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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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单位): 南昌市住房保障办公一、单位概况(一) 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1、 单位主要职责职能南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收购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负责组织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报名和审查工作,组织摇号、分配工作;负责公祖房、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负责落实低收入家庭租住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2、 组织架构及人员我办内设经房科、公租科、工程科、综合科4个职能科室。单位编制16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3、 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42.46万元,负债总额2.57万元

2、,净资产39.89万元。流动资产16.42万元,占资产总额38.67%;固定资产26.04万元,占资产总额61.33%。通用设备21.34万元,占81.9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万元,占18.04%。4、 上下级管理机制南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 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1、 总体目标完成收购房源,组织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报名和审查工作,组织摇号、分配工作,完善公租房、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低收入家庭租住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2、 工作任务(1)根据国家及省2019年住房保障新政策,有序推进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

3、;(2)继续以省政府下达的公租房分配和租赁补贴任务为指引,确保按时超额完成目标要求。;(3)继续夯实基础、加快推进经适房上市和回购办理。(4)按照“政务公开、群众只跑一次”的原则,与兄弟单位共同建设好具有南昌特色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做到申请审批便民化、快捷化,动态管理公开化、透明化。(5)配合省住建厅完成对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升级。(6)配合局保障处制定推出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7)根据新的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研究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三) 当年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24029户,金额为5431万元;2、经济适用房上市家庭1661户,上缴市

4、财政资金10631.08万元;货币补贴办理退款253户,回收资金1301.28万元;3、政府投资的37622套公租房,分配率99%;社会主体建设的14010套公租房,已分配12678套,分配率90.1%。(四) 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1、建章立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实际,规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流程,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将财政监督预算绩效运行工作融入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财政监控职能和国库资金拨付监

5、管作用,建立起以财政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约束绩效运行为目的跟踪监控机制。4、认真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近几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评价流程。5、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更是目前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建立了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五) 当年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1、 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年收入预算数为228.0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数228

6、.08万元,执行率达100%。全年支出预算数为2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6万元,项目支出120.82万元。支出全年执行数314.93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38.08%,其中基本支出执行数194.11万元,执行率180.97%;项目支出120.82万元,执行率100%。2、 工作完成情况(1)信息化建设方面自今年8月住建部与建设银行总行共同开展新的住房保障业务系统培训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使用住建部主建的全国统一的新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进行公租房历史数据迁移工作。局分管领导牵头数次召集了专门协调会议,对系统的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决定,在建行新系统研发能完全满足我市保障房个性化需

7、求前,先由先锋软件公司对省厅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研发APP功能。待建行系统研发完成后,我市将使用建行新系统。10月底前,按照住建部时间节点要求,已经顺利完成市住房保障系统数据上传住建部住房保障系统工作。市住房保障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预计2020年1月20日开始上线试运行。(2)公租房分配方面我市共建设了51632套公租房(廉租房),其中:政府投资的37622套公租房,分配率99%;社会主体建设的14010套公租房,已分配12678套,分配率90.1%。(3)公租房补贴发放方面1至9月份,我市(含三县一区)发放租赁补贴已完成24029户,金额为5431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发放22199户,

8、发放金额为5137万元)。已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数(我市本级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数为21000户,其中中心城区目标任务数为19500户)。(4)经济适用房上市方面我市经济适用房工作已实行了常态化办理,经适房(实物)上市审批权限及经适房(货币补贴)退款办理手续已下放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让老百姓可以就近办理,大大方便了老百姓办理申报手续,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10月底,已累计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家庭5464户,上缴市财政资37420.82万元;货币补贴已累计办理退款2363户,回收资金11526.02万元。(其中今年1至10月,上市家庭1661户,上缴市财

9、政资金10631.08万元;货币补贴办理退款253户,回收资金1301.28万元)。同时,我们还指导和督导新建区、进贤县、南昌县、安义县出台经济适用房上市相关文件。目前,四县区经适房上市工作正有序展开。(5)住房保障审计方面2019年4月初接到省审计厅下发的审计报告后,我办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与省、市审计部门沟通,加强对县、区的协调、督查,并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各县区的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多次召开全市住房保障部门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议,按“属地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负落实责任”的原则梳理、分解了整改问题清单,采取“下达通知,布置任务,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开发区、新区

10、)住房保障部门抓紧落实。至目前,16项审计整改问题,政府建设公租房的6项问题已整改到位;社会主体建设公租房的10项问题,其中5项已整改到位,剩余5项正在整改当中。5月17日下午,我市政府会同省住建厅、省教育厅,在市政府小礼堂召开了审计发现的单位建设公租房问题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暨座谈会,了解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了高校、企业单位对公租房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租房建设单位抓紧问题整改工作。9、随着国家全面推行货币化补贴制度,住房保障方式的重点逐步转向为以租赁补贴为主,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由“前期建设”转变为“后期管理”,制定并推动出台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政策,强化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成

