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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浦口医院老住院楼2-6层同质透心PVC地板及铺装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PKZC2012JZ020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医院老住院楼2-6层同质透心PVC地板及铺装工程采购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3月29日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京市浦口医院老住院楼2-6层同质透心PVC地板及铺装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1、项目编号:PKZC-2012JZ020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医院老住院楼2-6层同质透心PVC地板及铺装工程项目
2、3、项目简要说明:南京市浦口医院老住院楼楼暂定3500平方米同质透心PVC地板及铺装工程。详见第三章。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4、付款方式:货到付合同总价40%,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55%,余下5%待安装完成后12个月后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等(拒绝现金、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报价文件中,单独随报价文件一并送达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支付并在谈判截止前送达开标地点;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五(5)天内保持有效
3、;注:现金交款单为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凭证,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区县采购栏)网站。7、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8、考察现场及报名:2012年4月1日上午10:30截止前(过时不候),到南京市浦口医院住院部7楼(浦口区泰山街道浦园路18号,具体
4、地址请咨询采购人)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请各潜在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携带U盘、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报名签到并勘察现场。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通过采购人资质预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联系人:陈殿平,联系电话:025-、。9、递交以下样品: 同质透心无方向2mm厚A4幅面卷材PVC地板样品两块。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样品,供评委评审打分。 未提供样品的报价供应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样品递交不齐全或提供样品未按采购人要求的由评
5、委酌情扣分;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以后供货的验收标准和依据。10、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4月5日下午14:0014: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4号楼228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11、谈判时间、地点:2012年4月5日下午14: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4号楼228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12、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6。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
6、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江启昌;联系电话:025-;传真:025-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报价和谈判。1.2 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的报价和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
7、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1.3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1.4“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本国供应商。2、供应商资格条件2.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8、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谈判供应商的特定要求:(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件(十年以上)。(2)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产品专项授权书原件。(3)施工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3、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3.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
9、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3.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报价;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报价。3.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4.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10、4.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如果组织供应商勘察现场或者召开答疑会,采购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集中回答。4.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4.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5 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
11、应商。5、谈判费用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6、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 如无特别说明外,供应商应用人
12、民币报价。6.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6.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否则,谈判报价文
13、件有可能被判无效。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认可。7.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同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
14、份证原件; (3)*谈判保证金及谈判声明及申明。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产品如果属于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至少近三个月);(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近三个月);(9)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复印件);(10)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1)*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12)其他资质文件(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以及谈判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内容)。备注:1、报价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
15、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2、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备注:卖方必须提供具有合格证的最新产品。9、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9.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9.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
16、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9.3 提供的货物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9.4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补正:(1)*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2)*技术参数偏离表; (3)详细的配置的技术参数表;(4)*技术支持资料(如
17、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详细的交货清单; (7)*安装及施工方案(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0.1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10.2本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港口报关及各类港杂费、相关税费、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等。10.3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
18、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10.4 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0.5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11、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1.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2、谈判保证金12.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2 谈判证金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2.3 未成
19、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
20、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1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3.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叁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4.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5.1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15.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
