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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文本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文 本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2017年10月作业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作业单位内蒙古威尔特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萨日娜联 系 人郑艳霞联系电话15354800401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1916室资质证书规划编 号150021资质等级乙级发证机关中国土地协会主要编制人员姓 名职 务职 称签 名郑艳霞技术员作业人员张晨技术员作业人员目 录目 录1前言1一、总则3(一)规划编制的目的3(二)规划编制任务3(三)规划编制的依据4二、规划背景7(一) 县域概况7(二)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结论10
2、(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特点13三、规划目标16(一)规划指导思想16(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7(三)规划目标及主要调控指标18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9(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2(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3五、土地利用空间布局23(一)城镇体系规划23(二)基本农田布局26(三)农村居民点优化区布局27(四)基础设施布局27(五)旅游用地布局28(六)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布局30六、重点建设项目35(一)交通建设工程35(二)电力建设工程35(三)旅游及其他独立建设项目35七、土地综合整治36(一)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36(二)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及项目36八、土地用途分区
3、及管制规则37(一)基本农田保护区38(二)一般农业用地区39(三)林业用地区39(四)牧业用地区40(五)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1(六)独立工矿区42(七)风景旅游用地区42(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3(九)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4九、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4(一)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44(二)乌拉特前旗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5(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47十、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9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机制52(一)完善规划实施制度53(二)法规措施54(三)行政和管理措施55(四)经济措施56十二、附则58十三、附表59附表1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9附表2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0附表3乌
4、拉特前旗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1附表4乌拉特前旗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62附表5乌拉特前旗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63附表6乌拉特前旗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64附表7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65附表8建设用地指标66附表9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67附表10园地指标68附表11林地指标68附表12牧草地指标69附表1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69附表14乌拉特前旗重点项目清单703前言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生态建设的基本国策,切实落实了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重大发展战略
5、和政策,为乌拉特前旗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土地依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调整奠定了基础,为保护资源、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乌拉特前旗经济社会又好又稳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用地空间保障。2014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提出,要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2014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自治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
6、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为基础,按照王世元副部长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的讲话精神,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了落实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李纪恒书记在巴彦淖尔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乌拉特前旗及时部署开展了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工作在立足乌拉特前旗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基础上,认真分析“十三五”期间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思路,精细研判“十三五”期间全旗生态建
7、设、耕地保护和交通、能源、水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用地的供需状况,结合全旗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专题研究成果和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完成了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一、总则(一)规划编制的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一项长期规划,是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集约化转变,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围绕国家、自治区、
8、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全旗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继续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自上而下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地。(二)规划编制任务根据乌拉特前旗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区域土地资
9、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 具体任务包括: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统筹
10、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三)规划编制的依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61号);5、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相关规划1、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城市总体规划(2014-
