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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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四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2起施行2起施行新细则目录目录l一、总则一、总则l二、税务管理二、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l三、税款征收三、税款征收l四、税务检查四、税务检查l五、法律责任五、法律责任l六、附则六、附则课本目录课本目录l(一)税收执法依据、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一)税收执法依据、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l(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税务登记(三)税务登记(四)账簿和凭证管理(四)账簿和凭证管理(五)发票管理(五)发票管理(六)纳税申报(六)纳税申报l(七)税款征收(七)税款征收(八)免税和减税(八)免税和减税l(九)税务检查

2、(九)税务检查(十)税务稽查(十)税务稽查l(十一)法律责任(十一)法律责任(一)纳税人的权利:(一)纳税人的权利:l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l五、申请延期申报权五、申请延期申报权l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l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l十、陈述与申辩权十、陈述与申辩权l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l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l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纳税人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l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一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l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l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l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l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l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三)税务登记(三)税务登记1、设立登记、设立登记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4、注销登记、注销登记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4、6、非正常户处理、非正常户处理7、证件管理、证件管理8、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的发放:税务登记证的发放:纳税人基本情况税务登记证种类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加盖“临时”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非独立核算分支及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没有税收纳税义务不需要领取收费(经营)票据的社团 只登记不发证(四)账簿、凭证管理(四)账簿、凭证管理l1.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者发生

5、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日内设置账簿。设置账簿。l2.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备案制度备案制度l3.账簿、凭证的保管:账簿、凭证的保管:10年年(五)发票管理(五)发票管理l3、发票的印制管理:、发票的印制管理:l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分别由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l4、发票的领购管理:、发票的领购管理:l(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

6、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关申请领购发票。l(2)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提供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l5、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开具:l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l6、发票保管管理:、发票保管管理:l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专人保管制度、专库

7、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度。(六)纳税申报(六)纳税申报l1、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l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人、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l2、纳税申报的方式:、纳税申报的方式:l(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数据电文l3、特殊纳税申报规定:、特殊纳税申报规定:l(1)邮寄申报,应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

8、邮寄申报,应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邮戳日期作为申报日期。报凭据,以邮戳日期作为申报日期。l(2)数据电文方式申报,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数据电文方式申报,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电文的时间为准。l4、延期申报延期申报管理:管理:l(1)延期申报属于纳税申报范畴,核准机关为县以上税务机关。)延期申报属于纳税申报范畴,核准机关为县以上税务机关。l(2)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纳税,必须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具体按照上期实)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纳税,必须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具体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

9、定的税额来预缴。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来预缴。l(3)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正式申报,并与预缴数相比较办理纳税结算。)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正式申报,并与预缴数相比较办理纳税结算。(七)税款征收(七)税款征收3、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l特殊困难特殊困难: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币资金: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款的。l(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l(2)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

10、有效。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l(3)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不得滚动审批。l(4)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4、滞纳金:、滞纳金:万分之五万分之五l【例题例题.计算题计算题】某企业某企业2010年年3月生产经月生产经营应纳增值税营应纳增值税10000元,该企业于元,该企业于4月月21日日实际缴纳税款,则应加收的滞纳金金额是实际缴纳税款,则应加收的滞纳金金额是多少?多少?l4月月15日,滞纳日,滞纳6天,加收滞纳天,加收滞纳=100000.56天天=30元元7、税额核定制度、税额核定制

11、度核定征收核定征收l(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l(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的;l(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l(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l(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经税

12、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l(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10、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l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保证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10、税

13、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l(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l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l不包括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l不包括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l(2)前提和程序:)前提和程序:l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内。款的期限内。10、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10、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l程序:程序:有根据责令限期纳税明显转移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不能提供担保县以上税务分局局长批准10、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l(3)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税收保全措施的两

14、种主要形式: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含房地产、现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含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金、有价证券等)。10、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l(4)对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监督和制约:)对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监督和制约:实施扣押、查封等税收保全措施时,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实施扣押、查封等税收保全措施时,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扣押商品、货物

15、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执行对象是纳税人的税款,不包括滞纳金。执行对象是纳税人的税款,不包括滞纳金。l(5)税收保全措施的终止)税收保全措施的终止 l对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完税的,就对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完税的,就会终止税收保全措施,且不会执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会终止税收保全措施,

16、且不会执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l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未按照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依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管理相对人,依法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以迫使其履行法法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以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征管制度。定义务的一种征管制度。1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l(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l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l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l

17、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l(2)前提条件:)前提条件:l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l对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限期内仍未履对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限期内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行纳税义务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l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18、由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后仍不缴纳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l(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商品、

19、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税款。l(4)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题必须坚持告诫在先、执行在后的原则和程序。必须坚持告诫在先、执行在后的原则和程序。必须发生在责令期满之后;责令期内有不履行纳税义务必须发生在责令期满之后;责令期内有不履行纳税义务迹象的,税务机关应采取的是税收保全措施。迹象的,税务机关应采取的是税收保全措施。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履行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未履行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

