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程期末复习提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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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课程期末复习提要四川电大责任教师 沈立平 说明 一、法律文书课程期末复习提要 以教学大纲、文字教材为依据,以各种题型为载体,列出各章的重点复习内容。 二、复习的总体要求 法律文书课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应用写作课,要求通过期末复习,切实掌握法律文书写作的原理和方法,掌握各重点文体的写作基本知识,并且在理解和掌握其写作特点、文书格式和写作要求的基础上制作法律文书,注意写作原理和方法的具体运用,使知识转化为技能。 三、期末考试的题型 根据以往考试来看,本课程的期末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其具体考试题型为三种,分别为:(一)单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以往考试主要是考

2、的单项选择题,这类题型比较简单,同学们掌握相应的知识点即可。但也不排除考不定项选择题的可能,这类题型是每小题给出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是正确的,考生需要选出所有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指定的位置即得分,错选、不选、少选或多选均不能得分,这种题目比较难,其最大的特点是答案的非确定性。如:1民事答辩状的制作主体是( )。A原告 B被告 C上诉人 D被上诉人同学们在复习该类题时,可参考中央电大所发的期末复习指导的小册子后所附的练习题中的几十道不定项选择题,这些题在书上都找得到答案。 (二)简答题简答题是测试考生掌握的知识面和综合归纳能力的主观性题型。它的出题特点是提出一个问题,

3、要求考生作出简明扼要的回答。简答题的取材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问题(其表现形式一般以“对象”、“原则”、“基本特征”、“条件”、“种类”、“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区别与联系”等出现);也包括重要法规的某些条款的内容。简答题对答案的要求是简明扼要(即列出要点即可,不需要进行过多的解释和论述)、全面完整(即必须把全部要点一一列出来,不能有任何遗漏)。同学们复习时,也应参考期末复习指导的小册子后所附的练习题中的简答题。(三)文书写作题这种题型在考试中所占的比例特别大,一般为70分。该类题型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题型。这种

4、题目主要是根据所提供的案例,要求考生对按理进行分析,写出题目所要求得法律文书。这种题目有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有一定的难度,它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律文书的各种基本知识和重要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同学们在考试中遇到该种题型时,必须首先看清楚题的要求,明确所要求的文书的种类,在写作时,应注意写作的主体和报送的机关。在完备格式的基础上来填充内容,格式是首要要求。在考试中,主要有两道文书写作题。(详见模拟测试题)。如:请根据以下案例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淑霞,女,45岁(195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北京市延庆县新

5、城服务楼职工,住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湖南小区14号楼410室(户籍所在地: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菜园南街南5巷10号3门);系被害人王全海之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羽,男,17岁(1986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学生,住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湖南小区14号楼410室(户籍所在地: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菜园南街南5巷10号3门);系被害人王全海之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崔玉娥,女,77岁(192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文盲,退休工人,住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菜园南街4巷7号1门;系被害人王全海之母。 诉讼代理人王全江,男,42岁(1961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

6、市,初中文化,延庆县物资局机电公司工人,住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川北小区42号楼304号;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崔玉娥之子。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君,男,34岁(196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农民,住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郎庄村36号;1993年7月,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7年4月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5月27日被羁押,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看守所。 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检一分刑诉字(2003)第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君犯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

7、告人张君伙同王新生、闫石所、贺志强、王建瑞、许建富等人,于2002年11月20日22时至21日1时许,在本市延庆县延庆镇菜园南街南五巷20号王新生家中,因发现王全海偷拿了王新生的一袋奶粉,张君又谎称另有300元人民币被王全海拿走,王新生、张君逼迫王全海承认并书写欠条,张君与王新生、闫石所、贺志强、王建瑞、许建富分别抽打王全海耳光,踢、踹王全海身体;张君、王新生还掐、扼王全海颈部,用毛巾、袜子闷堵王口、鼻;张君用镐把、酒瓶、木凳等对王进行殴打,并用冷水浇泼王全海身体;闫石所、贺志强、王建瑞、许建富等人分别用镐把、铁通条等殴打王全海,并用凉水浇王全海身体;次日凌晨张君等人发现王全海生命垂危,遂雇用

8、出租车将王全海抛至延庆县张山营镇西卓家营村的一胡同内后逃跑。王全海因被扼压颈部、闷堵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告人张君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张君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被告人张君及同案犯供述等有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张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淑霞、王羽、崔玉娥及其诉讼代理人诉称:由于张君的犯罪行为,给刘淑霞、王羽、崔玉娥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被告人张君赔偿丧葬费、停尸费、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王全海生前扶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899

