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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水路运输行政管理第十章水路运输行政管理2021/9/24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概述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概述水路运政管理水路运政管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港口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2021/9/242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水水路路运运输输行行政政管管理理包包括括水水路路运运政政、航航道道行行政政、港港口口行行政政、海海事事监监督督、船船舶舶检检验验、消消防防、治治安安
2、、通讯导航等管理。通讯导航等管理。2021/9/2431 1、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法律依据、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法律依据1 1)水路运政管理法律依据:)水路运政管理法律依据:国国务务院院颁颁发发的的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水水路路运运输输管管理理条例;条例;国际海运管理条例;国际海运管理条例;交交通通部部颁颁发发的的水水路路运运输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实实施施细细则则;水水路路运运输输服服务务业业管管理理规规定定;国国际际海海运运条条路实施细则路实施细则;2021/9/2442 2航道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航道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国国务务院院颁颁发发的的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航航道道管管理理条条例
3、例;交交通通部部颁颁发发的的航航道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实实施施细细则则;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航航标标条条例例;内内河河航航标标管管理办法。理办法。2021/9/2453 3港口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港口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4 4海事管理的法律依据:海事管理的法律依据: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海海上上交交通通安安全全法法;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内内河河安安全全管管理理条条例例;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水水上上安安全全监监督督行行政政处处罚罚规规定定;中中华华人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21/9/246
4、5 5船舶检验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船舶检验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6 6水上通信导航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水上通信导航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交通部水上无线电管理法规;交通部水上交通部水上无线电管理法规;交通部水上通信行政管理法规。通信行政管理法规。2021/9/2472 2、水路交通行政管理机构、水路交通行政管理机构1)1)国国务务院院交交通通主主管管部部门门负负责责全全国国水水路路交交通通行行政政管理;管理;2)2)交交通通部部水水系系派派驻驻机机构构负负责责水水系系水水路路交交通通行行政政管管理理,水水系系派派驻驻机机构构
5、分分设设海海事事、船船检检、航航道道、通通信信、公公安安等等分分支支机机构构,具具体体负负责责水水系系干干线线水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路交通行政管理;2021/9/248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在水运发达的省、自区内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在水运发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了港航管理机构(或单设港治区、直辖市设置了港航管理机构(或单设港口管理、航道管理机构),由交通主管部门授口管理、航道管理机构),由交通主管部门授权履行本辖区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权履行本辖区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立的地方海事机构船检机构负责地方
6、海事、船立的地方海事机构船检机构负责地方海事、船检行政管理工作。检行政管理工作。2021/9/249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1 1、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机构及职责、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机构及职责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水路运政管理概念 水路运政管理是指各级交通理机关依据国家水路运政管理是指各级交通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和规范水运市有关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和规范水运市场,对水运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场,对水运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2021/9/2410水路运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水路运政管理体制和机构依依据据国国务务院院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水水路路运
7、运输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及及交交通通部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规定: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2)交交通通部部在在长长江江、珠珠江江水水系系分分别别派派驻驻航航务务(运运)管管理理局局,统统一一负负责责干干线线的的航航运运行行政政管管理理工工作作,在在业业务务上上指指导导水水系系沿线各省、市、自治区的航运管理工作;沿线各省、市、自治区的航运管理工作;3)各各地地人人民民政政府府交交通通主主管管部部门门主主管管本本地地区区的的水水路路运运输输事事业;业;4)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管理业
8、)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设置航运管理机构,负责水路运政管理务的实际情况,设置航运管理机构,负责水路运政管理工作。工作。2021/9/2411水路运政管理范围、对象水路运政管理范围、对象 在在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沿沿海海、江江河河、湖湖泊泊及及其其他他通通航航水水域域内内从从事事水水路路货货物物和和旅旅客客运运输输经经营营活活动动和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和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也称水运服务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也称水运服务业)包括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客运业)包括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客运代理、船舶管理、推拖
9、船业务代理、船舶管理、推拖船业务。2021/9/2412水路运政管理主要职责水路运政管理主要职责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职责分工 交通部、交通部派出机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交通部、交通部派出机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2021/9/2413管理方式管理方式采取审批方式管理的事项采取审批方式管理的事项 (1)设设立立航航运运企企业业,申申请请经经营营国国内内航航运运业业务务或或调调整整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路运输经营范围,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建建造造、购购买买或或光光租租水水路路客客运运船船舶舶(包包括括普普通通客客船船、高高速速客客船船、客客滚滚船船、载载货货
10、汽汽车车滚滚装装船船、旅旅游游船船等等)和和液液货货危危险险品品运运输输船船舶舶(包包括括油油船船、化化学学品品船船、液液化化气气船船等等),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部门批准。,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部门批准。2021/9/2414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 (1)开辟或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航线,客运航线;)开辟或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航线,客运航线;(2)在在国国内内外外建建造造、购购买买或或光光租租除除客客船船、液液货货危危险险品品船以外的运输船舶;船以外的运输船舶;(3)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客船、液货危险品船除外)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客船、液货危险品船除外)转入国内运输。转入国内运输。
