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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为分公司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分公司各部门: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公司于2011年6月为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存起始时间及缴存形式(一)分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为2010年12月。其中,2010年12月以后入司的员工,如属于应届生的,则从入司后的次月开始缴存;如属于非应届生的,则按当月15日以前入司的从当月开始缴存,15日以后入司的从次月开始缴存。员工和公司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注:根据规定,“2010年12月起”为强制性缴存时
2、间。(二)为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集团公司为广大员工追溯缴存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追溯缴存期间,应当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公司缴存,员工无须缴存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为:1.追溯缴存对象:截至2010年12月20日在岗在册的正式员工;2.追溯缴存期间入司的员工其缴存起始日根据其入司时间结合下面第二条(一)(二)款的规定确定;3.2010年12月20日前,因自身原因提出调离、辞职或辞退的员工以及2010年12月20日以后因违规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不予追溯缴纳。注:根据有关规定,“追溯缴存”为非强制性,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追溯缴存。综上所述,公司缴存
3、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为2009年5月起,其中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仅由公司缴存,2010年12月以后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存。二、缴存基数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员工本人上一年度定岗定薪的月平均工资(在薪酬结构项目中包含岗位工资、季度绩效工资月摊、误餐补贴840元/月、防暑降温费300元/月、过节费月摊250元/月,根据国资局规定不含车改补贴、通讯费补贴)。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相关规定如下:(一)新参加工作的员工(指新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招从未就业人员)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定岗定薪的当月工资。(二)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新调入的员工从
4、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15日以后调入公司的员工从调入的次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定岗定薪的当月工资。(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四)员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综上所述,为兼顾员工利益最大化,公司确定员工缴存基数的计算方式为:2010年12月至2012年6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员工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的定岗定薪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在2012年
5、7月调整缴存基数时按员工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定岗定薪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今后以此类推。三、缴存比例及归属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按12%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按5%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同比例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即,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当相同。公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员工个人所有。四、归集银行分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
6、的归集银行为建设银行,归集银行负责开展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等相关业务。具体提取条件、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颁布的政策为准,建行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归集银行按规定为员工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联名卡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员工本人保管,员工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提取、贷款等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有两个账户相互关联,住房公积金账户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银行储蓄账户具有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员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待建设银行制作完毕后,再
7、予发放。届时,我部就其使用方法作进一步说明介绍。六、住房公积金扣缴时间安排(一)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员工个人缴交额均于2011年6月缴纳到账。其中,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员工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暂先由公司代缴。为尽量减少员工负担,我部现正会同财务部测算并将提出个人缴交额的处理意见,待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再对该部分金额进行代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2011年6月工资中,分公司将代扣员工个人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应缴存部分。以此类推,从2011年7月起将逐月代扣代缴员工个人当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二)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追溯缴存的单位应缴住房
8、公积金将于2011年7月(或8月)缴纳到账。七、住房公积金专办员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应指定一名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在职员工为专办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及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的办理。经研究,分公司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为人力资源部廖艺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涉及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并务必将有关政策说明及时、准确地宣传解释到每位员工。我部将组织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就有关政策进行培训说明(受训人员即为各部门员工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贯解释负责人员),员工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存有疑问,可通过分公司内网的宣传资料或部门人事管理员进行咨询了解,也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