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炼钢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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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制度平安炼钢厂消防平安治理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炼钢厂的消防平安治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炼钢厂消防平安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明确了消防平安工作的标准及考核细则的治理及详细要求,对炼钢厂的消防平安治理工作进展监视检查等。 本细则适用于炼钢厂对消防平安的治理。 3.职责 3.1为确保各项消防平安措施落实,厂部下设消防平安领导小组。 3.2平安环保科为炼钢厂的消防平安治理部

2、门。 3.3平安环保科负责炼钢厂的消防平安的监视检查治理。 3.4平安环保科负责与炼钢厂各单位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班组、个人逐级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 4.治理内容 4.1各单位要设立消防平安领导小组,要有义务消防队,且职责要明确。 4.1.1消防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治理; B、负责消防知识的全员培训; C、负责消防演习的方案制定与施行; D、负责消防检查; 4.1.2义务消防队职责 A、负责组织、协助处理消防事故; B、负责消防知识与急救知识的培训; C、做到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所有消防设备全部落实到岗到人,在消防设备存放点张贴标识,注明名称,责任人。 4.3

3、灭火器必须放置于存放箱内,存放位置在值班室门外或门口内一侧;消防掀悬挂在墙壁上;消防胶管必须盘挂;消防阀门不得漏气、漏水;消防栓每三个月加一次油。 4.4责任单位必须对所属消防设备列入检查,每周最少检查一次,并设置治理或检查台帐,定期检查。 4.5平安环保科每天进展重要部位及消防设备检查;每周四对全厂消防设备进展检查;将检查出的不合格项以整改单的方式下发到各单位。 4.6厂部专用消防水带存放在配电楼东墙消防箱内,灭火器等消防物品存放在渣跨西侧配电仓库内,钥匙分别存放在平安环保科和平安环保科。 4.7每年元月份组织签定消防平安责任书,厂部与车间、科室签,车间、科室与班组长、科员签,班组长与职工签

4、,实行层层签订,无一人漏签。平安环保科、车间、科室、班组分别各留一份存档。 4.8及时对新入厂、复工、换岗人员进展消防平安教育,并进展消防平安考试。 平安环保科每年组织次消防平安教育,一次消防演习。 4.9炼钢厂动火治理施行方法 4.9.1 动火:是指在工作中动用明火作业。如电焊、气割等用明火作业。动火作业按照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4.9.2 一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转状态的易燃易爆消费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别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假设有绝对危险,必须坚持执行消费服从平安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但凡在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

5、理一级动火证。 4.9.3 二级动火:是指消费、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但凡在以上场所进展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因而,但凡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9.4 三级动火:是指一级动火及二级动火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即指除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但凡在三级动火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应办理三级动火许可证。 4.9.5 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系指同意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4.9.6职责 A、平安环保科为动火证办理存档归口治理部门。

6、B、安环科为动火区域平安确认归口治理部门。 C、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平安员、负责动火、防范措施确实认和催促落实责任。 D、动火单位负责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平安措施制定,包括动火四周平安措施确认责任。 E、动火人、动火单位负责平安措施落实,每次动火完毕后现场或中途消除、确认责任。 F、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割十不准规定,如有违犯,负有违规动火直截了当责任。 G、技改、维修工程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时的主要治理责任。 4.9.7动火治理范围 A、电焊或气割 B、明火熬炼 C、电钻、砂轮、风镐(仅限于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本体及防爆区域内) D、爆破作业 E、原设计在消费工艺中使用的明火作业(含电加热等),不属于动火范围。 F、新建立的工程区域还未列入动火区域的可参照相应的动火区域执行,但工程交工验收后必须及时补充到规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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