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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吉贝尔 股票代码:688566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药业”“本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
2、: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
4、风险。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3,846.233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57%,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三) 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5、算)。 (2)34.3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2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5.8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30.4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6、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9.6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40.5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39.5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7、 2020 年 4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51 倍。本次发行价格 23.6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8.2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9.5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灵康药业、润都股份、仟源医药、海辰药业扣非前的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
8、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主要产品的相关风险 1、 公司收入依赖利可君片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等,其中利可君片的产品收入占各报告期营
9、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7.70%、 69.44%、72.05%、74.33%。若后续利可君片受到竞争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 利可君被仿制或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公司利可君具有多层次的技术壁垒,若其他药企突破该技术壁垒或开发出新的技术路径,成功仿制利可君,则公司利可君原料药独家生产企业的地位将受到冲击,从而影响利可君片的销售。 若后续公司或其他企业开发出技术先进、疗效优越、使用方便的创新性升白药物,利可君将会被新技术、新产品所替代或淘汰。 3、 一致性评价或再评价的风险 目前,利可君片无需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但随着医药行业政策的调整,未来可能存在利
10、可君片被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或再评价的风险。若利可君片被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或再评价且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醋氯芬酸肠溶片、细辛脑片、加替沙星滴眼液、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属于仿制药,目前均尚未开展一致性评价,也尚未有同类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若未来有同类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前述产品存在逾期未完成一致性评价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4、 带量采购等政策带来的降价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将成为常态。2019 年 12 月 29 日,国家公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从 4
11、+7 城市试点带量采购,到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再到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的降价均较为明显。如果公司主要产品被纳入到带量采购目录,将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受医保支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等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存在被动降价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5、 被移出医保目录的风险 公司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主要产品均纳入了 2019 年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但不排除未来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政策发生改变,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主要产品未来存在被调出国家医保目录的潜在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销售增长受限甚至下降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利
12、可君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尼群洛尔片和醋氯芬酸肠溶片等。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已推出多年,若未来其他药企通过仿制或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公司主要产品的创新药物,并成功推向市场,可能会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相关业务的销售,导致未来公司面临主要产品销售增长受限、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降的风险。 (二)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的创新药物包括抗抑郁药沃替西汀衍生物(JJH201501)、抗肿瘤药多西他赛衍生物(JJH201601)、抗胃酸药沃诺拉赞衍生物(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牛磺熊去氧胆酸衍生物(JJH201801)、治疗干眼症药物 Lifitegrast 衍生物、降糖药桑
13、酮碱胶囊、减肥药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等。因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难度高的特点,在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下述风险,具体包括: 1、 随着研发资金需求的增大可能面临无法筹措足够资金的风险 随着公司各研发项目进度的推进,尤其是临床研究的大规模开展,公司研发投入将大幅度增长。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研发计划、资金筹措等情况估算,未来十年,公司在研药品需要大额的研发资金投入,若未来公司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以满足新药开发的需求,公司新药研发进度将受到影响。 2、 在研临床前研究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药物在进入临床研究之前需要进行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
14、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大量的研究,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目前公司在研创新药物中,除沃替西汀衍生物(JJH201501)已进入期临床试验阶段外,公司其他创新药物尚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3、 在研项目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在研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项目的完成进度取决于主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中心的启动、患者招募、研究过程中方案执行、药物供应、数据处
15、理及统计分析以及过程中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各阶段的进度,任何政策变动、临床方案调整或变更、监管机构沟通时间延长等,可能对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和在研药物开发的顺利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即使在研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但其在临床试验后期可能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进而可能在临床开发中遭遇重大挫折。因此,若公司未来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抗抑郁一类新药 JJH201501 已完成期临床研究并进入期临床。但进入期、期临床,需评价并进一步验证药物对患者的安全性和治疗作用,存在期、期临床研究结果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4、 公司委任的第三方机构不
