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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模板集锦7篇房屋买卖合同 篇1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于某,女,1978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被上诉人:蔡某,男,1973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20xx)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恳求: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恳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担当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一审法院认定根据合同约定上诉人于某应担当个人
2、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部分,我们须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系列细微环节约定。20xx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xxxx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多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项目,得到确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并且居间公司经纪人国xx亲笔列出清单(证据四),及上诉人对国xx做的录音证据三,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二)项关于出卖人担当的税、费中都清晰的表明,出卖人应当担当的税费中不包括“所得税”,也就是讲,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发生,这是出卖方以及居间公司给买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
3、,上述证据足以让买受人信任,买卖合同中时产生的全部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在此信任的基础上,买受人在第六条(四)项买受人情愿担当出卖人应当担当的税、费这一项的约定下,买受人情愿担当的税、费就是第六条(三)项下指明的第8项“契税”,和第六条(二)项下指明的第9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这才是上诉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达,也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也不存在约定不明的状况。该份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关于税、费相关规定第(一)项之所以用排列的方式清楚的表达全部应当缴纳的税、费,并在(二)、(三)项缴纳义务主体栏中通过填表“”或“”的形式约定清晰,就是为了防止合同出现歧义,
4、假如关于“个人所得税”真的如被上诉人所言,应当有上诉人缴纳,那签订合同时就应在买受人担当的税、费一栏中通过填表打“”的形式写清晰。通过对上述买卖双方意思和语境的分析,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深化调查签订合同的背景和了解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错误的机械套用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做出错误的裁判。其次,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日期应当从20xx年10月26日起算至20xx年2月9日房屋实际过户之日止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上诉人有理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真实状况是,20xx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双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起先办理过户手续时,中介拿出一些
5、过户材料要求卖方签字,卖方拒绝签署满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并借口上厕所,离开过户大厅,后始终没有出现,当天无法完成过户。10月至11月,买方多次督促中介(国xx)解决问题,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协商,中介说卖方应当签字,不应当产生个税,另外签署合同时,中介讲,假如有清单之外的其他税费,中介会担当,因此,买方没有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20xx年11月11日卖方在明知买方已经交付一半购房款,并将另一半购房款汇入卖方账户的状况下,为了获得不法利益,隐瞒不止一套住房并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真实事实,实行欺瞒手段,骗骗取中介和买方的信任,称其房屋不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发冲突后,卖方不是
6、实行主动的方式解决冲突,而是通过律师来歪曲合同签订的原意,蒙骗一审法院,骗取违约金和律师费达13万多元,而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深化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意思,且没有仔细分析探讨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草率做出错误判决。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卖方诉请的违约金是五万二千一百零一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师费却高达8万元。在中国,当事人为了5万多元利益,却担当8万元的律师费案件是不是就这个案件出现了。而且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状况,做出极其荒唐的判决,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认为完全是一起卖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律师参加挑起诉讼,法官极其不负责的草率错误判决。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一审法院认定上诉
7、人违约的事实有结婚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查询单、详情单、收条、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我们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诉人有任何过错,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过程中,上诉人始终主动严格履行合同交易义务,并完成了高达162.5万的付款义务,(其中50%首付款按时付给卖方,剩余50%尾款也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按时汇入卖方账户),其主客观善意交易特别明显,上诉人如此善意行为,不行能也不会为了4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使自己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在证据不足的状况下,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认定。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8、的状况下,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一零七条规定,做出错误判决。我们认为在违约责任没有划清的状况下就适用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上诉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主动和善意的,由于被上诉人的欺瞒行为,为了促成交易,才导致过户失败,责任不在上诉人。同时关于律师费一节,一审法院适用第九条(四)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依据本条前三款约定担当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见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但赔偿的律师费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如一方违约导致上述交易无法完成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向居间人支付的佣金。且不讲该条款是格式条款,有违公允诚信的原则,显失公允。但该条适用的
9、前提是守约方因主见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我们先不论究竟谁是守约方,该条被上诉人主见的.债权是多少,我们在判决书中并没有看到,实际也不存在有债权的事实,20xx年4月8日上午11时,回龙观法庭民事案件开庭笔录第三页第五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已经明确恳求变更了诉讼恳求,变更的结果是被上诉人主见违约金48750.00元、律师费8万元。这和主见债权没有任何关系,何来因主见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的判决,且律师费开庭时被上诉人并没有发生,是事后补证的,应属无效证据,这点从一审20xx年4月8日开庭笔录第10页倒数第三行法官的问话中能得到印证,法官:“律师费必需要先交”,否则法院无法支持”。但是一审法官还是错误的支
10、持了无效的证据。律师费的诉讼,我们认为也是被上诉人和律师合伙串通,试图通过法院错误判决达到骗取律师费的目的,从整个庭审和上诉人交易的主观目的性都可以看出上诉人的恶意。最终,在一审判决书其次页其次面倒数第9行,法官也作出了错误的表述,“被告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原告蔡某”,而实际状况是“原告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被告于某”,第一页其次面第13行,原告的诉求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1675.00元”,而在第三页第一面第9行判决“被告人于某给付蔡某违约金52162.50元”,连关键的金额都搞错了。可见本该肃穆的判决书,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到适用法律到判决书的表述都出现了严峻的错误
11、,是一份典型的畸形错误判决。人民法院的审判应当是一项特别肃穆的工作,从一审法院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上,法官的随意性可见一斑!这样的法官执法,其公正性能令人信服吗?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实行吗,一次不公的裁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恳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担当此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X年月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2依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任何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农村
12、房屋买卖协议书如下:房屋买卖协议书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样,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市_区_楼房出卖给乙方。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 即人民币(小写) _。三、乙方于_年_月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即人民币(小写)_。四、乙方于_年_月_日其次次付款:人民币(大写)_,即人民币(小写)_。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全部,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当,将短暂暂扣
13、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即人民币(小写)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当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晰、有合法的土地运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主动供应帮助,若因甲方缘由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担当。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担当。甲方应在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运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八、经双方确认,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