9、2.25元,并提供了经济损失单据及刘淑霞、王羽、崔玉娥的身份证明等证据。 被告人张君在法庭审理中辩称:其虽参与殴打王全海,但未实施闷堵王全海口、鼻的行为,是王新生掐、扼王全海的颈部,并用袜子捂堵王全海的口鼻。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君与王新生、闫石所、王建瑞、贺志强、许建富(均已判刑)、被害人王全海(男,殁年44岁)于2002年11月20日晚,在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菜园南街五巷20号院王新生家中,因王全海拿王新生家的一袋奶粉,引起王新生、张君等人的不满,张君遂谎称还有人民币300元也被王全海拿走,后张君、王新生逼迫王全海承认并书写欠条,王全海不写,张君、王新生即伙同闫石所、贺志强、王建瑞、许建富持

10、镐把等物对王全海进行殴打,并用凉水向王全海身上泼浇。在殴打王全海过程中,王新生还用手掐、扼王全海颈部,张君用袜子闷堵王全海的口鼻。次日凌晨,上述六人在张君及王新生的提议下,用租来的汽车将王全海扔弃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卓家营村一胡同里后逃走。案发后鉴定:王全海系被他人扼压颈部、闷堵口鼻腔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人张君作案后潜逃,于2003年5月27日被查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在案证实: 1、证人张为军(出租司机)及其女友刘连平的证言证明:2002年11月21日凌晨3时许,张为军和刘连平一起在延庆县延庆镇菜园南五巷北口附近等着拉客时,一名男子租用张为军的白色昌河牌面包车,并领路将他俩带进

11、南五巷内,有三四名男子抬着一个人上了张为军的汽车,还说这人喝多了,要去县医院,车开到半路又不去县医院了,说去张山营镇把喝多的人送回家。当车开到张山营镇西卓家营村时让停车,几名男子一块下车将抬上车的人架到西边街里了。张为军开车离开不远,觉得被抬上车的人不像喝酒的,就又开车回到刚才停车的地点,发现被抬下车的那人躺在街口胡同里,即报了案。 2、证人刘淑霞(被害人王全海之妻)的证言证明:王全海于2002年11月20日下午离开家后一直未归。王全海平时经常和王新生、闫石所在一起喝酒。 3、延庆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发现被害人王全海尸体的现场)证明:现场位于延庆县张山营镇卓家营村村北第一个十字路口西侧

12、胡同内,该处俯卧一具男尸。 4、延庆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王全海被害现场)证明:现场位于延庆县延庆镇菜园南街五巷20号院东侧第一家,门外地面上有大量酒瓶碎片,一铁簸箕内有瓷碗碎片,厨房塑料桶内有木凳碎片和酒瓶碎片,卧室内床垫东侧、床头枕头上、沙发靠背上各有一处血迹,高低柜上的电视机上放有一棕色账本,该帐本内写有“欠条今有王全海因盗”字样,卧室内发现镐把2根、铁制煤钩子1把。现场地面已被打扫过,并有大量水迹。 延庆县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说明证明:在王全海被杀一案的调查工作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曾使用了一双袜子,即对延庆县延庆镇菜园南街五巷20号现场进行了再次勘查,在里屋床头柜背后地面

13、上发现一双褶皱的灰色袜子并提取。 5、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出具的京公刑技(法)检字(2002)4672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尸体检验报告)结论证明:王全海系被他人扼压颈部、闷堵口鼻腔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左肩背部、左臀、左大腿广泛皮下出血符合钝性物件(拳脚)作用所致。 6、同案犯王新生供述:2002年11月20日晚,张君、闫石所、贺志强、王建瑞、许建富及王全海在他家时,发现王全海拿了他家一袋奶粉,张君想诈王全海钱,还假称有人民币300元也被王全海拿走了,让王全海打欠条,王不写,在场的人就用手、脚及镐把等物一起打王全海。从晚上11点半左右开始打,一直打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王全海被打昏了,他

