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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埃夫特股票代码:688165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EfortIntelligentEquipmentCo.,Ltd.(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9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2020年7月14日特别提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
2、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一、重要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二、新股上
3、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示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一)涨跌幅限制放宽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二)流通股数量较少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
4、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18,034,8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2%,流通股数量较少。(三)发行价格不适用市盈率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工业机器人整机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91 工业机器人制造”;公司控制器及伺服驱动业务归属于“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中的“C4011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公司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5、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13倍。由于发行人尚未实现盈利,本次发行价格6.35元/股,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
6、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三、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与经营相关的重要风险1、 下游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服务汽车行业(占70%左右),整机产品主要销售于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金属加工行业、3C电子行业等通用工业。2018年以来,汽车工业市场出现“动能转换”,中国市场及世界市场整体销量下降,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整
7、体快速增长,但部分国内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回款周期延长;通用工业行业景气度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等下游行业波动,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2、 对境外子公司管理的内控风险。发行人2015年以来先后收购了CMA、 EVOLUT和WFC,并设立了Efort Europe和Efort France。前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地位于意大利、波兰、巴西、印度、法国、德国等国家。若公司无法建立并执行起有效的境外子公司管控体系,将产生境外子公司管理风险。3、 境外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76.86万元、80,486.93万元和80,283.81万元,占比分别为48.50
8、%、61.91%和64.22%,境外经营占比较大,境外经营规模较大,将产生监管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与外贸风险、诉讼风险、财务风险。4、 核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风险。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低,是制约发行人发展的重要瓶颈,是提升发行人整机产品毛利率的关键。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器、伺服驱动、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开始提升,2019年度,发行人控制器自主化率为30.18%,减速器自主化率为10.32%。但若未来核心零部件自主化进度不达预期,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与财务相关的重要风险1、 公司尚未盈利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34
9、.84万元、-2,211.07万元和-4,268.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89.65万元、-17,005.25万元和 -11,402.80万元;同时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92.74万元。公司可能未来一段时间仍无法盈利,无法实现利润分配及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盈亏平衡点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则公司盈亏平衡点将无法明显下降,公司持续亏损的时间将延长,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 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风险。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37,331.93万元,主要系公司2015
10、年以来先后收购了CMA、EVOLUT、WFC所致。截至2019年末,EVOLUT已经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4,435.29万元,WFC 已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03.99万元。同时,截至2019年末,收购WFC产生的客户关系的账面价值为19,616.10万元,其摊销年限为16.84年(剩余年限14.59年)。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经营决策失误,并购该等公司产生的商誉及客户关系将可能产生进一步减值的风险。此外, CMA、EVOLUT、WFC注册地均为意大利,意大利地区是受境外新冠疫情影响最重地区之一,若新冠疫情无法有效控制,EVOLUT、WFC、CMA将
11、存在进一步商誉及客户关系减值的风险。3、 政府补助无法持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0,787.68万元、17,105.58万元和7,163.57万元,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享受政府补助金额波动较大,甚至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则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4、 应收账款、存货减值风险。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1亿元、5.25亿元和5.54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4.02%、39.95%和43.72%;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1亿元、5.42亿元和
12、5.74 亿元。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规模较大,如果未来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出现失误,应收账款、存货将可能发生减值风险。5、 垫资导致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前期采购及生产投入较大,而客户通常在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及以上,因此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中垫付较大规模的资金。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阶段,会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的情形。发行人垫资具有持续性,占用了营运资金。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70.48万元、-25,784.13万元和-16,678.79万元。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及时推动客户终验收加快回款,则可能导致营