21、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6、诚实信用16.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6.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6.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四、谈判17、谈判组织17.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
22、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7.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8、谈判程序18.1 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8.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18.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8.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18.5 成交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
23、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供应商成交。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标准是:谈判小组对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因素中不含价格),与得分最高供应商相差5%以内,视同质量服务相等,在这个档次内,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将影响评分)19、成交标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安装方案、资质资信、业绩、样品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综合评价因素中不含价格。类别分类总分评分得分资质、资信12技术参数35样品20安装调试及施工方案15售后服务18合计1001、资质、资信:12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货物制造商资质、资信6分1、产品通过国际建筑
24、材料空气质量认证(SCS)认证得2分,没有提供证书不得分。2、产品通过美国绿色环保认证得2分,没有提供证书不得分。3、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得2分,没有提供证书不得分。2报价供应商商业绩6分4、报价产品品牌2009年后在江苏省医院类场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PVC地板(单项)10000平方米以上工程业绩每个2分,10000平方米以下6000平方米以上工程业绩每个1.0分,6000平方米以下3000以上工程业绩每个得0.5分,30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共限评3个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原件业绩不得分。(满分6分)。 技术参数3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
25、分标准得分1技术参数35分1、残余凹陷度0.04mm;符合EN433标准或国家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满分3分)2、地板宽幅2m,得4分;地板小于2m不得分;(满分4分)3、耐磨等级;P级符合EN649标准,提供检测报告(5分),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数值不符合要求不得分。4、地板的防干滑性能;符合EN13893标准0.3,提供检测报告(4分)。5、地板的防湿滑性能:符合 DIN51130不低于R9级,提供检测报告(4分)。6、地板的防火性能;符合GB8624-2006标准,达到BF1级,提供检测报告(2分);有燃烧长度、临界辐射通量、产烟量、产烟毒性检验结果的,有一项得0.5分,提供检测报告
26、(2分)。)(满分4分)7、地板的抗电阻性;符合EN1081,109-1010 ,提供检测报告(1分)。8、地板的抗静电性:符合EN1815,2kv,提供检测报告(1分)9、地板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限量指标(报告)提供检测报告(3分)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数值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抗化学品性能:符合欧盟EN423标准良好。(2分)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数值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1、地板的抗菌性:抗金黄色葡萄球菌。(4分)无检测报告或检测数值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样品2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1样品10由评委根据报价供应商提
27、供的样品进行打分,主要根据样品的柔软、反复弯折不断裂、耐磨、耐污、迹渗透性能、表面光滑度等打分,相邻分差不大于4分。(样品递交不齐全或提供样品未按采购人要求的由评委酌情扣分)2样品颜色10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样本,报价系列产品25种颜色,得10分;报价系列产品20种颜色,得6分;报价系列产品15种颜色,得4分。(满分10分)3、安装方案1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安装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15分1、施工组织方案流程完整规范、合理、科学性(满分5分)。2、报价供应商针对业主需求,用A3幅面作设计效果图。(满分5分)。3、供货能力及供货期、施工工期承诺:是否响应招标人提出的总体供货、铺装完成
28、时间要求,要有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1-2分)。4、有详细的铺设及施工方案,所有铺设点的拼装尺寸(满分3分)。4、售后服务18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质量保证5分1、必须是由厂家提供PVC地板十年以上质保书,工程保修期满足2年得2分。2、铺设保修期超出谈判文件最低要求的,保修期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3分。2售后服务能力5分1、供应商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配件库 (提供有效证明),满分2分;2、免费维修期满后,报价供应商承诺仅收取材料费的且终身维修服务的得3分,材料费及服务费均收的不得分;3故障响应时间及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3分由评委根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响应时间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
29、间承诺(须提供有效证明)酌情评分,满分3分。4其他优惠承诺5分质保期满后易损部件的优惠价格等,满分5分。上述评分办法均以谈判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说明:1.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2.若报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报价处理。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 谈判小组根据本次采购预算和成交标准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5
30、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参加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1、无效谈判响应文件。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22、无
31、成交供应商原因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
32、.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4、质疑和投诉2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24.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
33、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4.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24.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4.5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
34、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编号:PKZC-2012JZ020政府采购计划号:PKZC-2012JZ020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
35、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PKZC-2012JZ020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6、 (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 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
37、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2012年XX月XX日之前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
38、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
39、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
40、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
41、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 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第
42、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
43、,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
44、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
45、条 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
4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集中采购机构: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日 期: 年 月 日第四章 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本次采购只有一个分包一、需求说明: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同质透心PVC地板2mm厚卷材M23500老住院楼2-6层2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一、技术规范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加为必须响应的条款,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同质透心PVC地板基本技术参数:推荐产品为欧美知名品牌,原装进口产品;产品形式(1)同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