11、2030年);3、乌拉特前旗农牧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4、乌拉特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乌拉特前旗旅游业十三五规划;6、乌拉特前旗林业十三五规划;7、经依法批准的其他部门和行业相关规划、计划等。相关文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3、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
12、指导意见(内政发2016146号);5、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437号);6、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7233号);7、巴彦淖尔市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约束性指标调整分配意见的批复(巴政字2016204号);8、其他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政策等。其它相关资料1、2008-20
13、14年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变更调查数据资料;2、2009-2014年乌拉特前旗土地计划、预审、审批、供应等资料;3、乌拉特前旗2014年遥感影像资料;4、乌拉特前旗统计年鉴(2009-2014年);5、乌拉特前旗政府工作报告(2014-2016年);6、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7、乌拉特前旗资源综合承载力评价成果等;8、其他相关资料。二、规划背景(一) 县域概况1.自然概况乌拉特前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隶属巴彦淖尔市,东临包头、西接五原、南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隔河相望,北与乌拉特中旗接壤,地理位置为东经1081110954,北纬40164128之间,总面
14、积7481.88平方公里。东部横亘着白音查汗山,查石太山和乌拉山,三大山脉之间形成小佘太川、明安川及乌拉山山前倾斜平原。海拔在1007-1030米之间,总体地形东低西高,坡降比为1/8000-1/10000。套内平原呈扇形,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乌拉特前旗地处我国西部季风区,大陆性气候特征明显,冬季严寒少雪,土壤封冻期长达180天,土壤冻结层厚120厘米左右,每年11月下旬封冻开始,翌年5月中旬冻层消通,春季多风干燥,夏季短促炎热,气候干旱少雨,蒸发强烈,干燥度1.89-2.49。年平均气温3.57.2,年平均日照时数3202.5小时,年平均光合有效辐射74.98大卡/平方厘米,年平均10积温26
15、00-3035.8,无霜期107-146天。多年平均降水量在251-260毫米之间,自西向东递增,降雨集中在7、8两个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0%左右。多年平均蒸发量2365.3-2600毫米之间,自东向西递增,蒸发量以4-6月最大,占全年的40%以上。旗境内风多且风力强,全年以西风和西北风为主,多年最大月平均风速为19.6米/秒,全年平均风速3.3米/秒,全年风沙日数47-105天。旗内土壤类型复杂,河套灌区原为内陆断陷盆地,经黄河冲积而成,灌区北部边缘地带为山前冲积洪积土,多为淡栗钙土、栗钙土及灰荒漠土;灌区腹地系黄河冲积母质组成的浅色草甸土、盐渍土和盐土,靠近黄河及古河道地带以砂土及砂性土为
16、主,远离黄河及古河道地带以粘土和粘性土为主。乌拉特前旗境内蕴含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水道均属黄河水系,黄河流经巴彦淖尔市总长345公里,在前旗过境长有160公里,年引黄河水6亿多方;年向黄河排放农业灌溉退水3.6亿方,其中乌梁素海水域面积44万亩,年向黄河退水3000万方。乌拉特前旗农畜产品资源丰富,该地区是全国首屈一指的自流灌区,是理想的绿色、专用农作物种植基地。2006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旗县”,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玉米、甜菜、花葵、油葵、番茄、黑瓜籽、西瓜、蜜瓜、土豆、枸杞、黄芪、甘草、麻黄等。主要牲畜有山羊、绵羊、肉牛、奶牛、猪、骆驼等,享有盛誉的农畜产品有大有公香瓜、黑柳子西瓜、先锋
17、枸杞、大佘太面粉、朝阳黄芪、后山小杂粮、乌拉山羊肉等。其中,先锋镇有“全国枸杞第一镇之誉”,黑柳子西瓜则远销区内外。乌拉特前旗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白云石储量居自治区前列,铁矿、锰矿、钼矿、金、硫铁矿、水泥灰岩、膨润土、大理岩、玻璃硅质原料的储量均居全市第一、二位。非金属矿产矿种多、分布广、开采条件优越,主要有硫铁、石灰石、硅石、白云石、长石英等,储量可观。此外,前旗还蕴藏有稀土矿。乌拉特前旗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有“缩微内蒙古”之美誉。乌梁素海是全球范围内同纬度荒漠半荒漠干旱地区中最大的湿地草型湖泊,全国八大淡水湖之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大淡水湖泊,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大渔场
18、,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素有“塞外明珠”之称。乌拉山大桦背雄奇秀美,已由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为国家森林公园。总投资2亿元的维信国际高尔夫度假村是西部第一个草原高尔夫球场;内蒙古建立的第一家大型专业综合性高尔夫度假村;国内唯一的沙地林克斯球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原始古朴的乌拉特草原风情游、民俗游,极具民族和地方特色;小佘太秦长城保存完好,已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外阿力奔天池、乌拉山前赵长城遗址、三顶帐房秦汉古城遗址、秦汉古墓群等景点,都是游人的好去处,开发潜力大,发展前景好。2.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末全旗总人口为34.47万人,比上年增长0.15%。其中,城镇户人口9.32万人,非
19、城镇户人口25.1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7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44万人。全旗常住人口为29.4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8.87%,人口死亡率为5.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7%。初步核算,2014年乌拉特前旗全年实现总生产值135.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为32.2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65.62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37.95亿元,增长4.8%。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6%,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9.6%,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6.8%。一、二、三产业比例由上年的23.4:50.5::26.1调
20、整为24.1:42.0:33.9全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6192元,比上年增长7.1%,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7519美元。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6.65亿元,比上年增长5.1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5亿元;上划中央税收5.52亿元,上划自治区税收2.28亿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7亿元,比上年下降17.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亿元,教育支出3.5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4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亿元。 (二)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结论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各级政
21、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了依法管理土地、依据规划用地的意识,确保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1.现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现行规划划定了一般耕地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现行规划到2020年,乌拉特前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630.77公顷,全旗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9873.35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耕地面积为160278.01公顷,
