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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目 录总 则5第一章 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5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7第一节 城镇发展总体目标和城镇化7第二节 城镇职能分工和等级规模7第三节 城镇空间布局8第三章 工业发展和布局规划8第一节 东方市工业专业化发展方向8第二节 东方化工城规划建设目标和配套设施9第四章 市域交通体系规划10第一节 港 口10第二节 公路网10第三节 铁 路11第四节 机 场11第五章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11第一节 供电规划11第二节 电信规划12第三节 燃气规划12第四节 水利和防洪设施规划13第六章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3第一节 市域生态保护规划13第二节 水源
2、地保护14第三节 海岸线利用保护14第七章 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措施14第八章 城市性质、规模和规划范围 15第九章 城市总体布局规划15第十章 城市专项用地规划16第一节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16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17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8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20第一节 交通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20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20第三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22第四节 城市静态交通规划24第五节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4第十二章 城市海岸线规划25第十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26第一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6第二节 城市景观规划29第三节 城市风景旅游区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30第十四章 城市
3、市政工程设施规划32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32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33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34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34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35第六节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36第十五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37第十六章 城市防灾规划39第一节 防洪、排涝规划39第二节 消防规划40第三节 人防规划 41第四节 防震规划42第十七章 城市郊区规划42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44第十九章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建议47附录一: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49附录二: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51图纸目录62 62 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总 则第1条 本规划为依法制订的东方市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是东方市城乡规划管理的
4、依据。自本规划批准实施之日起,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必须执行本规划。第2条 凡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3条 东方市各乡镇总体规划必须以本规划为指导,城镇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等必须符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4条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海南省土地利用规划、东方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本规划可作为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依据。第5条 本规划年限为2002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至2005年,