16、能恰当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片段性工作,如新药的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及临床试验等研究工作,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若该等第三方机构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等原因,公司获得的研究数据在质量或准确性方面将受到影响,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可能会延长、延迟或终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延迟或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将使公司研发项目受到不利影响。变更受托研究机构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 5、公司在研产品治疗领域出现突破性创新药物或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
17、影响。公司在研药品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这些领域也都是国内外各大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争相研发的领域。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研发进展,或是在公司在研药品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6、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新药取得上市批准,除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以外,有关生产设施、工艺、质量控制、管理等都必须要求是充分的,因此是一个耗时长、成本高昂的过程。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进行了较多的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公司在药品申请上市批准方
18、面的经验有待与时俱进。相关的新药上市批准亦可能附带条件,譬如在研药品可能被要求对获准使用的适应症进行限制,或被要求在产品标识上载明禁忌事项或注意事项,或被要求进行费用高昂及耗时的批准后临床试验或监测。因此,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存在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若公司无法就其在研药品获得新药上市的批准,或该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则公司在研药品的目标市场将可能减少、市场潜力将可能削弱,前期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可能将无法得到弥补,从而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氘代药物研发风险 氘代药物关键的开发策略和主要的研究趋势是通过对药物的氘代改进以期影响原有药物在生物体内的药动学特征,从而带来临床上
19、的改善和益处。但相关技术存在较大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氘代药物要有足够的同位素效应,才能产生有意义的药动学影响,因此不是所有的化合物都适合开发成氘代药物。 (2) 不是所有的氘代化合物都可以成为理想药物。氘代引入后导致的代谢及随后的药动学变化的程度无法准确的预测,如果与非氘代原药区别太大,就需要按全新药物研发;如果差别不大,没有显著性的优势,则很难顺利进入临床和获批上市,即使获批上市,后期也将受到原药仿制药的强烈竞争冲击。 (3) 我国氘代药物研发起步较晚,相关专利少,且部分申请专利的氘代衍生物无明显的临床优势,仅是期望通过氘代策略来规避原研药的专利,随着我国专利审查制度的完善
20、,无创造性的氘代药物专利将越来越难获得授权。 若公司无法克服上述氘代药物开发的难点,公司的主要在研产品的研发将受到限制。 (三)公司在研药品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1、 公司在研药品知识产权可能存在无法得到充分保护的风险公司通过在中国、美国及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结合使用商业秘密等方法来保护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在研药品及技术,但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除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外,公司目前仍有部分知识产权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若相关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授权,可能对公司在研药品的研发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无法通过知识产权为公司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知
21、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已申请或授权专利的自身局限性也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保护公司的产品或技术,从而对公司在研药品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 公司在研产品可能存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 创新药物的研发较易涉及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及其他索赔及法律程序,公司在研产品的领域可能存在公司目前并不知悉的第三方专利或专利申请,公司在研产品或未来拟开发的候选药物可能存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申诉或其他法律上的质疑,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开支、支付损害赔偿及妨碍或迟滞公司进一步研发、生
22、产或销售候选药物。 (四)技术成果无法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药物开发周期较长、投入金额大、开发风险高,药物的上市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上市后通常还需要面临能否入围各省(市)招投标目录和医保目录以及能否较快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等一系列难点,存在在研药品短期内无法实现收入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地将研发成果成功转化为上市品种,或相关上市品种不能跨越相关的准入门槛并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将极大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报水平。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614 号” 批
23、复,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6 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吉贝尔”,证券代码“688566”;公司
24、股本为 18,694.16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3,846.2332 万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三) 股票简称:吉贝尔;扩位简称:吉贝尔药业 (四) 股票代码:688566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694.16 万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673.54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846.2332 万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
25、4,847.9268 万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 186.9416 万股;发行人的高管、核心员工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467.354 万股。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26、”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 186.9416 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2、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安排 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 467.354 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27、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户数(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193 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3.0112 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13%,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30%。(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 公司申
28、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 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23.69 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8,694.16 万股,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44.29 亿元,不低于 10 亿元;发行人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7,499.73 万元和 9,188.
