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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经济法 第第7章章第一节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法规定,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特征: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特征:1 1、经营者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主体。、经营者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主体。2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
2、争法的行为。的行为。3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4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5 5、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概括来讲,我国概括来讲,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以下主要规范以下11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 1、假冒仿冒行为;、假冒仿冒行为;2 2、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3 3、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4 4、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 5、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6 6、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诋毁行为;7 7、强制性交易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8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9 9、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1010、低价倾销行为;、低价倾销行为;1111、串通招投标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及立法模式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及立法模式(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所发生的
4、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二种:从世界范围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二种:1 1、分别制定、分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和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或或反限制反限制竞争法竞争法。如日本制定的如日本制定的禁止垄断法禁止垄断法和和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德国;德国制定的制定的反限制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 2、综合制定一部法律来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或限、综合制定一部法律来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或
5、限制竞争行为。如澳大利亚、匈牙利和美国等就是这样。制竞争行为。如澳大利亚、匈牙利和美国等就是这样。我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采取与采取与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分别立法的模式,分别立法的模式,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1 1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节第
6、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仿冒行为一、假冒仿冒行为(一)假冒仿冒行为的概念及特征(一)假冒仿冒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假冒仿冒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假冒仿冒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商业标志相同或相近似的标擅自使用与他人商业标志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以致与他人的商品或营业活动产生混淆,志,以致与他人的商品或营业活动产生混淆,减损他人商业标志的市场价值,牟取不当利减损他人商业标志的市场价值,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益的行为。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1、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2 2、假冒仿冒行
7、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利用、假冒仿冒行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利用3 3、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二)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二)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1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许可权人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是指未经注册商标许可权人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商标的行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商标的行为。注意:假冒对象必须是注册商标。注意:假冒对象必须是注册商标。2 2、与知名商品混淆的行为、与知名商品混淆的行为行为表现,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行为表现,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8、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改知名商品。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改知名商品。注意:注意:(1 1)混淆对象是知名商品)混淆对象是知名商品对知名商品的认定:在中国境内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对知名商品的认定:在中国境内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品。公众所知晓的商品。知名应当考虑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知名应当考虑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
9、、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2 2)混淆手法是从名称、包装和装潢三个方面)混淆手法是从名称、包装和装潢三个方面(3 3)混淆手段必须达到购买者足以误认的程度)混淆手段必须达到购买者足以误认的程度例:例:下列属于与知名商品混淆行为的是(下列属于与知名商品混淆行为的是()A A、某私人食品厂生产的喜之羊牌果冻、某私人食品厂生产的喜之羊牌果冻B B、某私人小吃店使用与同街另一小吃店近似装潢、某私人小吃店使用与同街另一小吃店近似装潢C C、某快餐店以与麦当劳类似的装潢招徕顾客、某快餐店以与麦当劳类似的装潢招徕顾客D D、某油漆厂将厂名改为某某
10、立邦漆厂,并将厂名放在、某油漆厂将厂名改为某某立邦漆厂,并将厂名放在油漆罐外包装显眼位置油漆罐外包装显眼位置3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的行为。企业名称包括:企业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中企业名称包括:企业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企业名称和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企业名称和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姓名包括:在商品经营中使用的自然人的姓名和具有一定的市姓名包括:在商品经营中使
11、用的自然人的姓名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和艺名等。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和艺名等。4 4、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虚假表示的行为。所谓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所谓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名优标志是指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评定颁发名优标志是指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评定颁发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标志。的
12、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标志。二、商业贿赂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和特征(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和特征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几个特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征:1 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2 2、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其、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排挤
13、竞争对手。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3 3、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具有很大的隐蔽性。4 4、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及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5 5、商业贿赂在后果上侵犯了同
