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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西飞国(Guo)际财务分析会计(Ji)1043班吴凤、赵小瑜、胡福(Fu)珊、郑雨梅、黎婷婷目录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简(Jian)介 第二部分:持股股东情(Qing)况第三(San)部分:持股结构变动情况第四部分:债券发行情况第五部分:现金分红情况第六部分:西飞国际经营业绩即重大事项说明第七部分:2009年至2011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第八部分:2012年资金需要量预测第九部分:财务杠杆分析第十部分:财务指标的分析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展望第十二部分:报表对比情况西飞公司(Si)简介股票简称西飞国际股票代码000768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日期1997-06-06发行价格
2、6.15元上市日期1997-06-26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营业期限长期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飞机国际航空股份(Fe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国际)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Yuan)会体改生199750号文批准,由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7年6月18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34294205983。公司设立时股本为17,000万元。是中国航空制造业的首家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更名历史:G西飞 ,西飞国际,公司所属行业为
3、航天航空制造业。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2】32号文批准,公司在1999年8月以1997年末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股,配股后股本变更为22,100万元;1999年12月,公司以配股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33,15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64 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发行后股本变更为39,150万元。2005年4月,公司以总股本39,150万股为基数(Shu),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62,640万股。2006年5月,公司
4、股权分臵改革成功后实现了全(Quan)流通,其中社会公众股为35,400万股,占总股本的56.51%,国有法人股为27,240万股,占总股本的43.4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95 号文批准,公司于2008年1月采取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向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和九家机构投资者分别发行37,029.02万股和12,9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12,619.02万股,其(Qi)中社会公众股为48,350万股,占总股本的42.93%,国有法人股为64,269.02万股,占总股本的57.07%。2009 年5 月,本公司以2008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
5、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12 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247,761.84 万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7,761.84万股。公司经营范围:飞机、飞行器零部件的设计、实验、生产、维修、安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航空及其他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进出口加工业务;机电设备、工矿备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城市暖通工程、煤气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及设备的设计、运行、安装、维护、管理及技术服务;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电气及非标设备、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服务。(上述范围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批准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持股(Gu)股东情况:西飞国际由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无其(Qi)它法人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如下: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100%85.91%57.07%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无持股10%以(Yi)上的执行股东。)股本(Ben)结构:单位(Wei):股时间2010-12-312011-12-31数量比例增减变动比例流通A股152502115461.5%+81463294023
7、3965409494.43%人名币普通股152502115461.5%+814632940233965409494.43%限售A股95244644038.4%-8146329401378080005.57%国有法人持股95244644038.4%-8146384401378080005.56%高管股1508640.01%+55001563460.01%总股本2477618440100%02477618440100%1流通(Tong)A股增加了814632940股2限售(Shou)A股减少了814632940股。(1) 公司原监事柴有民因换届离职,所持高(Gao)管股份增加限售A股5500股。(
8、2) 公司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2008年1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70290200股,2009年5月18日,公司实施(Shi)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后,变更为814638440股,限售期至2008年5月日至2011年4月30日。2011年5月5日上述股份接触流通并上市流通,因此限售股份减少814638440股。证券发行情况:(1)西飞国际2011年12月31日截止,公司前三年未发行股票。(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3)应付债券为0,西飞国际2011年12月31日截止,公司前两年未发行债券。(4)公司无现存的内部员工股。西飞国际2011年2010年现金分红情况:(单位
9、:元)年度分红现金分红(含税)2010年0.002009年173433290.802008年0.002007年112619020利润分配情(Qing)况:时间2011年2010年营业总收入8865083695.4810534451671.14净利润73297682.24332162267.86法定盈余公积(10%)7329768.2233216226.79任意盈余公积金(50%)3668841.1211608133.93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3898988.05146262481.29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2162267.86292557136.712010年经西飞国际董事会研究提议本年度不
