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和“试点先行、总结提高、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山地城市代表性的地下
2、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改善“马路拉链”问题,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二)基本原则1坚持立足市情,体现山城特色,扎实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管理水平。2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质量安全,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3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三)实施步骤及目标1启动试点。2016年,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旧城改造开发等区域,启动5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确保2018年前投入运营。2总结经验。在5个试点项目实现试运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符合山地城市特点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系列地方标准,出台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
3、管廊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营收费机制,为全市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3全面推进。20182020年,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全面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一批配置合理、功能完备的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线达到预期规模,运营水平达到预期效果。二、扎实推进建设(四)编制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要在2015年全市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优化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布局、入廊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
4、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规划期限应与城乡总体规划一致。(五)划定建设区域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已建设综合管廊的区域,要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使其进入综合管廊。(六)制定建设计划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
5、划,编制20162020年项目滚动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深化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设计,落实项目建设条件。要结合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序,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安排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七)完善技术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结合项目试点,抓紧制定和完善适应我市山地城市特点的地下综合管廊地方标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要考虑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入廊管线种类应充分评估技术安全性与经济合理性,宜入则入,避免贪大求全。管廊断面应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需求,因地制宜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
6、理设置出入口。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标识、视频监控、安全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确保管廊安全运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试点,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方标准。(八)确保质量安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档案。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广采用预制管廊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水平。三、创新融资机制(九)明确
7、实施主体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依法依规为管廊建设运营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资源,统筹运用价格补偿、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方形成合理回报预期。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择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
8、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区县(自治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资金。对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十一)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充分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5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65号)有关精神,积极协调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贷款利率、
9、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融资渠道,并对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主体提供专项基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进行质押担保的融资探索。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可续期项目收益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四、完善管理体制(十二)严格实施入廊管理建有地下综合管廊区域内的所有规划入廊管线必须入廊,规划部门不再另行规划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施工
10、许可审批,市政部门不予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审批。凡已在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将管线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和管线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十三)推进有偿使用制度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交纳管廊有偿使用费用。凡具备协商定价条件的,应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签订协议,确定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付费方式和计费周期等有关事项;
11、暂不具备协商定价条件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管廊日常维护费,费用标准既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又要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的积极性。市物价局会同市城乡建委和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我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市政路灯系统、公共安防监控通信系统等公益性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适当优惠,地方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十四)强化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立法进程,制定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12、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与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数量、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管线单位负责。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十五)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市、区县两级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接口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数据共享,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五、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市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级协调机制,抓好试点,总结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
13、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物价局及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十七)推进产业发展研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园区,通过实施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拉长产业链条。引入规划设计机构、研发机构、工业构件生产企业、设备生产商、运营管理公司等关联企业,形成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全方位产业支撑。扶持一批建材、机械设备、控制系统等生产企业,培育一批管廊预制拼装、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工业构件等新兴产业,壮大一批专业化设计、施工、安装、系统控制、运营管理的新型队伍。(十八)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经验做法,使社会各界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达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