20、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或者交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或者交由商业企业按市场价格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由商业企业按市场价格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异同:异同:l同同:批准级次;对纳税人基本权益的保护:批准级次;对纳税人基本权益的保护l异异:实施范围(对象);基本措施(限制行:实施

21、范围(对象);基本措施(限制行为、强迫履行义务);执行程度。为、强迫履行义务);执行程度。同:同:l(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只)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只能由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能由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l(2)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l(3)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时,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l(

22、4)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必须开付清单。l(5)适用范围均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适用范围均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人异:异:l(1)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强的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l

23、(2)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内。强制执行措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内。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是逾期未履行纳税义务;对已采取税收施的前提是逾期未履行纳税义务;对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限期内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的,保全措施的纳税人,限期内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l(3)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主要形式不)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主要形式不同。同。13、税款优先原则:、税款优先原则:l(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l(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

24、,税收优先于)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l(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14、欠税清缴制度、欠税清缴制度15、溢征、补正、追征、溢征、补正、追征情况 关税规定征管法规定溢征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补征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补征 追征海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一般计算失误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

25、追征特殊计算失误情况(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延长至5年偷、抗、骗税的无追征期限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八)免税和减税(八)免税和减税l不可擅自减免税不可擅自减免税l书面申请书面申请l减免期内也要进行纳税申报减免期内也要进行纳税申报基本要点主要规定减免税的类别 报批类减免税 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备案类减免税 取消审批手续的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 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未享受减免而多缴税款的3年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九)税务检查(九)税务检查l1、税务机

26、关进行税务检查中的权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中的权利:l(1)查账权)查账权l调账检查调账检查:因检查需要时,经:因检查需要时,经县以上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个月内完整退还;月内完整退还;l有特殊情况的,经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

27、关可以将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日内退还。l(2)场地检查权)场地检查权l l 不能查生活场所不能查生活场所l(3)责成提供资料权)责成提供资料权(九)税务检查(九)税务检查l(4)询问权)询问权l(5)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l(6)查核存款账户权)查核存款账户权经经县以上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

28、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案人员的储蓄存款。查询案件涉案人员的储蓄存款。(九)税务检查(九)税务检查l2、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l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

29、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录像、照相和复制。l4、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必须、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十)税务稽查(十)税务稽查l1、税务稽查的管辖、税务稽查的管辖l2、税务稽查的选案、税务稽查的选案l3、税务稽查的检查、税务稽查的检查l4、税务稽查审理、税务稽查审理l5、税务稽查的执行、税务稽查的执行l6、海关稽查、海关稽查(十一)法律责任(十一)法律责任l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

30、行为的处罚2、对扣缴义务人税务违章的处罚、对扣缴义务人税务违章的处罚违章行为违章处理规定不按规定设账不按期申报不履行扣缴职责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偷税行为(扣而不缴)3、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编造、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l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

31、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

32、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33、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l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l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l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

34、内因逃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外。l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l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35、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l第一,伪造

36、、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第一,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l“伪造伪造”,是指行为人设立虚假的帐簿、记帐凭证。,是指行为人设立虚假的帐簿、记帐凭证。l“变造变造”,是指行为人对帐簿、记帐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是指行为人对帐簿、记帐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l“隐匿隐匿”,是指行为人将帐簿、记帐凭证故意隐藏起来;,是指行为人将帐簿、记帐凭证故意隐藏起来;l“擅自销毁擅自销毁”,是指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是指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帐簿、记帐凭证销毁处理的行为。未过期的帐簿、记帐凭证销毁处理的行为。l第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

37、者不列、少列收人第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l第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第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l“假报出口假报出口”:行为人根本没有出口产品,:行为人根本没有出口产品,但为了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而采取伪造但为了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而采取伪造有关单据、凭证等手段,假报出口的行为。有关单据、凭证等手段,假报出口的行为。l“其他欺骗手段其他欺骗手段”:l虚报退税计税数额。虚报退税计税数额。以少报多,即多报以少报多,即多报出口商品数量。出口商品数量。以低报高,即多报出口以低报高,即多报出口商品价格。商品价格。转移商品成本,

38、抬高出口商转移商品成本,抬高出口商品成本。品成本。错误运用退税率。错误运用退税率。l重复申请退税。重复申请退税。l一货多用。货物一货多用。货物“旅行旅行”l虚报退税单位资格。虚报退税单位资格。l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以下罚金。l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

39、款,采取转移或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l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40、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41、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42、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l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三年以

43、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

44、无期徒刑或者死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l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

45、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没收财产。l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46、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l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47、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l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

48、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l(“伪造伪造”,是指仿照本款规

49、定的发票的样式、图案、色彩以及面额等,私,是指仿照本款规定的发票的样式、图案、色彩以及面额等,私自制造假发票的行为。自制造假发票的行为。“擅自制造擅自制造”,是指被税务机关指定印制发票的企业,是指被税务机关指定印制发票的企业,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数量和规模,而擅自超额印制的行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数量和规模,而擅自超额印制的行为。“出售出售”,是,是指将假发票进行出售,从中牟利的行为。指将假发票进行出售,从中牟利的行为。)l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诈骗罪盗窃罪、诈骗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50、四条的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l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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