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ppt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56518574 上传时间:2022-11-02 格式:PPT 页数:93 大小:1.3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ppt_第1页
第1页 / 共93页
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ppt_第2页
第2页 / 共9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ppt(9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概念和特征二、劳动关系的主体三、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四、劳动关系的调整五、劳动关系的分类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劳动关系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广义:指与劳动有关的一切社会关系。狭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1、定义一、劳动关系概念和特征(1 1)平等性)平等性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 2)隶属性)隶属性劳动者将

2、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让渡给了用人单位,成了管理和被管理关系。(3 3)财产属性)财产属性提供劳动、支付报酬。(4 4)人身属性)人身属性劳动力存在劳动者的身体之中,劳动的过程是劳动力消耗的过程,也是生命耗费过程。2、特征二、劳动关系的主体(1)劳动者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劳动者团体(2)用人单位(国外称雇主及其组织)主要包括两方面二、劳动关系的主体(1 1)就业年龄:)就业年龄: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劳动者(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例外)。(2 2)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劳动者。(3 3)外国公民)外国公民进入我国就业或特定地区(如港、澳、台)的自然人,须经批

3、准。1、劳动者二、劳动关系的主体依法设立: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人事部门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经过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资格。(办事处、代表处、销售部虽然登记,但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资格)2、用人单位二、劳动关系的主体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的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3、工会二、劳动关系的主体行业性的雇主团体区域性的雇主团体4、雇主团体三、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择业权择业权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有出让和收回的权利。休息权休息权法定假日、休息日以及8小时以外有休息权,加

4、班加点,超时加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获取劳动报酬权获取劳动报酬权按时足额,以货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提供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大保险申请争议处理和举报权申请争议处理和举报权有权申请调解、仲裁、起诉权,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权。1、劳动者的权利三、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A、招聘权(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B、辞退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C、管理权D、奖惩权2、用人单位的权利三、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监督权: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协商权: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签订集体合

5、同,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异议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建议权调处权: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3、工会的权利四、劳动关系的调整一、当事人自主调整自愿性二、法律调整刚性(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三、行政调整灵活性(如拖欠工资)个体群体(工会)五、劳动关系的分类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五、劳

6、动关系的分类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2)停薪留职形式。3)放长假的形式。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五、劳动关系的分类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五、劳动关系的分类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六、

7、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类别区别劳动合同劳务合同1、定义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一方为完成某一项工作而使用另一方提供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2、主体资格不同一方主体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3、主体间关系不同双方主体间是劳动关系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行政隶属关系)双方主体仅为经济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4、义务不同必须承担法律给予经营者许多义务,如交纳社会保险费可自由约定5、调整法律不同由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由民法调整6、不履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承

8、担行政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实行一裁两审制可协商也可直接起诉特殊劳动关系沪劳保关发(2003)24号文规定一、定义:是现行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调整的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二、范围:七种人员属于范围、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退休人员、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符合前条规定的其他人员三、参照标准、工作时间(加班)、劳动保护(工伤)、最低工资规定(报酬)特殊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但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有关劳动权利义务。举例:举

9、例:陈老师退休后受聘于某商业学校,在学校被迎面奔跑而来的一名学生撞倒在地,经送院诊断为左肱骨外科颈骨折,陈老师属特殊劳动关系中退休人员这次受伤到底算工伤还是民事侵权?学校称与陈老师没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民事劳务关系,因此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条件。结论:结论:区劳动保障部门作出认定工伤结论建议:建议:一定要给特殊劳动关系中特别是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它与其他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在劳动合同法中称之为应签未签劳动合同,是绝对不允

10、许的。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惩罚性最利害的一种。表现为三种形式:、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无效劳动合同(全部无效)。a a、自始未订立过劳动合同、自始未订立过劳动合同b b、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以书面形式继订合同、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以书面形式继订合同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劳动合同订立概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条款、劳动合同的特征a、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b、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c、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组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d、劳动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

11、e、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涉及第三人利益。法定条款法定条款协商条款协商条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者劳动者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2、劳动关系的建立(1)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了劳动。(2)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先,实际用工在后。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影响。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平等原则反对霸王合同,或当场签不让带回家。、自

