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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 无锡西城荟一期商业中心 商铺租赁合同西城荟 7 号楼 4层 号无锡西城荟一期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甲 方: 无锡西城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1. 个人姓名(中文) 王耀 性别 男 居民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络通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欣欣苑7号302室 邮编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2. 公司全称(中文) (英文)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
2、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租赁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1-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列明的条款及条件,由甲方将其位于 江苏 省_无锡_市 钱桥大街 , 西城荟 (以下称“商业中心”)编号为 7号楼 401-420 号的商铺 (以下称 “租赁区域”)出租给乙方,1-2 双方同意,租赁区域的建筑面积为 1469.47 平方米(以下简称“租用面积”)。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均以租用面积为基数计算。1-3 乙方声明对租赁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天花板、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设施的各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定等内容已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现状作为租赁区域交付使用
3、的标准。第二条 租赁用途2-1 乙方承诺在该租赁区域经营 健身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其在租赁区域的用途和在租赁区域经营的类别和模式。2-2 乙方保证,在该租赁区域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许可证(如有),乙方必须确保在租赁期限内该等证照完全有效,并在各方面均符合该证照规定之经营范围。2-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开业前出示与上述品牌、商号及经营商品商标有关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则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2-4 乙方取得营业执照后,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即由营业执照确定的
4、经营实体承继和享有。甲方收款直接向该经营实体出具凭证。第三条 租赁期限3-1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_10_年_/_月_/_日,自_2014_年_10_月_1_日始至_2024_年_9_月_30 日止。租赁优惠期自_2014_年_10_月_1_日始至_2015_年_3_月_31_日,自_2015_年_10_月_1_日始至_2016_年_3_月_31_日止租赁优惠期间甲方免除乙方经营场地租金费用,但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等有关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租赁优惠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3-2 双方特别约定:如果本合同由于乙
5、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视为乙方不享有前述租赁优惠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日内向甲方补交前述租赁优惠期限内的所有租金(按本合同租赁期内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且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不受任何影响。3-3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如欲续约,应在租赁期限届满的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的,则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若甲方同意续约,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约协议;若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乙方申请续约未获甲方同意,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立即无条件将该租赁区域恢复原状(交付使
6、用时状态)。3-4 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未达成书面续约协议而乙方擅自继续占用租赁区域的,其占用不能视为本合同的延期或续订,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2倍(按照终止合同时的租金标准计算)计算向乙方收取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并有权开锁、换锁或清理租赁区域内的任何物品,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租金费用4-1 租赁区域的租金按本合同第1-2条确定的租用面积计算,首年租金标准:_ _0.8 _元/天/,每月租金合计人民币 叁万伍仟柒佰伍拾柒 元整(¥: 35757元 )。起止年 租 金月 租 金备 注2014.10.12017.9.30357572017.10.12019.9.30375
7、452019.10.12021.9.30394232021.10.12023.9.30413942023.10.12024.9.30434594-2 乙方首期租金交纳金额合计人民币 壹拾万柒仟贰佰柒拾壹 元整(¥:_元 )(相当于 叁 个月租金)。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乙方应当在每季开始前提前 7 日(遇法定节假日延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本交租期租金。4-3 物业费 本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费:6元/月/。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费支付方式同租金支付方式相同。 4-4 能耗费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使用水、电等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公布及调
8、整为基准测算确定(测算单价包含变压器损耗及线损),按照分装计量的小水表/小电表实际使用读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甲方出具相应财务收据;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能源费用均为甲方代相关公用事业部门收取,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其他费用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所发生的其他一切公用事业的申请及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根据其实际用量向相关公用服务部门直接申请并每月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上述费用于租期起算日开始计算。乙方应按时缴纳相关的公共事业费,如因未交纳而造成的停电、停水、停电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5 若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
9、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6 乙方应根据上述第4-1、4-2、4-3条款的规定将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以转帐/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5-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柒万壹仟伍佰壹拾肆_元整(¥:_71514元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与履约保证金数额相同的收据。5-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证金不予冲抵乙方租金或其他未付款项。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若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付清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一切应付费用,将在租赁区域处的工商登记注销,并将租赁区域按本协议约定
10、的状态办理退租手续并返还甲方交接验收后,甲方应于乙方已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租赁区域交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5-3 若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将乙方应付而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与使用租赁区域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该保证金不足扣除乙方应付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乙方逾期补足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补足全款。5-4 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金额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
11、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上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且要求甲方进行处理的,甲方即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付有关索赔,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该房屋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也可从履约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补足差额。 第六条 租赁区域的交付。 6-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0日内甲方办理租赁区域的交付。6-2 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移交日前的费用为甲方负担,移交日后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在移交日应对有关度数、费用清
12、单进行签字确认。 6-3 乙方同意,虽然甲方负责完成的租赁区域交付标准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该租赁区域符合相关交付标准,而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场后继续对上述瑕疵予以修补和完善。6-4 双方特别确认,乙方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该租赁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租赁区域的,视为该租赁区域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行为,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该租赁区域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6-5 乙方以甲方现有交付的工程条件为基准,后续工程条件由甲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安全责任7-1 乙方对使用租赁区域负有安全的全部责任(租
13、赁期内租赁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自行维护),进场装修及经营必须遵守执行有关规定,乙方应遵守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7-2 乙方应配合管理公司落实好购物广场及租赁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及其它安全工作。7-3 乙方应对位于租赁区域内的人员、资产进行保险。如因火灾、水灾、偷盗或第三方过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损害或资产损毁的,由相关责任方承担。7-4 乙方保障甲方不致因发生在该租赁区域内的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坏及权利纠纷的索赔而蒙受损失。因乙方经营所致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7-5 保险:乙方负责向中国国内一家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其装修及营业行为购买公众责任险,并应
