:开I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 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 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贾政的前罪属于过 失犯

28、罪,不构成一般累犯,选项A不中选。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 或者赦免的条件,不可构成累犯,选项B不中选。贾宝玉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学/法/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此选项 C不中选。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 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赵高的前罪是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 后罪是组织恐怖主义活动罪,构成特殊累犯,选项D中选。35、以下各项中享有选举权的是:()oA、甲为英国人,10年前来我国投资办厂,此后一直在我国定居B、

29、乙21岁,出生在我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韩国人,15岁时 父母离异,随母亲去了韩国,加入韩国国籍C、丙因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现在服刑中D、丁 35岁,患有严重精神病【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我国公民具有选举权的条件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34条、选举 法第3条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C错误。根据我国国籍 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7条规定,外国 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第9

30、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甲虽在我国定居,但未申请加入我国国籍,故不 是我国公民,不享有选举权。故A错误。乙出国前具有我国国籍。但定居韩国后加入韩国国籍,而我 国不成认双重国籍,所以乙已自动丧失我国国籍。故乙不享有选举权,B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假设干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 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丁不能行使选举权并不代表其不享有选举权,故D正确。36、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 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

31、下 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哪一项? O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B、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20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 干预执法办案【参考答案】:C【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J 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第26条 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防止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37、设提单收货人栏填写的是“

32、凭指示”的字样,船名一栏写明 “天宏号”+(某一远洋货轮的名字),运费一栏写明“运费到付”。请问 关于此提款单以下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本提单为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B、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C、本提单为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D、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参考答案】:D【解析】:提单的种类此题涉及提单的种类,选项A不正确,因为题中是运费到付提单。 同理选项8也不正确。选C也不正确,因为题中是指示提单,而非记名 提单。选项D正确。此题应选D。38、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 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什么?()A、技术性停牌B、临时停市C、及时

33、提出报告21D、采取制裁措施【参考答案】:B【解析】:证券交易所制度证券法第114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 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 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 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因此,选B39、关于最惠国待遇,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施惠国给受惠国的国民和法人待遇B、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国际经济关系的特定领域,如贸易或投资等C、如某国给予其邻国在经贸领域的待遇高于其他国家,那么违反了最 惠国的待遇原那么D、最惠国待遇通常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参

34、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最惠国概念。C项,邻国之间为方便边境贸易而相互给予的某优惠与最惠国待遇 并不相同,其非相邻国家不得主张“平等”享有。40、根据律师法和相关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某律师事务 所实施的以下行为中,合法的是哪一项?A、该律师事务所为在甲县设立分所,将有关申请材料递交甲县司法 局审核B、该律师事务所为了扩大品牌宣传、提升名气,在所在市的报纸上 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布律师广告22C、该律师事务所为了承办更多的案件,公开承诺“每介绍一个案件, 按代理费的10%支付报酬”D、该律师事务所为了方便律师办案,允许律师自行接受委托和向当 事人收取费用,结案后再向律师事务所上交一定

35、比例的费用【参考答案】:B【解析】: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答案及解析B。由律师法第19条的规定可知,律师事务所可 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A项中,该律所向县司法 局递交申请设立分所的材料显然不合法。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 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 账。所以D项中该律师所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 行)第H6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 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 会。显然,C项

36、违反此条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22条 规定,律师广告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推广业务与获得委托,让公众 知悉、了解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而发布的信息及其行为 过程。第125条规定,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律师 事务所名义发布。故B项正确。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以下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 oA、法律的国家强制性具有直接性B、法律具有效率性,每个人可以根据法律而行为,不必事先经过任 何人核准C、法律具有普遍性并不等于说法律效力具有绝对性和无限性23D、法律的效力对象具有广泛性,因此国家强制力

37、是无限的【参考答案】:B,C【考点】法的特征【解析】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主要是一种威慑,具有间接性和潜在性;国家强制力是有一定限 度的,而不是无限的,必须根据法定程序进行。AD两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此题选BC.3、以下属于司法基本原那么的是哪些项?()。A、司法统一原那么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那么C、接受监督原那么D、司法为民原那么【参考答案】:A,B,C【考点】司法基本原那么【解析】司法的基本原那么有司法统一原那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原那么,保障人权原那么和接受监督原那么等5项。司法为民原那么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4、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以下哪些选项

