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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赵 耀2012年6月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鲁财会【2012】8号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等 省 财 政 厅 省 中 小 企 业 办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工 商 局 山 东 银 监 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授课提纲 第一篇:总则 第二篇: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第三篇:外币业务 第四篇:财务报表编制 第五篇:附则第一篇 总则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1.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需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2.落实
2、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的需要 我国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发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3. 提高小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操作的可行性、减少了职业判断和主观性,能够使提供的信息更客观、真实; 减少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报税。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融通资金,有利于改善企业形象。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 1.制定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体法模式 小
3、企业不再单独制定一套会计准则 分立法模式 单独制定一个准则,所有与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这个准则上。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用分立法模式 3. 我国的选择 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 我国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分立法模式,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依法设立的小企业(企业规模,包括非企业性组织); (二)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11 年6 月18 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规定了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举例如下: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四)小企业中的三类例外情形, 这三类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执行本准则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首
5、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121 号)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 规定,凡是证券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企业,不管规模大小,都应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这类小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小企业。 2 .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的小企业。 3.已经发行企业债券的小企业。 4 .已经在境外股票上市的小企业。 5.预期在上海或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的小企业和预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的小企业。主要包括: (1) 作出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或境外上市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2)作出准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3)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4)正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5)正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 报送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小企业等。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共同的特点是: 以不同方式受托持有和管理他人的资金,并且对委托人都负有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其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
7、管理。 包括:非上市小型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小型基金, 如小型投资基金等。 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规定:只要存在子公司的企业, 不论规模大小, 都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提示】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不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国外法律设立的企业。即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是外国企业,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子公司,如果在企业规模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属于小企业,该小企业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本准则。五、小企业
8、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小企业一旦发生了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 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1.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 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 2.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 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
9、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 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点。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2.明确了转换的时点: 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原则:“ 从高不就低”。 1. 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就不得再转为执行
10、本准则。 2. 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 从经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 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 (六)小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由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 】3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 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一致;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 6.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 7.外币财务报表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不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会计政策变
11、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9.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 1.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小企业上市或成为大中型企业时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篇 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一、资产要素 (一)概述 1.定义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资产特征 (1) 资产应为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2)资产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资产是由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3.资产确认 将一项资源
12、确认为资产, 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4.资产分类 (1)小企业资产按流动性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所谓流动性,通常按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 (2)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应收、产品和原料)。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 货币资金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3)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
13、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4.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1】基本准则:多元化 【提示2】所得税法: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1)取得资产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历史成本。 (2)在持有资产期间, 资产的增值或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调整,仍维持取得时的历史成本金额。 (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与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并不矛盾, 事实上是这类非流动资产区别于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体现,都是以取得时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在持有资产的期间内进行合理的分摊
14、。 (4)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 根据本准则第10条、第15条、21条、第26条、第34条和第42的规定确认资产损失, 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5)本条规定应与本准则第86条附注中有关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说明的规定结合起来应用。 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时,对短期投资的市场价格、存货的市场价格、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还应当在附注中进行单独披露,从而弥补由于历史成本计量可能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的不足。 这就要求小企业对于在这四类资产的相关账户中无法直接提供的会计信息, 应当建立备查簿。 (二)货币资金 1.内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库存现金清查的
15、账务处理 (1)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赔偿) 营业外支出(无法收回)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赔偿)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 (三)短期投资 1.确认 短期投资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投资目的很明确,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也包括以赚取差价为目的。 (2)投资时间比较短, 通常不超过1 年。 (3)投资品种易变现, 通常投资于二级市场上公开交易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初始计量 (1) 短期投
16、资的成本包括取得短期投资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是指应负担的各种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等。 (2)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得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应当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3.后续计量 (1) 取得现金股利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按照可分得的金额,确认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 (2)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 在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应取得的利息收入,确认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终止确认 (1)出售短期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的确定 将出售价
17、款扣除该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出售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净额计入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 (2)所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结转 一次性全部出售某项短期投资,其成本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部分出售某项短期投资,可以比照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进行计算结转。 【例2-1 】 213 年3 月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9.8元,其中包括0.2元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4 000元。 3月8日,甲公司收到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10月25 日,甲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售价为1000 000 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短期投资时: 借:短期投
18、资 应收股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2)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股利 20000 (3)出售短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36000 (四)应收及预付款项 1.确认 (1)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2)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本质是债权。但是,应收款项最终会收到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则是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 (3)应收及预付款项分为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款项为“别人欠钱, 但钱尚未收到”,包括: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等; 预付账款为“将钱预先付给对方”, 但目的是为了取得实物而不是重新收回现金。 2
19、.计量 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即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列示的金额记录。 3.应收票据 (1)内容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取得应收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3)商业票据贴现 不附追索权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附追索权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4)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物资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5)商业汇票到期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借:应收账款 贷
20、:应收票据 【提示】小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 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的内容 第一,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应收款项; 第二,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的长期债券等); 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企业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企业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 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保证金