11、2021/9/2415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1、设立设立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经经营营旅旅客客运运输输的的,应应当当落落实实客客船船沿沿线线停停靠靠港港(站站)点点,并并具具有有相应的服务设施;相应的服务设施;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必须具备上述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必须具备上述1
12、235项条件,并有确定的负责人,个体(联户)船舶必项条件,并有确定的负责人,个体(联户)船舶必须具备船舶保险证明须具备船舶保险证明。2021/9/24162、资质条件、资质条件船舶条件船舶条件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程序2021/9/2417船舶分类船舶分类s货船(干散货船、干杂货船、液体船、内河货船(干散货船、干杂货船、液体船、内河船)船)s客船客船2021/9/2418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资质条件s企业法人资格(个体除外);企业法人资格(个体除外);s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s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s从业人员资格
13、(运输管理人员、个体经营者、从业人员资格(运输管理人员、个体经营者、海务机务人员、海务机务人员、4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液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液货危险品和客运的最高管理层管理人员);货危险品和客运的最高管理层管理人员);s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2021/9/2419申报材料申报材料s申请书;申请书;s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s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s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s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及其复印件;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及其
14、复印件;s主要管理人员的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的复印件;2021/9/2420s主要股东资历、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股东资历、银行资信证明;sISM规则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规则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DOC););s经营客运的,有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的服经营客运的,有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务设施的证明文件。2021/9/2421审批程序审批程序s省际运输企业;县省际运输企业;县-市市-省省-部;部;筹建:筹建:40天,开业:天,开业:15天;天;s省内运输企业;省内运输企业;县县-市市-省;省;s个体运输;个体运输;省际:县省际:县-市市-省;省;省内:县省内:县-市。市。
15、2021/9/24224、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服务业市场准入;水路服务业市场准入;船舶管理业准入;船舶管理业准入;2021/9/2423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v资质条件;资质条件;s有稳定的客货源;有稳定的客货源;s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s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营业设施;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营业设施;s最低的注册资本。最低的注册资本。2021/9/2424v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s报送文件: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报送文件: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
16、准通知书、资信证明、经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信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设立企业的文件、企业负责人和场所证明、设立企业的文件、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的管理人员、其他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主要的管理人员、其他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s审批程序:县审批程序:县-市市-省;省;三资企业:交通运输部。三资企业:交通运输部。2021/9/2425船舶管理业船舶管理业v含义:船舶管理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含义:船舶管理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服务;2021/9/2426v服务内容服务内容s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机务管理;s船舶海务管理;船
17、舶海务管理;s船舶检修、保养;船舶检修、保养;s船员配给、管理;船员配给、管理;s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s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其他船舶管理服务。2021/9/2427v经营船舶管理业的资质条件经营船舶管理业的资质条件s注册资本;注册资本;s管理人员;管理人员;s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s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理体系;s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条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件。2021/9/2428v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s相关文件
18、;相关文件;s县县-市市-省(筹建:省(筹建:30天);天);s申请开业:省(申请开业:省(20天)天)-水路运输服务许可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证,并在15天之内在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天之内在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部门备案;部门备案;s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其他相关手续。2021/9/24295、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建造、购买或光租客船或液货危险品船;建造、购买或光租客船或液货危险品船;新增普货船,国外建造、购买或光租普货船,新增普货船,国外建造、购买或光租普货船,航行国际航线转入国内普货运输,内支线集装航行国际航线转入国内普货运输,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箱班轮运输登记方式管理。
19、登记方式管理。2021/9/2430登记条件:登记条件:经营人符合经营人符合水管条例水管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交及实施细则,以及交通运输部通运输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取得“水运许可证水运许可证”;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的船舶应符合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的船舶应符合老旧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证书。2021/9/2431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四份;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四份;“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建造、购买、光租或开辟客运、集装箱班轮内支
20、线的可建造、购买、光租或开辟客运、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行性论证报告;拟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船舶拟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船舶的有效船舶资料;的有效船舶资料;客运和集装箱班轮内支线客运和集装箱班轮内支线港口服务协定意向书;港口服务协定意向书;光租或期租,应向海事部门提交租船合同,或光租或期租,应向海事部门提交租船合同,或“光船租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赁登记证明书”。2021/9/2432登记程序和登记证明文件登记程序和登记证明文件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盖章,转交上一级登记受理机关;审核材料并
