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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摘要: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文化水平显著提高,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犯罪愈发向着低龄化的方向发展。近些年未成年人低龄化的犯罪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我国在法治社会大环境下,需要对这一难题作出对策,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符合条件的,积极运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同时要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权益、社会利益间寻求平衡,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降低2On the reduction of the age of criminalresponsibility of mino
2、rs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peoples cultural level, the number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China has declined, but the juvenile delinquency is developing towards a younger age. Frequently in recent years the emergence of a 15-year-old girls rape after
3、 pushing the downstairs, yiyang city, hunan province young matricide, 2 boys 12 years of age with a knife after cutting or classmate, shaanxi shenmu 15-year-old girl was beaten to death, and so on peer minors younger age crime become social hot issues, and Chinas current law on has reached the age o
4、f fourteen minors under the age of 16 to eight crim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s for persons under the age of around ten need not bear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can be carried out crime is more and more, in the existing legal provisions and cannot effectively solve the problem of minors crime carrie
5、d out, some people put forward to reduce the ag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f minors, Does that make sense? In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social environment, to respond to this problem, and is the future of the country and the principle of minor crime in China is education, punishment subsidiar
6、y, for eligible, actively use relative not to prosecute, conditional not to Sue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to the criminal suspect and the victim seek a balance between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social interests, achieve comprehensive, integrated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s.
7、 Under the age of 14 but under the age of 16, the criminal law and the punishment of any punishment can not reflect the deterrent force of the law, which is the urgent problem to be solv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Keywords:Juvenile delinquency, age of criminal responsib
8、ility, reduced,目 录第1章 绪 论1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1研究背景11.1.2 研究意义11.2 文献综述21.2.1 国内研究综述21.2.2国外研究综述2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31.3.1 研究方法31.3.2 研究内容3第2章 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概述及现状52.1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理论基础52.1.1以教育为主,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52.1.2国家亲权理念52.2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现状6第3章 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界意见73.1降低说73.1.1未成年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提高73.1.2未成人入罪年龄存在立法的缺陷73.1.3降低未
9、成人年龄是遏制未成人犯罪往低龄化趋势的有效性83.1.4以未成年人年龄作为承担刑事责任标准的失准83.1.5未成人犯罪改造方法需与时俱进93.1.6与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冲突及对于受害者的不公93.2维持说103.2.1未成年人犯罪往低龄化方向发展是一个社会问题103.2.2与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及目的不符103.2.3一般预防独木难支难于回归良性的社会113.2.4照顾“幼恤”是我国文化传统11第4章 我国未成人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13第4章 我国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134.1增加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幅度134.2注重未成人危害社会行为的细化14总结14参考文献15致谢16第
10、1章 绪 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研究背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文化水平显著提高,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犯罪愈发向着低龄化的方向发展。近些年频繁的出现15岁少年强奸女童后推其下楼、湖南益阳12岁少年弑母、初二男生持刀追砍同学、陕西神木15岁少女被同龄人殴打致死等等,穆佳琦.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J.河北农机,2019(09):122-123.事件都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对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只需对八大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未满十四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可低龄化犯罪却越来越多,现存在的法律规定并不能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问题,部分人提出
11、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试图用法律惩罚性威慑未成年人,进而遏制未成年人往低龄化的趋势,当然也有部分人提出维持说,用教育引导青少年的价值观,从源头之处入手,才能源清则流清,形端则影正,两家之言谁更合理呢?1.1.2 研究意义 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的刑法制度是否科学和文明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发展,在法治社会大环境下,我国需要对这一难题作出对策,事关国家的未来,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符合条件的,积极运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同时要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权益、社会利益间寻求平衡,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在已满十四岁