21、等。 (2)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以及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另外,还应扣除商业折扣,但包含现金折扣等因素。 (3)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5.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的内容 预付账款是指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 (2)发生预付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22、银行存款 6.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主要包括: (1) 应收的各种赔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7.坏账损失 (1)坏账损失确认的时点 坏账损失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而不是预计或预期发生时确认。 (2)坏账损失的认定条件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本准则第10条任一个条件的,应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 财税【2009】57号 (3)坏账损失金额的确定 小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出现上述所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积极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努力收回相关款项,如果确实无法再收回,应将该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面
23、余额,扣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的净额,作为坏账损失的金额。 (4)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6)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小企业应当注意正确处理好与税收征管的关系, 认真按照税收征管的要求作好相关申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22条、第23条和第24条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
24、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五)存货 1.存货的特征 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 包括可供直接销售的产成品、商品,以及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出售的原材料等。 存货相对于非流动资产周转速度较快,通常在1年内变现、出售或耗用。 2.存货的构成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1)原材料 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小企业存货, 应计入工程物
25、资。 (2)在产品 (3)半成品 半成品已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而在产品仍停留在生产车间而不是专门的保管仓库。 有些半成品可以单独对外出售或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也有必要在会计核算上区别于在产品进行单独核算。 (4)产成品 代制品和代修品视同产成品进行管理和核算。 (5)商品 产成品和商品是针对企业主体不同,商品这类存货主要是针对批发业和零售业等商品流通类小企业而言,产成品这类存货主要是针对农、林、牧、渔业, 工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工业制造类小企业而言; 产成品和商品形成方式不同,商品主要是外购的,由外单位完成了生产制造过程,产成品主要是自制的,由本单位完成生产制造过程。 (6)周转材料 周转材
26、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 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提示】如果这些辅助性材料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就不应该再被作为周转材料来管理和核算,而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7)委托加工物资 (8)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这类存货主要是针对农、林、牧、渔业类小企业而言的。 3.存货初始计量 (1)存货的计量原则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外购存货成本的确定 外购存货的成本,是指小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27、用。 购买价款,是指小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关税费,体现为小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人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在外购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途耗应当作为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人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a.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
28、赔款, 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b.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 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3)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成本的确定 小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 存货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两部分构成, 【提示】 经过1年期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发生在制造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计入该产品发生的制造费用。 (4)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确定 公司法的规定,实物出资,应当评估作价。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
29、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都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其成本。 如果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其他相关税费,还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提示】凡涉及评估价值的,该评估价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 (5)劳务成本的确定 直接相关的人工费。 直接相关的材料费。 只有与某项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才能计入劳务的成本,否则,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等。 (6)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成本的构成内容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成本发生的截止时点 在收获前、在郁闭前、在出售前、在入库前。
30、即在这些时点之前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存货的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成本的确定 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提示】郁闭是指一块林地上的林木的树干、树冠生长达到一定标准,林木成活率和保持率达到一定的技术规程要求。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资产的郁闭度达0.20 以上(含0.20 )。郁闭度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 。 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成本的确定 出售前发生的饲
31、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成本的确定 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7)盘盈存货成本的确定 成本确定的原则 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确定。 市场价格的确定原则 应当按照下列三个层次的顺序确定盘盈存货的成本: 第一:该项存货的市场价格; 第二:该类存货的市场价格; 第三: 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评估价值的使用 不存在市场价格,应当采用评估价值确定。 【提示】市场价格优先;但国家作了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
32、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仓储费用指小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 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4.存货后续计量 (1)确定发出存货成本允许使用的方法 小企业可以用于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有四种: 分别是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 【提示】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小企业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个别计价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发出存货的计价,并且个
33、别计价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2)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3)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确定其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应当相同,不得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存货的性质或用途发生了变化,原来采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出现了不符合基本原则要求的情形,允许小企业对该存货改变成本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1个或4个)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
34、 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但对于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确认了营业收入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存货成本进行结转,确认为营业成本; 如果没有确认营业收入,则不应当结转相关的成本,继续保留在存货中。 (4)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实务中也允许小企业为了简化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或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存货。 5.小企业生产成本核算 (1)生产成本的构成 小企业的生产成本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间接费用包括制造费用。 (2)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
35、程序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确定成本项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设置有关成本明细账。 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及审核。 归集并分配,按照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3)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一般情况下,对小企业(工业)而言,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
36、象。 6.存货清查会计处理 (1)存货毁损会计处理 存货毁损损失是一个净损失的概念, 本准则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 【提示】如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存货毁损损失最终确定为净收益而不是净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冲减营业外支出。 (2)盘盈存货的会计处理 盘盈存货不是生产经营活动所直接产生的,本准则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冲减管理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 【提示】实现了会计与税法的协调。 【例2-2】 213 年12月20 日,甲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材料1000 公斤,按同类材料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价值为60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 60000 贷:待处理
37、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0000 (2)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0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 000 (3)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小企业所采购的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也作为存货毁损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发生的存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六)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的确认 长期债券投资相对于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技资,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投资目的很明确,是小企业为了提高赚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进行的对外投资。 (2)投资时间比较长,
38、通常会超过l 年。 (3)投资品种不易变现或持有意图长于1年。 2.初始计量-长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1)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2)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得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应当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即按照扣除所含利息收入后的金额作为长期债券技资的成本。 【提示】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1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例2-3】 203 年1月3日,甲公司购入某公司当年1月1日发行的5 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12%,债券面值1000 元,甲公司按1050 元的价格购入8
39、00张另支付有关税费4000 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溢折价 44000 贷:银行存款 844 000 3.后续计量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持有的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3)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 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 =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债券面值 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应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并作为计提的利息
40、收入的调整。 借: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贷:投资收益 或者做相反会计分录。 【提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利息收入金额按照合同名义利率(即债券票面利率) 计算确定; 而在会计上,如果小企业按照高于或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入长期债券投资时,需要在投资持有期间逐期分摊溢折价金额,作为投资收益的调整。 【例2 -3 】 承【例2 -2】,甲公司按年计提利息。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计提债券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96000 贷:投资收益 87200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8800 (2) 实际收到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96000 贷: 应收利息 96000 4. 长期债券投资处置 将处置价款扣除该项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即成本)、处置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提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1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5.长期债券投资损失认定和处理 (1)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确认时点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确认时点是实际发生时,而不是预计或预期发生时。 【提示】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 (2)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认定条件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实际上也是坏账损失的一种,因此其认定条件与坏账损失的认定条件完全相同。 (3)长期债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