5、中期2006年至2010年,远期2011年至2020年。第6条 规划范围与城市规划区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东方市行政辖区范围,陆域面积为2269.89平方公里。2、东方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八所镇行政辖区范围和通天河以北、高速公路以西的区域,面积316.14平方公里。第一章 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第7条 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充分发挥东方市在两翼推进战略中的龙头作用,利用南海油气矿产资源优势,实现工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现代农业、第三产业的稳定发展。在本世纪头20年,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工业体系,确立在海南西部工业走廊中的中坚地位。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推动工业化,使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达到小
6、康水平,规划期使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第8条 产业发展方向1、第一产业:东部山区按照生态保护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形成热带水果和经济林基地;中部地区大力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形成以香蕉、芒果等为主要产品的大型产业化、生态化农业生产基地;滨海北部地区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形成若干个副食品生产供应基地;滨海南部地区、感恩平原大力发展热带瓜菜种植业,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水平。滨海各渔业乡镇积极发展海洋渔业,改善捕捞装备,组建大型船队,积极发展深海远洋捕捞。2、第二产业:以南海天然气资源的精深加工和利用为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以东方化工城建设为重点,形成以先进生产技术为核心竞争能
7、力、以专业化分工和生产协作为纽带,规模化、专业化的天然气化工基地。发展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的电力、建材、冶金等工业门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度发展精细化工和日用化工。3、第三产业:加强东方市的第三产业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各级城镇的商业、金融、贸易、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规模和水平,重点发展东方市和感城、东河、大田中心城镇,服务于第一、第二产业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发挥东方市工业发展对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按照国家有关的规范要求,完善城市第三产业配套服务设施,适应东方市发展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等城市的形势要求。第9条 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加大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一、二、三产的比例由200
8、0年的43.4:27.2:29.4,调整到近期(2005年)的36:37:23,中期(2010年)25:45:30,远期(2020年)20:52:28。第10条 市域产业布局和经济区划按照 三区两轴一中心空间结构对全市生产力进行布局。1、三个分区:滨海综合经济区:以东方市区为中心,充分利用西部沿海、沿高速公路地区的交通和资源优势,重点加快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城郊农业经济,加强城镇间纵向和横向的联合。 中部农业经济区:包括大田镇、天安乡等两个乡镇行政管辖范围。利用其雨量充足、土地肥沃、水利设施完备等条件,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和水果种植,形成芒果、香蕉等大型种植和加工基地。加强对大田坡鹿保
9、护区进行保护的同时,可适当发展旅游观光项目。东部生态保育区:包括东河镇、江边乡等两个乡镇行政管辖范围。对大广坝水库集水地区,要高度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植被保持。加强对东河镇的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镇环境。同时引导本地区人口和产业向西部沿海地区集聚、迁移,降低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压力。2、两条轴线:以东方市区为中心,沿滨海形成纵向发展轴;从八所至东河沿老东方公路形成横向发展轴。优先发展位于发展轴线上的乡镇,形成生产、服务、流通结点。3、一个中心以东方市区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龙头及产业集聚地,作为全市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物流中心、服务中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对市域经济发展发挥辐射、带