14、当为该租赁区域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放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八条 税 费8-1 乙方在该租赁区域内从事经营业务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8-2 因签订该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赁登记备案费用和租赁管理费(若有)由乙方承担。8-3 乙方不得拖欠相关税费,租赁期满,乙方未缴清应交政府部门税费以致影响后续商家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缴纳,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第九条 乙方的转租、转让9-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将租赁区域的任何部分转租、分租给他人;不得将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一切装修、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其他与经营有关的权利转让
15、给他人或作为抵押。9-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因本合同获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以之作为抵押,亦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全部损失:10-1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各项应付费用其中任何一项或几项达十五天(或以上)的;10-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在该租赁区域经营类别和用途和模式的;10-3 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租赁区域进行或试图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中途退租、撤
16、离、终止营业或者对该租赁区域采取任何侵犯物业所有人所有权的行为的;10-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未能按期开业的;10-5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10-6 乙方违反商业中心手册或甲方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不予改正或拒不交纳违约金的;10-7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区域房屋结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10-8 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因乙方原因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情形;10-9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或仍未完成整改的。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
17、的,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并有权立即收回租赁区域。乙方应于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向甲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终止乙方营业,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必须搬离租赁区域、否则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搬迁措施,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诉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恪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11-1 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其中任何一项或几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以拖欠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乙方拖欠各项费用其中任何一项或几项达十五天(或以上)
18、而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中止乙方营业或者解除合同。11-2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时间交还租赁区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 方无法按时恢复对该租赁区域的正常使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日租金 2 倍的租赁区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法院诉讼及执行费用。11-3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甲方无须退还,归甲方所有。11-4 如该租赁区域房屋因遇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土地批租、房屋动、拆迁许可范围或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双方均应
19、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因土地批租、拆迁发生任何补偿,只有甲方才作为房屋产权人享有相关拆迁当事人权利,与乙方无关;接到动、拆迁通知后,乙方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无条件迁出,不得由此提出任何补偿/赔偿要求。11-5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甲方均无需对下列不可抗拒情形承担任何责任:a、因租赁区域或商业中心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或意外、罢工等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b、发生灾祸,或其他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租赁区域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空调、暖气、水、电、燃气等供应临时中断;c、因甲方对商业中心及其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修、
20、改造、或故障抢修而引起水、电、煤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临时中断;11-6 因甲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租赁区域的返还12-1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要求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当日或解除、终止通知后的10日内,将该租赁区域室内可移动物品清理干净,不得破坏外立面及门窗,保证该租赁区域及全部附属设施以完好无损,以良好的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给甲方,并须与甲方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乙方逾期未搬离及未拆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享有任意处置的权利。甲方要求乙方拆除装修恢复原状,拆除装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未予拆除恢复原状
21、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将处理费用及清理费用、恢复原状费用或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12-2 如乙方违反4-1约定的时限,逾期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甲方有权直接接管该租赁区域,并可开锁、换锁、进入该租赁区域或搬迁该租赁区域内的任何物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三条 保 密1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商业基本条款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而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披露该保密信息。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14-1 凡因履
22、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通 知15-1通知可以专人手递方式、特快专递方式及挂号信方式。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通知交予特快专递公司后第3日为收悉日,以交寄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通知送达对方之日依据发送凭证记载时间确定。乙方确认,租赁期间,该租赁区域也是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因此,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租赁区域的门窗或墙面上,该等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通知,乙方
23、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15-2 除非一方事先规定了不同的地址,通知的地址如下:甲 方:地 址: 收件人:乙 方: 地 址:收件人: 甲、乙双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在变更后十(10)天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变更地址的通知送达前,相对一方送达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约定送达。 第十六条 附 则16-1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若遇有附件与本合同条款描述不一致之处,应以附件为准。16-2 除非明确指明外,本合同项下的“日”、“天”均指日历天。16-3 本合同签署后,如政府部门要求对合同格式和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方予备案的,双方应积极配
24、合,另行签署政府部门要求的格式合同(基本内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以完成合同备案手续。但双方特别确认,上述备案合同仅作为办理报备手续之用,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应当以本合同为准。16-4 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及相关合同的公司合法有效,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经营证照的全部的资料合法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商标、工商税务登记、年检,经营代理授权等。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提供相关品牌授权经营及注册商标等真实合法有效文件供甲方核验,甲方保留复印件盖章版,电子版原件备查。16-5 本合同只约束甲乙双方,不涉及其他人。甲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16-6 本
25、合同(包括附件)替代此前关于商铺租赁的一切协议、承诺、谅解和谈判。本合同(包括附件)系双方之间就商铺租赁的全部和唯一的合同。本合同(包括附件)签订后,除非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协议,且另行签订的协议须经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名或盖章,否则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包括附件)。16-7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逐一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甲方已就本合同各条款向乙方做了明确说明和解释,乙方已确认合同载明的事实,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并自愿接受其约束。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 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