14、们就接凉水将王全海浇醒了再打。在打的过程中,他还用手掐王全海的脖子,最后,张君用布之类的东西捂住王全海的嘴有三分钟左右,贺志强把张君拽开就不打了。后他发现王全海没脉了,就说赶快找车去县医院。路上,张君说人完了,别去医院了,他同意了,张君让司机把车开到张山营附近的一个村子的街上,他们将王全海抬下车扔在街里后逃走。 同案犯王建瑞、贺志强、许建富均供述:在殴打王全海的过程中,在场的六个人均实施了抽打王全海耳光,踢、踹王全海身体的行为,另外,他们还分别持镐把、瓷碗、煤钩子等物击打王全海,用凉水泼浇王全海;王新生还用手掐王全海颈部,最后,张君还用袜子堵王全海的口鼻,被贺志强拽开后就不打了。次日凌晨,在张

15、君及王新生的提议下,他们用租来的汽车将王全海扔弃于延庆县张山营镇卓家营村一胡同里后逃走。 被告人张君及王新生等人杀害王全海的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淑霞遭受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万元;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羽遭受经济损失(抚养费)人民币6000元;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崔玉娥遭受经济损失(赡养费)人民币4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原告人刘淑霞、王羽、崔玉娥提供的经济损失单据及刘淑霞、王羽、崔玉娥的身份证明等证据在案证实,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君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不思悔改,又为主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16、,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张君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君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张君依法应予赔偿并与王新生、闫石所、王建瑞、贺志强、许建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的合理部分,法院应予以支持。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张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张君对法院(2003)一中刑初字第99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主文第六项被告人王新生、闫石所、王建瑞、贺志强、许建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淑霞、王羽、崔玉娥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被告人张君与王新生、闫石所、王建瑞、

17、贺志强、许建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淑霞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羽经济损失人民币六千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崔玉娥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千元,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后面给同学们附上两套模拟测试题和复习要点,仅供大家参考,同学们在复习时,还是应该以课本作为立足点,多些多练。四、 模拟测试题法学专业法律文书模拟试题1 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 A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 B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 D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2下列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性质

18、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侦查文书、信函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B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C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D检察文书、致送式文书、填空式文书 3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 )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4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 )。 A基层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

19、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2;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 3简述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的问题。 三、文书写作题(第一小题20分,第二小题50分,共7o分) 1请仔细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题目要求作答(20分) 2002年11月21日,XX省XX市XX乡XX村陈某某(女,16岁,XX镇XX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XX市公安局XX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但犯罪嫌疑人并未得逞。 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

20、1969年4月20日生,小学文化,汉族。2001年至2002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2年7月,因其品行不端,张某被解除职务。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出入色情场所。前些年,妻子不堪忍受其恶习,独自一人到广州打工。张某一人在家独处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12月4日,民警在XX省XX市将张某抓获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在警方出具的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慢慢交待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2002年9月以来,由于手头拮据无钱出去“风流”,欲火中烧的张某就将邪恶的目光盯上了正在上初三的陈某某。11月初,他多次到陈某某学校向学生打听初三年级放晚自习的时间,还

21、到陈某某家附近转悠了好几次。另外,他还到处放风要到外地打工,并先后联系好3人一起于11月21日一早动身。他觉得在去外地前的这个晚上干了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再说女孩被人“欺侮”了,因为害怕坏了“名声”常常不愿声张。 11月20日晚,张某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挨到8点多钟就到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钟刚过,下了晚自习的陈某某像往常一样回家,一路上,唱着歌,踏着轻快的脚步朝回走。当她走近家门时,早已守候在附近的张某立即上前搭话,他自称是村干部,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陈某某也认识他,就边走边回答他的问话。突然,张某趁陈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将她击昏,又迫不及待地将她拖到屋后草

22、地上。张某正在脱陈某某的衣服准备对陈某某实施奸淫时,陈某某醒来拼命与他扭打并喊“救命”。由于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恶行败露,张某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之后,张某才感到惊恐,他自作聪明地伪装现场,并连尸体带书包、雨伞等物一起全部拖到竹林深处抛弃,然后仓皇逃窜。 12月10日,经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XX市公安局逮捕。12月20日,XX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请按照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写明: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2,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自诉状(50分) 吴某(33岁,回族)和丈夫王某某(36岁,汉族)

23、是XX省XX县XX乡XX村农民。吴某小学毕业,王某某初中毕业。吴某与王某某于1992年结婚,并于1994年生了一个女儿。 1999年lo月,吴某和王某某因发生家庭矛盾一起到乡政府去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后经亲友劝解和好,故而未办理离婚。但是自此以后,两人的关系就一直不好。2002年春节后,吴某到XX县XX镇打工。2002年3月23日,王某某拿着伪造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独自到乡政府要求办离婚。虽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须双方都在场,但乡政府工作人员却对王某某出具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信以为真,因而违反规定给王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开出了离婚证。随后,王某某即与XX县XX乡XX村女青年刘某

