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提纲.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提纲.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提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1)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即会计法(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制定)*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3)会计人员的管理(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国务
2、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真实性要求(2)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要求(4)可比性要求(5)经济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6)重要性要求(7)谨慎性要求(
3、8)及时性要求*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款项一般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其他货币资金)(各种备用金)等*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
4、公历1月1日期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还可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
5、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账簿包括:总账一般采用订本账、明细账一般采用活页账、日记账一般采用订本账、其他辅助账簿。*结账分为(月结)、(季结)、(年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会计报表(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
6、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会计档案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会计机构保管会计档案的专职人不得由单位出纳人员担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7、算起。2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保管:3年、5年、10年、15年、25年和永久保管两种。*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委托从事(
8、审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财政部)应当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检查。*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
9、)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会计业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
10、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资金核算(5)收入、成本、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
11、、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我国的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所做的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大纲由财政治部统一制定并公布。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2)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3)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有下列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
12、(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不依法设账簿(2)私设账簿(3)未按规定动作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取得不符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9)未来中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1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3、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首先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待证人员每年参加继
14、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培训。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记账员、市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
15、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单位,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根据规定,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如副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
16、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
17、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极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十条)。*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
18、资料的法律责任: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它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及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9、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第二章*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
20、,银行不予受理。*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中文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4)守法原则*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
21、(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消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基本存款账户只能有一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想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1)企业发人营业执照正本(2)税务登记证。*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
22、量限制。*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犁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帐收付和现金存取。其功能如下:(1)活期储蓄功能(2)普通转帐结算功能(3)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存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用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
23、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票据广义上包括有价证券和凭证。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功能: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1、出票人2、付款人3、收款人*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包括:1、承兑人2、背书人3、被背书人4、保证人*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保证人和背书人。*票据权利的时效:持票人对票据(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
24、期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提示付款期: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责任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票据的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票据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表明票据种类的如汇票本票支票等2、相对记载事项:如背书日期等3、任意记载事项:
25、如不得转让字样等4、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票据丧失后的补救形式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其中挂失止付的票据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出票银行,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可使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银行汇票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日期2、付款地3、出票地*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未填明实际结
26、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少任何一项银行不予受理。*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方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事项:1、标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银行本票适用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分为(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定额本票
27、面额分为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支票分为(普通支票可提现可转账)、(现金支票只可提现)、(转账支票只可转账)。*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支票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第三章*税务管理包括
28、:(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亦30日)*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停业复业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主体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注销登记范围:1、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2、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3、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4、纳税
29、人住所、经营地拆迁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5、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6、其他有关事项。*注销纳税登记顺利:先税务后工商*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遗失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发票的特征:1、合法性2、真实性3、时效性4、共享性5、传递性*发票一般分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个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还
30、包括(抵扣联)*发票的分类: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前者包括广告费用、商品房销售发票,后者包括金融保险相关票据、邮政、电信、铁路等交通部门票据),发票的保管期5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相关资料的3、发票使用不当经税务机关责令限
31、期改正而仍未来改正者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5、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增色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7、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8、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9、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10、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邮寄申报
32、;数据电文申报包括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网络传输即网上申报。*税款征收的原则: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7、税款优先的原则。*税款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代扣代缴6、代收
33、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方式:邮寄申报、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法可以不设账簿的2、依法应设未设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5、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核定税额的方法: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第四章*职业道德:有广
34、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职业道德的特征:职业性(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第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二是较多关注公众利益。*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1、爱岗敬业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是
35、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2、诚实守信是指言行和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诚实守信是道德的最高境界,也是道德的基本要求。3、廉洁自律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4、客观公正公平公正,不偏不倚。5、坚持准则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6、提高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7、参与管理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8、强化服务具有文明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爱岗敬业的基
36、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态度端正,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学性和紧迫性,勤学苦练,刻苦
37、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各级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1、在作用上相互补充2、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3、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4、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实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接受教育、自我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观念教育(第一步)、规范教育(核心)、警示教育、其它相关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信念教育、义务教育、荣誉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教育的内容:职业义务教育、职业荣誉教育、职业节操教育。*自我教育的方法:自我解剖法、自重自省法、自警自励法、自律慎独法。*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的途径:1、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3、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财政部门组织、会计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