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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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引言尊敬的纳税人:大家好!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又开始了,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最新政策,熟练掌握申报表填报方法,及时防范涉税风险,更好地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我们制作了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内容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简介、2021年度出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三个部分,主要对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规定、申报表体系和年度申报表(A 类)表单填报要点、2021 年度申报表修订情况进行了归纳,对 2021 年度出台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对年度申报表(A 类)的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进行

2、了简单介绍,结合近两年督查审计的高频点对报表填写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整理,供广大纳税人参考学习。匆忙之中难免有所疏漏,部分政策梳理限于篇幅仅展示了政策文件号,具体内容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库(网址: http:/ 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汇编(电子版)。疫情当前,我们衷心希望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能为您的申报助一臂之力,希望您阅后提出宝贵意见,便于我们进一步完善改进。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目录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简介.1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规定.1(一)汇算清缴对象.1(二)税前扣除.1(三)税收优惠.2(四)报送资料.2(五)相关规定.3(六)纳税申报表.4

3、(七)政策依据.5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5(一)申报表框架结构.6(二)表单填报说明.7(三)申报表填报要点.12三、2021 年度申报表修订情况.13第二部分2021 年度出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15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15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16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高质量发展.17四、部分延续执行税费优惠政策.18(一)支持疫情防控.18(二)支持乡村振兴.19(三)支持小微、科创和社会相关事业发展.20五、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1六、推动创业投资发展.22七、优化征管方式.23(一)修订 A 类预缴申报表.23(二)修订 A 类年度申报表.24(三)规范

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25八、其他政策.26(一)免征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生产企业所得税.26(二)明确 6 项企业所得税政策操作执行口径.27(三)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 年四季度部分税费.28(四)细化第三方污染防治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规定.2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第三部分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30一、电子税务局登录.30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31(一)财务报表报送.31(二)年度申报表填写.31(三)汇算清缴退税申请.35(四)申报查询.37三、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3812021年度企业

5、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简介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60 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一)汇算清缴对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

6、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不进行汇算清缴。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补(退)税额,依法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不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税款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甘肃省内跨市州、跨县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统一办理企业所得税

7、汇算清缴。(二)税前扣除1.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2.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3.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

8、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24.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具体扣除办法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年第 28 号)号)。(三)税收优惠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

9、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年第 23 号)号)附件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四)报送资料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

10、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财务报表;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3(五)相关规定2021年

11、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六)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5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七)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跨区域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088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

12、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2 号)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自 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历了多次的修订,不断完善,不断优化,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查账征收企业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共有 37 张表单。该表同时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及不

13、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中央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核定定率征收企业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 年版)。企业对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本部分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2021 年修订版进行说明。6(一)申报表框架结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7(二)表单填报说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8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102021年度企

14、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11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12(三)申报表填报要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13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三、2021 年度申报表修订情况14具体修订内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15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第二部分 2021 年度出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近年来,国家将减税降费作为稳经济促增长,扶持企业更好发展,出台了一大批减税幅度大、支持力度强、效果作用明显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 2021 年国家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16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

15、引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17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高质量发展18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四、部分延续执行税费优惠政策(一)支持疫情防控19(二)支持乡村振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0(三)支持小微、科创和社会相关事业发展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1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五、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2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六、推动创业投资发展23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七、优化征管方式(一)修订 A 类预缴申报表24(二)修订 A 类年度申报表2021年度企业

16、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5(三)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6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八、其他政策(一)免征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生产企业所得税27(二)明确 6 项企业所得税政策操作执行口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8(三)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 年四季度部分税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29(四)细化第三方污染防治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规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30第三部分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在弹出窗口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登录身份:登录身份选择后,用户名系统会自动带出

17、,无需修改填写。输入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 6 位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一、电子税务局登录打开甘肃省税务局官方网址:http:/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有纳税调整或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填报)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202 存在境外关联交易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附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3 境外所得信息204 有

18、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企业只要本年有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或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无论本年是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均需填报本表)205 创业投资企业20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207 非营利组织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8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210 科技型中小企业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

19、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三、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问题问题 1:基础信息表中勾选了:基础信息表中勾选了“有关涉税事项有关涉税事项”部分代码时,应该选择填报哪些申报表表单?部分代码时,应该选择填报哪些申报表表单?答:基础信息表中的“有关涉税事项”与申报表表单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具体选择以企业会计核算和申报表填报说明为准,如果只勾选了相关事项而未选择相应申报表表单,可能会造成申报表填报内容不全面,无法完成正常申报。3921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

20、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212 重组事项税务处理方式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213 重组交易类型214 重组当事方类型215 政策性搬迁开始时间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在完成搬迁年度及以后进行损失分期扣除的年度填报)216 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217 政策性搬迁损失分期扣除年度218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事项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219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所得递延纳税年度220 发生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事项221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年度222 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22