12、愿原则双方出自内心意愿,真实意思的表示。、协商一致原则格式合同加补充条款,尽可能体现个性化。、合法性原则主体合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书面)形式合法(书面)录用合法录用合法1 1、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录取通知书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劳动合同(草案)内容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签字(盖章)并做好备案手续将录取职工的信息及时录入职工名册。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2000-2万元罚款。2 2、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a、劳动合同是要式法律合同n建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

13、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b、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果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n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就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法第

14、二十六条部分无效全部无效(二)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案例一:案例一:李先生于2002年4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09年10月31日到期。2008年3月1日,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另行依法注册成立乙公司,于2008

15、年4月1日为员工重新办理了招退工手续(甲退工、乙招工),并将所有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了乙公司。2009年3月初,李先生与法定代表人张某发生口角,张某口头辞退了李先生,但未说明辞退理由。当日李先生领取了乙公司出具的退工单,并于当日离职。此时李先生才知道张某已将自己的劳动关系自2008年4月1日起转入乙公司。之后,李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4个月工资。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先生离职时究竟与哪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先生离职时究竟与哪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后认为,因甲公司

16、无故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因此对李先生要求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4个月工资的申诉请求予以支持。必备条款(法定条款)(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三种类型、双方协商一致、尊重劳动者意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长短不确定(亦可解除)有固定期限:有起始终止日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内容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17、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惩罚性订立无固定期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种类,具体职位以及该职位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工作应当达到的数量及质量指标。工作地点写明在何地方从事上述工作内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时制度、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非标

18、准工时制延长工时制(按要求执行)延长工时制(按要求执行)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为,应支付劳动者150%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200%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300%工资报酬。不支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19、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 2、休息休假、休息休假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之期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之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年不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年不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年以上,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一年中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

20、排。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个年度。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单位应支付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违反上述规定,由政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加付赔偿金。(六)劳动报酬定义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奖金津贴津贴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约定工资数额,包括哪些内容,发放时间,发放形式。病事假工资待遇等。案例二:案例二:李先生20

21、03年3月应聘进入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公司技术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2003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14日止。2005年,公司为了上某个新项目,准备派遣李先生去美国接受培训。为此,公司起草了一份培训及服务期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派遣李先生去美国学习培训六个月,培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李先生培训结束后,自回到公司上班之日起,为公司服务五年。如在服务期内,李先生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应按已服务的时间,按比例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协议起草打印后,公司交李先生签字。李先生以需回家与妻子进行商量为由,将协议带回家。数日后,经公司催促,李先生将协议交还公司。公司遂于

22、2005年8月派李先生去美国接受培训,2006年3月1日,李先生正式回公司上班。2008年2月,公司发现李先生在向有关人员安排工作,交接技术资料,便向其询问原委,李先生称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期满后准备离开公司自行创业。公司提醒李先生尚有服务期协议未履行完毕,李先生不置可否。2008年3月14日,李先生正式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以尚有服务期协议未履行完毕为由未同意。次日,李先生离开公司不再上班。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先生究竟是否签过该份培训及服务期协议?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先生究竟是否签过该份培训及服务期协议?(七)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管

23、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它的意义不是实现共同富裕而是为了安定社会。(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工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等条件。、职业危害保护职业危害保护指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止职业病。(

24、九)法律、法规确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安全和卫生的措施。劳动安全和卫生的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案例三:案例三:年月日,本市某游戏网站高薪聘请网页设计总监,张某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及多年的工作经验,成功应聘。年月日公司通知张某于月日到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当天,张某母亲突发重病,张某未能到场,其妻子李某得知此事后,赶到公司帮张某代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事后,张某未提出异议。年月,本市另外一家知名网站看中张某在网页设计方面的才能,欲聘请张某,并答应给张某更高的薪资报酬。年月日,张某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因张某工作能