21、盖章,转交上一级登记受理机关;初次受理等级部门,审核后,加盖初次受理等级部门,审核后,加盖“原件与复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件相符”;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20工作日内,出具工作日内,出具“国内水路运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输登记事项证明书”;不符合的,;不符合的,10日内书面日内书面答复;答复;2021/9/2433开辟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或客运,持开辟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或客运,持“登记事登记事项证明书项证明书”向海关、海事、运管部门办理核实向海关、海事、运管部门办理核实手续;手续;申请建造、购买、光租船舶的,持申请建造、购买、光租船舶的,持“登记事项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书”向海关、海事、船检部门
22、办理手续;向海关、海事、船检部门办理手续;2021/9/24346、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际船舶运输业;国际船舶运输业;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无船承运业;无船承运业;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班轮业务;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班轮业务;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国际海运市场监管。2021/9/2435v国际船舶运输业国际船舶运输业s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
23、(30工作日);工作日);s经营条件;经营条件;s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s申请材料;申请材料;2021/9/2436v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代理业s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15工作日);工作日);s经营条件;经营条件;s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s申请材料;申请材料;2021/9/2437v国际船舶管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s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管部门(15工作日);工作日);s经营条件:经营条件:至少至少2人人3年以上从事高级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年以上从事高级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有持有与所管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
24、有持有与所管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2021/9/2438s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文件;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规定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2021/9/2439s国内分支机构的申请审批程
25、序:国内分支机构的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母公司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或“国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副本;的副本;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文件;分支机构与海关、港口的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分支机构与海关、港口的电子数据交换协议。2021/9/2440v经营无船
26、承运业经营无船承运业 s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15工作日);工作日);s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提单格式样本;提单格式样本;保证金已交存的引航凭证复印件保证金已交存的引航凭证复印件(8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2021/9/2441s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联络机构说明书;联络机构说明书;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2021/9
27、/2442s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国内的分支机构: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申请书;申请书;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保证金已交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保证金已交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2021/9/2443s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业务(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_NVOCC):):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
28、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它运输单证,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它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经营活动。际海上经营活动。2021/9/2444s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区别: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区别:法律地位不同:货代可以和货主、船代签订合法律地位不同:货代可以和货主、船代签订合同,但提单上不能出现货代名称,二无船承运同,但提单上不能出现货代名称,二无船承运人可以;人可以;收取的费用不同:货代是代理费或佣金;收取的费用不同:货代是代理费或佣
29、金;无船承运人收取运费。无船承运人收取运费。2021/9/2445v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班轮业务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班轮业务s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s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运营船舶资料;运营船舶资料;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靠港口;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靠港口;运价本;运价本;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2021/9/2446v中国国际船舶
30、运输经营者新增运力管理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新增运力管理交交通运输部备案(通运输部备案(3工作日)工作日)s公司名称;公司名称;s注册地;注册地;s船名、国籍、船舶类别、船舶吨位;船名、国籍、船舶类别、船舶吨位;s拟营运航线。拟营运航线。2021/9/2447v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s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s审批材料:审批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合资或合作协议;合资或合作协议;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符
31、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2021/9/2448s设立外商投资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管设立外商投资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理业海运条例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实施细则第7、8条;条;还需到其它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还需到其它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2021/9/2449s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具备的条件: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具备的条件: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设施;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人3年以上的从业年以上的从业经历;经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32、它条件。2021/9/2450s经营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及堆场业务经营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及堆场业务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营业场所;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装卸机械、集装箱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装卸机械、集装箱检查设备和设施;检查设备和设施;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人3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2021/9/2451s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仓储业务、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仓储业务、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业务交通运输部审批交通运输部审批s材料:材料