11、为首要任务。我办配合局保障处起草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前正在根据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进行修改。(6)侵害群众利益整改方面按照市纪委全市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配合局里出台了2019年南昌市住房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配合局里召开了市级工作部署会,并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发动。截止6月底,共排查到相关问题63个,其中关于政策执行不严格导致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问题有3个;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有5个;关于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不正不实的作风问题有4个;其他问题有51个。截至9月底,共梳理到86个问题(青山湖区

12、上报的原36个问题合并成13个问题),其中8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个问题正在加紧整改。(7)日常管理工作方面在已经全面推行货币化补贴制度的基础上,我市申请公租房家庭办理相关业务推行“日常申请、随报随审、随审随发”的租赁补贴管理制度。借助升级后的南昌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平台,我市实现了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的常态化、动态化。各区已基本实现了“一次性告知、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的公租房申请流程,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同时,将已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审、动态审核、异议复核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中的工作重点。通过住房保障“一张网”系统,对全市(含三县一区)范围内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

13、限购系统,限制购买商品房。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杜绝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情况的发生。历年来,累计有5103户家庭退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实物配租1628户、租赁补贴3745户),其中今年1至10月有1467户家庭退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实物配租428户、租赁补贴1039户),做到了公租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有序保障。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一) 履职完成情况1、预算编审管理情况分析该指标包括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绩效目标管理等三个三级指标。针对三级指标的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预算编制完整性单位预算编制完整、齐全,收入来源编报齐全,编报数据准确。(2)预算编制准确性部门预算编列预算

14、科目合理,但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3)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明确量化;覆盖率达到年度要求。2、预算执行管理该指标包括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四个三级指标。针对三级指标的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预算完成率2019年年初预算完成率138.08%,全年预算资金228.08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14.93万元,基本支出经费超预算支付。(2)支付进度率2019年支付进度率100%,预算资金均已支付。(3

15、)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208%,公用经费超额支出。(4)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21%,三公经费得到良好控制。3、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该指标包括结转结余率等一个三级指标。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单位2019年结转结余率6.07%,年末13.85万元资金未支付。4、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该指标包括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等两个三级指标。针对三级指标的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我办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基础信息完善性我办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5、部门预算管理该指标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

16、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个三级指标。针对三级指标的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办实有在职人员7人,单位编制人数16名。在职人员控制率43.75%,未超编制。(2)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办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且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均得到有效执行。(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均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6、政府采购管理该指标包括政府采购执行率一个三级指标。具体绩效评价情况

17、如下:我办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率52.69%,由于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预算政府采购金额存在偏差。7、资产管理该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三个三级指标。针对三级指标的具体绩效评价情况如下:(1)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办已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得到有效执行。(2)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上缴。(3)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100%,所有资产均得到有效利用。8、数量指标2019年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已完成24029户,金额为5431万元。经济适用房

18、上市家庭1661户,上缴市财政资金10631.08万元;货币补贴办理退款253户,回收资金1301.28万元)。政府投资的37622套公租房,分配率99%;社会主体建设的14010套公租房,已分配12678套,分配率90.1%。100%完成年初目标。9、质量指标100%按文件标准执行公租房货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经适房上市工作和回购流程。10、时效指标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年公租房货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经适房上市工作和公租房分配工作。(二) 履职效果情况1、 社会效益我单位推进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范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管理,促进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改善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同

19、时促进保障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公租房政策实施,保障政策规定人群住房权利的公平。(三) 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0%,较满意。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南昌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还是按照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619元)标准办理申请,租赁补贴不符合现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由于货币化补贴制度的推行,住房保障方式的重点逐步转向为以租赁补贴为主,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由“前期建设”转变为“后期管理”,部分现有制度不适用于我办现在实际工作。3、预算支出明细科目编制不够准确,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偏差,无法准确预计全年经济活动。4、

20、根据实际情况,年初制定的采购计划未完全实施,部分采购计划推迟或取消。(二) 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1、向市政府请示,拟将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提高至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同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推进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改善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2、配合局保障处制定出台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同时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研究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强化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3、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的精准性,通过中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进一步细化年初采购项目,准确判断采购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在年初时合理预估政府采购金额。四、绩

21、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1、 建立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考虑。一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局本级在安排该单位其他项目资金时给予综合考虑。二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保障,力求延续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开展。三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在此过程中,拨款及支付暂缓进行;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在安排该单位其他项目资金时,原则上,不再具备优先保障资格。四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停止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对于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在安排该单位新增项目时,应从紧考虑,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在安排该单位其他项目资金时,不再具备优先保障资格。2、 对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以及组织开展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评价结论予以通报,促使其自觉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使公众了解有关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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