10、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不转增资本。2010年本期报告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按西飞国际发展战略要求,公(Gong)司未来研究新产品对自己的需要量较大,为保证其正常生产持续营业和保障股东持久的利益,提议2010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分(Fen)析:飞机制造也竞争压力大,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西飞国际把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内部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简单易行,不直接支付筹资与用资费用,减少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有利于大股东减少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但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2011年经西飞国际董事会研究提议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1、不转增资本。2011年本期报告不分配现金股利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西飞国际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获的中国证监会核准,尚未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8号-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上市公司近期如有增发、配股等业务的,应当综合考虑增发、配股业务与分红派息、转增资本的衔接,在具体操作中应当完成一项业务后再在开始另一项,两种业务不应并向”的规定,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也不转增资本,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金分红(Hong)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Yi)百零九条“公司利润政
12、策明确规(Gui)定”明确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严格执行上述现金分红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49.54%,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1.70%,公司独立董事就年度利润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充分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西飞国际经营业绩即重大事项说明:(1)募集资金根据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95号关于核准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
13、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于2008年1月以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向控股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和九家机构投资者分别发行37,029.02万股和12,950.00万股公司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分别为9.18元/股和25.18元/股。其中,西飞集团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与飞机制造业务相关的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九家机构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述认购资产与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月到位,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的西飞集团公司与飞机制造业务相关的资产在2008年度已投入使用;从九家机构投资者取得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余发行费用
14、 (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估费用和信息披露费及推介费用等)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318,903万元。上述认购资产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8年1月16日、2008年1月31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82052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08207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229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9,523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9,380万元。(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0年(Nian)10月18日,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继续利用闲
15、置的募集资金1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4月15日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Zhuan)项账户。 2011年4月14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补充流(Liu)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1日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10月31日,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4月24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亿元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
16、募集资金222,514万元。2012年4月2012年10月拟使用募集资金28,731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有6.5亿元的资金在短期内仍将闲置,为了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拟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6.5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注:由于飞机产品生产周期较长,需提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飞机原材料采购,而货款回收则相对滞后,大量货款集中在年底收回,流动资金呈阶段性紧张局面。因此,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主要为飞机的成品采购、材料采
17、购、工具采购、备件采购。 (3)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2012年3月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35 号),核准公司向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176,216,06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4)对外投资201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批准批准关于参股“中航工业波音制造创新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450万元人民币,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