10、动、服务的职能。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城镇发展总体目标和城镇化第11条 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把东方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海洋油气化工产业基地,发展成为海南省主要的港口工业城市,达到中等城市规模。第12条 规划期内各阶段全市总人口规模分别为:近期至2005年44万人;中期至2010年50万人;远期至2020年58万人。第13条 城镇化水平和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05年 42% ;城镇人口18.48万人 ;其中东方市区人口12万人;中期2010年 50% ;城镇人口 25万人 ;其中东方市区人口16万人;远期2020年 65% ;城镇人口 37.7万人 ;其中东方市区人口28万人。第二节 城
11、镇职能分工和等级规模第14条 城镇职能分工东方市域主要城镇职能规划乡镇名称主要职能东方市区东方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南省重要港口工业城市,天然气化工基地感城镇市域南部中心集镇,渔业、农业生产、流通、服务和加工基地。大田镇市域中部中心集镇,热带水果、瓜菜生产、交易和加工基地。东河镇市域东部中心集镇,农业生产、流通、服务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其它区域性政治文化中心集镇。注:新街、墩头、罗带纳入东方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第15条 城镇发展规模等级东方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级别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万人)乡镇名称中心城市28市区二级城镇2-3感城镇、东河镇、大田镇三级城镇1-1.5四更镇、新龙镇、板桥镇
12、一般乡镇1江边乡、天安乡、公爱农场、红泉农场、广坝农场、华侨农场注:新街、墩头、罗带纳入东方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第三节 城镇空间布局第16条 以东方市区为中心城市,感城镇、东河镇、大田镇为次中心,以一般建制镇、集镇为基础,沿海岸带、高速公路呈带状分布的城镇空间布局。规划沿海、沿高速公路分布的城镇7个,占城镇总量的 70 %,东部山区城镇3个,占30%。第三章 工业发展和布局规划第一节 东方市工业专业化发展方向第17条 将东方市建设成为以东方化工城为核心的大型化肥和合成氨生产基地。一期达到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生产规模,二期增加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60万吨复合肥、3300万条编
13、制袋等项目的生产能力。东方市将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的化肥生产基地之一,年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第18条 将东方市建设成为大型甲醇生产基地。中海油近期建设60万吨甲醇项目,规划远期要达到100万吨以上的年生产规模,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的甲醇生产基地。第19条 将东方市建设成为C1化学为基础的大型精细化工基地,在合成树脂、粘接剂、塑料、纤维、医药、香料、涂料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第二节 东方化工城规划建设目标和配套设施第20条 东方化工城以中海油天然气化肥厂等项目为起步区,逐步在铁路和海岸线之间地带向南延伸。第21条 东方化工城的功能分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见下表:分区名称总用地面积(ha)其中道路面积(h
14、a)其中绿地面积(ha)能源工业区128.6323.2517.84重化工区730.5086.46199.18精细化工区335.7139.32122.32地方配套工业区107.9917.7540.71远景工业区830.7488.07146.67市政设施用地13.25合计2146.82254.85526.72第22条 港口建设。充分利用八所港的现有设施和运力,进行专业化改造和完善,重点考虑未来多元化化工产品的储运要求,结合港口周边地区的用地规划和调整,预留充足的港口后备仓储转运用地,实现港口运输与公路、铁路等交通的衔接,提供便捷、安全的港口集散条件。第23条 铁路运输。结合海榆西线铁路的改造,将八
15、所段铁路外迁至城市外围东侧,在八所镇附近设立区域性货运编组站。第24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化工城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化工行业特点,化工城用电按一类负荷考虑,采用双电源供电。化工城采用集中统一的供气、供热,应结合八所天然气电厂的建设,实现向化工城集中供热。第25条 环境保护和工业废弃物的处理。化工城项目上马必须经过严格的环保论证,环保设施要与项目建设三同步。严格保护滨海沙坝,滨海防护绿带的控制宽度不小于100米。区内的河谷、湿地、湖泊水面,尽可能保留作为各工业小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工业三废必须达标排放。第26条 化工城与城市的布局关
