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3555123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39.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交通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宣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张家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本部门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活动。第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四条行政执法公示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第五条交通运输局负责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组织领

2、导。交通运输局法制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第二章公示公开内容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公开下列内容:(一)行政部门的名称、职责、权限和执法人员;(二)执法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三)监督方法和救济途径;(四)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五)其他应当公示的执法事项。第七条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清晰、易懂的行政执法流程图,并主动予以公示。第八条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逐项公示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第九条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抽查的制定随机抽查

3、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第十条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第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示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作服务指南、岗位信息公示牌等,在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服务

4、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材料清单(含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表格下载方式、监督检查、咨询渠道、投诉举报、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状态查询等办理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第三节事后公开内容第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决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公开以下行政执法信息:(一)行政执法部门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信息;(二)行政执法部门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行政执法机关公开的行政执法

5、决定,包括执法对象、执法方式、执法内容、执法结果等内容。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决定不予公开:(一)行政相对人是未成年人的;(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四)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的;(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适宜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公示公开载体第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以网络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政府文件、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为补充,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

6、规定。网络平台主要包括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系统、微信、短信、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方式。政府文件主要包括政府公报、信息简报、法规文件汇编等。新闻媒体主要包括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办公场所主要包括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信息公开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咨询台等。行政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并提供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服务。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或者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自动推送。第四章公示公开程序第一节事前公开程序第十九条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和权

7、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第二十条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区工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第二十二条新公布、修改、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起行政执

8、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者部门机构职能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第二节事后公开程序第二十三条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应及时、客观、准确、便民。第二十四条各类行政执法决定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应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

9、五条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满5年的,可以从公示载体上撤下;但行政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公开满2年的,可以从公示载体上撤下;已经公开的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第三节公示机制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部门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公示内容的梳理、汇总、传递、发布和更新工作。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及时更正。自然人、

10、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证据证明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更正,行政执法部门核查属实的,及时作出更正。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执法公示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布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一)行政部门发布执法公示信息前,该信息涉及其他行政部门的;(二)执法公示信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部门,但相关行政部门已发布的执法公示信息内容与本部门发布信息内容不一致的;相关行政部门对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按照行政部门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界定,或者报请共同上级机关作出处理并予以公示。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条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制度,量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