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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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超越科技 股票代码:301049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haoyu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一年八月特别提示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

2、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

3、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

4、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 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22,344,182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5、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危废行业的发展与产业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环保监管的趋严和危废相关政策出台和完善进一步倒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危废处置,从而进一步释放了危废处置市场需求,促进

6、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执政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中,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个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三大攻坚战”,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危废环保产业发展,但如未来危废环保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我国家电拆解业务补贴政策方面,自 2012 年 5 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今,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和电子废物处理目录调整如下:(1)2015 年 2 月,发改委等六部委

7、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在原“四机一脑”的基础上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手机和电话等 9 项,名录范围扩展至 14 项,该政策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但上述新增 9 项的具体补贴标准尚未出台。(2)2015 年 11 月,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出具了201591 号公告,对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的补贴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的补贴标准,该补贴标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2021 年 3 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

8、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 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降低了“四机一脑”的补贴标准,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指出“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推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优化基金补贴机制,形成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

9、导向。”主管部门在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的同时,为尽早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存在调低基金补贴标准可能,以及如未来实施的基金补贴名单动态调整机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相比发生实质变动有可能导致发行人不再符合基金补贴的申领要求并被移除名单的风险。 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14.65%、14.56%和 8.21%,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在营业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 29.18%、32.18%和 16.18%。2021 年 3 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调降了“四机一脑”的补贴标准,若未来基金补贴标准继续调降或发行人被移出基金补贴名单,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10、 (二)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国家对环保监管的趋严以及对循环经济政策支持的力度加大,环保产业日益受到各类投资者的追捧,而发行人所处的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毛利率较高,近年来大型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纷纷进军本领域。虽然目前该行业尚处于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状态,未来若有更多企业进入该行业,将大大提升我国危废处置能力,对公司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可能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各环保企业技术升级也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市场参与者增加,将改变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危废处置价格比如焚烧单价下降,从而对公司收入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行业内的大型国

11、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相对不足可能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 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危废、医疗废物的处置和废弃家电拆解。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的服务对象所属行业主要为化工、电子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该等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呈周期性波动。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量上升,产生的危废量一般会出现增长;经济衰退时,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量下滑,产生的危废量相应减少。上游客户产生危废数量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及市场议价能力,进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此外,公司家电

12、拆解产物销售价格也会一定程度上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大宗商品的价格同样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四)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若在日常经营中,上述任一环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风险,造成环境污染、设备损坏甚至人员伤亡事故等,从而对公司经营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危废处理业务发展的地域限制风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考虑到危险废物在长距离转移处置时面临较大的运输风险,危险废物一般采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

13、的原则。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确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的通知(皖环函2018218 号),省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需要确定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并上报安徽省环保厅核准,实务中危废跨省转入可操作性较低,因此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危废处理业务基本集中在安徽省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着力建设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基地,打造“超越智慧循环经济产业园”。若公司向省外扩张危废业务,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或要在其他省环保部门申请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危废业务发展受到地域限制,相关发展战略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应收国家补贴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

14、8 年末至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4,327.73 万元、19,714.33万元和26,849.59万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3.83%、43.51%和 41.06%,主要为国家财政部废弃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剔除上述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686.72 万元、8,487.40 万元和15,458.96 万元。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根据拆解企业实际完成处理的废弃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发行人拆解废弃家电并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后,国家财政部根据审核确定的拆解量乘以对应拆解电器的补贴标准

15、确认最终补贴款项规模。 虽然上述补贴款应收对象为国家财政部,回收风险较低且国家财政已承诺将加大拨付力度,但目前补贴款项仅拨付到 2017 年二季度,拨付进度较慢,系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情形,占用了家电拆解企业的营运资金,增加了财务成本。未来如果不能及时拨付,可能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经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各地为防控疫情采取了停工停产、交通管制等应对措施。公司部分客户在 2020 年一季度整体经营放缓,产生的危废量有一定下降;部分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设置“关卡”,车辆通行受到限制,影响了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

16、运输,上述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疫情在全球有蔓延趋势,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发展较快,国内出现“输入”病例。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未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二次爆发”,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 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业绩受到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与行业因素、社会因素等。宏观经济与行业因素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阶段,GDP 增速逐渐回归,消费需求逐年回落;社会因素方面,2020 年初国内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行业发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行业复工进度推迟以及下游需求减弱;上述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使

17、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如国内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二次广泛传播等不可抗力的极端情况下,2021 年存在全年业绩下滑甚至发行当年业绩亏损的风险。 (九)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优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政策请参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七)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影响”。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25.78%、34.16% 和21.95%,其中2019年因含有股份支付费用2,392.15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后2018

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11,739.51 万元、11,482.58 万元和 15,588.15 万元,税收优惠合计占比分别为 25.78%、27.05%和 21.95%其中 2019 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其占利润总额比例为 27.05%。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19、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2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3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94,253,33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22,344,182 股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超越科技”,证券代码为“301049”。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

21、创业板 2、 上市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3、 股票简称:超越科技 4、 股票代码:301049 5、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4,253,334 股 6、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3,563,334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2,344,182 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1,909,152 股 9、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10、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22、愿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11、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12、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

23、,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19,152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7%。 13、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高志江 27,427,720 29.10 2024 年 8 月 24 日 前已发行股份 李光荣 27,427,720 29.10 2024 年 8 月 24 日 高德堃 13,71

24、3,860 14.55 2024 年 8 月 24 日 滁州德宁 2,120,700 2.25 2022 年 8 月 24 日 小计 70,690,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部分 1,219,152 1.29 2022 年 2 月 24 日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售部分 10,915,682 11.58 2021 年 8 月 24 日 网上发行股份 11,428,500 12.13 2021 年 8 月 24 日 小计 23,563,334 25.00 - 合计 94,253,334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