22、较现行规划目标年多1647.24公顷,实现了耕地保有量目标。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各项建设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发生变化,保护情况与势头良好。2.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规划的实施,对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起到了有效的调控作用。在指标紧、需求大的情况下,通过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用足用活政策,保障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加快乌拉特前旗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现行规划到2020年,全旗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535.04公顷; 2014年,全旗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1801.11公顷,与现行规划目
23、标年相比尚有3733.93公顷结余。3.指导了造林、种草和后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现行规划编制贯彻了“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基本方针,确定了以造林种草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指导了退耕还林还草、造林种草、禁牧封育恢复植被、后备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提供了用地保障。4.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土地利用管理部门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引入了规划调控的理念,总量调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己成为宏观管理的基本方法。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和国土地
24、资源管理部门在用地审批中,较好地坚持了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选址不予审批,或确因建设项目需要而调整用地规划后方可办理用地手续,使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审办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得到了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性的教育,也增强了按规划用地的意识。通过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和教育,社会各界的规划用地观念不断提高。5.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1)建设用地需求预见性分析不够全面,布局不尽合理现行规划编制对规划期间正常建设用地需求预见性分析不够全面,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不合理,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不够紧密。虽然总的建设用地指标尚未用完,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均已超出指标预期,特别
25、是由于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规划布局的错位,局部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与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了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2)现行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政策和形势变化的适应性现行规划方案缺乏弹性,对未来土地利用趋势变化前瞻性、预见性不足。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对乌拉特前旗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落实相关政策与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使得土地利用供需形势、规模、结构和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而现行规划不能更好的
26、服务这些土地利用政策和形势变化,缺乏适应性。(3)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低主要表现在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集约利用水平低。农村居民点用地内涵复杂,居住、生产、畜牧养殖等用地类型混合其中,数量大,布局分散,居住环境差,人均用地超标;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独立工矿用地中,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布局松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较差。(4)耕地布局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乌拉特前旗是农业大县,项目实施占用耕地情况较为突出,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约束,致使部分指标无法落地,项目建设难以保障。(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特点1.土地利用现状乌拉特前旗土地总面积为748188.05公顷,20
27、08年末,乌拉特前旗农用地面积为280040.47公顷,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37.43%,其中:耕地面积为1613331.3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7.61%;园地面积为531.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0.19%;林地面积为63621.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2.72%;牧草地面积为20552.9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4%。2014年末,乌拉特前旗农用地面积为28137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1%;其中:耕地面积为162870.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7.88%。园地面积为526.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9%。林地面积为63551.2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2.59%。牧
28、草地20560.2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865.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2.04%。2008年至2014年期间,耕地面积增加了1538.69公顷,园地面积减少了5.00公顷,林地减少了70.56公顷,牧草地面积增加了7.33公顷。2008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2343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330.50公顷,占建设用地规模的82.47%;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72.62公顷,占建设用地规模为19.51%;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106.77公顷,占建设用地规模的17.52%。2014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
29、478.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1060.4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2.6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418.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34%。2008年至2014年期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1729.9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311.23公顷。2008年末,其他土地面积为444710.31公顷,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59.44%。其中:水域面积为86958.6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9.5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57751.6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5%。2014年末,其他土地为441336.94公顷,占土地总
