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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辽阳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辽阳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9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清理规范的任务全面清理规范全市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缴纳的保证金。2016年9月底前,违规收取的保证金要全部退还相关企业;2016年底前
2、,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要返还相关企业。二、清理规范的原则和内容(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印发之日起,即2016年6月23日起一律停止收取。(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三)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
3、2016年9月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六)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将建筑业企业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4、七)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三、工作分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地区涉及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制定或修改相关制度和办法。具体分工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各类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市政工程各类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5、金的清理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各类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四、方法步骤(一)制定方案,组织动员。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本部门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方案,安排部署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对本部门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收取情况全面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留死角。(三)建立台帐,清理整改。各有
6、关部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台账、包括: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涉及项目、收取单位、收取金额;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收取单位、应返还金额;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等情况。2016年9月底前,要将违法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到位。2016年底前,要将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返还完毕,并按约定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对保留的保证金中未到返还时限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到期按时返还。对保留的保证金,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四)总结上报。从本月开始,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日
7、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送上月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12月25日前报送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总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汇总后按要求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扎实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切实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督促检查。2016年9月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查。对落实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要求不到位以及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三)加强宣传监督。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营造有利于清理规范工作的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立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投诉举报电话(0419-3133774)和投诉举报信箱(1yjwjgc),认真登记查处投诉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