33、: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合资或合作协议;合资或合作协议;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2021/9/2452v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国际海运市场监管s国际船公司不能和货代签订协议运价;国际船公司不能和货代签订协议运价;s国际船公司不能接受没有办理提单等级并交纳国际船公司不能接受没有办理提单等级并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无船承运资格的经营者提供保证金的、不具备无船承运资格的经营者提供的货物或集装箱;的货物或集装箱;s调查制度;调查制度;s3月月15日每年向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日每年向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上报交通运输部
34、。有关信息,上报交通运输部。2021/9/24537、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统一、开放、竞争、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序)v旅客运输监督管理旅客运输监督管理s五定原则;五定原则;s水路客运票据;水路客运票据;s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向物价、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向物价、交通主管部门报备;s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水路客运服务质量。2021/9/2454v货物运输监督管理货物运输监督管理s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s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运输票据。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运输票据。2021/9/24558、港口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
35、理v港政管理;港政管理;v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规划与建设。2021/9/2456v港政管理港政管理s港口行政管理体系;港口行政管理体系;s港口行政管理内容;港口行政管理内容;s港口经营市场管理;港口经营市场管理;s港口安全与保护。港口安全与保护。2021/9/2457v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规划与建设s港口规划含义与分类;港口规划含义与分类;s港口规划与城市、区域经济规划等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与城市、区域经济规划等之间的关系;s港口规划的作用与意义;港口规划的作用与意义;s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规划的编制;s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s港口建设。港口建设。2021/9/2458s港口规
36、划分类港口规划分类全国性、区域性和具体港口规划;全国性、区域性和具体港口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总体规划和港区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总体规划和港区规划;远景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规划。远景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规划。2021/9/2459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内的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水域、陆域范围,港区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水域、陆域范围,港区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
37、性质和功能、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性质和功能、水域和陆域作用、港口设施建设、岸线使用、水域和陆域作用、港口设施建设、岸线使用、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设序列等。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设序列等。2021/9/2460s港口规划与其它规划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与其它规划之间的关系;s港口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港口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明确港口的性质功能和发展方向;明确港口的性质功能和发展方向;港口建设有序;港口建设有序;布局合理性的依据;布局合理性的依据;岸线发挥最佳经济效益;岸线发挥最佳经济效益;为其它运输系统提供依据;为其它运输系统提供依据;落实战备。落实战备。2021/9/2461s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
38、规划的编制港口布局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港口布局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依据:国家生产力布局、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据:国家生产力布局、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内外贸易增长趋势、国家综合运输网规划、国内外贸易增长趋势、国家综合运输网规划、海运规划和流域规划、矿产储藏、开采和产、海运规划和流域规划、矿产储藏、开采和产、销地位置、港口城市发展规划及国家对港口建销地位置、港口城市发展规划及国家对港口建设的政策等;设的政策等;2021/9/2462原则:原则:控制港口规模的合理结构;控制港口规模的合理结构;与综合运输的其它系统规划相协调;与综合运输的其它系统规划相协调;协调好与港口城市的关系。
39、协调好与港口城市的关系。编制方法:编制方法:调查调查预测预测设计设计评价评价2021/9/2463港口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港口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依据:依据:全国性或区域性港口布局规划;全国性或区域性港口布局规划;经济腹地范围内预测的港口吞吐量;经济腹地范围内预测的港口吞吐量;城市总体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海洋功能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海洋功能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港口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港口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2021/9/2464原则:原则: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一城一港,统
40、筹规划,合理布局;一城一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中小结合、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大中小结合、远近结合、分期实施;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发挥岸线最佳效益;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发挥岸线最佳效益;节约用地;节约用地;根据国情、港情,从实际出发;根据国情、港情,从实际出发;客货分开,散杂分开;客货分开,散杂分开;集疏运系统畅通。集疏运系统畅通。2021/9/2465程序程序现状分析;现状分析;功能定位;功能定位;货源分析;货源分析;方案论证。方案论证。2021/9/2466s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交通运输部报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报国务院;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港口
41、布局规划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各省报各省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港口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港口与有关军事机关;港口与有关军事机关;重要港口总体规划重要港口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军事机关、交通运输部、军事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港口所在省。国务院有关部门、港口所在省。2021/9/2467s港口建设港口建设深水岸线的使用;深水岸线的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水域;建设用地和水域;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检验检疫专用场所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检验检疫专用场所等;航标设施及辅助性设施;航标设施及辅助性设施;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2021/9/2468 本 章 结 束 谢 谢2021/9/2469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2021/9/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