29、56 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累计为 16,688.28 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一项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beier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首次公开发行前): 14,020.6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耿仲毅 住所: 镇江市
3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经营范围: 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滴眼剂、乳膏剂(含激素类)、软膏剂、凝胶剂、原料药(利可君、卤米松、尼群地平、细辛脑、醋氯芬酸、甲硝唑、盐酸羟苄唑、氢溴酸氘代沃替西汀)、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二类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地西泮片、氯氮卓片)、本公司自有房屋租赁、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生物医药产品的化验、检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片剂、胶囊剂、滴眼剂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
31、“医药制造业(C27)” 联系电话: 0511-88898101-8081 传真: 0511-88889488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 zhaijianzhong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翟建中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话: 0511-88898101-8081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天投资。本次发行前,中天投资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5,44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0%,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32、 年 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40 万元 实收资本 340 万元 注册地 镇江新区丁卯经十五路 99 号 30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镇江新区丁卯经十五路 99 号 30 幢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情况 直接持有发行人 38.80%股份,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股东构成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耿仲毅 118.80 34.94% 俞新君 24.40 7.18% 韩崇应 20.00 5.88% 吴莹 20.00 5.88% 赵和平 20.00 5.88% 倪茂云 19.40 5.71% 童隆生 18.00 5.29% 张春 17.00 5.00% 张永清 12.60 3.71
33、% 蒋爱凤 10.00 2.94% 王思庆 3.00 0.88% 马建光 3.00 0.88% 夏骏平 3.00 0.88% 汪慧 3.00 0.88% 沈华 3.00 0.88% 李腊梅 3.00 0.88% 朱广梁 3.00 0.88% 徐丽娟 3.00 0.88% 倪莹 3.00 0.88% 邬建中 3.00 0.88% 沈跃 3.00 0.88% 朱月华 3.00 0.88% 叶红芳 3.00 0.88% 史寿平 3.00 0.88% 刘先政 3.00 0.88% 田铭福 3.00 0.88% 陈勇 3.00 0.88% 陈万国 3.00 0.88% 谢萍 1.50 0.44% 戴志祥
34、 1.30 0.38% 郭建锋 1.00 0.29% 陈才富 1.00 0.29% 顾箫窗 0.50 0.15% 王亦欣 0.50 0.15% 合计 340.00 100.00% 主营业务 药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2,11
35、0.86 14,865.49 净资产(万元) 11,329.54 14,033.57 净利润(万元) 14.96 6,987.52 审计情况 经镇江安立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耿仲毅直接持有发行人 17.55%股份,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13.56%股份,通过汇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19.40%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50.5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耿仲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耿仲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盐城市医药公司、镇江市医药工业研究所、镇江市第三制药厂、镇江长江卫生用品厂、镇江
36、市第二制药厂、镇江中天药业,任技术科长、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0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吉贝尔有限董事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吉贝尔药业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如下: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汇瑞投资中天投资耿仲毅34.94%14.55%100.00%29.10%13.1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 董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
37、生,任期三年,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耿仲毅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俞新君 男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倪茂云 女 董事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胡涛 男 董事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杨国祥 男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谢竹云 男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何娣
38、女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2、 监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童隆生 男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韩崇应 男 监事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王正 男 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3、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39、任期 耿仲毅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俞新君 男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吴莹 女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赵锁富 男 财务总监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翟建中 男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4、 核心技术人员简介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 6 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耿仲毅 男 董事长兼
40、总经理 吴莹 女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 吴修艮 男 研究所所长 李海岛 男 研究所副所长 秦序锋 男 研究所副所长 李召广 男 研究所合成主任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含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股) 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 耿仲毅 董事长兼总经理 直接持有 24,606,200 股;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 19,008,000 股;
41、 通过汇瑞投资间接持有 27,200,000 股 70,814,200 37.88%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股) 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 俞新君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 3,904,000 股;通过汇祥投资间接持有 1,044,480 股 4,948,480 2.65% 倪茂云 董事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 3,104,000 股 3,104,000 1.66% 胡涛 董事 直接持有 17,680,000 股 17,680,000 9.46% 童隆生 监事会主席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 2,880,000 股 2,880,000 1.54% 韩崇应 监事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
42、持有 3,200,000 股 3,200,000 1.71% 王正 职工代表监事 通过汇祥投资间接持有 122,400 股 122,400 0.07% 吴莹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通过中天投资间接持有 3,200,000 股 3,200,000 1.71% 吴修艮 研究所所长 通过汇祥投资间接持有 612,000 股 612,000 0.33%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已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上
43、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4,020.62 万股,本次发行 4,673.5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中天投资 5,440.00 38.80% 5,440.00 29.10% 36 个月 汇瑞投资 2,720.00 19.40% 2,720.0
44、0 14.55% 36 个月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耿仲毅 2,460.62 17.55% 2,460.62 13.16% 36 个月 胡涛 1,768.00 12.61% 1,768.00 9.46% 12 个月 汇祥投资 1,632.00 11.64% 1,632.00 8.73% 12 个月 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467.354 2.50% 12 个月 战略配售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186.9416 1.00% 24 个月 战略配售 网下限售账户 - - 173.0112 0.93% 6
45、个月 小计 14,020.62 100.00% 14,847.9268 79.43%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 - 3,846.2332 20.57% - 小计 - - 3,846.2332 20.57% - 合计 14,020.62 100.00% 18,694.16 100.00% -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440.00 29.10% 自上市之日起月 36 个2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2,720.00 14.55% 自上市之日起月 36 个3 耿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