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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计报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1230Z38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3-2-1-1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6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7-8 3 合并利润表 9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4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5-16 7 母公司利润表 1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9-22 10 财务报表附注 23-203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1230Z3815号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省建筑设计
2、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研设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的合并及
3、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建研设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3-2-1-3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4、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和“五、36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所述,建研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029.94 万元、43,118.00 万元、37,186.65 万元、33,742.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45%、99.46%、99.45%、99.38%。由于收入是建研设计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建研设计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
5、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销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检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和评估收入确定方法及其合理性,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各期各类别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等,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波动的合理性; (4) 执行细节测试,抽查主要项目收入所对应的证据,包括阶段设计成果、确认收入的外部证据如合同项目执行情况及客户确认函、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竣工验收单等,是
6、否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相符合; (5) 抽查关于 EPC 总承包业务的招投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等文件;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履约进度确认支持性文件,复核履约进度确认文件并重新计算相应的收入、成本,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6) 选取样本,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及走访,核实建筑设计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的完成情况、往来款项余额、交易发生额等。(二)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 金融工具”、“三、12 应收款项”和“五、4 应收账款”所述,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7、 31 日,建研设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4,996.86 万元、18,200.22 万元、14,084.81 万元和 9,575.8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3,710.28 万元、 2,815.06 万元、1,990.71 万元和 1,422.58 万元。由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重大且可回收性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检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8、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 获取建研设计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4) 对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重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客户的回款意愿和能力; (5) 对大额及一年以上账龄客户进行回款分析,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6) 调阅工商档案资料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和历史还款记录,并评估是否交易对方出现财务问题而对应收账款的收回性产生影响。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9、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建研设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建研设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建研设计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建研设计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
10、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11、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建研设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建研设计不能持续经营。(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建研设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
12、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
13、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1230Z3815号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9月24日 3-2-1-7 3-2-1-37 3-2-1-25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21年6月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14、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于2017年6月29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历史沿革 建院有限成立于2012年2月,其前身最早可追溯至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4月在原安徽省建筑工程局分设的安徽省建筑公司设计公司(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1980年1月起,实行企业化试点,变更为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1992年7月起,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院)。 11992年7月,建筑设计院(非公司制企业)成立 经原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批准,建筑设计院于1992年7月11日成立,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并领取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4894298号
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515.00万元,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515.00 100.00 21993年4月增资 1993年4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建筑设计院注册资金增加至989.00万元。本次增资后工商登记中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989.00 100.00 32006 年 7 月变更股东 2006 年 7 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424 号)有关规定,安徽省省级
16、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整体划转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皖脱钩200510 号),决定将建筑设计院整体划转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管理。建筑设计院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以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一并划转。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工商登记中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989.00 100.00 42012 年 2 月,建筑设计院实施公司制改制,并更名为建院有限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
17、关于同意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管理的科研院所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 2011573 号)及关于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实施改制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377 号)文件,国资运营公司对非公司制的建筑设计院实施公司制改制。 2011 年 5 月,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205 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9 月 30 日,建筑设计院总资产评估价值 16,240.10 万元,负债评估值 512.92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15,727.18 万元。2011 年 8 月 12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资
18、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547 号)对上述评估予以核准。 2011 年 9 月,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 号),同意:1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在评估净资产的基础上扣除改制成本和资产处置后的 2,700.00 万元作为对新公司的出资;3新公司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其中:国资运营公司出资2,700.00 万元、占总股本 45.00%(其中 5.00%股权暂由国资运营公司持有,作为新公司今后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新公司管理层、技术骨干及员工自愿用经济补偿并另自筹3-2-1-2
19、6现金合计 3,300.00 万元出资、占总股本 55.00%。 2012 年 2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建筑设计院改制设立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700.00 45.00 左玉琅 293.07 4.88 高松 214.47 3.57 毕功华等 43 名自然人股东 2,792.46 46.55 合计 6,000.00 100.00 5截止 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成立前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400.00 左玉琅 279.71
20、 高松 220.56 徐正安等 179 名自然人股东 3,099.73 合计 6,000.00 6股份公司成立 2017 年 6 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建院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经审计并扣除 2016 年度现金分红后的净资产 16,460.58 万元按 1:0.364507 的比例折合股本 6,000.00 万股,折股后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并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后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400.00 40.00 左玉琅
21、279.71 4.66 高松 220.56 3.68 徐正安等 179 名自然人股东 3,099.73 51.66 合计 6,000.00 100.00 72017 年末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400.00 40.00 3-2-1-27左玉琅 279.71 4.66 高松 220.56 3.68 徐正安等 179 名自然人股东 3,099.73 51.66 合计 6,000.00 100.00 82018 年末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
22、0 40.00 左玉琅 279.71 4.66 高松 228.42 3.81 徐正安等 164 名自然人股东 3,091.87 51.53 合计 6,000.00 100.00 注:2018 年 8 月,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 92019 年末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40.00 左玉琅 279.71 4.66 高松 230.54 3.84 徐正安等 155 名自然人股东 3,089.75 51.50 合计 6,000.00 100.00
23、 102020 年末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40.00 左玉琅 279.71 4.66 高松 231.79 3.86 徐正安等 148 名自然人股东 3,088.50 51.48 合计 6,000.00 100.00 112021 年 6 月末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40.00 左玉琅 279.71 4.66 3-2-1-28高松 231.79 3.86 徐正安等 148 名自然人股东 3,088.50 51
24、.48 合计 6,000.00 100.00 公司住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7699 号,法定代表人:高松。 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环境景观、室内外装潢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图文制作;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决议批准报出。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 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安徽升元图文技术有限公司 升元图文 100.00 2 安徽省施工图审
25、查有限公司 审图公司 90.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6、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3-2-1-29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
27、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
28、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3-2-1-30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 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29、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
30、) 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3-2-1-31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
31、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
32、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 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
33、)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3-2-1-32(c)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
34、c)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
35、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3-2-1-33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6、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37、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38、(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3-2-1-34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
39、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40、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41、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3-2-1-35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
42、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
43、计处理: (a)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3-2-1-36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 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