30、面积的58.99%,其中:水域面积为86901.1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9.69%;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54435.8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0.31%。2008年至2020年期间,水域面积减少了57.5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减少了3315.79公顷。2.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1)土地利用特点耕地比重较大,人均耕地水平高乌拉特前旗耕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7.88%,比重较大,在全旗范围内广泛分布,但比例不均,集中于黄灌区和井灌区,牧业区耕地数量较少。全旗人均耕地面积为7.13亩,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用地类型地区分布集中,区域界限明显乌拉特前旗土地利用类型多,主要用地类
31、型为耕地、林地、园地和牧草地,形成各具特色的西部产业化农作区、东南生态林保护区和北部荒漠化草原区景观。(3)可开发土地资源丰富,土地整治潜力较大乌拉特前旗其他土地面积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58.99%,在建设生态草原和森林保护区方面潜力较大。(4)存在的问题A、农用地利用程度高,但质量总体差异较大,北部荒漠化草原区的山地丘陵旱作农业区耕地产出率较低,南部黄灌区农业用地产量较高;B、土地利用限制性因素显著,自然灾害对农牧业影响较大;C、城镇、村庄建设整体用地规模不够合理,布局比较分散。乌拉特前旗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465.88公顷,农业人口为251368人,人均占地535.70平方米,
32、远超出村镇规划标准提出的农村居民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人的最高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普遍存在建筑无序、分散,布局混乱等现象。三、规划目标(一)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方针和政策,保障乌拉特前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协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大力推进乌拉特前旗城镇化、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用发
33、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土地利用问题,为乌拉特前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培育五大农业产业基地。构建西部地区冶化五金建材产业制造业和流通业基地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丹拉高速公路产业带冶化五金建材产业核心集聚区,蒙古国资源冶化加工基地。.经济增长目标规划乌拉特前旗GDP和人均GDP到2020年分别达到400亿元、10万元;财政收入到2020年达到4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到2020年达到40000元、20000元。城镇化水平到2020年达到62.50%。.产业结构调整
34、目标规划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结构比例更趋合理,大力发展冶金、PVC、煤化工、钢铁、矿山、建材、电力七大产业,重视第三产业发展,抓住机遇,促进结构转型,把第三产业融入“呼包鄂”经济圈,加快城镇化发展,为第三产业发展拓展空间,实施更加开放的推进政策,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商贸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以优化路网结构为中心,重在改建、提高现有公路,特别是旗乡道的公路等级;干线公路技术等级规划提高到二级,县乡公路提高到三级。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重点为“村村通油路”工程,同时全力推进自然村通公路,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公路的通畅率和等级率。.生态建设目标加强实施“三北”四期、“天保”、速生丰产林、防沙治沙植树造林、退
35、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等生态建设工程,将乌梁素海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山天然次生林区划为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狠抓农田林网、集镇绿化和通道绿化三大重点工程,积极争取项目,利用社会资金,全面实施高速公路、铁路主干道、镇村道路及黄河沿岸等绿色长廊工程,使全旗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网络。 (三)规划目标及主要调控指标规划调整完善重点对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乌拉特前旗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和园地、林地、牧草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运、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
36、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十一项指标”)进行调整。.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2569.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达到129989.19公顷以上,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113.66公顷以下。.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448.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3625.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1496.7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8030.8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降到542.20平方米/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4951.74
37、公顷。.统筹生态用地,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和草场退化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园地面积达到617.56公顷;林地面积达到68479.70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20654.22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692.38公顷以内。.有效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农用地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合理利用盐碱地、荒草地、沙地等其他土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38、5.科学合理的开发未利用地资源全面分析乌拉特前旗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和保护战略,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和计划,科学合理的开发未利用地资源,主要用于种树种草、各类建设占用和开发补充耕地等。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求,严格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合理利用园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面积,提高人居环境。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合理增加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6448.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比2014年