25、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14、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1)第 332A005116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8,293.64 万元、13,207.96 万元,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满足上述所选取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Chaoyu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人民币7,069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志江 成立日期 2009年7月28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9年12月6日 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邮政编码 239060 互

27、联网网址 http:/www.ah- 经营范围 工业废弃物(含固体)及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存储、综合利用、填埋及废弃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拆解和分拣、再利用;高新技术研发、服务;化工产品销售(除化学危险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阶段主要提供的服务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服务,主要生产的产品为部分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 所属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节能环保产业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范敏 电

28、话 0550-3511760 传真 0550-3511760 电子信箱 cyhbah-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股) 通过滁州德宁间接持股(股) 合计持股数(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情况 1 高志江 董事长 2019.12.6-2022.12.6 27,427,700 27,427,700 38.80% 无 2 李光荣 董事、总经理 2019.12.6-2022.12.6 27,427,700 - 27,427,7

29、00 38.80% 无 3 高德堃 副董事长 2019.12.6-2022.12.6 13,713,900 - 13,713,900 19.40% 无 4 张新虎 董事、商务总监 2019.12.6-2022.12.6 - 106,035 106,035 0.15%- 无 5 汪新民 独立董事 2019.12.6-2022.12.6 - - - - 无 6 木利民 独立董事 2019.12.6-2022.12.6 - - - - 无 7 彭征安 独立董事 2019.12.6-2022.12.6 - - - - 无 8 何道成 监事会主席 2019.12.6-2022.12.6 - - - -

30、无 9 袁峰 监事 2019.12.6-2022.12.6 - 28,205 28,205- 0.04% 无 10 张安 职工代表监事 2019.12.6-2022.12.6 - - - - 无 11 范敏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9.12.7-2022.12.7 - 99,037 99,037 0.14% 无 12 蒋龙进 技术总监 2019.12.7-2022.12.7 - 466,554 466,554 0.66% 无 13 桑保成 生产总监 2019.12.7-2022.12.7 - 106,035 106,035 0.15% 无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

31、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高志江直接持有超越科技 38.80%的股份,李光荣直接持有超越科技 38.80%的股份,高德堃直接持有超越科技 19.40%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97.00%的股份,且高志江与李光荣系夫妻关系,高德堃系高志江与李光荣之子,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志江、李光荣、高德堃三人。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比例均未超过发行

32、人股本总额的 50%,均无法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单独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二) 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 股权激励的实施 2019年12月24日,超越科技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引入新股东滁州德宁,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滁州德宁以954.32万元认购超越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12.07万元,入股价格为4.50元/股。 滁州德宁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背景及原因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建立健

33、全发行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和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业务骨干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发展公司,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员工持股平台人员构成及限售安排 滁州德宁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滁州德宁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是否为/曾为发行人员工 目前在发行人处的任职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1 刘爱琴 普通合伙人 203.59 2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34、 2 蒋龙进 有限合伙人 209.95 22.00 是 高管 2022 年 8 月 24 日 3 王叶江 有限合伙人 114.52 12.00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4 桑保成 有限合伙人 47.72 5.00 是 高管 2022 年 8 月 24 日 5 张新虎 有限合伙人 47.72 5.00 是 高管 2022 年 8 月 24 日 6 范敏 有限合伙人 44.53 4.67 是 高管 2022 年 8 月 24 日 7 董龙 有限合伙人 19.09 2.00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8 高德才 有限合伙人 19.09 2.00 是 员工 2022

35、年 8 月 24 日 9 陈国琴 有限合伙人 15.91 1.67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0 罗丽丽 有限合伙人 15.91 1.67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1 李太祝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2 张传军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3 高德海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4 张成福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5 袁峰 有限合伙人 12.72 1.

36、33 是 监事 2022 年 8 月 24 日 16 方海欧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7 王德春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8 张亮亮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19 昌执文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0 杨媛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1 张顺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2 夏彩丽 有

37、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3 张丽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4 周显俊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5 蒋龙剑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6 金灿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27 李青莲 有限合伙人 12.72 1.33 是 员工 2022 年 8 月 24 日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是否为/曾为发

38、行人员工 目前在发行人处的任职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合计 - 100,000.00 100.00 -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 发行人该等股权激励系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该等股权激励。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069.00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356.33万股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万股) 占比(%) 数量(万股) 占比(%)

39、一、限售流通股 高志江 2,742.77 38.80 2,742.77 29.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无 李光荣 2,742.77 38.80 2,742.77 29.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无 高德堃 1,371.39 19.40 1,371.39 14.5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无 滁州德宁 212.07 3.00 212.07 2.2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无 网下限售流通股 - - 1,21.92 1.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无 小计 7,069.00 100.00 7,190.92 76.29 - 无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

40、股 - - 2,234.42 23.71 无限售期限 无 小计 - - 2,234.42 23.71 - 无 合计 7,069.00 100.00 9,425.33 100.00 - 无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0,558户,公司前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光荣 27,427,720 29.10 2 高志江 27,427,720 29.10 3 高德堃 13,713,860 14.55 4 滁州市德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20,700 2.25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448 0.02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424 0.02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540 0.02 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86 0.02 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86 0.02 10 上海市肆号置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17,586 0.02 合计 70,810,170 75.12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3

42、56.33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9.34 元/股。 三、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0.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43、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2.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3.8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847,834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战略配售回

44、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715,5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908.64396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20%(即 4,713,0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134,834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428,5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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