25、力较强、业绩突出,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利益,因此,公司不同意张某的离职申请,但同意给他加薪。而张某认为,当初的劳动合同是其妻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并不是本人的字迹,该劳动合同对其不具有约束力,并于同年月日离开公司。公司对张某的行为表示异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该游戏网站于年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劳动合同,并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从未提出过异议是否承认合同的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从未提出过异议是否承认合同的有效性?他人为其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性?他人为其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具

26、有法律效力?二、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约定条款,选择条款)可备条款、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继订合同不得再设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a a、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个月、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个月b b、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c c、三年以上,不超过六个月、三年以上,不超过六个月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元)(今年元)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可备条款、服务期协议劳

27、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具体表现:()专项培训费用(有发票的)()专业技术培训(员工教育,其他与岗位无关培训不算)服务期合同期,应延续到服务期满,有约定从约定。违约金规定限额和递减原则。、商业秘密和竞业限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竞业限止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的特定时间和地区内,不得从事于竞争企业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对象: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

28、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从约定。期限:不超过二年。案例四:案例四:王某经人介绍到某汽车出租公司工作,因公司不愿直接用工,而将王某挂靠在街道乐帮服务社,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于2007年10月下旬驾驶汽车出租公司的车出差,次日凌晨被人发现死于地下停车库驾驶室。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猝死。于是王某的妻子李某遂将汽车出租公司告上仲裁委,要求赔偿60万元。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某与乐帮存在劳动关系,还是与汽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某与乐帮存在劳动关系,还是与汽车出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车出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定义是指用

29、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二)原则二、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名称变化不影响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不影响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亲自履行(上级公司签合同,基层企业履行合同是不符合此原则的)亲自履行(上级公司签合同,基层企业履行合同是不符合此原则的)实际履行(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不能以赔偿代替合同标的,劳动者实际履行(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不能以赔偿代替合同标的,劳动者不履行用人单位可到仲裁委告他)不履行用人单位可到仲裁委告他)全面履行(不仅要履行合同结束前义务还要履行合同结束后义务)全面履行(不仅

30、要履行合同结束前义务还要履行合同结束后义务)协作履行(履行过程中互相配合,未尽事宜重新协商)协作履行(履行过程中互相配合,未尽事宜重新协商)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定义指已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通过双方的当事人再次商定,依法对原条款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重新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能够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以保证合同继续履行。类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非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去的,原工作年限一并计算。原用人单位在解除时已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不支付原用人单位工作补偿金。四、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一)协商变更(双方自愿、部门

31、变更)(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变更经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在提前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变更的、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变更的、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的、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的、客观方面原因、客观方面原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调整大调整、用人单位经营方面原因(进入法定程序)、用人单位经营方面原因(进入法定程序)、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分丧失、由于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履行不必要或、由于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履行

32、不必要或不可能不可能案例五:案例五:本市郊区的某服饰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年,公司所在地因城市建设修筑公路需要动迁,搬到了邻省的一个经济开发区,距原址约十五分钟车程。公司在新厂房建成设备安装完毕后,专门召开了员工大会,明确承诺到新址后,工作环境将有很大的改善,员工原工种、原职务、原待遇一律不变,另给每位员工发放一定的补贴。同时告知,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公司花了近百万元,购买了两辆豪华大巴,专门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上班时,员工只要按原上班时间在公司原址附近上车即可,下班则由专车送回公司原址,途中时间全部算作工作时间。应当说,公司的做法还是颇得人心的,大部分员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愉快地到新址上班

33、了,但仍有少部门员工以路远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到新址上班。经公司及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做工作及发出书面通知无效后,公司遂以自动离职为由,为该部分员工办理了退工手续。员工接到退工通知后,以单位应给予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如何认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如何认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大变化?、规章制度无效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民事赔偿责任前提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不被适用法院、仲裁部门将不予采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随时可提出、常见企业规章制度的类型(

34、种)见书P199案例六:案例六:小刘从家乡到大城市打工,在一家企业当电工,月工资元并包食宿。小刘在工作之余自学了子母机盗用电话的技术,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期间多次与他人通话,共计话费余元。企业财务部门在核对话费对帐单时发现了小刘利用职务之便盗打电话的事实,决定立即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关系。小刘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入职以来的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由于劳动仲裁裁决没有完全支持小刘的请求,小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是否有考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是否有考量依据?量依