39、增加97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3625.48公顷。大力开发和利用其他土地,增加林地和牧草地面积,严格保护湖泊和河流水面。(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耕地2008年,全旗现状耕地面积为161331.34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耕地162870.03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152569.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9%,与2008年耕地面积相比减少了8761.87公顷,与2014年耕地面积相比减少10300.56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是部分不稳定耕地、生态退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以及位于明安镇和小佘太镇土肥及灌溉条件较差,耕作难度高,产出效益较低的部分耕地,因此将
40、这部分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更有利于牧区生态植被的恢复。2. 园地2008年,全旗现状园地面积为531.03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园地面积526.03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园地面积为617.56公顷,与2008年园地面积相比增加了86.53公顷,与2014年园地面积相比增加91.53公顷。3. 林地2008年,全旗现状林地面积为63621.83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林地面积为63551.27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林地面积达到68479.70公顷,与2008年林地面积相比增加了4857.87公顷,与2014年林地面积相比增加4928.43公顷。增加的林地主要通过以京津
41、风沙源治理工程、“天保工程”、速生丰产林等防沙治沙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工程,提高全旗的森林覆盖率,建设南部生态绿色屏障。4. 牧草地2008年,全旗现状牧草地面积为20552.93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牧草地面积20560.26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牧草地面积为20654.22公顷,与2008年牧草地面积相比增加了101.29公顷,与2014年牧草地面积相比增加93.96公顷。在规划期内,拟对滩地草原和牧区采取季节性休牧、减畜增草、退耕还草等措施,实现草畜平衡,恢复草原植被,使目前沙化、退化的荒漠草原植被逐步得到改善,满足牧业需求。5. 其它农用地2008年,全旗现状其他
42、农用地面积为34003.34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865.07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4156.73公顷,与2008年其他农用地面积相比增加了153.39公顷,与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相比增加291.66公顷。(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城乡建设用地2008年,全旗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330.50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1060.45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1496.71公顷,与2008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相比增加了2166.21公顷,与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相比增加436.26公
43、顷。(1)城镇工矿用地2008年,全旗现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72.62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城镇工矿用地为7594.57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030.83公顷,与2008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比增加了3458.21公顷,与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比增加436.26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2008年,全旗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4757.88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3465.88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农村居民点用地总数不变。与2008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相比减少了1292.00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08
44、年,全旗现状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106.77公顷。2014年,全旗现状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418.00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旗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951.74公顷,与2008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相比增加了844.97公顷,与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相比增加533.74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8年,全旗其他土地面积为444710.31公顷。2014年全旗其他土地面积441336.94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旗其他土地面积为435908.69公顷,与2008年其他土地面积相比减少了8801.62公顷,与2014年其他
45、土地面积相比减少5428.25公顷。五、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 城镇体系规划在乌拉特前旗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指导下,遵循环境、资源、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以加速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为主要手段,重点发展110国道和包兰铁路沿线交通条件好的城镇,强化乌拉山镇的中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形成高效、合理的城镇结构,使城镇真正起到区域经济增长核心的作用。1.经济发展轴带与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开放型、网络化、极核带动为特征的“一核、三轴、五镇、多节点”的空间布局结构。(1)一核中心城区,旗域发展极核。规划的思路是“强化中心,强化辐射”,只有区域中心城市实力强了,才能产生区域性的辐射力。规划以乌拉山镇区为主体,联合东南
46、部的乌拉山工业基地,共同构筑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4.5万人,规划重点发展以旅游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积极融入呼包鄂城市群,成为内蒙古沿黄河、沿交通干线产业带上的重要经济增长极。(2)三轴城镇发展轴带。目前乌拉特前旗轴向发展趋势十分强劲,区域内已经初步形成了优势较明显的发展廊道,为此规划强化城镇、产业的轴线拓展态势,构建三条城镇产业优化发展轴带:沿河走廊依托水资源优势形成南部重点城镇发展轴带。乌拉特前旗沿黄河地区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城镇和产业集聚的带状空间,规划将通过强化轴向交通联系,促进沿河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沿路走廊依托交通优势形成城镇发展十字轴带。依托王西线、固察线形成
47、次要城镇发展轴带。串联中心城区、重点镇和一般镇,交通方式多样,集散输运功能强大,通过十字型轴线发展,扩大中心城区的辐射范围,增强对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带动力,完善旗域空间结构体系。(3)五镇一个副中心城镇,四个重点镇。 副中心城镇是指白彦花镇,其区位交通、城镇建设等各方面条件较好,且临近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因此规划作为旗域的副中心城镇。规划在全域范围内重点打造四个重点镇:先锋镇、大佘太镇、西小召镇、小佘太镇,以此促进区域的平衡与协调发展,培育新的区域增长点,带动周边城镇发展。(4)多节点主要指旗域内目前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未来发展态势良好的产业集中区,作为乌拉特前旗未来发展的经济增长节点。主要包括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乌拉山工业基地、西小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