24、(28岁,农民,汉族)谈起了恋爱,并商定8月份结婚。6月底,当吴某外出打工回来,才发现丈夫已经和自己“离婚”还正准备与刘某“结婚”,大吃一惊,连忙一边向乡政府反映要求乡政府撤销离婚证,一边和自己的同学赵某(XX县XX乡XX村人,住XX县XX镇)一起找到刘某,向其说明情况,要求刘某不要与王某某“结婚”。乡政府当即作出了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并对王某某骗取离婚证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可是刘某却认为,虽然王某某与吴某的离婚证是骗来的,但他们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终究是要离婚的,而自己与王某某结婚也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就照原定计划结婚。于是,8月16日,王某某与刘某在王某某家中举行了“结婚仪式”,并

25、宴请了XX县XX乡XX村的亲友陈某等人。吴某认为,王某某在与自己仍然存在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构成了重婚罪,而刘某明知王某某已经结婚并且尚未离婚而仍然与之结婚,也构成重婚罪。这些事实有乡政府关于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和罚款的决定、赵某和陈某等人的证言等予以证明。2002年9月27日,吴某委托律师拟写刑事自诉状,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某和刘某,要求认定王某某和刘某构成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

26、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学专业法律文书模拟试题1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1D 2B 3C 4D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是: (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1分) (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1分) (3)文字精练,言简意赅;(1分)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1分)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1分) (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1分) 2第一审刑事

27、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 (1)确定罪名(对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的分析);(2分) (2)明确情节;(1分) (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1分) (4)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1分) (5)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1分) 3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以下问题: (1)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及其有无法律效力;(2分) (2)确认有无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2分)(3)确认案件性质和原被告方有无法律责任。(2分)三、文书写作题第一小题20分,第二小题50分,共70分)1请仔细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题目

28、要求作答(20分) 评分要点: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10分) 被告人张某(1分),男(1分),1969年4月出生(1分),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XX(1分),汉族(1分),刀、学文化(1分),XX省XX市XX乡XX村村民(1分)。2002年12 月4日,因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分),12月10日经XX市人 民检察院批准被XX市公安局逮捕(1分)。现在押(1分)。 (2)被告人的犯罪事实(10分) 2002年11月20日晚8点多钟,被告人张某携带木棒到被害人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 钟刚过,当陈某某走近时,张某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为由上前搭话,并趁

29、陈某某不备,用木棒将其击昏拖到屋后草地上欲行强奸。当陈某某醒来拼命反抗并喊“救命”时,由于 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罪行败露,张某便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致使 其窒息死亡。(视具体叙述情况适当给分) 2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自诉状(50分) 评分要点: (1)首部(共10分) A标题(2分) B自诉人基本情况(4分) C被告人基本情况(4分) (注:自诉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按规定项目书写,否则适当扣分) (2)正文(共35分) A案由和诉讼请求(5分) B事实与理由 a.王某某伪造材料骗取离婚证(4分) b王某某与刘某举行“结婚仪式”(5分) c吴某和赵某告知刘某王某某并

30、未离婚(5分) d,王某某在自己仍然存在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刘某明知王某某尚未离婚而仍然与之结婚,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6分) e.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4分) C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a乡政府关于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和罚款的决定(3分) b赵某和陈某等人的证言(3分) (3)尾部(共5分) A“此致”“人民法院”(2分) B自诉人署名(1分) C年月日(1分) D附注事项(1分)法学专业法律文书模拟测试题2(后附参考答案)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分) 1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法院

31、生效的裁决有错误,向法院提出申请改变裁决的文书应是( )。 A民事申诉状 B民事上诉状 C民事复议意见书 D民事再审申请书2公证书按不同的性质划分,可分为( )。 A民事公证书、刑事公证书、行政公证书 B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涉外公证书 C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其他公证书 D民事公证书、法律文书公证书、经济活动公证书3仲裁协议书必须写明的内容是(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员 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要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4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

32、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当( )提出抗诉。 A由同级人民检察院 B建议同级人大常委会C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 D建议上级人大常委会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计18分) 1法律文书在实施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 2法律文书中对理由的阐述有哪几点要求?3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与监狱的起诉意见书有何异同?三、文书写作(第1小题20分,第2小题50分,共计70分) 1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市振华中学与该市福星家具厂订有加工定做学生课桌500张的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于2001年8月15日交货,每张加工费80元,木料费100元,并要求每张桌面加贴塑料贴面。塑料贴面由学校供应。合同中订有仲裁

