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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扫黑除恶制度 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为充分发挥各股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业务,相关股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
2、进会,例会会后报告日常线索工作。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股室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各股室领责挂点推进制度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股室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各股室结合自身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本部门、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财政财务股。督促财政财务审计领域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督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 经责办。督促经责审计领域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 办公室。督促综合服务领域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 驻村帮扶工作队。督
3、促扶贫村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 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管理制度1.线索收集。各股室应当全面收集本行业、本领域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线索摸排、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督查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股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3个工作日内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各股室要指定一名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
4、.线索移交。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由各股室提出拟办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相关部门。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股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至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
5、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5.线索交流。局不定期召集职能股室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业务例会,对问题线索交流分析。 6.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收集、整理本行业、本领域内扫黑线索后,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或上报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责部门。 7.线索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压、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
6、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回避制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公正有效处理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与线索对应涉黑涉恶人员有亲属、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工作人员在重大涉黑涉恶线索认为需要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五、保密工作制度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宣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
7、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置,带案卷材料、涉黑涉恶线索资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情报信息保密。检举、揭发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未公布的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一、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二、对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归档工作,严防丢失。 四、及时移交各类案件和保护伞线索,并跟踪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查办情况。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详细记录和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七、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积极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