16、系。化工城的居住、文化、教育、娱乐等设施要充分依托城镇,避免企业办社会。化工城职工居住小区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中统筹布局。严格化工城内的用地性质管制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性质,非必要的非生产设施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化工城内。但可根据需要在化工城内集中布置少量科技、研发、培训机构。第27条 规划的远景控制要求。要充分考虑化工工业后续项目的延伸发展需要,为工业区预留足够的用地发展空间。第四章 市域交通体系规划第28条 交通体系规划目标:依托八所港,以海榆西线公路、高速公路和粤海铁路作为市域交通主干线,继续发挥支线公路对市域纵深地区的辐射通道作用,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第一节 港 口第29条 根据东方
17、市城市发展和天然气化工工业发展的需要,依托现有港口设施条件,合理布局货运、客运旅游、化工专用和渔业等港口和泊位,实现四港分离。第30条 八所港。规划期内八所港应充分利用现有能力,重点进行港口功能调整和设施完善,使八所港更好地为东方化工城服务。根据东方化工城的需要,规划在鱼鳞洲以南岸线建设油气化工、危险品专用泊位和化工品、危险品仓储区。规划期内八所港港口吞吐量达到1600万吨(含油气化工专用泊位),成为海南西部的综合性海港。第31条 八所渔港和旅游客运港口。近期对八所渔港进行改、扩建,远期改建成八所旅游观光码头。远期将八所渔港迁到城市外围,考虑在墩头或感城建设中心渔港,在新村、港村、南港建设三个
18、小型渔业码头,形成为海南西部渔场服务的渔港体系。第二节 公路网第32条 结合地区公路建设发展规划,逐步提高东方市域内干线公路等级和运输能力,在规划期内建立两横两纵的市域公路干线网络。第33条 由东方大道和工业区高速公路干道组成两横干线;由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组成两纵干线,成为全市公路干线体系。建设东方至公爱的公路(东公线),使之成为连接沿海和内陆的东西向主要公路干线之一。近期对现有公路干线进行更新改造,实现干线公路高等级化;提高乡村公路等级和通达程度。以高等级公路为骨架,形成布局合理、干支衔接、覆盖面广的现代化公路网络。第34条 逐步提高县、乡级公路的等级质量,到2010年东方市区通往各乡镇的主
19、要公路全部实现硬化。第三节 铁 路第35条 规划期内东方市铁路货运吞吐量将达到800万吨/年。第36条 铁路线路改造和布局:为了确保西线铁路的运行安全通畅,西线铁路八所段应东移到城市市区东侧,避免互相干扰。第37条 铁路场站设施:规划在东方市区分别设置客运站和货运站。第38条 为了充分利用铁路运输的优势,结合工业区的规划和布局,利用铁路旧线南段作为疏港和工业区专用线,并设立编组站。第四节 机 场第39条 东方市市区北侧剪半园已建有直升飞机专用机场,占地面积约2公顷。规划期内将利用剪半园直升机场作为本市主要机场,在为海上油气田提供服务的同时,可开辟东方市与海口、三亚等地间的短途航空运输,同时为城
20、市提供紧急救援、消防等服务。 第五章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第一节 供电规划第40条 电力工业。利用充沛的天然气资源,建设八所燃气电厂,装机容量120140万千瓦;大广坝水电站在现有装机容量24万千瓦的基础上,二期扩容至50万千瓦,适当发展风力发电。规划期内东方市的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60200万千瓦。 第41条 负荷预测和电源选择。规划全市供电普及率达到100%。近期人均综合用电量市区取4000千瓦时/人年,其它地区人均综合用电量取480千瓦时/人年,城市总需电量为6.34亿千瓦时/年。远期市区人均综合用电量6000千瓦 时/人年,其他地区人均综合用电量1000千瓦时/年,城市总需电量21.3亿千
21、瓦时/年。近期以海南220KV环岛电网作为主要供电电源,远期增加八所电厂作为本市第二供电电源。第42条 负荷等级。东方化工城按一级负荷考虑,市区其它地区除特殊要求的设施外均按二级负荷考虑。八所燃气电厂在向海南电网供电的同时,作为东方化工城的主要备用电源。第43条 变电站。全市采用220KV、110 KV、 10 KV 、380V/220V等4级电压输、变、配电。近期利用罗带220KV和110 KV变电站向全市输电,市区采用110 KV变电站,其它城镇应根据需要建设区域性变(配)电所,采用35 KV电压供电。第44条 高压走廊。根据电厂和变电站进出线的要求,结合东方市城市总体布局,沿罗带河绿化带
22、和铁路、高速公路绿化带,规划为高压走廊。第45条 规划在近期内完成全市农村电网的改造。第二节 电信规划第46条 规划期内形成覆盖全市的公用电话网、数据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对电讯设施进行内部技术改造,在规划期内全部实现程控,主要通讯线路采用大容量光缆。第47条 电话容量预测。东方市区固定电话现状普及率为55门/百人,近期交换6万门,2020年市区交换容量达15万门左右。长途电话线路发展到2000路,市区实现长途电话自动化。第48条 容量分配与设施布局:规划近期对位于解放路的电讯母局进行扩容,将现有的2.48万门容量扩至6万门。远期在琼西路新北路和八所村居龙村分区内新建母局各一座,容量分别达到5万
