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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发号:装修管理规定A 版目录目录装修管理手册 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指引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 10装饰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小区空调安装注意事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装修表格 11 12 12 21 22装修管理手册装修管理手册尊敬的业主:您好!为了维护您和相邻业主的利益,减少房屋装修后不必要的损失或纠纷,在房屋装饰装修前,请您仔细阅读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了方便您装饰装修房屋,我们编制了本手册,请您按本手册办理装饰装修事宜。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指引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指引一、房屋装饰装修流程图一、
2、房屋装饰装修流程图业主确定装修方案,选定施工单位业主及装修施工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领取装修申请表格、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审批合格签署承诺书及相关文件办理施工人员进场手续并告知邻里装修前验收水电合格防水合格24 小时闭水试验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1装修完毕验收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二、装饰装修流程说明二、装饰装修流程说明(一)业主确定装饰装修方案,选定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二)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对于自行装饰装修的业主,应签署自行装修承诺书。(三)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如下材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核、开工手续.1.出
3、示办理完入伙手续的费用收据;2.装饰装修申请表;3.装饰装修方案;4。装饰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红章);5.若改变原规划设计、专用管线和设施必须提交原规划设计单位的书面确认资料并加盖印章(按照建设部 110 号令执行);6。非产权人装饰装修需提交产权人同意其方案的书面证明及其身份证明;7.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平面图(包括建筑施工平面图和水、电线路等施工平面图)及相关图纸;8.业主及装饰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装饰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 1 寸照片 3 张。(四)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业主提交的装饰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核。2退还设施设备使用保证金(五)审
4、核同意装饰装修方案后,由业主、装饰单位签订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六)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七)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八)装饰装修申请手续齐全后,由业主、装饰装修单位及物业服务中心三方进行卫生间闭水试验及相关验收,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告知邻里,即可进场施工.(九)装饰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安排验收,验收结束后,业主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验收结果。(十)验收合格 1 个月后,由业主或装饰装修负责人凭押金缴纳收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还押金。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
5、观统一、美观,维护业主的生活秩序,使业主安居乐业,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凡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均需遵守.一、申报一、申报(一)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二)装修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及装修负责人身份证件、装修申请表、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平面图(包括建筑施工平面图和水、电线路施工平面图等)、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专用管线和设施的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非业主装修的还须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6、。(三)自行装修须填报自行装修承诺书.二、审核二、审核 (一)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业主提交的装饰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核。3 (二)装修申请、装修方案经过审核同意后,施工单位确定施工负责人及防火责任人,填写装修登记表,与业主及装修队三方共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三)由业主持缴费通知相关费用。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如下:收费项目设施设备使用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短驳费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收费标准元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份元/份元/份元/份备注装修协议约定装修协议约定装修协议约定装修协议约定装修协议约定装修协
7、议约定装修协议约定(四)由装修公司负责持装修作业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及免冠照片 3 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五)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持装修缴费通知单领取 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人员出入证。三、开工三、开工(一)装修户应在装修前将自家装修事宜告知邻里.(二)由业主、装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共同查看闭水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始施工。(三)改动、更换水、电、天然气管线的,须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水、电线路改动承诺书、天然气拆改承诺书并在物业公司认可其改动方案后方可施工。如因改动后出现渗、漏、跑水等给其及其他住户造成损失,由造成损失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四
8、)装修期间,装修户应将物业公司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户门外侧,以示邻4里.(五)施工中变更装饰装修方案须事前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审核。(六)装修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本项目进行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将装修人员出入证佩带在左上胸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七)业主和施工单位自行承担防火和安全责任。四、监管四、监管(一)工程巡检工程部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经指出装修户不作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填写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发出后,工程部经理需安排相关人员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督促装修户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在整改通知书有关栏内作好记录,交客服人员存档。装修户整改工作不及时、不按时完成的,工程部人
9、员除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外,还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解决装修所存在的问题.(二)秩序巡检秩序人员每次检查动火施工现场时,要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证、服务中心核发的动火证以及现场安全员的安全员证,如无以上证件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按装修守则规定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乙炔及氧气必须分开存放。秩序人员检查施工现场时,要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施工出入证,如经劝说无效的清理出场。严禁施工人员使用施工楼层卫生设备,并不允许窜楼,如有发现立即阻止并对其施工队进行教育和处罚。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按规定使用厕所,随地大小便的按照装修手册相应条款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如有发现应立即
10、阻止并按装修手册内容进行处理。施工期间严禁油漆施工和动火施工同时进行,如有发现先清场再处理。秩序人员必须对顾客的进出装潢材料做好检查工作,发现项目规定不得安装的材料、设备、可拒绝进入项目。秩序人员发现问题比较严重,或业户据不整改的,逐级上报处理。五、查验五、查验 (一)施工结束后,物业公司依据施工方案和本项目管理规定配合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5行现场安全查验,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验收结果,并由业主在装修验收单 上签字认可,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至合格止。(二)对于有违反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和本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该责令其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违约责任,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