12、不满十六岁年龄阶段刑法并作出任何刑的处罚,无法体现法律的威慑力,这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面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1.2 文献综述1.2.1 国内研究综述我国学者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往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和阐释,现主要的观点有降低说和维持说。降低说的学者建议直接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处罚的形式遏制此种趋势,也是适应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控制, 柴立君.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8.在金爱玲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金爱玲.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延边大学,2018.中随着社会发展,我国现在未成人的心智比40年前同
13、龄的未成年人早熟2岁,试图通过降低未成人年龄解决问题。而维持说的学者不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吴君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问题研究 吴君.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上进行全面分析,一味的降低未成年人年龄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及洪宇澄在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法制与社会报刊上 洪宇澄.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J.法制与社会,2019(13):249-250.,提出相应的对策。我国学者虽然对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研究,但对于当前是否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摇摆不定,对此不能盲目降低未成人的刑事责
14、任年龄,应从我国法律规定、政策、文化传统等因素全面分析,所以应进一步研究和探索。1.2.2国外研究综述顺应时代发展的自然规律,只有当人们的年龄达到一定阶段时,其自身的辨别能力和自制力才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各国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不同的规定。如美国学者对本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总结,美国有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交由普通法庭审理的先例,受审者有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也知道美国有50个州,各州之间的对刑事年龄的规定也不一致,大多数学者认为应当维持或提升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也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刘思宏,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相关制度完善D.甘肃政法学院,2019.:2-5。千
15、禧年之时,日本发生了酒鬼蔷薇圣斗事件,日本对于此次案件的发生,对本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调整,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调整至14周岁。自此日本学者也展开了激烈讨论,如日本的川出敏裕在对非行少年的法律对策系统的现状和课题中分析了日本非行少年问题,对此也对非行少年的矫正和法律制度提出思考;小野清一郎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中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Gregor Urbas在其编写的The Ag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则着重介绍了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二者间的关联。 综上所述,无论是美国、日本或是其他国家,都有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探究,我国也可根据他国的经
16、验,汲取成熟的经验并结合实际作出相应的调整。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1.3.1 研究方法本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以下三种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根据论文的研究目的以及课题需要,通过查阅与论文相关的文献来获得相关资料,从而全面、客观、正确地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的所在,从而分析问题。理论研究法,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并使认识的结果系统化的活动。通过一些学者提出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论及维持论进行分析,从中得出的观点。价值分析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弊大于利进行分析,本文对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能够实现刑法中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进行分析。1.3.2 研究内容本论文一
17、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 :绪论。主要介绍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分析当前未成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是否降低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成为社会焦点,作出分析以及综述。阐述本论文的研究意义。第2章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概述及现状。主要说明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论原理及分析当前我国对未成人犯罪低龄化的形势,急需采取一些措施遏制未成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第3章 :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界意见。主要内容分析一些学者提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说及维持说的理由,简述笔者的观点。第4章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当前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提出增加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罪
18、的幅度及细注重未成人社会危害行为的细化。第5章 :致谢第2章 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概述及现状2.1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理论基础2.1.1以教育为主,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纵观人类历史 ,世界各国成立之时都会对弱小者给予特殊的保护。每个国家对弱小者的保护力度都有差距,可发展的趋势从分散到集中,从片面渐渐走向全面,最终形成现行的国际潮流,既是对人权的充分尊重,也是道德的体现。我国在适应世界潮流中在不断完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这一方面的制度,例如民法总则、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保护法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法律的设立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能够更好健康成长,通过各个部门法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