33、协议,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申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福星家具厂因故晚供货三周,影响了学校安排新生使用的工作。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学校要求福星厂赔偿违约金(加工费的3),福星厂以学校提供的塑料贴面迟到5天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振华中学决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书一份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人:市振华中学 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温,校长。 被申请人:市福星家具厂 法定代表人:刘,厂长。 2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芬,女,28岁,汉族,河北省县人,大学本

34、科毕业,现任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街号,于1998年与被告王章自主结婚。王章,男,35岁,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汉族,市人,现任大学讲师,住市区居民小区4号楼503号。原被告二人系经人介绍相识,经过半年多的恋爱后结婚。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两万元的家具,每人各出资50。婚后夫妻二人感情尚好,并于2000年二人共同出资将被告所在学校分配给被告的现住房(二室一厅)买下。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另外夫妻二人几年来尚有共同的存款5万元。但二人结婚9年多来,始终没有生育孩子。男方认为主要是女方无生育能力,女方也为此对男方心怀不满。逐渐产生感情裂痕。近半年来,男方对本校一女生李产生好感,

35、常借辅导帮助为由而深夜才归。而且二人还经常传递书信,其中有一封李写给被告王章的信。夹在被告的书中,被原告翻出,信中有许多向被告表示爱慕之意的文字,此信已为原告拿到。二人为此时有口角。直到女方搬回娘家去住,开始分居,迄今已有数月之久。女方虽将此情况反映给男方单位,经单位领导调解数次,仍未见缓解。基于此种情况,现女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民事起诉状一份,请求区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二人的共同财产均分;各人的衣物归个人所有。对现有住房女方不提出占有要求,但要求按市场出售价格平均分得价款。证据有二:一是李写给被告王章表示爱慕之心的信;二是被告单位负责人李出具的关于调解二人和好效果不

36、大的证言。模拟测试题2答案及评分标准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计12分)1D 2B 3A 4C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2法律文书对理由阐述的要求是:(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3不同之处有二:一是提出起诉意见的对象不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对象为尚未判刑的现行犯;监狱的起诉意见书的对象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二是起诉意见的内容不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是对犯有

37、现行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起诉意见;而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的罪犯重新犯罪或有重大漏判的罪行提出的起诉意见。三、文书写作(共计70分) 1(20分) 评分要点: 首部 a文书名称。(1分) b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3分) 正文 a申请仲裁依据。 即写清仲裁协议内容。(4分) b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即仲裁的具体要求及发生争执的事实和理由。(5分)c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即原合同中所订仲裁协议及违约处理办法。(4分) 尾部 a送达用语。 即“此致 仲裁委员会”。(2分) b申请人签名、日期。(1分) 2(50分) 评分要点: 首部 a标题。(1分) b原告、被告基本情况。(3分)

38、正文 a诉讼请求。 即提出离婚的要求及财产分割的请求和意见。(5分) b事实与理由。 即概述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和要求离婚的理由。这部分是该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应扼要说明由于男方的原因二人已达到感情破裂并已分居的事实,且无法挽回,因此必须离婚的理由。(30分) c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应将所掌握的第三者给被告的信及调解人的证言全部写清。(8分) 尾部 a送达用语。 即“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2分) b原告签名、日期。(1分) 五、复习要点 一、简答题 1什么是司法文书?它有哪些性质?2什么是提请批准逮捕书?说明它的写作格式及其内容。3什么是起诉意见书?如何制作起诉意见书?4为什么

39、说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不适用于已将被告人拘留而提请逮捕的案件?5什么是结案报告?它的特点和作用?6什么是起诉书?它的特点和作用?如何制作起诉书?7什么是抗诉书?它有哪些种类和特点?抗诉书制作的格式及其内容。8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理由,概括起来有哪些方面?9什么是一审刑事判决书?它的格式及其内容。10什么是二审刑事判决书?写作二审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部分时应写入哪些内容?11什么是一审再审改判用刑事判决书?什么是二审再审改判用刑事判决书?其再审的审级是如何确定的?12什么是一审民事判决书?如何制作一审民事判决书?13什么是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部分应怎样区别终审后的不同情况加以