23、门和4万门。市区的电讯网络以每个电话局为中心布局,三个母局之间均以光缆联系,不同的网络之间用三条以上的电讯线路相互联系。第三节 燃气规划第49条 规划期内市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其它建制镇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0%。第50条 建立完善南山-罗带-东方八所输气管道系统。南山-罗带输气管道工程已投产,并在罗带乡设有分输站,规划利用崖13-1天然气向城市供气,规划在市区建门站一座,连接市区民用燃气管网。东方1-1天然气主要供应东方化工城。第51条 规划将管道燃气接入东方市区和沿高速公路的各乡镇。其它乡镇和农村地区以液化气和沼气作为主要的生活燃料。第四节 水利和防洪设施规划第52条 主要河流的防
24、洪标准:罗带河和北黎河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河段以及市域内其它河流按20年一遇设防。第53条 建设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区)工程,发挥发电、供水等综合效益。其中的高干渠、中干渠、低干渠、昌江干渠和陀兴干渠,分别灌溉东方、昌江和乐东三市县的22个乡镇和5个大型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总面积1370平方公里,并向八所、叉河工业区供水 2208亿立方米。第54条 其它中小水库的建设和改造。建设戈枕中干渠,连接戈枕、探贡水库和打江水库,扩建戈枕、探贡水库。鉴于高坡岭水库规划为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应在近期完善大广坝向高坡岭水库的调水渠道的建设,对高坡岭水库进行加固、改造。第六章 市域
25、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市域生态保护规划第55条 各生态分区的保护和控制措施1、东部山丘自然生态保护区。境内的四条主要山脉尖峰岭山脉、俄贤岭山脉、旧村岭山脉、观音崩山脉和大田坡鹿自然保护区、猕猴岭自然保护区、大广坝生态保护区等均应保持 95-100%的绿化覆盖率,除建一些与环境协调、低密度的旅游度假建筑和必要的管理设施外,避免其它人工构筑物的出现,尽量保持山脉原有的自然风貌,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工作,逐步形成森林植被丰富茂密的东部生态环境保护区。限制东部山区城镇的发展,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西部沿海地区集聚、迁移,逐步减少东部山区的人口规模,减轻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2、中部农田林地生态保育区。在本区内
26、大力发展热带高效生态农业,通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加强农业污染的防治,加强林业资源和水土植被的保护,充分利用宜林荒地植树造林。3、西部城镇建设生态协调区。合理进行城镇建设规划,营造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生态环境优越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绿化率,完善城镇绿化系统,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镇绿化格局和点线面相结合的城镇生态绿化系统。第二节 水源地保护第56条 大广坝水库、高坡岭水库为全市重点水源保护地区。第57条 在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 100米范围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船舶、游泳、捕捞等污染水源
27、的活动。第58条 在取水口沿岸1000米防护范围内,不设废渣堆场、有害化学品仓库等可能造成污染的设施。第59条 取水口附近的农田中不得使用废水、污水灌溉,不得采用毒性农药。第三节 海岸线利用保护第60条 市域海岸线总长度为84.4公里。规划将通天河以北、墩头港以南段作为城市岸线,其中通天河河口至八所港段为生产性岸线,八所港北侧至墩头港南侧段为城市生活岸线。墩头港以北至昌化江河口段、通天河以南至本市南界段作为滨海防护岸线。第61条 城市滨海岸线按城市总体规划分配。其它地段的滨海防护岸线应严格控制滨海养殖业发展,并逐步退养还林,海岸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0米。城市生活岸线的海岸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1
28、00米。第七章 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措施第62条 加大农业生产设施的投入,重点改善区域水利设施,形成比较完备的农业灌溉体系。完善城镇道路、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方便、快捷的城乡物流交通、能源供应、信息通讯体系。第63条 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城市要留足工业发展用地,按照工业协作和工业门类确定工业的分区和空间结构,避免互相干扰。满足近期项目建设要求,兼顾近、中、远期发展需要。第64条 完善工业区以及城市其它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统一规划,综合配套,资源共享,分步实施。第65条 建立方便、快捷、经济的工业原材料供应、工业产品销售的运输、配送体系,城市与区域的交通体系。重点加强港口、铁路、公路等
