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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意见】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宜居村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村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住房改善、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
2、生态环境提升为主要内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提升,努力把我市村庄建设成为美丽、生态、宜居的家园。二、主要任务(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在区县及镇总体规划中,做好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加快编制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建设活动较多或具有历史文化特色村庄的规划。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突出生态和谐。
3、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农民参与,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项目要达到可实施的深度,相关要求可纳入村规民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认真组织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到2020年,完成规划保留村庄和建设活动较多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推进农村住房改善。大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示范,推广房屋建筑节能新技术,从危房户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农房节能示范户。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
4、训和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提升农房节能性能。到2020年,重点解决农村房屋低洼淹泡、重大灾害隐患等危陋现象,基本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整体提升农房建设水平。(三)开展美丽村庄建设。以文明、生态、宜居、优美新农村为目标,以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六有”水平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在美丽村庄创建村实施村庄主干路、里巷路整体硬化,安装街道路灯,配备垃圾箱、垃圾运输车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站、排水管网和其他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村内坑塘,开展旱厕改造,推广太阳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利用,开展村庄绿化,见缝插绿、尽力增绿,推动小花园、小果园
5、、小菜园等“微田园”建设,建设村庄广场、公园,建设宣传栏、宣传橱窗。在美丽村庄创建村现有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所、村邮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六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软件、硬件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通过精心规划、加大投入、高质量建设,使美丽村庄创建村达到“六化”、“六有”标准。同时,大力推进村庄产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发展的美丽村庄。到2020年,建成美丽村庄1000个。(四)实施清洁村庄行动。以改善农村整体环境面貌为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清洁村庄行动。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和“一村一
6、策”的思路,统筹编制垃圾、污水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设施配备。垃圾治理主推“村收、镇运、区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普遍推行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污水治理采取集中建污水处理站、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和通过建设生态塘、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污水方式,按照适宜的处理模式逐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治理村内坑塘,推进村庄公厕改造,开展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以重要节假日为时间节点,开展覆盖全部村庄的环境集中清整活动,并使清整活动常态化。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围绕村庄保洁人员到位、扶持政策到位、保洁制度到位、巡查检查到位、保洁效果到位“五
7、个到位”,建立完善的村庄保洁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纳入城乡统筹治理的管理体制和有效保障的经费筹集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强化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环境意识和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重点村的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洁、净、清、整、绿”的目标。(五)实施绿化美化行动。按照生态、大绿、自然的总体要求,围绕道路、河流、村庄、园区等重点区域,大力实施绿化美化行动。按照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合理搭配、高低错落、疏密相间的绿化方式,加大植树绿化力度,实施“一环两河七园
8、”等一批重点绿化工程,完成造林120万亩。到2020年,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25%。(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结合国家“以奖促治”政策,涉农区县要调查摸清辖区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以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积极申报“以奖促治”项目,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治理村庄生活污染,并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在一起的多个村庄同步实施集中整治。根据我市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统一规划相关要求,推动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逐步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改善。(七)推进农村用地整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
9、的要求,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开展土地平整工程,合理规划设计农田田块,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逐步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系统。完善田间道路,实现田间道路通达。加强农田防护建设,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安全。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和效率,积极盘活农村空闲地、闲置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库制度,逐步试行经营性用地供应与农村空闲、闲置等土地盘活相挂钩政策。严格落
10、实土地使用标准管控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八)推进农村信息化与农村电网建设。加快提升完善农村通信与广电网络宽带接入水平和农村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聚集涉农信息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医院门诊预约挂号、邮政、自助银行、售电等网点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方便广大农民日常生活。以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为主要区域,以建设坚强农村电网为重点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继续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满足农村电力负荷及用电量的增长需要,解决农网网架薄弱、供电质量不高、供电损耗大问题,促进农网智能化水平和接纳分布式新电源能力的提高,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
11、低、与城市电网和主网协调发展的农村供电网络。到202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全面实现新农村电气化目标。(九)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施用配方肥、缓控释肥料和商品有机肥料。在大田作物和设施作物上积极开展不同模式的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扩大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推广规模。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关键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大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的推广力度,全面提高农药利用率和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积极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在示范村范围内积极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蔬菜废弃物堆沤肥处置等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深入开展规
12、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到2020年,全市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500万亩,化肥、农药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财政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鼓励农民实施秸秆田间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推进秸秆在再生能源、再生资源及新型建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示范带动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形成规模化产能。结合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饲料机械化收获技术及秸秆青贮、氨化、微贮、颗粒饲料加工技术,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农
13、民经纪人等开展秸秆收集、打捆、储运作业,加快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为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提供支撑。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一)实施农村骨干河渠治理工程。围绕“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水河道行动,以恢复提高河道排水能力、改善水质为主要目标,实施农村骨干河道和骨干排沥沟渠清淤治理工程。采取接管截污、河道清淤、生态护岸、水体置换等工程措施,开展41条、587.6公里二级河道治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到2020年,农村骨干河渠全部清淤治理一遍,恢复河渠蓄排能力,使农村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二)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根据天津市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规划方
14、案,开展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集中联片供水工程、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着力解决2542个村、涉及221.1万人的管网水氟化物、微生物指标超标等问题,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另有723个村、涉及97.7万人的供水问题,随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并解决。到2020年,农村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建立起村镇供水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让全市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十三)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村庄特色产业,整合休闲农业资源,形成由政府统筹,教育、农业、科技、财政、人力
15、社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体制。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高水平规划建设9条精品线路,打造一批高品质休闲农业聚集区,认定20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和示范村(点),规范3000个以上农(渔)家乐经营户。加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到2020年,在行业管理、接待能力、发展规模、品牌效益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建成能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城乡居民休闲需求的民生产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16、、市林业局、市电力公司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负责综合协调,建立例会制度,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反映情况,协调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每年由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汇总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区县人民政府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主体,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二)强化规划引领。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规划。涉农区县要组织力量编制本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规划,统筹安排本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建设,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严格依规建设,抓好规划落实。(三)健全投入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大市和区县财政投入力度,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建立起财政投入、项目整合、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义、内容、成效,使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积极探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