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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潼南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大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引导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领传统建材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潼南人居环
2、境品质的全面提升,实现“十三五”期间潼南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二、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准确把握市五大功能分区对潼南的定位,积极构建符合功能区特征和发展任务的建筑绿色化发展体系。把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其建设管理全过程,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着力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山水园林城市。(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潼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新建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在发展方式上树立建筑全寿
3、命周期理念,落实“四节一环保”要求,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三)点面结合,全面发展。按照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区三个层面,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既着力抓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应用,又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积极创建绿色低碳生态城区;既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又注重工作模式和机制的创新,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加强建筑绿色化的把关;既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又着眼全局,全面统筹,确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发展。(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强化政府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加快政策法规、
4、技术标准、产业支撑、实施能力和社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约束和推进机制。注重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市场,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机构,激活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三、工作目标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创新驱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引导更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着力推进绿色施工,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着力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四、工作重点“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主要任务是重点
5、打造绿色建筑,培育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提高绿色低碳建筑在新建城镇建筑中的比例。(一)加快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集约、绿色、低碳、智能为指导思想,优化产业规划和布局,坚持集约紧凑式空间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城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和绿色工业园区,以区域绿色低碳生态规划为统筹,以建筑单体、建筑群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支撑,以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自2016年9月1日起,潼南城市规划区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及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在2016年9月1日之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项目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6、J50-052-2016),并满足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末,潼南新建城镇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保持100%,区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城镇建筑执行绿色施工标准的比例达到50%,累计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达20万平方米。具体绿色建筑实施范围(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的车站、酒店、饭店、商圈、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必须执行银级(国家标准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有条件的执行金级(国家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2)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原则上执行金级(国家标准二星级)绿色建
7、筑标准;(3)多层居住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总建筑占地面积60%的住宅小区中的多层居住建筑原则上执行金级(国家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二)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照明、供配电、智能控制、用能设备和围护结构改造为重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PPP模式推动梓潼街道办事处、桂林街道办事处、潼南中学、潼南一中、区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机关办公楼、医院、商场开展节能改造,推动改造项目同步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接入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到2020年末,累计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区机关事务局、区城乡建委(三)积
8、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同时,在居住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技术。鼓励下列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系统的应用:(1)有条件的公共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2)大型屋面和建筑幕墙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3)新建十一层(含十一层)以下居住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学生宿舍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优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4)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5)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立体绿化;(6)建筑门窗使用遮阳等节能技术;(7)国家和市城乡建委发布的其他建设科技推广项
9、目。到2020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区城乡建委、区经信委(四)着力培育绿色建材产业坚持城镇发展与建材产业发展并举,大力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对接全市新兴产业布局,培育新材料产业,重点培育以中航科技、嘉达建材、中防德邦为龙头的绿色环保新材料、保温材料、防水卷材、环保涂料等企业;大力推动墙材革新,加强落后墙材禁止使用力度,引进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材企业,为推广墙体自保温技术和薄砌法施工工艺提供产业支撑;坚持以重庆金阳光建材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发展高性能纤维及材料,发展玄武岩纤维及纤维复合结构型材、复合高压管、复
10、合筋等绿色建材;支持潼南仁豪建材市场做大做强。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商贸委、区城乡建委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城乡建委、商贸委、机关事务局、工业园区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由城乡建委牵头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协调工作。(二)强化能力建设。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完成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的专项培训,对绿色建筑现行政策、标准、新技术进行宣贯,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三)强化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