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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学生良好的行为养成和自我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平台,也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 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根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兰州大学学生手册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本科学生,所称宿舍为我院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所有宿舍。第三条 本规定的目的是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培养学生优良的学风、高
2、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宿舍成 员团结 友爱、相互帮助,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和高雅的宿舍氛围。第四条 学生住宿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住宿管理规定,自 觉接受各项基础 文明的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 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第二章 入住及退宿第五条 新生入学时,需按照学院所分配的宿舍入住,依照新生报到流程办理相关住宿手续。第六条 为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未经学院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或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私自要求室友搬出宿舍。第七条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需要走读的学生按学校
3、相关2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或在异性房间留宿。第九条 寒假期间学校在榆中校区实行“低温封闭运行管理模式”,榆中校区的所有学生原则上均需回家过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家者需搬到市区本部或医学校区住宿。寒假不回家以及暑假期间学生如需留校住宿,应当事先向所在班级申请,上 报学院备案,并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第十条 休学、退学的学生,离校前 应当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后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住宿申请,给予另行安排。第十一条 学院有权根据需要,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所涉及的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调整工作。第三章 宿
4、舍公共物品第十二条 为保证宿舍宽敞、透明和通风, 严禁随意摆放书桌、衣柜和高架床。第十三条 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张贴启事和经商广告。严禁在宿舍和楼道拍球、踢球、破坏墙面和影响他人的活动。第十四条 学生必须爱护公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和学校各类财产,文明离校,离校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清点公共物品。如有缺损,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赔偿。第四章 宿舍安全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广大师生有 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有 损宿舍安全、破坏宿舍秩序的不良行为。3第十六条 发现 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
5、场、灭火等有效措施,以降低损失; 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 时 ,在 场学生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及保卫处,并协助处理。第十七条 严 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第十八条 加强防盗意识,注意保护宿舍内财产和物品安全,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应当妥善保管。离开房间或睡觉时应该锁门、关窗。 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宿舍楼值班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或保卫处。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因故需借用本房间钥匙的, 应当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不得将房间钥 匙借予他人,不得私自 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予以更换,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
6、任人员承担。严 禁破窗破门入室,严禁私自改换门锁。 第二十条 增 强消防意识,提倡安全用电,消除安全隐患。公寓楼内或宿舍内严禁有以下有损宿舍安全的行为:(一)宿舍楼内吸烟、喝酒;(二)在公寓楼内或宿舍内烧水做饭; (三)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四)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五)在楼道里违章用电,私拉或乱接电线;(六)其他可能给宿舍和同学安全带来危害或安全隐患的行为。第五章 宿舍文明、卫生及秩序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的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文明公约。4(一)在宿舍楼内不得拍球、踢球、溜冰,不得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设备及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7、的活动。(二)未经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三)住宿学生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第二十二条 学生宿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主动做好宿舍内务,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当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所有垃圾必须主动倒 进公寓楼下的垃圾桶内,废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存放点。第二十四条 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自觉爱护环境,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并摆 放整齐。第二十五条 宿舍区内不得有以下影响环境卫生和秩序的行为:(一)将水倒入垃圾桶内;(二)随地吐痰,乱泼水或乱丢杂物;(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四)在门厅、走廊、房间内(寒暑假除外
8、)停放自行车;(五)在宿舍墙壁上乱刻乱画乱张贴(除美化宿舍的海报、装饰物等);(六)饲养宠物(例如老鼠、乌龟等);(七)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秩序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 团体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 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作息 时间,养成 规律的生活习惯。按时就寝、起床,同室成员间要协商好就寝时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宿舍楼门关闭后,不得5随便出入,需出入者应当说明理由,并履行登 记手续。第六章 宿舍电脑管理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学生自带电脑的安全以及帮助其正确使用电脑,学院制定了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自备电脑使用管理办
9、法,请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宿舍管理第二十九条 我院学生宿舍实行挂牌管理制度,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年级、专业、政治面貌、 职务(包括学校、学院、班级所任职务)以及其他(例如入党积极分子等)等,顺序排列按照宿舍内所住床位号。第三十条 每个学生宿舍需保证本宿舍挂牌的整洁,不得随意损坏、涂改,如有损坏或丢失,首先追究宿舍 长的责任,并 对相关责 任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理。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组长、宿舍 长。第三十二条 楼长由该楼所有班级推荐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主要负责所在宿舍楼的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同时担任该楼突发事件联络员及疏导员;第三十三条 层长由所在楼层各班推荐
10、选举产生,主要负责该楼层的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同时担任该楼 层突发事件联络员及疏导员;第三十四条 组长由班级生活委员担任(男女生各一),主要负责本班级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检查;第三十五条 宿舍长采取轮流制,从入校算起,按照床位号一人一个学期依此类推。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 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值日制度等管理工作,宿舍成员应该服从宿舍 长的安排,按 时完成宿舍内的日常卫生。 第三十六条 楼长、层长、宿舍 长依照相关学生干部管理及评优规定进行管6理和奖励。第八章 宿舍检查与奖惩第三十七条 学院学工组对我院所有学生宿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院学生会及各楼楼长、层长 配合;学院学生会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各楼楼长、 层长配合;各宿舍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由各楼楼长组织, 层长、组长和宿舍长配合进行; 第三十八条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中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关 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年评奖评优资格,相关宿舍取消当年文明宿舍的评比。第三十九条 宿舍安全卫士检查的结果,根据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相关规定记入宿舍成员年终综合测评成绩。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