19、。我国对未成年人实行的政策是以教育为主,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这方针成立影响着未成年人法律的制定,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也得益以此。2.1.2国家亲权理念国家亲权理念,是指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父母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时,国家的公权力会干预其中, 金爱玲.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延边大学,2018.国家以监护人身份对未成年人权利进行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的错误进行惩罚的理念。从“国家亲权”理论来看,它起始于英格兰,与封建土地制度密切相关,从开始对未成年人监护案件的适用扩大到现今诸多领域的适用,“国家亲权”成为了西方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根基。 肖姗姗. 中国
20、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所以该理念的来源不在于我国,而是西方国家,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诉讼程序 。由于我国的刑法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学习于苏联,在此前提下结合我国国情,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与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要做出区别对待,才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2.2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现状从我国刑法的角度出发,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出的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规定而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王艳茹.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贯彻中的问题D.烟台大学,2019.现行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十四
21、岁以下的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只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属于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十六周岁需要承担对任何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这充分体现我国对于未成人刑事责任制度上的保障,对于未成年人的弱势群体格外的关照。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社会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国家为了实行科教兴国的计划,全面推行了各种教育政策,比如:九年义务教育等等,人们文化水平显著的提高,也随之频繁出现了未成年人“高智商”犯罪,犯罪往低龄化的人群发展。现实生活中低于十四岁年龄的人犯罪率越来越高,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往不是八种罪名方向发展,未成年人针对法律上的空白,加
22、之思想不成熟,在这段特殊时间里走上了走向犯罪的道路。第3章 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界意见 近年以来未成人犯罪频繁的发生,趋势是往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呈现出高智商、团队化的特点。引起学界的热议,围绕者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的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学界因此产生降低说和维持说的两种观点。3.1降低说3.1.1未成年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在不断的进步,文化水平也不断的在提高,然而却早就未成年人的“早熟”,据有关调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身高、体重与20年前对比有所提升,发育程度更是相较20年前提高二至三岁,12周岁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开始接受初中教育,电脑及手机等科技产品未
23、成人在初中阶段已经大量的接触,甚者经济发达地区从小学已经开始改变教学方式,实施直播上课、网上作业等,身心教育加速成熟,影响到未成人行为能力远超于自身所在相对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产生了犯罪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拥有了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却身处未成年刑事年龄的阶段,导致现行的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但与现实社会生活脱轨,而且还与当初立法的目的相违背,对此法律应当做出适当的调整。一些学者提出要从新确定未成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我国刑法主观上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定罪量刑的关键之一,当前的未成年人身心教育加速成熟,影响着他们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3.1.2未成人入罪年龄存在立法的缺陷 莫让立法上的缺
24、陷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庇护场所。 巩芳.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定年龄是否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D.青岛大学,2017.前年出现一则让人深思的社会新闻,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杀害女教师”骇人听闻的事件,作案人员是三位留守儿童,年龄最大才13岁,最小的才11岁,而受害者却是这三名恶徒的的老师。多家新闻进行报道,在调查中出现一个不可思议的情节,三位恶徒中的一位在作案前对其中的两位进行片面的法律分析,并自信满满地说“你们别担心,你们还未满十四周岁,就算杀人也不用坐牢的,放心吧”。基于这样的认知去实施了犯罪,最终导致这桩不应该发生的惨案。我国刑法的第17条规定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25、的“保护伞”,且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是对未成人的特殊保护,是让未成年人这个弱势群体的权利能得切实的保障,但现在却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庇护场所,以此法条为依据鼓励了未成人去做恶,纵容了未成年人有恃无恐的去犯罪。3.1.3降低未成人年龄是遏制未成人犯罪往低龄化趋势的有效性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可以快速有效的遏制未成人犯罪往低龄化趋势的手段。2019年1月份,我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查长陈国庆在大型法治节目法治中国说中谈到,我国未成人犯罪案件呈现低龄化趋势果,流浪未成人犯罪较高呈现组织化、成人化和暴力化的倾向。对此一些学者认为,未成人犯罪低龄化的问题不容乐观,应当对刑法做出调整,刑
26、法掌握每个公民的生杀大权,每位公民应当对其尊重和心存敬畏之心。 杜夏荷. 论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D.江西师范大学,2017.为了保护未成人所以刑法做出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使未成人钻了空子,无法体现刑法对未成人犯罪的威慑作用,反而成为未成人实行犯罪行为的利器,助长了未成人犯罪的邪念。这个立法上的漏洞需要通过立法进行填补。在司法实践中,2018年湖北省一位县级公安局的办案警察在某频道说,近三年以来他办理了21起的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成人犯罪的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及成人化的特点。在当前形势下无法快速找到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根本方法,在此期间需要有个缓冲、调整过渡的方法,而降低未成年人刑
