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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嘉峪关市建立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做好建立系统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按照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平安消费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平安消费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建立工程严峻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气系统严峻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系统严峻事故应急预案、城市桥梁严峻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甘肃省建立平安事故应
2、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建立平安事故依其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阻碍范围等要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严峻)、级(严峻)、级(较大)和级(一般)。 1.3.1建立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分级划分 级(特别严峻)事故:指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发生坍塌或房屋建筑、市政根底设备在新建、扩建、改建、撤除活动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级(严峻)事故:指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发生坍塌或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在新建、扩建、改建、撤除活动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3、直截了当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级(较大)事故:指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发生坍塌或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在新建、扩建、改建、撤除活动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级(一般)事故:指已建成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发生坍塌或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在新建、扩建、改建、撤除活动中,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3.2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及污水管网事故分级划分 级(特别严峻)事故: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
4、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48小时以上,阻碍5万户以上居民用水、用气、用热,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级(严峻)事故: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48小时以上,阻碍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水、用气、用热,或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级(较大)事故: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48小时以上,阻碍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用水、用气、用热,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 级(一般)事故: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48小时以上,阻碍5000户以
5、上、1万户以下居民用气、用水、用热,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20人以下的事故。 1.3.3城市桥梁事故分级划分 级(特别严峻)事故:指城市桥梁桥长在2000米以上的大桥,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平安遭到严峻威胁,或者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的事故; 级(严峻)事故:指城市桥梁桥长500米以上、2000米以下的大桥,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桥梁遭到严峻威胁,或者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级(较大)事故:指城市桥梁桥长在500米以下的大桥,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遭到严峻威胁,或者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
6、故,以及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沉陷、孔洞,主体构造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或者城市道路立交桥及城市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峻损坏的事故; 级(一般)事故:指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遭到严峻威胁或者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人以下的事故,或者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沉陷、孔洞,主体构造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在使用、新建、扩建、改建、撤除活动中
7、以及城市公用行业(供水、供气、供热、污水管网、城市桥梁、道路等)在消费运转过程中,对房屋建筑、市政根底设备和城市公用行业造成灾害的应对处置。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应急机构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市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立局局长担任,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兰州铁路局嘉峪关车务段、嘉峪关供电公司、民航嘉峪关机场、全市各通讯部门等有关
8、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级及以上建立平安事故应急工作,协调、催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建立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以及应急救援严峻事项等。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立局局长兼任。当发生级及以上建立平安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政府应急指挥治理部门,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级建立平安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建立局,由其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平安事故信息治理、通讯联络工作,组
9、建事故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议;汇总、核查建立平安事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按照;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2.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建立局: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事项;负责建立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与施行;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理解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建立系统专家人员,提供应急救援决策按照和建议;搜集、分析、评估事故缘故,指导和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建立平安事故预防、应急预备、应急处置和损坏的房屋建筑、市政根底设备及市政公用设备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
10、安治理和现场作业人员、重要设备、财物的保护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发布紧急管制通知和治安治理通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的通行;负责事故中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展。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相关运营单位次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市级资金筹措,并对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展监视和评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有关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等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卫
11、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急救、伤员转运、疾病预防操纵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的水文材料。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根本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善后抚恤、补助、补偿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提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指导救援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备施工的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河流、水源、空气等的环境监测。 全市各通讯部门:负责通讯保障工作。 兰州铁路局嘉峪关车务段:负责保障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的铁路交通运输。 嘉峪关供电公司:负责监视、协调电力保障工作。 民航嘉峪关机场:负责组织协调机场道路交通治理和平安保卫工作。 2.4专家
12、组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建立专业人才库,聘请建立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主要参与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缘故和有关情况,为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征询或建议,并参与事故调查。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建立平安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早觉察、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不断变化的情况,定期研究级及以上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建立信息数据监测分析。房屋使用单位和市政根底设备治理部门要明确监测工程,落实监测人员,装备必要的设备,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部位进展全天候监测。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定期
13、检查本单位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2预警行动 建立平安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进展报送。市建立局接到事故信息时,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建立厅报送;其他部门接到严峻事故信息时,要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迅速派出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操纵场面,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建立平安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按照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事故到达级标准时,市建立局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当事故到达级及以上标准时
14、,市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 4.2情况报告 4.2.1 根本原则 (1)迅速: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进展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级以上事故,可直截了当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省级建立主管部门。 4.2.2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等级、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建立工程事故中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企业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的姓名和执业资历;市政根底设备、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专业性质,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消费规模,事故的危害程度和阻碍范围;建立工程根本程序履行情
15、况和工程概况;事故简要通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缘故初步分析和采取的措施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指挥与协调 (1)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统一组织、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场面; (4)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掌握事故重要情况; (6)按照事故阻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拟写新闻稿、专家评论或灾情公告,统一向媒体和社会发布。 4.4应急
16、完毕 应急完毕遵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别情况下,报市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完毕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受伤人员,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尽快消除事故阻碍,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5.2事故调查 按照建立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以及国务院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的事故等级,市政府或被授权的有关部门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展事故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处理。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地点)概况;事故发生及抢险
17、救援通过;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事故发生的缘故和性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3总结评价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材料,总结事故缘故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建立平安事故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对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事故类别逐级上报。 6应急保障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通讯根底设备和现有资
18、源,建立健全市应急通讯保障体系,保证应急事件信息及时通畅。 6.2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建立、安监、公安、财政、交通、卫生、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监、环保、通讯、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较大以上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专用物资、器材、工具的储藏,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做好应急救援队伍、通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3技术保障 由建立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究分析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严峻征询题,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6.4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建立局及房屋建筑、市政根底设备、市政公用行业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
19、防较大以上建立平安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加强预防平安事故常识和防范认识,提高防范才能和应急响应才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各级应急机构要定期举行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响应才能。 6.5奖励与责任 对建立平安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任守,并造成严峻后果的人员要依法追查责任。 7附则 7.1预案修订 市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建立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市建立局负责解释。 7.3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