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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工作意见通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新成效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省城乡消防工作不断加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深入谋划消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共消防安全的管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各地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
2、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各地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责任书逐级签订到乡村、重点行业系统和重点单位,建立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例会和检查、问责等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消防工作落实。根据*省*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等13个州(市)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
3、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楚雄州还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曲靖市建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机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努力,全省各地初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消防安全基础。各地把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增强了城乡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一是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省868个社区全面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同时,各地依托社区警务室、治安岗亭等设立消防执勤点,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制度;在农村,各地结
4、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目前,全省82%的乡(镇)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二是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增长。全省共建立了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9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84支、乡(镇)志愿消防队1999支、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联防队6万余支,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消防组织体系。三是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持续发展。县级以上城市、重点和中心小城镇全面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新增市政消火栓1914个,欠账率由2002年的72%下降到1.8%,16个州(市)中有15个州(市)实现了消火栓“零欠账”。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深化消防宣传进社
5、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进家庭的“五进”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活动和消防文艺下乡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提高了消防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积极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条件。各地坚持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预防能力为重点,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建立了火灾隐患信息采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联合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及周边建筑、违法建筑、“多合一”建筑、“城中村”、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据统
6、计,仅去年,全省就组织检查组5340个,检查单位7970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8600余条,督促整改47480条,整改率达98%;第1批40家、第2批88家、第3批196家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完毕。今年4月是“集中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月”,各地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各地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等问题,积极改善消防官兵尤其是一线官兵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了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
7、级公安消防部队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深入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3年规划和“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队伍管理和教育、训练、执勤,不断完善灭火救援机制,强化实战和夜间演练,抓好复杂条件下的救生、疏散、排烟、破拆以及现场救护等专业技能训练和技战术研究,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部队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先后成功处置了昆明“329”森林火灾、323国道“911”隧道坍塌、曲靖陆良“1001”井喷、大理苍山“38”森林火灾、红河个旧“331”森林火灾、昆明官渡“4
8、7”建筑物坍塌、“52”迪庆梅里雪山雪崩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了昆明国际旅游节、第七届全国残运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我省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未从根本上缓解。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总体管理水平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城乡消防保障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少数个体私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自防自
9、救能力差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用火习俗难以在短时间内纠正,广大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较为薄弱,火灾危险性大。(二)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矛盾凸现期和安全事故易发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经济组织数量激增,人流、物流信息速度加快,火灾发生的几率不断增大。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火灾之外,恐怖活动、刑事犯罪、民间纠纷等都可能以爆炸、放火等极端形式出现,进一步加大了消防安全的不确定性,预防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消防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三)火灾隐患增多,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尽管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大
10、量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三合一”建筑仍然是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和难点,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同时,随着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运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一旦放松监管,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三、下阶段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抓好消防工作,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防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保障线,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
11、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消防安全纳入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发展城乡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构建系统性强、功能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科技化水平,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的各项
12、法律法规,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三)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一是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各地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水源等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要依托滇中、滇西、滇南3个灭火救援区,建立灭火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应急保障库,筑牢抗御火灾的物质基础。
13、二是着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要加大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招收力度,今年各地要完成招收计划数的1/3以上。无现役消防力量的县级以上城区、人口较多和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深入实施“村村有消防队”工程,加强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民间消防力量。三是全力整治火灾隐患。要坚持集中普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火灾隐患群众举报必查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治措施,依法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要全面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切实抓好*省县级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业务训练,不断提高公安消防部队迅速控
14、制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四)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消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应,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队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职能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建设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消防公共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教育、劳动保障、司法行政、科技、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就业培训、普法、科普、宣传工作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民政、卫生、文化、工商、质监、旅游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把“准入关”;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