29、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作,发挥出城市综合交通优势。重点是加强港口、铁路场站、城市交通干道、高速公路之间的优势整合,加强城市与辐射区域间的交通联系。第66条 加强城市人居环境的建设和城市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提高城市的积聚能力,吸引人口,聚集人才。第八章 城市性质、规模和规划范围 第67条 城市性质:以发展海洋油气化工为主的港口工业城市,海南省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第68条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至2005年)规划人口规模12万人;远期(至2020年)规划人口规模28万人。第69条 城市用地规模:近期(至2005 年)城市用地规模确定为16.0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净用地 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3
30、3.8平方米;远期(至2020年)城市用地规模为36.0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净用地7.5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28.7平方米。第70条 东方市规划区范围:八所镇行政辖区范围和通天河以北、高速公路以西的区域,总面积316.14平方公里。第九章 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第71条 城市发展方向:依托现有建成区,主要向南、北两翼沿海发展。以海榆西线为界,限制城市往东发展。第72条 城市布局结构:城市未来发展的布局为一体两翼发展,形成一心、两片、三轴、五带的城市布局结构。一心:即一个中心,规划搬迁现市委市政府办公楼等市级行政中心至解放路北侧,建设新的行政办公中心,并结合城市广场、主要商业街、文教设施形成新的
31、城市中心。两区:城市以罗带河绿化带为界,形成南、北两大功能片区:南部为工业片区,北部是以生活居住为主的综合性片区。三轴:结合城市发展方向,规划建设三条城市发展轴线,即城市居住生活片区发展轴线琼西路,工业区发展轴线疏港路,城市中心区发展轴线解放路。五带:规划结合城市海岸线和河流,主要建设罗带河绿化带、北黎河绿化带、北部海岸绿化带、南部海岸绿化带、八三铁路绿化带五条城市绿化带,使城内、城外绿化有机地结合融通,构建城中林、林中城的生态绿化网络。第十章 城市专项用地规划第一节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73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坚持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东方市丰富的资源,以重化工业为主导,其他各
32、类加工工业为辅,逐步完善工业结构和类型,有步骤、有层次的推进资源开发,把东方市建设成为海南省的化工、能源工业基地。第74条 工业用地规模:规划工业区用地总规模为2146.82ha,其中工业净用地1352ha。规划期内(至2020年)工业净用地756ha,占总建设用地的21%。远景工业用地可向南部沿海延伸发展,至2030年远景工业用地为596ha。第75条 工业用地布局依托港口、铁路和中海油现有工业项目,在城市南部沿海集中布置工业区。在工业区与城市居住生活区之间规划两条绿化隔离带:罗带河绿化隔离带和铁路线绿化隔离带,防止工业污染影响城市生活,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城区北侧,北黎河以北、墩头镇
33、以东位置安排少量加工工业用地,适当发展农副产品、海洋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仓储、冷库等对市区影响不大的配套设施。第76条 工业分期建设规划 工业区以绿化轴线分隔成南北两个区域,北部为规划期内工业发展用地,南部为远景工业发展用地。规划期内,近期建设工业用地面积为330.6公顷,主要在现已建成的中海油工业项目周围布置,优先满足中海油化工项目及其配套工业项目集中协调发展的需要。第77条 工业分区建设规划 工业区内按发展工业项目的类型划分为能源工业区、重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和地方配套工业四个区域,其中能源工业区以燃气发电厂为主布置在罗带河以北,面积为128.63公顷;重化工区主要布置在罗带河以南、铁路线
34、以西的沿海地段,面积为730.50公顷;精细化工区布置在铁路线以东、三环路以西,面积为335.71公顷;地方配套工业布置在罗带河以北、铁路线以西、疏港大道以东,面积为107.99公顷。第78条 仓储用地规划结合八所港区和疏港大道,在八所港南侧、工业区北侧集中布置仓储用地,方便货物集散、储运;保留城市综合生活区北部、琼西路以东的现状国家粮食储备仓库用地。规划仓储用地总面积143.6公顷,占总用地的4.0%。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79条 规划目标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为指导,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创造最佳人居环境,为实现东方化工城的快速健康发展搞好生活居住和后勤服务环境。