14、业竞争者的公平竞争权,扰乱、商业贿赂在后果上侵犯了同业竞争者的公平竞争权,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了社会经济秩序。(二)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区别(二)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区别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回扣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帐外回扣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帐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特征:的行为。特征:1 1、回扣的主体特征是发生在交易的双方之间。因此提成费与、回扣的主体特征是发生在交易的双方之间。因此提成费与介绍费等都不属于
15、回扣。介绍费等都不属于回扣。2 2、回扣的形式是支付货币、有价证券和其他财物。、回扣的形式是支付货币、有价证券和其他财物。3 3、回扣的目的是在争取交易机会与交易条件。、回扣的目的是在争取交易机会与交易条件。4 4、支付回扣和收受回扣的双方都是故意。、支付回扣和收受回扣的双方都是故意。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折扣和回扣的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对方,折扣和回扣的
16、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对方,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任。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因为为他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因为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酬。酬。三、虚假宣传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含义(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含义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
17、生产者、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的引人误解的虚假的宣传。有效期限、产地等作的引人误解的虚假的宣传。(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种类(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种类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1 1、虚假宣传、虚假宣传 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将国产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等。如将国产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等。2 2、引人误解的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 是指就一般的社会公众的合理判断而言,宣传的内是指就一般的社会公众的合理判断而言,宣传的内容会
18、使接受宣传的人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被宣传的容会使接受宣传的人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被宣传的商品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商品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1 1、秘密性、秘密性 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
19、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本质特征。2 2、实用性、实用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及竞争优势。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益及竞争优势。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3 3、保密性、保密性即权利人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即权利人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4 4、信息性、信息性商业秘密的范围只包括具有信息性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范围只包括具有信息性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
20、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10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四种情形: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四种情形:1 1、以盗窃、利诱、协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以盗窃、利诱、协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人的商业秘密。2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业秘密。3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 4、第三人明
21、知或应知以上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以上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五、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五、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一)有奖销售的含义(一)有奖销售的含义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二)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二)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我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下三种形式为违法的有规定,以下三种形式为违
22、法的有奖销售,应予以制止。奖销售,应予以制止。1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这一欺骗性有奖销售,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奖销售。这一欺骗性有奖销售,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1 1)谎称有奖,而实则无奖)谎称有奖,而实则无奖(2 2)虽然有奖但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此)虽然有奖但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此“奖奖”对于广大消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形同虚设。费者而言,形同虚设。2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
23、奖的金额超过50005000元。在抽奖或元。在抽奖或有奖销售中,最高奖的奖金额超过有奖销售中,最高奖的奖金额超过50005000元即被禁止。元即被禁止。六、商业诋毁行为六、商业诋毁行为(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及特征(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散布虚伪事实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益的行为。商业诽谤行为的特征:商业诽
24、谤行为的特征:1 1、商业诽谤的实施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诽谤的实施主体是经营者有两种途径:一是经营者自己亲自实施侵害他人商誉权的行为;有两种途径:一是经营者自己亲自实施侵害他人商誉权的行为;二是经营者通过他人或利用他人实施侵犯商誉权的行为。二是经营者通过他人或利用他人实施侵犯商誉权的行为。2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3 3、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侵犯了他人的商誉权,二是这种商誉权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侵犯了他人的商誉权,二是这种商誉权应当为特定的某一个具体的市场主体所拥有。应当为特定的某一个具体的市场主体所拥
25、有。4 4、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损害他人商誉权的虚假事实。、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损害他人商誉权的虚假事实。这一行为包括两种具体的行为,一是捏造虚假事实的行为,一这一行为包括两种具体的行为,一是捏造虚假事实的行为,一是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是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二)商业诽谤的具体表现(二)商业诽谤的具体表现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业诽谤的表现形式是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商业诽谤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从商业诽谤的具体手段种多样的。大体上,从商业诽谤的具体手段的不同,可以将商业诽谤归纳为以下几类:的不同,可以将商业诽谤归纳为以下几类:1 1、产品附属资料中的商业诽谤;、产品附属资料中的商业诽
26、谤;2 2、产品交易中的商业诽谤;、产品交易中的商业诽谤;3 3、新闻、广告中的商业诽谤;、新闻、广告中的商业诽谤;4 4、直接在公众中散布谣言;、直接在公众中散布谣言;5 5、组织、唆使、利用他人进行商业诽谤。、组织、唆使、利用他人进行商业诽谤。七、强制性交易行为七、强制性交易行为(一)含义(一)含义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为。(二)特征(二)特征1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实施主体主要有两类:其一是公用企业实