13、运资金紧张,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与核心技术相关的风险1、 境外技术转化风险。发行人收购CMA、EVOLUT、WFC等境外公司,消化吸收境外技术,并持续研发,形成核心技术。发行人16项核心技术,7项为并购境外企业后吸收创新,1项为引进海外技术后吸收再研发。境外技术仍处于转化吸收的进程中,若该等技术消化过程受国际产业环境变化等影响,不能顺利或按时完成,将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 核心零部件技术无法突破风险。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是制约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发行人机器人整机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系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及国产化率不高。核心零部件自主化率提升,需要不断持续研发
14、,若无法突破,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3、 核心技术无法量产的风险。公司拥有16项核心技术,2项技术尚未量产。若核心技术无法量产,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四)发行人生产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风险2020年初,新冠疫情首先在中国爆发。3月中下旬中国有效控制疫情后,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意大利、巴西,先后成为疫情严重的地区,其他境外生产经营地如波兰和印度的疫情也逐渐加重,这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按区域分析,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内占比35.78%。2020年春节后,国内经营主体受疫情影响,自2月10日开始逐步复工,至2月底全
15、部复工,延期复工对国内生产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下游公司基本全部复工。但在客户现场安装、验收等经营活动仍然受到限制。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占比64.22%,欧洲、南美等区域经营主体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其中,公司境外子公司CMA、EVOLUT、WFC注册地均位于意大利。自2020年3月起,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散,意大利已成为境外最严重地区之一。随着意大利政府提升防疫措施,意大利控股公司在3月和4 月的开工率大幅下降,整体产能和工作效率大幅下降。发行人三家子公司在欧洲地区的业务销售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超过40%,而欧洲地区业务上下游公司出现大面积停工状态
16、。预计第二季度,欧洲地区经营主体将受到较大影响。自2020 年5月起,公司意大利、巴西地区控股公司开工率约50%左右,波兰子公司开工率约70%,印度目前仍处于半停工状态。按业务分析,2019年度,公司整机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18.49%。由于疫情影响,整机下游客户延期复工,或资金压力增大,导致延期提货。公司整机业务主要是国内通用工业客户,一季度因开工率不足,公司整机销售影响较大,销量同比下降,目前下游客户开工率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公司整机销售逐步恢复。2019年度,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81.51%,其中系统集成业务中来自汽车行业的收入占比为74.11%。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停工,导致已
17、经获取的订单无法按期启动,项目执行整体滞后,影响全年收入确认;已经启动的项目,由于停产无法进行制造和装配,或是由于客户停工,无法在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因此项目执行停滞,影响全年收入确认。欧洲、南美地区疫情持续恶化,下游主要汽车厂商FCA集团、大众等客户出现停工情形。因此,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受疫情影响,相关客户销售活动受到较大限制,整机、系统集成类业务部分订单的签订、确定延迟。疫情影响中国和意大利等地区的人员往来,公司与境外并购子公司WFC、EVOLUT、CMA人员、技术、业务整合的进度受到负面影响。目前中国与境外子公司的人员往来暂时停止。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1,294.07万元,同比变动比例为-25.10%,随着境外疫情加重,公司境外业务将受到进一步影响。截至2020年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16.51亿元。如无疫情影响,公司原预算2020 年税前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整体营业收入造成较大影响。若疫情持续恶化,2020年营业收入将进一步下降。若境外无法有效控制疫情,公司境外经营将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业绩将持续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影响以后会计年度。若境外新冠疫情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可能面临衰退,发行人下游行业自动化生产线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将出现长期下行趋势,将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五)GME税
19、收抵扣时间不确定风险2019年度,发行人巴西控股公司GME将以前年度多缴税款852.25万元(483 万雷亚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该事项系GME合并三家子公司以前年度形成,根据巴西相关司法程序及巴西证券委员会相关规定,可以确认为资产。根据目前的法律进程,由于相关税务机关尚未完全支持公司具有该等权利, GME需等待终审判决后方能开始抵扣。受新冠疫情影响,终审判决的日期推迟。截至目前,终审判决的日期尚未公布。该不确定性,对GME生产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注册申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上交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91号)批准,同意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埃夫特”,证券代码“68816
21、5”;其中118,034,804股股票将于2020年7月15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二) 上市时间:2020年7月15日(三) 股票简称:埃夫特;扩位简称:埃夫特智能(四) 股票代码:688165(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2,178万股(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3,044.6838万股(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8,034,804股(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3,745,196股(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29.9212万股(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
22、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序号发行前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锁定期(月)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SS)8,400.000036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SS)6,093.0000363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0124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541.5050365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44.444412/18注 16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0.0000127Phinda Holding S.A.2,000.0000128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4.871818注 29芜湖奇瑞
23、科技有限公司(SS)551.00001210Sergio Della Mea147.00001211Marco Zanor147.00001212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SS)341.88001213霍尔果斯盛世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8801214霍尔果斯盛世元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735012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雅瑞悦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216厦门京道智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69201217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S)25.00001218无锡红土丝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3.00001219江苏疌泉