18、司和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中航工业波音制造创新中心”,公司占45%的股份。(5)注册分(Fen)公司 2012年度(Du)第五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适应此次非(Fei)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航空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注册登记汉中飞机分公司、长沙起落架分公司、西安制动分公司和西安飞机分公司共四家分公司,将收购的原属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航空业务相关资产以及公司原有航空业务资产分别划入上述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如下:一、注册登记“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
19、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二、注册登记“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起落架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三、注册登记“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制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6)印尼新舟60失事事件公司于2010 年11月16日在广东省珠海市签订了新舟60、新舟600 飞机销售合同。具体情况:一、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3 架新舟60 飞机销售合同。目录价格为单机1,450万美元。实际销售价格将依据用户对飞机技术状态要求确定。 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的签订之日起至 2013 年。 二、公司与老挝政府签订了2 架新舟600 飞机销售合同。目录价格
20、为单机1,650万美元。 实际销售价格将依据客户对飞机机型、选装、售后服务、培训与备件的具体要求确定。 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的签订之日起至 2013 年。公司于2011 年5 月20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与秘鲁CDS Regional Express S.A(CDS 支线快运航空公司)签订了4 架新舟 60飞机销售合同。实际销售价格、交付时间将依据用户对飞机选装、售后服务、培训与备件的具体要求确定。 2012年5月9日,西飞国际收到中国民航局航空事故调查中心转来的印尼国家交通运输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尼鸽航运营的西飞公司制造的MA60飞机在执行MZ 8968航班时的最终事故报告,调查发现飞机在凯马
21、纳机场进近过程中,在能见度只有2公里的情况下使用目视飞行规则,不符合操作标准。当地时间2011年5月7日13时左右,印尼鸽记(Ji)航空公司的一家新舟60飞机在从西巴布亚省松绒飞往凯马纳县准备降落时,在距离跑道端头左侧约500米处坠入海中。2006年5月,新舟60飞机取(Qu)得了印尼颁发的适航证,同年6月,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印尼鸽记航空公司签订了15架新舟60飞机的购销合同。该架新舟60飞机是公司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销售给印尼鸽记航空公司的,由西飞国际生产并于2010年12月(Yue)2日交付印尼鸽记航空公司。事故飞机的fdr(飞行参数记录系统)已找到,由事故调查组knkt(
22、国家安全交通部)的官员负责记录有关信息、加装包裹,来中国解读,并进行数据分析。西飞国际当时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已销售国内外的其余新舟60飞机仍在正常运营,没有出现停飞状况;已签订合同的用户也没有出现终止合同、变更合同的情况。(7)重大事项诉讼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应收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的铝锭业务款项,子公司西飞铝业于 2004年2月27日与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集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从 2004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5日止。根据长期合作协议同时签订了铝锭采购协议、铝锭购销协议。200
23、5 年 3 月 5 日续签了铝锭采购协议。2006年3月5日 续签了铝锭预付款采购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 2006年3月5日至 2009年3月5日。 协议约定:西飞铝业公司以支付预付款的方式向山西振兴集团采购铝锭,西飞铝业向山西振兴集团支付 18,000 万元预付款,山西振兴集团每年按优惠价格供应铝锭。货款可以从预付款中扣减,协议期内共抵扣预付款 5,400 万元,尚剩余 12,600 万元预付款应于协议到期日后的 10 日内一次性归还西飞铝业公司。 协议到期后,山西振兴集团基于自身经营困难等诸多原因,一直未能按协议约定归还剩余预付款。针对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约的情况,为尽快收回欠款、
24、减少损失,西飞铝业公司成立了铝锭预付款采购事项专项工作组,就确认债权债务、落实还款方案等内容与山西振兴集团进行了多次沟通和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西飞铝业公司对山西振兴集团进行实地考察,山西振兴集团因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西飞铝业公司收回上述预付款的可能性较低。因此,西飞铝业公司于 2009 年 4 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从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应收款项的 70计提坏账准备 8,820 万元。 2009年7月11日, 西飞铝业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西振兴集团归还其铝锭采购预付款余额 12,600 万元及违约利息。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
25、,双方于 2009年7月20日至8月30 日期间进行了多次诉前调解,但调解无任何实质进展。 2009年8月31日,西飞铝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启动诉讼程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9年9月21日受理了上述诉讼。山西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2010 年 1 月 11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山西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山西振兴集团于2010年1 月1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0年7 月14 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8 月4日受理了上述诉讼。西飞国际提出了要求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连带
26、返还预付款本金1.26亿元及其违约金,且承担本次诉讼费用的诉讼要求。2011年4 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山西振兴集团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西飞铝业公司 1.26亿元欠款本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09 年 4 月23 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二)驳回西飞铝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第一项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831,505 元,由山西振兴集团负担 750,000元,西飞铝业公司负担(Dan)81,505 元。(二)公司控股子
