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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推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提高各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提升“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我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相对较高、利用不充分,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
2、频发态势,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今年年初,由于各地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与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差距较大,同时,受人力、物力和资金的限制,按照方案要求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的可能性较低,并未向国家推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候选城市。按照省政府领导 “正因为基础差,城市意愿低,更应该组织推动,加快补齐短板” 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发展要求,统筹推进我省固体废物规范化管
3、理工作,打牢基础,通过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将工作基础好、城市优势明显和政府意愿强烈的城市,推荐参加下一批次“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二)指导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吉林作出贡献。(三)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等突出问题,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形成“
4、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各地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系统集成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示范经验做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
5、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四)范围及目标。范围:全省各地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到2021年6月底前,围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各地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利用率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全面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通过建设“无废城市”
6、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和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二、主要任务(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发挥导向引领作用,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衔接融合。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
7、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政策集成创新,增强建设方案系统性。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改革举措,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集成目前已开展的有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改革和试点示范政策、制度与措施。在继承与创新基础上,各地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与管理有机融合,明确改革的任务措施,增强相关领域改革系统性、协同性和配套性。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
8、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间资源和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畜禽养殖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要求。(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以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
9、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到2021年上半年,各地的大中型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按国家要求开展我省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建设。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
10、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厅、省工信厅负责)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以尾矿渣等为重点,推行高效综合利用技术,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再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统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对处理的产出物进行
11、资源化利用。在肉牛、羊和家禽等养殖场鼓励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奶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到2021年上半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以收集、利用等环节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还田、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
12、用模式。到2021年上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减少地膜使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有条件的城市,将地膜回收作为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必要环节,全面推进机械化回收。到2021年上半年,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绿色
13、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淘汰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
14、用方式。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信息公开,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产品出路。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
15、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夯实危险废物过程严控基础。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探索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
1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运输危险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以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为基本原则,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
17、处置危险废物。(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政策有效性。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到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
18、和病死畜禽无害化的补贴力度,同步减少化肥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优化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
19、督管理效率和水平。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三、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按程序报送生态环境厅,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2020年
20、4月底前,各地政府印发实施方案。(二)组织开展实施。各地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责任主体,要围绕相关内容,有力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交流。(三)开展评估总结。2021年底前,各地政府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把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制度化。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
21、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协调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指导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指导各地实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正在开展固体废物相关领域试点工作的,要做好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系统集成,发挥综合效益。(二)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运用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各地政府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
22、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各地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鼓励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超薄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强化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并将有关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