35、第80条 规划原则1.统一规划、综合配套的原则。保证居住区规模适当、配套齐全,发展设施完善、多种档次和类型的生态型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加强对私房建设的管理,积极引导村镇住宅向城市居住区住宅标准过渡。2.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旧城区以改善环境质量、完善道路交通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为主;新区建设依托旧城,充分利用旧城基础设施滚动发展。第81条 居住用地规模:规划居住用地规模为1181.4ha,占总建设用地的32.8 %,人均居住用地42.2m2/人。第82条 居住用地分类规划居住用地按国家分类标准主要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布置在北部沿
36、海地区 ,建筑层数为23层,容积率小于0.3;其余均按二类居住用地进行规划布置,建筑层数以多层(3-6层)为主,容积率小于1.0,建筑密度小于25%。加强对已建成居住设施的改造和管理,使之达到二类居住的标准 。第83条 居住区组织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和组团三级。居住区配建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海南省的有关规范的要求。第84条 居住区布局居住用地主要依托现有建成区,力求沿海岸线向北发展,利用滨海岸线风光,创造优美宜人的居住生活环境,争取用5年时间,在北部海湾一带形成我省西部城市生活居住新的吸引点。同时
37、注重改造现有建成区,充分利用现有建成区周边的未开发用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必要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东方大道、解放路、琼西路、二环路、三环路串连成七个主要的居住区,并结合对墩头镇、新街镇和罗带乡的改造,在城市北端和工业区分别形成墩头居住区和罗带居住小区。居住区(组团)居住区范围面积(公顷)人口(万)1东港居住区东海路以西,东港路以南,海滨公园以东158.843.82利民居住区东海路以东,永安路以南,居龙村以西175.414.13居龙居住区居龙村以东,永安路以南,三环路以西145.663.54东方居住区东方大道以南,东海路以东,海榆西线以西128.563.35福耀居住区二环路以东,海榆西
38、线以西,东方大道以北175.664.26岛西居住区东方大道以北,二环路以南,琼西路两侧117.213.27北黎居住区民族中学以北136.973.08墩头居住区原墩头镇、新街镇区103.692.19罗带居住小区原罗带乡政府驻地39.410.8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85条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21.7ha,占总建设用地的14.5%,人均用地面积18.6 m2。具体见下表:用地类别面积(公顷)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人均面积(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35.81.01.3商业金融用地278.27.79.9文化娱乐用地40.71.11.5医疗卫生用地501.41.8教育科研用地64.41.82.3体育设施用
39、地52.81.51.9第86条 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规划将市委市政府办公用地搬迁至解放路东段北侧,形成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同时在其南侧安排市政绿化广场,创造良好的行政办公条件。其它居住区级行政办公设施主要为居委会及房屋管理部门,结合各居住区安排。第87条 商业金融用地布局近期充分利用现有城市中心,完善东海路、解放路和原市政府一带的商业服务设施,并结合规划行政办公区,在东方大道、解放路东段沿线发展城市新商业区,使之与城市原有商业区、规划行政办公区共同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区。规划建设一处大型市级商业服务中心,位于解放路规划行政中心西侧,面积14.8ha。规划市级大型农贸市场交易中心位于东方大道以南,外环路西
40、侧,面积6.0ha ,其他居住区级农贸市场结合各居住区布置。规划结合北部滨海岸线、高坡岭水库和行政中心,布置旅游服务设施,满足旅游休闲、娱乐、会议接待等旅游功能要求。旅游服务设施面积为103.5 ha。第88条 文化娱乐设施布局市级文化娱乐设施:新建中型图书馆、博物馆(含美术馆)、档案馆各一座,位于解放路南侧,规划市政府用地对面,总用地面积22.2公顷;规划标志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座,位于解放路南侧,博物馆西侧,用地面积8.6 公顷;建两家新华书店,分别位于解放路和东方大道。结合居住区建设,配套建设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应参照居住区级公共设施标准配置,主要包括社区文化站
41、、科技站、电影院、小型图书室等设施,以满足居民日常性的基本文体活动需求。第89条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新建两所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市级综合性医院和一所急救中心,面积各为3公顷,床位300-400,一处位于居龙居住区中心,二环路西侧;一处位于三环路与琼西路交叉口东北侧;一处位于东方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西北侧。同时对现有市级医院进行改造和扩建。其他各类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按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的要求合理均匀分布在各居住区中。第90条 教育科研设施布局规划在罗带河沿河绿化带北侧安排教育科研中心用地,主要安排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技术教育、科技研发和为城市综合片区配套的教育科研项目。中小学、幼托用地:规划基本保留现