24、红土智能创业投资50.000012基金(有限合伙)合计39,133.3162/注1:鼎晖源霖通过参与发行人两次增资,分别取得4,933.3333万股及111.1111万股股份。对于第一次增资取得的4,933.3333万股,鼎晖源霖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对于第二次增资取得的111.1111万股,鼎晖源霖的限售期为发行人就第二次增资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8年12月28日)起36个月,即至2021年12月,相当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注2:马鞍山基石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限售期为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8 年12月28日)起36个月,即至20
25、21年12月,相当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阅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数量为629.9212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21%,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2、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
26、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236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112,822股。(十三)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四)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标准(一)具体上市标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2之“(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6.35元/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2,178万股。按此计算,本
27、次发行后公司市值为人民币33.13亿元,符合“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的市值指标。2019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12.68亿元,符合“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指标。综上,本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注册名称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FORT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成立日期有限公司:2007 年 8 月 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 年 5 月 3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664238230M注册资本39,133.3162 万元法定代
28、表人许礼进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 96 号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线设备及配件、汽车专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整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所属行业属于智能制造装备行业邮政编码24
29、1000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信息披露负责人郑德安电话0553-5670638网址传真0553-5635270电子邮箱ir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的控制关系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制关系图如下图所示:芜湖远宏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埃夫特48.6401%股权和表决权,具体如下:(1) 芜湖远宏及其母公司远大创投共持有发行人37.0349%股权;(2) 根据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2017年9月20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睿博投资作为芜湖远宏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11.6052%股权;因此,根据控制关系,芜湖远宏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30、,芜湖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2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THCG39E注册资本1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13,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峰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是机器人项目投资,与发行人的业务没有关联。股东结构及控制情况美的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5.00%;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5.00%。经营范围机
31、器人项目投资;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以及机器人零部件生产、研发与销售;机电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实业投资;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19 年末/2019 年度总资产13,345.55净资产13,343.16净利润7.91审计情况经容诚会计师审计(三)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1、 远大创投项目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 年 4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6881216191注册资本207,600.00 万元实收资本206,172.15
32、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峰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是创业投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没有关联。股东结构及控制情况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87.48%;芜湖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出资 11.08%;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出资 1.46%。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中小科技型企业等企业的股权投资。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19 年末/2019 年度总资产260,209.49净资产232,497.23净利润-1,786.32审计情况未经审计2
33、、 芜湖建投项目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 年 2 月 1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1036253N注册资本712,250.00 万元实收资本712,2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峰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芜湖建投是芜湖市国资委全资的投资公司,与发行人业务没有关联。股东结构及控制情况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00%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产业投资及管理
34、;房屋租赁;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对全资及参控股企业履行国有出资人职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19 年末/2019 年度总资产8,109,027.09净资产3,915,215.26净利润31,945.15审计情况未经审计(四)实际控制人芜湖市国资委直接持有芜湖建投100%出资额,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芜湖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芜湖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芜湖市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五)本次发行