40、写作?14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什么是民事裁定书?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15简述刑事诉状的结构及各部分的内容。16简述民事诉状的结构及各部分的内容。17刑事上诉状有哪些特点及作用?18从用途、特点及法律后果三方面说明刑事上诉状与刑事申诉状的区别。19如何写作辩护词?20写作辩护词有哪些具体要求? 二、文书制作 说明:本课程制作文书,重点制作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文书,并且是属于一种摹拟性质的写作。对于所制作的该种文书内应具备的各种要素,诸如首部中的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拘押等情况的要素,主体内容中犯罪的证据、所援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律条款,尾部签署、日期、附项等要素,如若案例材料中不曾出现或者不

41、完全出现,请按照该文书结构内容的规定要求加以摹拟补充,其中援引法律条款可写作“第条第款”即可。并请注意:文书的落款处署名均用“”代替,否则以不符合写作要求对待。 制作 1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意见书”。1991年7月25日中午12时许,派出所接到县乡村社员王报称:当日10时许,在时新理发店门前被一名穿理发员工作服的男青年骗走重庆产嘉陵轻骑车一辆。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即赶到现场调查,并于8月1日将罪犯谢抓获。被告人谢,男,27岁(1964年2月1日生人),汉族,初小文化,系县乡村人。现住原籍。自幼读书,后务农。因诈骗罪于1991年8月3日被拘留,同月9日被逮捕。现在押。1991年7月25

42、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谢窜到本市“时新理发店”门口,正遇该店职工李(与被告人相识)外出,李即将随身穿的工作服脱下交给被告人谢,被告人随将工作服穿上,冒充理发员,与骑“嘉陵”牌轻骑车路过的县乡村社员王搭讪,以要买轻骑、试试车为名,将嘉陵牌轻骑车骗走,骑至县村,将车卖掉,得款二千元。破案后,追回赃款四百五十元和被告人用赃款买的皮箱一个,裤子三条及鞋等物。(认定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与被告人的口供主要情节一致;旁证材料和追回被骗嘉陵轻骑一辆及赃款、赃物在案。)2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糊涂兄弟钱财耗尽企图自杀险恶居心制造爆炸难逃法网 1995年9月19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曾在本

43、市造成较大影响的唐方群爆炸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唐方群有期徒刑6年。唐方群,男,27岁,系湖南省某地区供销大厦停薪留职人员,自1992年12月起,唐方群与其兄唐冬群(在逃)一直流窜北京、广州、成都等地。1995年1月,2人因在外2年多所带赃款耗尽,产生自杀念头,并决定在本市繁华地区制造爆炸事件后自杀。22日下午2时许,二人用旅行袋各携带10余枚自制定时爆炸品分别骑自行车出发,唐方群准备在春熙路制造爆炸,当骑至走马街友谊广场附近时,放在其自行车后架上的爆炸品突然落地爆炸,将该地的一个垃圾桶和一辆长安微型汽车挡风玻璃损坏,造成群众恐慌,唐方群逃离现场时被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枚

44、用于自杀的定时爆炸品。同时,唐冬群骑车至城守街北口时,在其携带的爆炸品落地爆炸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从2处爆炸现场及人民商场外等处的垃圾桶内共收缴到未炸的爆炸品20余枚。法院认为,唐方群携带自制爆炸品,蓄意在公共场所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为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3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利用信用卡行骗刘卓被丢进大牢 本市无业人员刘卓1994年9月12日下午,窜至本市龙泉驿区一银行宿舍楼,撞门入室盗得刘家少量现金和金穗信用卡、身份证后,刘卓随即利用盗窃的金穗信用卡、身份证,在本市太平洋百货、友谊广场、人民商场等商场,大肆透支手表、激光唱机、衣服等物,价值近7000元。初次得手,刘卓尝到了冒用他人信用卡购物的甜头,他通过电视录相的诱导,决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1994年11月底,刘卓先成立了自己所谓的“成都市成华区奥蓉商贸有限公司”,然后到本市冻青树市场外非法购买李的身份证,并同盗窃的刘身份证,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分行信用卡业务部,用自己的“公司”作担保,申办了牡丹卡主、副卡各一张。之后,刘卓又邀约其弟刘涛,于1994年12月底流窜到上海、苏州伺机进行诈骗。刘卓唆使刘涛持牡丹卡主卡和刘的身份证,刘卓本人则持牡丹卡副卡及李的身份证,二人疯狂地在上海、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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