11、定,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或修复等费用,多退少补。六、装修注意事项六、装修注意事项为有效防范本区域内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为保证本项目的整体形象,空调应安装在规定的位置,空调机冷凝水应按原设计给定的冷凝水管排放;业主不得随意安装空调外挂机及走线,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业主恢复,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业主承担.(二)房屋装修不得私自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若需改动,必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三)不得改变或损坏共用部位的设备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12、四)严禁私自改变楼宇原有外观、外窗、户门。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在外墙开孔打洞;防盗窗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样式、材质、尺寸制作,防盗网必须安装在窗户内测;晾衣架必须安装在阳台内。(五)加砌墙体的,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加气块、空心砌块、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地面如用石材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 2。5 厘米。(六)室内地面顶板严禁任意打凿,开沟敷设管线.(七)卫生间地面装修时,先进行 24 小时闭水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装修前建议做防水加固处理。(八)卫生间内所有金属物品和用电设备(特别是按摩浴缸)均应与等电位端子
13、连接,并做好接地处理,各项设备的安装均要按设计排水口对号入位。(九)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增设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6虑每个配电箱用电容量,并按规范要求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业主或施工人员承担。(十)不得对弱电箱、对讲系统等改动,若有改动责任自负。(十一)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燃气管表,燃气阀门表具应明露,严禁封包;若要改动,须报燃气公司审批并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十二)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上下水管线装修时,须设置检修口。(十三)装修时应注意对供水管的保护并按照管线图来施工。(十四)阳台地面铺砖总厚度不得高于 3cm(含粘接层
14、和地砖,标高不要高于室内地面,以免倒流水),以免负荷过重.(十五)厨房、卫生间的吊顶,须做易拆卸(即活动)吊顶,不得封死,便于日后维修。(十六)严禁施工时将卫生间、厨房、水井的管线检查口封死。(十七)严禁增加楼层地面净荷载,集中堆放材料每平米不得超过 300 公斤,不准铺设 2。5cm 以上原石材,不准超负荷吊顶等。(十八)严禁墙面横向剔凿和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十九)严禁破坏屋面的防水隔热层.(二十)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七、外观管理七、外观管理(一)严禁改变建筑的外观及造型,严禁改变外墙颜色、窗户的形式和颜色(禁止更换窗玻璃颜色,在其上喷漆
15、或张贴广告标志等)。(二)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均属共用设施,严禁擅自占用或者堆放杂物,严禁在公共走廊等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三)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遮阳棚、卫星天线、附加建筑及标志等。(四)空调室外机需按本项目的规定安装。7 1。必须安装在设计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美观整齐.2.如原设计无室外机安装位置的,空调支架必须使用厂家原配支架。八、施工管理八、施工管理(一)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施工期限为 60 天,较大工程的为 90 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二)施工时间:每日 8:0012:00 14:0018:00(首次交房后的 3 个月为
16、集中装修期,在集中装修期内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可以进行施工作业;集中装修期后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须静音作业).(三)施工垃圾清运必须“袋装化”且袋口封扎,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路线清运。由装修单位运至物业公司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中转站,统一委托物业公司实施垃圾外运工作。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8:0011:00下午 14:0016:00 (四)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予以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五)装修期间,需关闭户门,以免影响他人,各装饰单位应在户门口铺设地面保护,必备清洁工具。(六)为确
17、保本项目安全及公用设施的完好,本项目内装修人员不得留宿,不得使用灶具做饭。1.装修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条例,施工现场必须自备有效灭火器 2 具(5 公斤/具)。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由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管理人员检查.3。装修单位与业主必须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着装整齐、8统一,不得在非工作区长时逗留,严禁串栋串户及其他违规行为。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一)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装修前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同时业主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二)装修施工主管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项
18、工作,对本项目进场的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三)加强宣传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操作规程,生产组织者对文明施工要有具体要求,工人操作须做到工完场清。(四)施工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执行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五)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岗位培训,特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达标。(六)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先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并及时上报。(七)装修时如需要动火等作业时,装修负责人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违章
19、动火、吸烟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物业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承担。(八)严禁使用电炉子、碘钨灯、电褥子、热得快.(九)严禁私自拆卸配电箱、消防器材、报警设备、信号传输设备,违者处罚。(十)装修施工单位严禁在高处施工现场投掷物料,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严禁乱写乱画。(十一)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随地吐痰,禁止践踏草坪,采折花树,禁止在本项目坐卧、酗酒、闹事、聚众赌博、随地大小便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十二)装修施工单位应爱护公共区域设施,对于施工人员损坏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物9业公司有权
20、要求其赔偿。(十三)遵守政府有关装饰装修规定。十、违章处理十、违章处理物业服务中心会不定时派员工监督现场装修工作,如有违章现象,即予纠正。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者要求停工,物业公司不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违章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因装修工程引起的任何追讨、损失或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依据三方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向有关业主、施工单位追究责任及索取赔偿.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业主利益,保护房屋安全,中建锦绣名都物业服务中心特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安全管理规定,请您遵守.一、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前自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每户灭火器 2 具,
21、每具 5 公斤);二、文明用电,保证安全用电;三、严禁使用电炉子,碘钨灯、电褥子、热得快等设施;四、严禁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做饭、吸烟等活动,动用明火施工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五、严禁在电梯厅、走廊等公共区域切割装修材料;六、禁止践踏草坪、采折花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随地大小便、翻越围墙等不文明行为。业主或装饰装修人员如有违反以上规定,须立即整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装饰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装饰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为了保障装饰装修期间小区的环境,保证业户的生活秩序,依据上海市有关城市卫生环境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园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凡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均需遵守.一、装