35、后的控制关系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制关系图如下图所示: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成员1、 董事会成员公司现有董事11名,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公司董事选举情况如下:姓名职务选举情况本届任期提名人许礼进董事长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游玮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夏峰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邢晖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伍运
36、飞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徐伟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信惟基石郭其志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鼎晖源霖赵杰独立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梁晓燕独立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信惟基石刘利剑独立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鼎晖源霖冯辕独立董事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6-2022.6芜湖远宏2、 监事会成员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简要情况如下:姓名职务本届任期提名人肖永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9.6-
37、2022.6-姚成翔监事2019.6-2022.6芜湖远宏Fabrizio Ceresa监事2019.6-2022.6Phinda HoldingSergio DellaMea监事2019.6-2022.6芜湖远宏、Sergio DellaMea、Marco Zanor樊莉娟职工代表监事2019.6-2022.6-3、 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期1游玮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9.6-2022.062倪申来副总经理2019.6-2022.063张帷副总经理2019.6-2022.064曾辉副总经理2019.6-2022.065董茂年副总经理2019.6-2
38、022.066贾昌荣副总经理2019.6-2022.067吴奕斐财务总监2019.6-2022.068郑德安董事会秘书2019.6-2022.064、 核心技术人员成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1许礼进董事长2游玮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3肖永强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副总工程师4党进机器人事业部副总工程师5Marco ZanorCMA/芜湖希美埃首席技术官6Daniele PillanCMA 软件部负责人7Carlo PalettoWFC 首席技术官8葛景国机器人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软件平台负责人9冯海生机器人事业部主管工程师、机械分析平台负责人(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39、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1、 直接持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除Marco Zanor直接持有公司147万股(持股比例为0.2817%)、Sergio Della Mea直接持有公司147万股(持股比例为0.2817%)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 间接持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姓名职务及亲属关系持股公司名称在持股公司持股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许礼进董事长睿博投资19.80%1.7234%芜湖进玮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50.00%0.0011%睿埃咨
40、询17.95%0.2033%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比例1.9277%游玮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睿博投资13.81%1.2017%芜湖进玮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50.00%0.0011%睿埃咨询13.36%0.1512%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比例1.3541%肖永强职工代表监事睿博投资2.66%0.2312%FabrizioCeresa监事Phinda Holding S.A.20.00%0.7666%贾昌荣副总经理睿博投资2.66%0.2312%曾辉副总经理睿博投资2.66%0.2312%倪申来副总经理睿博投资2.66%0.2312%董茂年副总经理睿博投资2.66%0.2312%张帷副总经理睿泽投
41、资9.04%0.2312%党进机器人事业部副总工程师睿埃咨询8.55%0.0968%DanielePillanCMA软件部负责人睿埃咨询0.85%0.0096%葛景国机器人事业部主任工程师睿泽投资4.82%0.1233%冯海生机器人事业部主管工程师睿泽投资2.71%0.0694%3、 限售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请参阅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债券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
42、前已经制定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员工持股公司睿博投资获得公司股权的过程2014年12月,芜湖国资委出具关于管理层增资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经2014174号),同意由埃夫特管理团队设立的睿博投资认缴埃夫特新增的5,647万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依据经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中水致远资产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4第2275号” 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埃夫特有限2014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0,612.00万元,每元出资额评估值为1.4361元/股。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验字20191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 31日,睿博投资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81,095,2
43、16.33元。2014年12月31日,睿博投资增资埃夫特有限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增资,睿博投资的入股价格跟经备案的评估价值一致。员工持股公司睿博投资的限售期为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二)股权激励实施过程1、2015年以来激励员工变动情况(1) 2014年12月睿博投资增资埃夫特时,共有20位合伙人,其中芜湖进玮是普通合伙人,19名公司员工是有限合伙人。2015年6月,睿博投资增加倪申来、睿泽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其中睿泽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2017年1名员工由于离职退出。2019年4月许礼进、游玮将部分合伙份额转让予睿埃咨询。同时,由于内部业绩考核、离职等因素,员工持股份额有所变动。截至目前,睿
44、博投资共 21名合伙人,其中芜湖进玮作为普通合伙人,睿泽投资、睿埃咨询为间接持股平台,其余18名被激励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2) 2015年6月,睿泽投资入伙睿博投资,作为间接持股平台。2015年睿泽投资设立时,共36名合伙人。其中芜湖进玮是普通合伙人,其他35名员工是有限合伙人;2016年11月增加6名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2016年12月,2名员工由于离职退出;2019年2月,13名员工入伙,同时3名员工由于离职退出。同时,由于内部业绩考核等因素而进行员工间合伙份额变动。截至目前,睿泽投资共50名合伙人,其中芜湖进玮是普通合伙人,其余49人被激励员工是有限合伙人。(3) 2019年4月,睿埃
45、咨询分别受让许礼进、游玮持有的睿博投资合伙份额,作为间接持股平台。截至目前,睿埃咨询共有29名合伙人,其中芜湖进玮是普通合伙人,其余28人被激励员工是有限合伙人(包括许礼进、游玮)。2019年6月,1人退出;2020年,1人退出,2人拟入伙并受让出资额。截至目前,发行人股权激励被激励员工共93人。2、员工持股平台是否遵循“闭环原则”情况(1)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情况,请参阅本节“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2) 鉴于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且自上市起至少锁定36个月。发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只向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章程或有关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