27、公司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Cai)有限公司仲裁和诉讼事项: 2008 年(Nian) 9 月 2 日西飞天澳公司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螳螂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供采购用),西飞天澳公司按合同要求供货,而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累计欠西飞天澳公司货款 148.99 万元,西飞天澳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苏州金螳螂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489,947.48元及利息 50,000 元。苏州仲裁委员会于 2010 年 9 月 9 日受理了上述仲裁申请。2010年10 月28 日,因苏州金螳螂公司存在“西飞”商标的侵权行为(西
28、飞天澳公司“西飞”商标由西飞集团公司授权使用),在双方的合同履行过程中,苏州金螳螂公司使用了双方合同规定以外的第三方其它品牌产品假冒“西飞”品牌产品,严重损坏了“西飞”品牌形象,侵犯了西飞集团公司及西飞天澳公司的声誉。西飞天澳公司和西飞集团公司联合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金螳螂公司赔偿西飞集团及西飞天澳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 2010 年11 月1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2011年4月28日经苏州市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5月3日出具调解书,具体内容:1、西飞天澳公司于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对苏
29、州金螳螂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2、西飞天澳公司立即将金额为人民币1,142,647.48元的发票开具给苏州金螳螂公司,苏州金螳螂公司收到该发票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西飞天澳公司货款人民币1,239,947.48元;3、西飞天澳公司放弃其他仲裁请求;4、苏州金螳螂公司放弃仲裁反请求;5、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0,856元,由西飞天澳公司承担。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34,661元,由苏州金螳螂公司承担。西飞天澳公司按照苏州市仲裁委员会调解书要求于2011年5月5日将金额为1,142,647.48元的发票开具给苏州金螳螂公司,苏州金螳螂公司已于2011年5月23日支付了1,239,947.48元货款。西飞天澳
30、公司与西飞集团公司于2011年5月2日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5日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西飞集团公司、西飞天澳公司撤回起诉。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西飞铝业公司已计提坏账减值准备8,820 万元,本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被告方如能按判决返还(Huan),对公司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8)子公(Gong)司更名 西飞(Fei)国际于2011年8月11日接到控股子公司一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该公司名称由“一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
31、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登记事项不变。目前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九、获批设立西安赛(Sai)威短舱有限公司 西飞国(Guo)际2010年11月(Yue)16日与法国埃赛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共同签署关于西安赛威短舱有限公司之合营合同,决定在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西安出口加工区设立西安赛威短舱有限公司。目前合营双方均已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收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飞机发动机短舱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同意你公司与埃赛公司(Aircelle,法国)合资建设飞机发动机短舱生产项目,经营期限50年。 项目总投资1,650万美
32、元,注册资本660万美元,其中: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相当于330万美元的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埃赛公司(Aircelle)出资3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总投资中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由企业自筹。 根据批复意见,西安赛威短舱有限公司(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9)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2010年4月29日,西飞国际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4.83%股权。 经过竞价,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1,453,120元取得上述股权,双方于2010
33、年5月29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依据产权交易合同,长安期货于2010年5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因中山公用的原因导致上述股权转让申请短期内无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致使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生效和履行。 基于上述原因,2011年2月24日,西飞铝业公司与中山公用及有关方在西安市阎良区就长安期货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解除协议书。按照解除协议书,各方同意解除2010年5月29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中山公用于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西飞铝业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74.49万元,西飞铝业公司放
34、弃根据产权交易合同有关规定向中山公用索取违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和再次挂牌交易低于本次转让价格之间价差损失。本次解除产权转让合同后,西飞铝业公司将获得经济赔偿金74.49万元,随后将再次在北交所挂牌转让长安期货股权。公司持有(You)西飞铝业公司63.57股权,本次解除产权转让对公司2011年度(Du)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2009年至2011年公司总体经营情(Qing)况回顾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2,426.79 万元;同比减少 12.12%。实现营业利润 35,688.07 万元,同比减少 18.02%;实现净利润 31,567.78 万元,同比减少 21.39%,其中:实现归属于
35、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65.45 万元,同比减少18.87%。 营业收入及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舟60飞机未完成销售计划。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3,445.17 万元;同比增长 28.09%。实现营业利润37,316.04 万元,同比增长 4.56%;实现净利润 37,721.02 万元,同比增长 19.49%,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55.98 万元,同比增长 9.47%。 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 886,508.37 万元,同比减少 15.85%;实现营业利润 10,754.41 万元,同比减少 71.18%;实现净利润 13,338.70 万元,同