21、3 债务重组所得递延纳税年度224 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问题问题 2:主表第:主表第 10 行行“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应如何填列?应如何填列?答: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第 1-13 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基础信息表中,“108 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 年版)”选择“是”的企业,由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文件规定

22、,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列,不执行本行计算规则。该项勾选“否”的企业,根据主表第 10 行第1-2-3-4-5-6-7+8+9 行计算填报。问题问题 3:税收滞纳金填在:税收滞纳金填在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 23 行行“罚没支出罚没支出”是否正确?是否正确?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57 号)规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0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 23 行“罚没支出”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对

23、外支付的各项罚款、没收收入的支出。第26 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其他损失及支出。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 19 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第 20 行“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 23 行“罚没支出”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 19 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有对应关系,“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不属于“罚没支出”,税收滞纳

24、金可以填报在 A102010 第 26 行“其他”栏。问题问题 4: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答: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 19 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 10 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 10 行第 1-2-3

25、-4-5-6-7+8+9 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问题问题 5:企业政策性搬迁一般持续好几年,在搬迁开始时就要填报:企业政策性搬迁一般持续好几年,在搬迁开始时就要填报 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还是每年都要填报?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还是每年都要填报?答: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适用于发生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在完成搬迁年度及以后进行损失分期扣除的年度填报,搬迁过程中不需要填报本表。纳税人完成搬迁年度有所得或一次性确认损失的仅需在当年度填报一次,发生损失分 3 年扣除的每个年度均需填报。问题问题 6:企业重组资产公允价值和计税

26、基础存在差异,采用特殊重组后,资产后续折旧摊销差异调整事项如何填报?:企业重组资产公允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差异,采用特殊重组后,资产后续折旧摊销差异调整事项如何填报?答:企业重组涉及资产计税基础与会计核算成本差异调整,在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不通过 A10510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问题问题 7:企业招用安置残疾职工有何税收优惠,如何享受?:企业招用安置残疾职工有何税收优惠,如何享受?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规定: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

27、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1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二、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 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 1 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

28、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 29 行享受残疾职工工资 100%加计扣除,同时留存好相关资料备查。问题问题 8:企业本年度取得人社部门的企业稳岗补贴计入:企业本年度取得人社部门的企业稳岗补贴计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还是作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计入不征税收入?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应并

29、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还是作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计入不征税收入?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答:企业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取得的补贴款是否作为收入处理,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不符合的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于企业取得的财政性收入,若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费用化支出通过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资本化支出通过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

30、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同时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2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 5 年(60 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31、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问题问题 9:我单位为单位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如何填报?:我单位为单位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如何填报?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 号)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汇算清缴时通过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申报

32、。填报时需要注意:1.该表第 11 行、第 12 行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系统没有自动带出功能,需要手动填写 5%。2.为全体员工支付的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如果仅为领导或部分员工办理则不允许税前扣除,该行第 5 列“税收金额”填 0,需要纳税调整。问题问题 10:我单位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应该填入:我单位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应该填入“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行次吗?行次吗?答: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第 5 行行“按税收规定比例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 8%的比例税前

33、扣除的纳税人填报。第第 6 行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航空企业、核电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填报说明,一般企业应填报在该表第 5 行。对于不超过税法规定限额的单位,虽然填写在第 6 行不影响应纳税额的计算,但会成为审计重点或税务疑点数据,需要在填报时注意区分。问题问题 11:企业发生扶贫捐赠,申报表填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企业发生扶贫捐赠,申报表填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 2019年第 49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

34、022 年 12 月 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 832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 6 县 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 2021 年第 18 号)将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35、12 月 31 日。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3电子税务局对目标脱贫地区提供了查询功能,企业可自行查看捐赠对象是否符合范围,并留存好相关凭证,通过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相关行次填列。同时需要注意,该行数据与“附列资料:2015 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之间的逻辑关系,附列资料不能为空。问题问题 12: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8 行至第行至第 17 行、第行、第 30 行至第行至第 32 行的第行的第 5 列列“税收折旧、摊销额税收折旧、摊销额”和第和第 6列列“享受加速折

36、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该怎么区分?该怎么区分?答:该表第 8 行至第 17 行、第 30 行至第 32 行第 5 列“税收折旧、摊销额”,填报享受相关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第 6 列“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这两列的共同点是仅填报第 5 列金额大于第 6 列金额的月份的金额合计。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为例

