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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曳引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 检 报 告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用户编号: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名称|注 意 事 项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简称施工)自检。2.本报告应当使用A4纸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单项“检验结果”栏,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当填写实测数据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符合” ;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 ;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 ;对于
2、需要说明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 “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 XX”。 “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 、 “不合格” 、 “”(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本报告最终整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4.本报告需检验、批准人员签字、整机制造单位盖章(含制造单位分公司公章)、施工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和使用单位盖章。5.本报告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各一份。6.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长期保存施工相关过程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7.整机制造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本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地址: 邮编:
3、电话:|曳引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施工合同号: 设备名称 型 号制造单位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重大维修施工地点 区 路(街) 号使用单位及联系人和电话维护保养单位及电话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层站数 层 站 控制方式 信号控制 集选控制并联控制 群控机房型式 有机房 无机房 曳引机型式 无齿 有齿层轿门型式 中分 边分 提升高度 m曳引钢丝绳根数、直径、绕绳方式 : 限速器型号及编号设备技术参数安全钳型式 瞬时式 渐进式 缓冲器型式 蓄能型 耗能型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塞尺、游标卡尺、秒表、放大镜、 兆欧表、 万用表、 红外测
4、温仪、 转速表照度计、 钳型电流表检验结论检验人员 年 月 日批准人签字:(整机制造单位公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 月 日(使用单位公章)年 月 日|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5)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6)电气原理图1 1.1 A制造资料(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2)施工方案(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4)施工过程记录(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21.2A安装资料(6)安装质量证明
5、文件(1)改 造 ( 维 修 ) 许 可 证 和 告 知 书(2)改造、重大维修清单及施工方案(3)更换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31.3 A改造、重大维修资料(6)改造质量证明文件(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自行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41技术文件1.4B使用资料(5)配备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 1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 2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 3夹角应当在 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 4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52机房及相关设备2.1 通道与通道门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或者
7、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6 2.2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 0.50 m 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 ,高度不小于 2m深度 m宽度 m(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0.60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 2m72.3 安全空间(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关大于 0.50 m 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82.4 地面开口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
8、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 50mmmm (1)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 2PPE 型电源插座92.5 照明与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102.6断错相保护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的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如果从控制柜处不
9、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 1m 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112.7 主开关(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122.8 驱动主机
10、(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132机房及相关设备2.9 制动装置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11、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 2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在电梯驱 3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 4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进行手动 5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
12、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 2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 3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142.10 紧急操作(3)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152.11 限速器(3 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
13、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162.12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准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172.13 电气绝缘安全电压50050025050010000.250.501.00动力电路M照明电路M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M182机房及相关设备2.14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
14、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93.1 井道封闭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同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 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 2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
15、2(m)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 3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 (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 0.5m0.6m0.8m 的空间 4(任意平面朝下均可) mm 2m 3mm 4m m203.2 电梯顶部空间(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0.1+0.035v2(m)的制导行程 m(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 11m 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宽度不小于 0.35m 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门:高
16、m宽 m(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213.4 井道安全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高度不小于 1.40m,宽度不小于 0.60m 高 m宽 m(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223.5井道检修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 2 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 2.50m 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
17、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间距 m(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 5m 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 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 1.2mm,不设安全钳的 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 2.0mm轿厢导轨 mm对重导轨 mm23井道及相关设备3.6 导轨(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 0+2mm,对重导轨为 0+3mm轿厢导轨 mm对重导轨 mm|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24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
18、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m253.8 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 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 25mm(1)对 重 运 行 区 域 隔 障 应 从 底 坑 地 面 上 不 大 于 0.30m 处 , 向上 延 伸 到 离 底 坑 地 面 至 少 2.5m 的 高 度 , 宽 度 应 当 至 少 等 于对 重 (
19、 或 者 平 衡 重 ) 宽 度 两 边 各 加 0.10m263.9 井道内防护(2)在 装 有 多 台 电 梯 的 井 道 中 的 隔 障 应 当 至 少 从 轿 厢 、 对 重行 程 的 最 低 点 延 伸 到 最 低 层 站 楼 面 以 上 2.50m 高 度 , 并 且 有足 够 的 宽 度 以 防 止 人 员 从 一 个 底 坑 通 往 另 一 个 底 坑 ,如 果 轿厢 顶 部 边 缘 和 相 邻 电 梯 的 运 动 部 件 之 间 的 水 平 距 离 小 于0.5m, 隔 障 应 当 贯 穿 整 个 井 道 , 宽 度 至 少 等 于 运 动 部 件 或 者运 动 部 件 的
20、需 要 保 护 部 分 的 宽 度 每 边 各 加 0.10m273.10 极限开关井道上下两端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283.11 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293.12 井道照明井道应当装设常备式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3)底坑内应当
21、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急停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303.13 底 坑 设 施与 装 置(4)底坑内应当设置 2P+PE 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1.0m 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mm m(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 0.15m 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 0.10m;当轿厢最低部
22、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 0.15m 但小于 0.5m 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 0.5m水平距离 m自由垂距离 m31井道及相关设备3.14 底坑空间(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30mm|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 选层器钢带、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32 3.15 选层器钢带与限 速绳 张 紧 装 置 (2)当选层器钢带、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1)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
23、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333.16 缓冲器(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示,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H1 mH2 m34井道及相关设备3.17 对 重 下 方 空间 的 防 护如果对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
24、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上装设安全钳(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 2时,即取消正常运行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 3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 4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5(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
25、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354.1 轿顶电气装置(3)轿顶应当装设 2P+PE 型电源插座。井 道 壁 离 轿 顶 外 侧 水 平 方 向 自 由 距 离 超 过 0.3m 时 , 轿 顶 应 当 装设 护 栏 , 并 且 满 足 : 由 扶 手 、 0.10m 高 的 护 脚 板 和 位 于 护 栏 高度 一 半 处 的 中 间 栏 杆 组 成当 自 由 距 离 不 大 于 0.85m 时 , 扶 手 高 度 不 小 于 0.70m, 当 自 2由 距 离 大 于 0.85m 时 , 扶 手 高 度 不 小 于 1.10m自 由 距 离 m护 栏 高
26、m护 栏 装 设 在 距 轿 顶 边 缘 最 大 为 0.15m 之 内 , 并 且 其 扶 手 外 缘 3和 井 道 中 的 任 何 部 件 之 间 的 水 平 距 离 不 小 于 0.10m364.2 轿顶护栏护 栏 上 有 关 于 俯 伏 或 斜 靠 护 栏 危 险 的 警 示 符 号 或 须 知 。 4(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2)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或者固定障碍物374轿厢与对重4.3 轿厢安全窗(门)(如果有)(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27、|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384.4 轿厢和对重间距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 50mm mm394.5 对重的固定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1)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规定 轿厢面积 m2404.6 轿厢面积(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 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 1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专用于运送 2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 3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414.7轿厢铭牌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
28、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42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动作434.9 C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
29、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444.10超载保护装置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 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及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454轿厢与对重4.11安全钳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46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 4 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 12 根(对于股数为 6 的钢丝绳)或者大于 16 根(对于股数为 8 的钢丝绳) ;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股数断丝数名义直径mm实测直径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