14、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 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十、附加条款:_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电话:住址: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电话:住址:签定日期:_年_月_日签定地点:_房屋买卖合同 篇3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样,甲方将自已合法拥有的一套政府返迁安置房出售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乙方同意购买由县政府统一安
15、置安排给甲方在县区的房产,房屋位于 小区 栋单元 层 房,该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安排给甲方的返迁安置房,是甲方个人全部的财产,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三、双方商定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 元)。 。四、双方一样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两期支付,(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由乙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给甲方,同时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2)待乙方办理好房产证及土地运用权证后一次性付清。五、关于该房屋产权登记的约定:产权登记前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该房屋签订合同之前的物业
16、管理费)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运用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为了使乙方尽快办好两证,甲方必需帮助乙方在年月日之前把政府允许办的一些手续先办好。六、甲方应需主动协作乙方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或县政府规定内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七、房屋交付:甲方应在的有关文件、票据等和该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房款,并收回该房产。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除应将乙方已付款退回给乙方外,需另行支付已付房款的30%作为补偿给乙方。九、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申请
17、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及县拆迁办备案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4卖方(甲方):_联系电话:_身份证号:_地址:_买房(乙方):_联系电话:_身份证号:_地址:_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状况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详细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平方米,房屋为_屋楼,一楼为_个门面,_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
18、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_结构,_楼住房为砖混凝聚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其次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元整(¥_);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四条、特殊约定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须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主动全力协作乙方一起解决妥当。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主动协作,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六条、今
19、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全部,甲方负责主动协作;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甲方:_乙方:_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5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新版预售合同中,就销售备案、补充协议、信息爱护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开发商“一房多卖”
20、、返本销售、楼盘烂尾、未履行保修义务等问题作出引导,有效爱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一、引导开发商作出承诺,禁止售后包租、返本销售从立法、合同的角度进行了明确,加大了爱护买受人知情权的力度,既引导开发商以诚经营,又明确了如开发商违反自身承诺而应担当的违约责任,更好的爱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预售资金监管,防止烂尾楼项目增加了旧版本中没有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以促使开发商主动完成项目建设,避开开发商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及烂尾楼出现而给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的法律风险。三、提示购房者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新版本增加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的合同条款,变更了长期以来的先交房再验收的交易惯例,体现了爱护购房者
21、接收到合格房屋的权利,同时降低了购房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购房者的合同地位。四、开发商未履行保修义务,消费者可自行修理由开发商担当费用某些开发商在交房后便将协调、保修责任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又常常出现修理拖延、推诿等状况,这给购房者造成了诸多不便及损失。通过本条的约定,开发商将无法置身事外,而需自己履行修理责任,购房者维权将更加便捷。五、督促开发商30日内进行销售备案这既爱护了购房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又预防了因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不刚好办理备案手续而出现的“一房多卖”等严峻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状况发生。六、爱护买受人信息,不得对外披露以合同方式爱护了买受人的个人隐私,使购房者走出受电话、短信骚
22、扰而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同时加大了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防止其滥用购房者信息而给购房者造成困扰和损失。七、开发商不能通过补充协议减轻自己的责任新合同文本将变更购房者的弱势合同地位,合同中若存在不合理的加重购房者责任、解除购房者主要权利或开发商减轻、免除自身应担当的责任,将均视为无效,仍以主合同为准。综上,新修订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在同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意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对签订合同过程中简单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增加了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房屋买卖合同 篇6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买受人(
23、以下简称乙方): 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处购买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全部权证号为土地证号。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刚好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全部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主动协作帮助乙方办
24、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担当。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担当;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担当。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全部。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全部权。应在乙方同意的状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修理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八、假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
2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_乙方(签字): _见证人(签字): _身份证号: _身份证号: _身份证号: _联系电话: _联系电话: _联系电话: _年 _月 _日收 据人民币: _¥:上款系: _收款人: _年 _月 _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7卖方(甲方):买方(乙方):鉴于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全部权人,甲方情愿将房屋出卖给乙方,乙方情愿购买上述房屋。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诚信、自愿、公允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转让标的基本状况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 。2、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26、权证字号为: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3、该房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运用权(国有土地运用权权证字号为: 号)及相关物权同时转让。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2、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价款元,余款于 年 月 日支付。3、甲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三、标的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四、过户及税费担当1、过户登记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负责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帮助甲方办理产权证书等手续。2、税费担当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到乙方名
27、下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担当一半。五、甲方承诺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房屋没有抵押、出租或者与他人共有。若发生与该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由甲方担当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2、房屋交付运用之前有关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担当。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六、乙方承诺1、乙方情愿购买上述房屋。2、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后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担当。七、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不办理或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2、除不行抗拒的自
28、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房屋交付乙方运用、拖延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按房屋总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付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若甲方有户口随房屋落户,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七日,乙方每日按房屋总价款的0.01收取违约金。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由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