37、,假设某资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 10 年,原值为 480 万元。第 5 列“税收折旧、摊销额”填写固定资产的原值(税收没有残值一说),即 4800000;第 6 列“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填写按照直线法计算的一个月的折旧金额,即 4800000/10/12=40000。如果享受其他加速折旧政策,第 5 列填写按照该政策计算出来的月折旧金额合计,第 6 列填写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出来的月折旧金额合计。当某个月的第 5 列金额小于或等于第 6 列金额时,当月及以后月份的折旧金额不再累加计入,汇算清缴时这两列的金额按照截至该月初的合计金额填列。问题问题 13:

38、企业:企业 2021 年分批购入机床,企业选择一部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一部分固定资产按照正常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摊销,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年分批购入机床,企业选择一部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一部分固定资产按照正常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摊销,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6 号)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该公告解读进一步明确,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

39、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问题 14:我公司为有资质的建安企业,:我公司为有资质的建安企业,2021 年在外省施工的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其中有一两笔入库时间为年在外省施工的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其中有一两笔入库时间为 2022 年年 1 月份,在月份,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扣除吗?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扣除吗?答:对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总局所得税司在 2021 年实现了全国金三系统之间数据的互联共享,直属项目部异地预缴的税款属性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4为“0209 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总机构季度预缴申

40、报时可直接获取无需人工录入。汇算清缴时,实际预缴税款以实际入库时间为准而不是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即 2021-12-31 日前在异地预缴并入库销号异地预缴并入库销号的税款才可以自动带入到 A1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第 32 行“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所属期为2021 年度但入库时间在 2022 年度的税款,将作为 2022 年度的异地预缴税款反映到一季度申报表中,企业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表之间将会存在差异,为避免操作上的不便,建议企业异地申报开票后及时缴纳税款,防止税款入库跨年现象的发生。问题问题 15:企业吸纳了重点群体人员和退役士兵就业,企业

41、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年度申报时如何享受该项优惠?:企业吸纳了重点群体人员和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年度申报时如何享受该项优惠?答: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2、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甘肃省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7800 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 30 行、31 行填报享受税收优惠。若您单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且在年度申报时无法正常填报,请核实贵单位是否在本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模块对企业吸纳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采集。正

43、常采集相关信息后,企业才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正常享受该项税收优惠。问题问题 16:国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进行了再次延续,规定缓缴期限可再延长:国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进行了再次延续,规定缓缴期限可再延长 6 个月,四季度已经缓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办理汇算清缴?个月,四季度已经缓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办理汇算清缴?答: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2022年第 2 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享受 2021 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 2021 年度企业

44、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 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享受 2021 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5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 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举例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举例:纳税人 A,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

45、022 年 1 月申报税款属期为 2021 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 10 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 6 个月可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2022 年 4 月,该企业完成 202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 20 万元。由于其享受了 2021 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 20 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 10 万元缓税一并在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举例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举例:纳税人 B,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

46、022 年 1 月申报税款属期为 2021 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 10 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 6 个月可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2022 年 4 月,该企业完成 202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 25 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 25 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 10 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 15 万元办理退税。举例:举例:纳税人 C,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 年 1 月申报税款属期为 2021 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 10 万元,按照最新

47、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 6 个月可推迟至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2022 年 4 月,该企业完成 202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 2 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 2021 年四季度的 10 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 2022 年 10 月,先申请抵减 2 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 2021 年四季度缓缴税款 8 万元缴纳入库。问题问题 17: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延期缴纳应补税款如何办理?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延期缴纳应补税款如何办理?答:202

48、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若完成年度申报后产生应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需办理延期申请,征管系统将自动延长汇算清缴应补税款的缴款期限。问题问题 18:按月预缴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及多个月份缓缴企业所得税的,:按月预缴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及多个月份缓缴企业所得税的,2021 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款延缓到何时缴纳?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款延缓到何时缴纳?答:按月预缴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能涉及多笔缓缴业务。公告规定了汇算清缴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 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因此对于存在多笔缓缴业务的企业,可随同最后一笔缓缴税款,缴纳汇算清缴的应补税款。举例

49、:举例:纳税人 D,按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于 2021 年 11 月(税款属期为 2021 年 10 月)和 2022 年 1 月(税款属期为 2021 年 12月)享受两笔缓税,金额分别为 5 万元和 10 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 6 个月可分别推迟至 2022 年 8 月、2022 年 10 月。2022 年 4 月,该企业完成 202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 20 万元。由于其享受了 2021 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2021 年 11 月的 5 万元缓税最迟可在 2022 年 8 月缴纳入库,汇算清缴补税的 20 万元可与 2

50、022 年 1 月的 10 万元缓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46税一并在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问题问题 19: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缓缴税费政策后,是否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缓缴税费政策后,是否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 年第 2 号)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问题问题 20: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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