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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健环职责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健环职责,使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能履行安健环职责,实现电力集团的安健环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级人员。第三条 电力集团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中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第四条 电力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电力集团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本部门安健环工作负责。第
2、五条 电力集团成立安全健康与环保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电力集团安健环监督管理最高机构,行使监督和管理权力。第二章 安委会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六条 安委会负有以下的职责:(一) 全面负责电力集团及属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 制定并落实健环管理目标指标,落实各级安健环管理责任;(三) 贯彻上级单位有关安健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落实上级单位部署的工作;(四) 审定安健环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安健环费用投入、事故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五) 组织建立安健环管理体系、安健环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六) 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研究和决定电力集团组织调查的生产
3、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七) 组织实施安健环考核奖惩等工作;(八) 督促落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采取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九) 督促办理工伤保险。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通用安健环职责:(一) 贯彻执行安健环方面的法律法规;(二) 在本部门内,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三) 参与安健环活动,配合做好安健环培训和宣传教育;(四) 做好本部门办公区域和办公设备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五) 在职权范围内维持企业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六) 对企业安健环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七) 参与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协助处置各类不安全事件;(八) 采取措施保持或改善本部门的劳动条件。第八条 安健环管理部是电力集团
4、的安健环工作管理机构,行使电力企业对企业内部及属下企业的安健环监督管理职能,负有以下职责:(一) 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安委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二) 负责本级安委会日常工作,协助安委会开展安健环工作,制定安健环工作规划、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三) 定期向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分管公司领导报告安健环情况,提出改进安健环管理工作建议;(四) 制定和完善安健环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持续改进安健环管理绩效;(五) 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监督排查及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 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体系运作,维持企业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七) 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
5、反劳动纪律、污染环境、破坏劳动作业环境等行为;(八) 组织处置各类不安全事件,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九) 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十) 监督建设项目 “三同时”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十一) 检查全员安健环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健环培训计划与相关活动;(十二) 监督企业安健环资金的预算和投入;(十三) 配合做好新员工及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十四) 监督职业卫生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
6、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十五) 监督属下企业安健环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十六) 监督属下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安健环监管情况;(十七) 组织收集安健环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信息。第九条 办公室的安健环职责:(一)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有关安健环工作的文件资料及领导指示精神;(二) 组织检查落实节假日干部值班制度;(三) 为各类应急救援提供后勤支持。第十条 党工部、团委的安健环职责:(一) 对集团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二)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健环工作的舆论宣传;(三) 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在企业安全生
7、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四) 在评选先进党(团)支部和优秀党(团)员时,要把安健环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的安健环职责:(一) 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安全教育;(二) 监督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三) 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四)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五) 把安健环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六) 贯彻职业病防治
8、法,做好员工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员工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七) 办理工伤保险。第十二条 经营计划部的安健环职责:(一) 组织属下企业落实反事故措施;(二) 及时掌握属下企业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重要的设备隐患情况;(三) 组织属下企业落实安健环保障措施;(四) 组织属下企业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五) 组织属下企业制定设备检修或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六) 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和安健环检查活动;(七) 参与、协助、指导属下企业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第十三条 技术部的安健环职责:(一) 指导、督促属下企业建
9、立有效的技术监督体系并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二) 组织研究属下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难题;(三)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提出整改意见及防止不安全事件对策;(四) 参与安健环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属下企业研究解决检查和演练中发现的威胁安全的技术问题;(五) 督促属下企业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六) 协助收集安健环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信息。第十四条 财务部的安健环职责:(一) 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确保资金到位;(二) 审定和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三) 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四) 审核
10、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五) 协助办理事故保险及索赔。第十五条 战略管理部的安健环职责:(一) 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要有安健环方面的内容和目标;(二) 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金;(三) 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四) 督促建设项目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 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合同必须有安全条款,安全条款必须是责任主体清晰、安全责任明确;(六) 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
11、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七) 协助组织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室的安健环职责:(一)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二) 监督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法规、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三) 必要时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第十七条 工会组织的安健环职责:(一)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公司安健环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健环方面的合法权益;(二) 审查落实企业经济承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见;(三) 支持、保障职工在安健环方面的合理要求;(四) 监督、协助职能部门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五) 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六) 开展安全
12、生产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给予表彰;(七) 协助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八) 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九) 监督企业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健环职责第十八条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以下安健环职责:(一)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三) 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安健环目标指标;(四) 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 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 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七) 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
13、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九) 主持安健环工作会议,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九条 担任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副总经理,在安全环保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履行下列职责:(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二)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四) 组织协调和督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情况,提请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六) 协调和督促安全生
14、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健环职责:(一) 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二) 把安健环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 指导党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四)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健环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五)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
15、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第二十一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健环职责:(一) 协助总经理领导企业的安健环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环保生产负监督、指导责任;(二) 贯彻执行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组织制定安健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三) 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预案演练;(四) 主持安健环工作会议,部署安健环的有关事项;(五)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六) 组织安健环检查,监督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七)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
16、情况;(八) 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第二十二条 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的安健环职责:(一) 对分管业务的安健环工作负责;(二) 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三) 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四) 把安健环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健环管理指标。第二十三条 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健环职责:(一) 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二) 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健环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 对重大事故
17、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企业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安健环职责:(一) 把安健环方面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围,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三) 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四) 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企业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企业领导做好善后工作;(五) 监督检查企业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第二十五条 团
18、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健环职责:(一) 在团组织和青年团员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二) 号召、教育、督促青年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三)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技能竞赛,提高青年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五) 围绕安全生产做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工作,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第二十六条 技术总监的安健环职责:(一) 组织修编企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二) 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三)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同时
19、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四) 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健环管理;(五) 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审查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六)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第二十七条 安健环总监的安健环职责:(一) 协助安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做好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具体工作,并对公司安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负责;(二) 协助安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安健环责任制、安健环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安健环工作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检查和监督落实;(三) 掌握安健环全面情况,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重
20、大事故隐患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协助安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四) 组织安健环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安全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报告,跟踪落实整改;(五)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情况;(六)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七) 指导开展安健环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第二十八条 财务总监的安健环职责:(一)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二) 对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改资金的落实给予积极配合;(三) 审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提出资金落实方案;(四) 协调有关对设备损坏(外力破坏、自然灾害)
21、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事宜;(五) 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二十九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健环职责:(一)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对本部门的安健环工作负领导责任;(二) 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三)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四) 把安健环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计划、检查、总结、考核部门安健环工作;(五) 组织本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健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 经常检查本部门
22、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做好本部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七)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第三十条 各部(室)主管、主办、办事员的安健环职责:(一)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带头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二) 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健环工作;(三)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在分管范围内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四) 参加本岗位范围内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颁布后,国家、省、市及上级单位有新规定时从其新规定。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电力集团安健环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