27、事责任年龄是最有效最快速的方法。3.1.4以未成年人年龄作为承担刑事责任标准的失准以未成年人年龄作为承担刑事责任准确性。我国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是以年龄作为判定的标准,但随着未成年犯罪往低龄化发展的趋势,以此种判断方法为标准是否准确有待分析。 现行未成年人往低龄化发展的趋势,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并不是单方面的,要从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例如在经济上、社会上及教育上等等方面共同分析。伴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比以往,现阶段的青少年学习途径多样,接触知识面较广,在方面发展中都不断呈现出“早熟”的现象。受教育上学习年龄较早,很多在不到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已经开始接受初中教育,不管是在心智
28、上、还是思想上一定程度加快走向成熟。加之现在科技发展迅速,传媒技术不断深入生活的各个方面,青少年不断接受新的事物,获取知识方法不在局限于书本和课堂,通过手机、电脑各种电子设备进行学习,其接受的程度也远远超过现阶段的实际年龄,相对应的心智和思想自然也会超过实际年龄走向成熟,笔者也认为不能仅仅以年龄作为判断未成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对此有一部学者提出了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方法,不可否认的是这也有效方法之一。3.1.5未成人犯罪改造方法需与时俱进我国长期以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改造原则,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人犯罪采取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矫正,刑法对此做出规定由家长或者监护人
29、进行管教,必要的时时候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对于矫正的场所大部分由家庭矫正或者社区矫正。 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 洪宇澄; -法制与社会- 2019-05-05但由于我国现在国情,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较大,为了生存很多农民工的父母拥进城市工作,留守儿童人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未成年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如果这时还把犯罪的未成年交由家庭和父母进行矫正往往是达不到矫正的目的,并不能回归良性的社会秩序。对于必要时由政府进行教养的规定不够明确,没有对“必要的时候“情形做出具体的规定, 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 洪宇澄; -法制与社会- 2019-05-05立法不明确,执法者
30、何以执行,再者执行部门本身囊中羞涩更难于执行。3.1.6与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冲突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冲突,同时对于受害者并不公平,我国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机关并不做任何的刑事处罚,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的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只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且对于未成人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能判处死刑, 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 洪宇澄; -法制与社会- 2019-05-05甚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我国对于未成人的保护通过各部门法做出的规定,未成人的权利虽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是却不顾及受害者一方的诉求。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了强奸罪,但由于没
31、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做出任何的刑事处罚,反而继续放任纵容施暴者,受害者会对法律的不公充满了埋怨,显然者是与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冲突,长期下去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3.2维持说3.2.1未成年人犯罪往低龄化方向发展是一个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往低龄化方向发展并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及教育水平的提高给未成年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有利的环境,使未成人与社会发展的共同进步,但物质条件的提高却不意味着能未成人的精神世界也成正比的发展,甚者反而因未成年人接受到一些不良的信息影响未成人健康的成长。目前的未成年人
32、犯罪呈现出低龄、恶性化的趋势,然而一味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协力,要想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从源头找原因.一味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终只会让未成年人肩负越来越重的责任。 吴君.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我们应该从家庭、学校、社会及个人大等方面入手进行全面分析,而不是一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就盲目降低未成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此实行的话我国是有可能把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岁,此举完全是治标不治本,把社会问题企图通过法律的修改来彻底解决问题,却让思想不成熟的未成人来承担自己的
33、犯罪行为,既是一种推卸社会责任的行为,更是对未成人的一种不公。3.2.2与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及目的不符与我国保护未成人的政策相冲突,更与关爱未成人身心发展的目的相违背。我们要清楚知道儿童是祖国花朵、是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未成人的身心健康甚者影响着下一代人的培养,保障未成人的身心健康是尤为的重要,对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意味着未成人要更早的受到刑法的惩罚,处以徒刑后将面临牢狱之灾。 杨耀.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对于心智各方面都不健全的未成人将去面对复杂浑浊的监狱环境,是完全不利于未成人身心健康的发展。此举分明就是一个饮鸩止渴的行为,理论上是直
34、接能够缓解未成人犯罪往低龄化发展趋势,但未成年人狱后出来后却更难融入社会,不管是学习上、就业上等方面都会受其一定的影响,从而引起未成人心生怨恨,增加重犯率,犯罪成本往往提高,受害人数量变多,伤害力度更大,社会的不安也随之提高,造成无法回归良性社会的恶性循环的局面。3.2.3一般预防独木难支难于回归良性的社会用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方法遏制未成人犯罪往低龄化发展趋势,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面变的更宽广了,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仅仅发挥了刑法预防犯罪中的一般预防作用,这是无法解决问题。我国刑法中对预防犯罪的发生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种方法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将其送进
35、监狱是能够发挥刑法中一般预防的功能,但是并不能够发挥特殊预防方面的作用,对阻止本人再次犯罪的目的也难于实现,回归良性的社会也成为泛泛之谈。3.2.4照顾“幼恤”是我国文化传统现行的未成年的刑事责任年龄符合我国历史的“幼恤”传统。 王艺,胡媚.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反思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32(02):43-47.西周时就有对“老、幼、愚”做出规定,这里所说的幼是是未成人,对其特殊的照顾及保护。秦朝对未成人做出年龄上的规定,未成人年龄最低的下限是十七岁。至魏晋南北朝未成年人的下限在十五岁。唐律对未成年人年龄的划分更为全面,分为三个阶段全免、部分免及减轻。之后的每朝每代都