27、施主体主要有两类:其一是公用企业其二是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二是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是指在特定的市场上,一个竞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是指在特定的市场上,一个竞争者处于无竞争的状态、或取得了压倒性和排除竞争的能力,争者处于无竞争的状态、或取得了压倒性和排除竞争的能力,也指两个以上经营者不进行价格竞争,在它们对外的关系上也指两个以上经营者不进行价格竞争,在它们对外的关
28、系上具有了上述地位和能力。具有了上述地位和能力。2 2、行为表现、行为表现 实施了实施了“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的行为。(三)性质(三)性质 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八、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八、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一)概念(一)概念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
29、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行为。(二)行为主体(二)行为主体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三)表现(三)表现1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2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3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4 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九、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九、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一)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含义及特征(一)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含
30、义及特征 所谓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所谓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不合理的条件。不合理的条件。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 1、实施的主体是具有经济优势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主体是具有经济优势
31、地位的经营者2 2、从主观上来看,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从主观上来看,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3 3、实施了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具体行为。、实施了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具体行为。(二)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性质(二)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性质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是经营者依靠经济优势来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是经营者依靠经济优势来实现的,如果经营者以贿赂、强制等手段来实施搭售或附加实现的,如果经营者以贿赂、强制等手段来实施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则可能会构成商业贿赂或强制性交易等不正当不合理条件,则可能会构成商业贿赂或强制性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行为。十、倾销行为十、倾销行
32、为(一)倾销行为的含义及其特征(一)倾销行为的含义及其特征 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倾销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倾销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 1、行为的主体是在市场交易中处于销售地位的经营者;、行为的主体是在市场交易中处于销售地位的经营者;2 2、经营者实施该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经营者实施该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竞争对手;3 3、经营者实施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成本经营者实施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成本是指企业在产品生
33、产、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中发生的费用的是指企业在产品生产、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中发生的费用的总和。总和。(二)倾销之例外规定:(二)倾销之例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 1、销售鲜活商品的;、销售鲜活商品的;2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的;、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的;3 3、季节性降价的;、季节性降价的;4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十一、串通招投标行为十一、串通招投标行为(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是指招标者
34、与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行为。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行为。(二)违反法律规定招投标行为的表现(二)违反法律规定招投标行为的表现1 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这、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这类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类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 1)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一致抬高标价;)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一致抬高标价;(2 2)投标者相互串通,一致压低标价;)投标者相互串通,一致压低标价;(3 3)投标者相互串通,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35、)投标者相互串通,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 4)投标者相互间就标价以外的其他事项串通。)投标者相互间就标价以外的其他事项串通。2 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这类行为的表现形式有:的行为。这类行为的表现形式有:(1 1)招标者在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者的投标)招标者在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者的投标条件,并泄密给内定投标者;条件,并泄密给内定投标者;(2 2)招标者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不同的投标)招标者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者实施差别对待;(3 3)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投标者在公平)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
36、,投标者在公平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者以额外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者以额外补偿;补偿;(4 4)招标者向特定的投标者泄露其标底。)招标者向特定的投标者泄露其标底。第三节第三节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的含义和种类一、监督检查的含义和种类(一)专门机关的监督检查(一)专门机关的监督检查 根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不正的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机关主要有:当竞争行为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机关主要有:1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 2、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二)
37、社会监督(二)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监督检查部门下列职赋予监督检查部门下列职权:权:1 1、询问权、询问权2 2、查询复制权、查询复制权3 3、检查财务权、检查财务权4 4、强制措施权、强制措施权5 5、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第四节第四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违反法律责任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违反反不正反不正当竞争法当竞争法的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
38、争行为所要承的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责任三种形式。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权、赔礼道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责任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责任的责任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经营者资格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经营者资格等。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我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为两类:为两类:1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2 2、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