38、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工作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选举工作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24【参考答案】:A,C,D5、以下关于行政复议的性质的说法哪些不正确?A、行政复议是国家权力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行为B、行政复议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 的行政行为C、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司法的方式解决行政和民事争议的行 为D、行政复议是国家司法

39、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活动【参考答案】:A,C,D【解析】:在行政法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一种行政司法活动,即由行政机关以准司法的方 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6、公民刘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分,刘 某遂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予以维持,刘某 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对公安机关的处分决定 予以维持,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错误。那么二 审法院应该:A、书面审理,因为行政诉讼二审以书面审理为原那么,开庭审理为例 外B、书面审理,只要二审法院认为原审事实清楚即可书面审理C、开庭审理,二审只是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书面审理D

40、、开庭审理,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二审法院就 应当开庭审理【参考答案】:C,D【解析】:二审审理方式。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 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行诉解释第6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 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25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 照上述法条,可知只有C、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A、B项的说法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此题考查的是二审审理方式,即 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各自适用的情形。此局部内容虽然不是

41、司法考试中 的热点,但也绝不可忽视。对于二审的审理方式而言,重点需要掌握 行政诉讼法第59条上诉审为书面审的规定,以及行诉解释第 67条第2款开庭审的例外规定7、以下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记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 拥挤受伤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 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 5元【参考答案】:a,d【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 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要么是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要么是法律

42、的强制性规定; 当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服务单据。据此,A选项的 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九 十条的规定,D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在B选项,报社没有刊登的义务,当然谈不上法律责任的存在。在 C选项,冯某对小孩的受伤不承当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 义务(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8、行政诉讼中,以下说法不准确的是26A、被告不得再向证人或原告收集证据B、法院不得主动对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予以保全C、法院不得自行调取对被告有利的证据D、法院有

43、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 证据。第34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 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第36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9、甲、乙二人因邻里纠纷发生互殴,公安局分别作出对甲拘留15 天、对乙警告的行政处分决定。甲不服公安局拘留15天的处分决定,提 起诉讼。法院经查发现甲乙在互殴中均有责任,损害结果也相当。在此 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何种判决?A、撤销被告

44、对甲的处分决定B、变更被告对甲的处分决定C、撤销被告对乙的处分决定D、变更被告对乙的处分决定【参考答案】:A,B,C,D【解析】:行政诉讼的判决。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此题干说明,公安局的行政处分 决定有两方面的错误:一是认定事实错误:二是处分结果显失公正。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正 确的答案为A、B、C、D项。此题的难点在A、C项确实定,A、C项确实定关键在于对“可以变更判决”的理解,正确的理解应 是人民法院既可以判决变更,也可以判决撤销该行政处分,由有关机关 重新作出处分。2710、以下哪些做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A、县环保局法制科科员刘某因2004和2006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 退

45、B、赵某于2005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 突出,有重大贡献,于2006年1月转正C、办事员李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之前办理公务交接 手续D、市财政局办事员王某对单位的开出决定不服向市人事局申诉,在 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存王某的工作【参考答案】:a,b,d【解析】: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 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A错误。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 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一年为固定期限。B错误。第八十六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 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C项正确。

46、第九十一条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 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D项错误。11、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有下 列哪些嫌疑,可行使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OA、发现其他船舶拒不展示船旗B、嫌疑其他船舶贩毒C、嫌疑其他船舶从事海盗行为D、嫌疑其他船舶从事未经许可的非法广播【参考答案】:A,B,C,D各国军舰在公海上都有登临和检查的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110条规定,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有合理根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 完全豁

47、免的除外)有从事海盗、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且军舰28的船旗国对此种广播有管辖权),无国籍,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 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 并有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因此,应中选ABCD。12、以下行政处分的种类中规章不可以设定的是:A、一定数额的罚款B、撤消企业营业执照C、行政拘留D、没收违法所得【参考答案】:B,C,D【解析】:行政处分的设定。行政处分法第972条13、某工厂位于A市B区,有人向A市公安局和A市工商行政部门 检举该工厂从事非法物资生产。市公安局与A市行政管理部门便要求B 区公安局与B区工商部门调查。后两者未经认真调查取证便

48、联合对该工 厂作出处分决定,对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假设该工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赔付义务机关应是哪个?A、市公安局B、A市工商局C、B区公安局D、B区工商局【参考答案】:C,D【解析】:详见国家赔偿法第7条14、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 犯罪嫌疑人29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 各项单据.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20箱.B 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 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对此,甲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 担赔偿责任.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当?()A、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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