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ppt(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特性:任務型“非”常設機構產生方式:(300人)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 任期:行使職權的任務終了即行解散(一個月)組織:於選舉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以一個月為限職權:(1)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憲法修正案 (2)複決立法院所提之領土變更案領土變更案 (3)議決立法院所提之總統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副總統彈劾案v 產生方式:全民直選v 任期:四年v 組織:(1)資政若干人 秘書長
2、參軍長各一人 各局室 (2)國策/戰略顧問委員會 中研院 國史館 國統會 國家安全會議v 職權 特性:最高行政機關 產生方式:(1)院長由總統任命 (2)副院長各部會首長政務委員 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任期:不一定唷.組織:8部 2會 1行 1處 2局 3署 1院 其他附屬機構(17委員會)職權:向立法院負責 特性:最高立法機關 產生方式:225人 由人民選舉之 僑居國外國民(8人)及全國不分區(41人)採政黨比例方式選出 任期:三年 得連選連任 組織:(1)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委互選之 (2)設10個委員會,召集人由委員互選 (3)會期每年兩次(25月底;912月底),自行集會 職權 特性:
3、最高司法機構 產生方式:大法官15人,其中一人為院長,另一人 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排除大法官終身優遇)任期:八年(不得連任)組織:(1)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2)大法官會議及憲法法院 職權:大法官需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特性:最高考試機關產生方式:設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 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六年組織:2部 考選部 銓敘部 2會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委員會)職權 特性:最高監察機關 產生方式:監委29人,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六年組織:(1)10個委員會 (2)審計部
4、:審理各機關決算 審計長1人,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認命之職權:糾正糾舉彈劾v提名權提名權: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 之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考試委員 監察委員審計長v任命文武官員任命文武官員v緊急命令權緊急命令權v解散立法院解散立法院v軍事權軍事權經立法院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報告之責,並接受質詢2.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年,向立法院提出下年度預算3.會計年度結束四個月,向監察院提出決算案4.對立法院議決之法律案預算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核四案核四案提案權:罷免總統副總統 彈劾總統副總統 領土變更案 憲法修正案人事同意權每年集會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身分保障權議決法律案預算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國民大會人民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人員懲戒之權大法官會議 審理憲法解釋 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之案件憲法法院: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考選部:掌理各項公職考試銓敘部:掌理公務人員銓敘保障 撫恤退休;公務人員任免 考績級俸陞遷褒獎 之法制事項糾舉彈劾對人 :監委2人以上提議,9人以上審查決定,使得提出糾正(對事):對行政院及有關部會施政,得提出糾正,促其改善對違法失職的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有糾舉及彈劾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