22、饰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必须全部袋装,不得随意抛洒,如洒1 0落应自行清理干净.二、所有装饰装修垃圾不得存放或抛洒在楼内外的公共区域.三、清运装饰装修垃圾经过走道、厅堂、电梯等公共区域时,保证走道、厅堂、电梯等公共区域不受损坏,使用电梯时不超载。四、如业主所委托装饰装修单位及人员清运装饰装修垃圾损坏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时,业主与装饰装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五、严禁将油漆、涂料等废弃料倒入下水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小区空调安装注意事项小区空调安装注意事项业户在安装空调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本户型的各空调机位的尺寸及相关情况,避免因购买的空调尺寸与机位的尺寸不符给您带来麻烦。空调孔已经预留,
23、业户不能再进行打孔作业,您在空调选型时要综合考虑。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第二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开
24、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第三条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1 1第四条第四条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权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第二章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小区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物业服务企业:。第六条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共同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
25、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第七条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1。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三章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物业的使用第八条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26、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1 2第九条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十条第十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房屋、车库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改变物业使用用途。业主确需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有关部门审批的资料报送物业服务企业留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
27、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二)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在早 8:00 之前,晚 18:00 之后,中午 12:0014:00 之间,以及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三)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装饰装修材料、装修垃圾
28、存放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装修垃圾应袋装;(四)对因装饰装修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五)为保证物业保值、增值,楼宇本体需统一风格,如需对露台、阳台、空中花园进行封闭,应由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议后报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同意,按要求统一材料、统一风格、统一颜色进行施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
29、承担赔偿责任。1 3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喇叭;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机动车应在车位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30、;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物业,保障物业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拆改物业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二)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在外墙或屋面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或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物品;(三)擅自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等;(四)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占用、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五)在庭院、车位、楼层平台、屋面、露台、
31、地下等业主专有部位/独立使用部位搭建或者开挖建设地下构筑物、建筑物、池、渠、沟或者其它有碍观瞻、影响小区整体环境的结构空间,如蔬菜棚、动物饲养圈等;(六)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燃放烟花炮竹及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七)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1 4(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悬挂、张贴、涂改、刻画等行为;(九)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私设摊点;攀爬共用设施;私自进入限制性的共用部位(如屋面、设备机房等);饲养家禽、家畜或在公共场所宰杀禽畜;(十)产生严重噪音以至于影响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十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晾晒物品;(
32、十二)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它行为。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宠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1。及时清理宠物粪便;2.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3.遛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人群;4.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饲养宠物的相关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更好的向全体业主提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并顾及出行方便,小区主入口全天 24 小时开放,小区次入口于每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时限时开放
33、.第四章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物业的维修养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1 5有部分进行维修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或相关业主无法及时抵达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
34、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维修费用及其它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开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开发
35、建设单位承担。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五章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一)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祭奠、定点定时燃放鞭炮、维护环境卫生;(二)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道路及其它共用场所,不得碾压绿地;(三)与相邻业主和睦相处,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共建共管和谐家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杜绝下列行
36、为的发生:(一)随意堆放杂物、高空抛物;(二)私自侵占、毁坏绿地、改变绿地原有规划设计;(三)随地吐痰、丢弃烟头、纸屑和垃圾;1 6(四)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刻画;(五)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者其它不道德行为。第三十二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公共管理制度;2。以规劝、公示、调解、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公共管理制度的行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