35、据?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分类、定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单方面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合法行为。二、劳动合同解除的分类、合意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单方解除(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a、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六节劳动关系的解除()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关系,对完成本单

36、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方法订立()以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方法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困工负伤,在规()劳动者患病或非困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

37、)劳动者不能胜任 ,经过培训或调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成协议的()()医医疗期的计算:一年享受三个月,疗期的计算:一年享受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二十四个月c、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天向工会或全体

38、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三类人员用人单位依照上述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二)劳动

39、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a a、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令c 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d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者权益e e、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

40、、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f f、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无需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解除和裁员规定解除下列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送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

4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例七:案例七:黄小姐年月进入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黄小姐担任经理助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元。年月中旬,黄小姐的主管通知她,因为下属工厂加工任务紧迫,缺少人手,要求黄小姐去工厂协助工作个月。黄小姐认为自己的岗位是经理助理,不应该到下属工厂工作,因此不愿意去。经过几番交涉,公司于年月日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黄小姐不服,于是在

42、年月来到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消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能否以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制定的以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能否以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制定的以及没有公示或告之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及没有公示或告之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一、定义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二、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者开始

43、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劳动者退休包括到达法定退。(劳动者退休包括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提前退休等情况。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休年龄或依法提前退休等情况。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自破产之日起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节劳动合同的终止三、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应自动顺延的情形

4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送医观察期间的。根据职业病防止法执行。(要进行上岗前、岗中、离岗后检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门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工每增加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孕期从怀孕到产出胎一段时间。产期从产出胎儿到生殖器官恢复到一般状态的一段时期。哺乳期妇女给婴儿喂养乳汁的一段时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经济补偿金概念、定义是指劳动合同解

45、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按三倍数额计算,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解除终止前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满个月的,按照实际计算平均工资。第八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46、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度年平均工资倍以内的部门(元),(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后交纳。()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收入数额较大,而被解聘后一段时间内又无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指个人在本企业的年数后计算个人所得税,超过年的按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一次性代扣代缴。一、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合同定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至五十六条指企业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与企业行政,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47、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内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和变更的程序,争议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制裁方式等。(二)特征、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没建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荐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是一种集体性质的劳动协议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是正式法律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生效。(日)第九节集体合同(三)作用类别区别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主体不同一方是企业行政,另一方是工会或职

48、工代表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内容不同比较复杂,从全体劳动者利益出发,涉及多个方面比较单一,以个人利益为标准作用不同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侧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效力不同对企业和全体员工都有约束力,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只对订立者有效案例八:案例八:张先生是某合资企业的销售人员,长期从事销售工作,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由于工作经验丰富,企业对张先生比较器重,除了给予较高的待遇外,还对张先生提出的销售建议基本采纳,在工作中给予较多的支持。尽管如此,张先生还感觉不满,认为企业并未将其职务提升至领导层,对业务开展尚未具有决策权,影响了其期望价值的实现。于

49、是,张先生萌发了跳槽到其他企业拓展业务的念头。不久,张先生联系了一家公司。经接触,该公司对张先生比较满意,许以较高的职位和待遇,希望张先生尽快到公司工作。张先生对该公司的情况也比较满意,于是承诺10日内到公司报到上班。此后,张先生即向合资企业书面提出辞职,并要求合资企业尽快办理移交及退工手续。合资企业对张先生的辞职并无异议,但要求张先生工作一个月后再离开,待企业特色好接替人员后再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张先生认为企业已同意辞职又要求自己再工作一个月不合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张先生为兑现与另一个公司的承诺,在向任职的企业提出辞职请求5日后即自行到另一公司报到上班。企业发现张先生离职后即要求张先生回严

50、控发要求继续工作,张先生未予理睬,经几次通知无效后,合资企业即以张先生旷工为由作出违纪辞退决定,张先生对企业的辞退决定不服,双方由此发生争议。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先生提出辞职虽经单位同意但未继续工作一个月,单位能否对张先生另作旷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附理由的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在合同解除前未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至六十七条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x模板 > 企业培训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