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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免征与减征优惠(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2、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
3、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四、加计扣除优惠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
4、50%摊销。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l00%加计扣除。五、创投企业优惠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例如: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甲企业2009年度可
5、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六、加速折旧优惠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七、减计收入优惠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
6、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八、税额抵免优惠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九、非居民企业优惠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十、其他优惠(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l
7、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主要参考文献:财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