36、用以此为基础且不断去完善。现行的刑法的未成人也是吸收我国的历史传统文化,且做出更为适应现代社会的规定,大多数朝代都是在保护未成年人,且不断扩大保护的范围。当前我国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在适应了本国的经济基础前提下,且在吸收了我国的公序良俗才制定出来的,只有在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才稳固。第4章 我国未成人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第4章 我国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4.1增加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幅度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只承担刑法的八种罪名, 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 洪宇澄; -法制与社会- 2019-05-05这把八种罪是比较恶劣的,所以这个年龄的阶段未成人应当承担
37、刑事责任。但除了这八种罪之外,未成年人不对其所犯的任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现实中也还有一些比较恶劣的犯罪并未划入未成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中。据上述分析现在呈现未成人刑事犯罪的低领化、高智商的犯罪,作案手段及作案手法极其高明,巧避刑法的处罚,以达到实施犯罪的目的,应当扩大这个阶段的罪名限制,把一些比较恶劣危险的犯罪纳入其中。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应当把绑架罪纳入其中,绑架罪是一种比较恶劣和危害性较大的犯罪,造成后果幅度大,轻则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重则剥夺他人的生命,往往也会导致他人财产受损。针对近些年未成人犯罪的特点,团队化、高智商化,分工进行合作,绑架罪往往是存在团队合作的情形,只要
38、不撕票,不存在故意杀人的情形,就无法给其定罪量刑,所谓富贵险中求,进一步得到钱财,退一步也就是家庭教育和社区矫正,如有必要政府管教,未成人以身试险可能性很大,所以必须将严重危及他人生命、严重限制人身自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绑架罪纳入刑法17条第二款的规定。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应当把走私、运输及制造毒品纳入其中,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个阶段未成人只承担贩毒罪,不再承担其他环节的罪名,客观上走私、贩卖、运输及制造往往是非常紧密的,可从实际中看来贩毒危害程度并不低于制造、走私及运输的危害程度,四者之中都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只是分工不同。近些年来我国对毒品打击力度还是大的,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中
39、,也不管是城市中还是乡村,对毒品危害性都进行广泛宣传,在中小学都进行了宣传,甚至开展了讲座、比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所以这个阶段未成人应该知道毒品对社会、家庭及个人的危害程度,甚至知道会贩毒受到刑法的惩罚。基于未成人对毒品的认知,不可能仅仅只知道贩毒有危害其他环节并无危害,应当将走私、运输及制造刑法17条第二款的规定。4.2注重未成人危害社会行为的细化我国为了保护未成人的颁布了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对未成人的行为划分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但现实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的教育、改造效果并不理想,复归社会后的再犯率较高, 王宇飞.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刑法规制探析D.河北师范大学,先行的划分存在一刀切的
40、嫌疑,对此应该做出更具体的划分。借鉴日本纠正未成人行为的经验,应将分为、不良行为、触犯治安处罚行为、危险过失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饮酒、吸烟、夜不归宿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这种情况通过学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纠正错误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行为指打架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违反交通规则的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需要政府和学校联合进行素质教育。危险过失行为是指主观方面不是故意的,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对其行为故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足于于对其作出刑事的处罚。进行细化是为了避免矫正过枉,具体问题要对应具体措施,提高实施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性。结语未成人是祖
41、国的花朵,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对于当前未成年往犯罪低龄化的发展趋势虽不容乐观,但也切勿以暴制暴,盲目的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不能仅看到一方面的有效性而忽视问题根本性、我国的政策及文化传统,我们要未成年往犯罪低龄化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笔者看来首先要从社会、学校、家庭及个人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这个不只是单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从而在立法上建议采取增加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犯罪幅度,注重未成人危害社会行为的细化。从社会方面纠正社会的不良风气,在学校教育上注重学校素质教育,在家庭上注重培养良好家风,家庭要给未成年更多的关爱,从而引导未成人往正确价值观人生观方向发展,这才是一个良性循环。希望
42、本文的建议对解决我国未成人往低领化方向发展的问题上有所帮助。参考文献:1穆佳琦.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J.河北农机,2019(09):122-123.2王艺,胡媚.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反思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32(02):43-47.3王艳茹.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贯彻中的问题D.烟台大学,2019.4王宇飞.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刑法规制探析D.河北师范大学,2019.5洪宇澄.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J.法制与社会,2019(13):249-250.6金爱玲.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延边大学,2018.7冯智恒,冯智涛.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
43、的对策J.法制博览,2018(30):224+223.8肖姗姗. 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9柴立君.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8.10吴君.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11杨晋娟,张伟楠,董玥彤.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从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论谈起J.法制博览,2017(27):222.12杜夏荷. 论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D.江西师范大学,2017.13杨耀.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14巩芳.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定年龄是否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D.青岛大学,2017.15李素云.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7.致谢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从论文的选题到完成,离不开老师的悉心指导、同学和朋友的关系和帮助。因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闻渊老师以及所有帮助我完成论文的人,让我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谢意。在未来的路上,我定会更加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老师、同学、朋友对我的期望。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