36、比减少64.64%。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87.76 万元,同比减少68.78%。 营业收入及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经济政策调控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民机市场需求不足,飞机产品销售量减少;由于能源、原材料等持续上涨,造成部分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一)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1)2009年开展了大型飞机中机身、外翼翼盒等零部件的研制工作,为承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完成了新舟600 飞机型号合格审定试飞工作,新舟飞机逐步形成系列化。 与空中客车公司签订了 A320 系列飞机机翼总装项目合同,与美国沃特飞机工业公司签订了波音 747-8 飞机垂直尾翼商务合同,融入了世
37、界航空制造产业链。 围绕飞机型号研制,不断提升飞机工艺技术水平(Ping),技术创新取得突出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5 项,专利授权 21 项。其中“大中型飞机数(Shu)字化制造集成技术应用研究”、“空客 A320 系列飞机机翼(Yi)翼盒装配技术研究”两项成果获得陕西省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 (2)2010年公司参与研制的大型客机 C919 复材部件研制取得突破,完成了 C919 飞机中央翼、襟翼部段样件的交付;进一步实施了技术改造,提升了公司飞机装配能力;新舟 600 飞机取得了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实现了首架交付;完成了波音 747-8 内襟翼和 787 扭力盒项目研制并
38、实现首架交付,提高了自主发展能力。(3)2011年公司 C919 大型客机实现首件研制生产开工和静力试验件交付;公司进一步实施了技术改造,提升了飞机装配能力;新舟 600 侧开门货机完成货运系统与机身结构连接静力试验;新舟 700 飞机开展了国家立项的相关工作;波音747-8 垂尾完成首件研制并交付,提高了自主发展能力。(二)经营计划执行情况1.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 822,426.79 万元,完成年计划80.2 亿元的102.55%。实现工业增加值 16.34 亿元,完成年计划 16 亿元的 102.13%。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3,445.17 万元,完成年计划 105 亿
39、元的 100.33%。实现工业增加值 18.37 亿元,完成年计划 18 亿元的 102.06%。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 88.65 亿元,完成年计划 80 亿元的 110.81%。实现工业增加值 15.01 亿元,完成年计划 14 亿元的 107.21%。2. 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 (1)2009年军机产品:完成生产交付任务,确保了国家防务需要。 民机产品:交付新舟系列飞机 8 架,完成年计划 20 架份的 40%。 国际合作项目:交付 19 个品种 1,418 架份部组件,完成年计划 1,464 架份的 96.86%。 非航空产品:销售铝型材 13,327 吨,完成年计划 13,000
40、吨的 102.52%。 (2)2010年军机产品:完成(Cheng)生产交付任务,确保了国家防务需要。 民机产品:交付新舟系列飞机 18 架,完成年计划(Hua) 20 架份的 90%。 ARJ21-700 零部件 5 架份未交付,原因是中国商用飞机有(You)限责任公司调整交付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交付 19 个品种 1,278 架份部组件,完成年计划 1,278 架份的 100%。 非航空产品:销售铝型材 14,336 吨,完成年计划 13,000 吨的 110%。 (3)2011年军机产品:完成了生产交付任务,确保了国家防务的需要。 民机产品:交付新舟系列飞机 8 架,完成年计划 10 架
41、份的 80%;交付ARJ21-700 零部件 2 架份,完成年计划 5 架份的 40%,原因是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订单调整。 国际合作项目:交付 17 个品种 1,350 架份部组件,完成年计划 1,400 架份的 96.43%。 非航空产品:销售铝型材 16,274 吨,完成年计划 14,000 吨的 116.24%。3. 新产品项目研制 2009年,按计划节点确保完成了军用飞机的改进、改型及研制工作。 新舟 600 飞机完成适航取证的型号合格审定试飞工作;新舟 60 简易货机完成货物拦阻网和挡网、拦阻网与机身连接结构强度、照明系统、手提灭火瓶、货舱烟雾探测系统等适航符合性验证报告
42、; 新舟 600 侧开门货机完成产品设计工作;开展了“大型飞机翼带筋壁板喷丸成形”等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工作。2010年,按计划节点完成了军用飞机的改进、改型及研制工作;新舟 700 项目完成了前期市场研究和初步总体方案论证,正在争取国家立项;国际合作项目波音 747-8 内襟翼、787扭力盒项目相继研制成功并实现首架交付。2011年,按计划节点完成了军用飞机的改进、改型及研制工作;新舟 600 侧开门货机完成货运系统与机身结构连接静力试验;新舟 700 飞机开展国家立项的相关工作;C919 大型客机实现首件研制生产开工和静力试验件交付。(三)存在的困难因素 2009年,由于受飞机成品配套的影响给
43、公司飞机产品均衡生产、按计划节点交付带来困难;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新舟 60 飞机出口销售存在困难。 2010年,受飞机产品成品配套的影响,给公司飞机产品均衡生产、按计划节点交付带来困难;人民币持续升值将对公司国际合作项目的经营成果和民机出口产生不利影响。2011年,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能(Neng)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公司产品盈利能力下滑;受飞机产品成品配套的影响,给公司飞机产品均衡生产、按计划节点交付带来困难;汇率的变动对公司国际合作项目的经营成果和民机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Si)经营相关信息订单获取信息:2009年,公司签订新(Xin)舟 60 飞机销售合同
44、 18 架,其中8 架为原签订的意向合同转为正式合同;新签订国际合作项目合同 7.08 亿美元。2010年,公司签订新舟系列飞机销售合同 17 架,其中 2 架为原签订的意向合同转为正式合同;新签订国际合作项目 2,185.5 万美元。 2011年,公司签订新舟系列飞机销售合同 25 架,其中2 架为意向合同,6 架为原意向合同转为正式合同。 2012年资金需要量预测(公司预计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95亿)2012年预(Yu)计利润表项目2011年实际数占销售额的百分比(%)2012年预计数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45、的投资权益8,865,083,695.488,139,632,601.71194,559,234.2511,872,010.74366,268,573.0342,513,260.6328,865,306.9526,171,370.637,805,627.08100.0091.822.190.134.130.480.330.300.099,500,000,0008,722,900,000208,050,00012,350,000392,350,00045,600,00031,350,00028,500,0008,550,000销售利润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107,544,078.8058,401,885.39574,467.40227,781.491.210.660.010.002114,950,00062,700,000950,000190,000税前利润减:所得税165,371,496.7931,984,502.91 1.87 15177,650,00026,647,500税后利润133,386,993.881.5151,002,500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Shou)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自 2011年1月1日至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