37、业服务合同、公共管理制度,侵害其他业主利益的,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管理制度向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法律责任;3.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的其它方(如业主聘用的装修公司、搬家公司等)在本物业范围内对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造成的损毁、破坏或污染,以及不合规的装修行为等,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责任方按照标准恢复原状或收取责任方补偿金;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的其它方(如业主聘用的装修公司、搬家公司等)在本物业范围内对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造成的损毁、破坏或污染等损失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4.物业服务企业有权
38、以禁止进入的方式制止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烟花炮竹等危险品流入社区,并包括不合规的装修工具、材料等,以避免妨碍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权益;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以禁止进入的方式制止可疑闲杂人员,以及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无关的人员进入社区,以避免影响社区安全秩序;6.对于严重妨碍公共安全、影响社区环境、妨碍其他业主利益、影响社区观瞻或其它违反本临时公约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采取临时强制性措施以消除影响或后果,并申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社区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严重影响结构及使用安全的装修行为、严重影响社区观瞻的装修行为、严重影响其
39、他业主正常生活的行为等;1 77。对于自然灾害、火情、跑水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采取合规手段紧急进入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进行排险或救护。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公共管理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且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第六章第六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物业
40、服务费用、车位服务费用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任何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拖欠、延期缴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拖欠或延期缴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根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对欠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物业服务企业催缴,采取电话、书面和当面等催缴方式.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同样有权对欠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催缴。对欠费一年以上(含一年)拒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欠费情况;业主委员会或物业
41、服务企业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缴.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同样有权采取以上措施。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网络通信费等.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位和专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或其它特约性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第七章第七章物业出租和转让物业出租和转让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公共管理制度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转让物业时,本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公共管理制度对物业继受人1 8具有同等约束力。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
42、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第四十条第四十条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八章第八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它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与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及其物业使用人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物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经济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经济利益受损的,
43、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与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物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开发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与开发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可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其它条款:1。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的其它方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2.限制物业服务企业行使权力从而引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业主、
44、物业使用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利益损失,限制物业服务企业行使权力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责任或连带责任;3.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可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的调整随之调整。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本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1 9第九章第九章附附则则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业
45、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转让物业时应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的承诺书,并要求物业继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出租物业时应要求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 业主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承诺书承诺书本人为小区幢(号)单元室(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一、确认已详细阅读上海中建东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
46、的“临时管理规约;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的承诺书并送交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承诺人(签字)2 0年月日装修申请表装修申请表物业名称:1 1、装修申请人填写、装修申请人填写租户名称单元号联系人联系电话2 2、装修施工单位填写、装修施工单位填写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
47、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员姓名联系电话施工人数图纸份数装修内容装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 3、业主管控填写、业主管控填写营销组同意不同意受理人签字收到图纸总共份、其中主要图纸如下:装消防图张平面图张机电图张修受理技术组暖通图张结构图张店招图张其它图张受理日期受理人签字审图意技术组见负责人签字日期2 1物业组负责人签字日期同意装修管控组长签字日期不同意装修动火施工许可证动火申请单位动火申请单位现场负责人动火部位动火时间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动火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操作人姓名监护人姓名动火施工单位及证号1.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1)现场配备有消防器材:灭火器有 无
48、(2)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有 无 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5)作业完毕现场清理确认安全是 否 2。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申请人签字:201年月日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操作2 2(3)现场有专人监护有 无(4)操作人员与证书相符是 否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情况:动火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签名:201年月日20年月日20年月日管理部:审批意见(章)20年月日1、本表一式二联,装修单位、管理部各一联;2、申请动用明火的单位(部门)应提前向管理部提出动火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按规定操作;3、审批表在批准时间内有效,未完工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4、本动火申请审批表代动火证。5、小区仅由管理部审批。6、本表格保存期限三年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