42、有中小学、幼托,对用地规模不足的,按规范满足其用地规模要求,并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按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的要求在各居住区内合理安排中小学和幼托用地,使中小学、幼托设施规模化、正规化,实现市区平衡发展。至2020年,新建中学九所,每所占地约2.5-3.0公顷,实现普及高中教育,新建小学14所,每所占地1.5 ha左右。第91条 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在旧铁路线东南侧、大占坡村以西建设市级大型公共体育用地,用地面积54.11 ha ,各区级体育用地按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的要求,结合居住区布置。至2020年,各区拥有小型体育中心。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第一节 交通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第92条 综合交通发
43、展战略和目标规划期内通过合理组织城市道路交通,使公路、港口、铁路之间建立密切的交通联系,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性对外交通体系;完善城市道路网系统,建立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交通体系及完善的交通服务设施,建立现代化交通管理系统。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第93条 公路1、高速公路:环岛西线高速公路在城市东部与东方大道相交,并在交叉口处设有一座大型立交桥,规划在城市南部华侨农场附近增设一个高速公路立交桥,为工业和港口货运服务,形成客、货分流的对外交通通道,以加强东方市城区的对外交通能力。2、规划近期通过改善海榆西线公路的路面状况,完善其相应的配套设施,使海榆西线公路的通行能
44、力和对外交通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远期将经过城区的海榆西线公路改造成为城市快速路(外环路),从市区边缘通过,以减少与市区交通的相互干扰,提高过境车速,避免区域过境交通引入城市中心。第94条 长途汽车站在城区解放路与海榆西线交叉口处西南角,预留18公顷用地建设长途汽车客运站及与其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第95条 港口本着积极发展海洋运输,加强省内外海上联系的原则,在充分发挥现有港口设施作用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港口建设。按照四港分离的原则,合理进行港口布局和功能分工:1.八所货运港:按照八所港发展计划,在鱼鳞洲和现状八所港附近规划港口发展用地,并与城市工业区和生活区建立便捷的交通联系,在规划期内完善
45、第一港池、建设第二港池,第三、四港池远景发展备用。2.客运港:规划在中远期将位于东港路尽端的现状渔港改造为客运与游艇观光港口,并配套建设客运和游艇服务设施,形成客货分离的港口运输系统。3.渔港:近期充分利用现有渔港设施,中远期应考虑将渔港迁出城市中心区。4.化工专用码头:在工业区海岸规划一处化工专用码头,主要为工业区海洋油气工业的物资交流服务。 第96条 铁路结合粤海铁路通道海南西环线的建设,规划铁路主线迁移至西线高速公路与海榆西线公路之间,从市区东侧通过。市区现有叉亚铁路北段予以废除,南段改为进出工业区和港口的铁路专用线。客运站:位于东方广场以南的大坡田村。现有解放路东延至站前广场,成为客运
46、站连接市中心区与港区之间的便捷通道。货运编组站:位于工业区南部铁路主线与专用线交叉处。铁路专用线、疏港大道、快速干道与西线高速公路市区南部出口路连接该站,使铁路、公路、港口形成紧密的联运关系。第97条 机场目前东方市城区现有一直升机场,位于城市北部,墩头镇西南,规划建设完善该机场,作为服务于南海油气开发的重要交通设施。本规划期内不考虑重新规划机场用地,而是充分利用海口和三亚机场设施,并组织好城市与航空港间的高速公路连接通道,为东方市城区的长途客、货运输服务。第98条 用地指标:规划期内对外交通用地14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 %,人均对外交通用地 5.1 平方米。第三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99条 规划原则1.建立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道路网系统及完善的交通组织设施。打通尽头路、断头路。 2.调整路网结构,适当提高城市干道网密度,增加城市出入口通道,结合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主干道间距、道路断面形式及红线宽度。3.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重视私人小汽车、适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