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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基 础 工 程1 极细沙地层深井降低地下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 为保证水利水电基础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地质勘探成果及有关设计文件、专家技术组的意见,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依据: (1)建设方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此项工程的技术性条款。 (2)工程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修改和变更通知书。 (3)原电力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4)供水水文地质手册地质出版社1976.10。 (5)水文地质手册(水文地质钻探部分)地质出版社 1991.4。 本细则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 二、技术资格及文件审查 (1)施工
2、单位应在开工前制定符合该工程特点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方案,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分包单位应提供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经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场地平整,交通通畅,开挖泥浆池和沉淀池各一个,尺寸为长3.0m、宽2.0m、深1.0m以上,或满足钻孔要求。并做好防渗措施。 (2)钻孔位置按设计方案放样确定并报监理部复检。 (3)施工设备。钻机、水泵、泥浆泵、潜水泵等应符合施工要求,并向监理部报明型号及出产地。 (4)原材料。无砂透水混凝土管、不透水混凝土管、托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交监理部复检;回填滤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粗砂(细度模数3.43.6),且均匀
3、性好,粒径在0.62mm之间,滤网为80目尼龙网;止水材料粘土球直径为3.05.0cm,含水量适宜。 (5)其它工具与试验设备。施工中用到的测绳、比重计等测量工具与设备应准备齐全,不得缺少。 (6)人员。参与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职工作,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现场,主承包单位应有专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施工中应严格按本工程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7)质保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保体系,施工过程中应有质检员跟班检查,对施工中各个过程应认真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并应有随时处理紧急问题的能力,确保施工质量(降水井施工原始记录见附表2。) 具备以上条件后,施工单位报送降水井单井施工开工证,(
4、见附表1),并附与上述要求一致的材料,经监理部审查签字后方可开机钻孔。 四、施工工艺要求 根据工程的特点,为保证施工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在粉土中钻进时宜采用泥浆护壁,粘土中钻进时采用清水并注意循环造浆。 附表1 降水单井施工开工证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承建单位:施工位置井点编号地面标高序 号检 查 项 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结 果备 注1钻机类型适应施工2水泵类型适应施工3泥浆泵类型适应施工4泥浆池及沉淀池适应施工5不透水托盘符合设计6不透水混凝土管符合设计7滤管符合设计8滤料符合设计9滤网符合设计10粘土球符合设计11粘土块符合设计12比重计符合设计承建单位意见 初检: 复检
5、: 终检: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由施工单位呈报两份,审批后监理部留档一份,另一份退施工单位。附表2 降水井施工原始记录 井编号: 敋井径: 井口标高: 井底标高: 井深: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历时:序号起止时间起止深度(m)地层岩性泥浆状态下 管填砾止水洗 井钻孔柱状示意图1探孔时间及孔深:冲孔换浆时间:下管时间:下管方法:滤管高程:起讫时间:滤料围填高程起迄时间:粘土球止水高程:粘土块止水高程:洗井起迄时间洗井方法:23456789101112131415 施工单位: 施工机号: 记录: 机长: 队长:(2) 冲孔换浆宜采用稀泥浆(参考比重约1.05g/
6、cm3)逐渐替换孔内稠泥浆,直到孔口泥浆明显变稀(参考比重1.15g/cm3),无明显沉淀,换浆结束应及时探孔,测量深度。 (3)下滤管时应保证控制不同的滤管高程,接头处应认真仔细处理,杜绝漏砂。滤网包扎严紧,并保证井管顺直下到底部,尽量缩短下滤管操作时间。 (4)回填砾料高程根据原设计及现场钻孔资料确定,且比滤管高出1.50m以上。要求动水投砾且回填时宜均匀散下,并随时测量填砾高度,直到达到设计标高为止。 (5)止水粘土球应大小均匀,含水量适中,不粘连在一起,均匀,慢放,杜绝发生架桥现象,止水厚度应大于设计厚度,上部回填粘土块应大小适中,入水不散,并应分层捣实。 (6)止水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洗
7、井,根据情况选择洗井方法,抽水洗井时应连续抽水直到水清砂尽为止。 五、质量要求 (1)单井出水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大于20m3/h),抽水一个星期后应保证含砂率小于万分之一。 (2)在整个基坑降水期间上述指标不应有较大变化。 六、监理控制措施 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项工程质量和进度。 (1)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有权要求检查一切施工机械、原始记录、原材料准备情况,如有问题,有权视现场情况发布整改措施直至停工令。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度,质保体系应落到实处。 (3)旁站监理。对每一口降水井的关键施工阶段,从砂层钻进到冲孔换浆、下滤管、填砾、止水、洗井均实行旁站监理,及时发
8、现问题并现场解决,确保施工质量。 (4)成井后检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七、工程进度控制 降水井的施工进度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工期。希望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工期。监理部将逐日落实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预定计划完成任务。 八、施工期间降水井运行管理 (1)降水井的安全运行是底部工程顺利施工的首要保证条件,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地基的安全和稳定。为此,监理部要求所有参战人员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确保在底部工程施工期内降水井安全运行。 (2)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前必须建立相应的降水井安全运行管理小组,配备足够的人员,24h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潜水泵视损坏率配足,备用
9、发电机组要始终处于准启动状态,电工和修理工等有关必需人员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突发事变。 (4)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围堰内外的水位,定期观测测压管水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二级泵进水口应设置防冲措施,以免下游围堰遭到破坏。 降水井工程施工由于其特有的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加之施工技术的严格要求,因此成井施工技术和工艺较为复杂,希望施工单位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密切配合,为降水工作的顺利完成而奋斗。2 水泥粉喷桩基础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 为有效地控制粉喷桩施工,结合被建工程地基处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
10、技术性条款。 (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4)国家及水利部有关地基处理与验收的规范。 本细则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 二、在建工程粉喷桩的设计特点分析 本工程粉喷桩设计具有桩身短、淤泥层薄的特点,粉喷桩桩端土为中等偏低压缩性重粉质壤土即工程地质报告中所描述的第层土,含水量小,承载力高,为摩擦端承桩。为保证地基处理效果满足设计要求,粉喷桩需深入层土一定深度,尤其桩端同土结合部必须搅拌均匀,喷灰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技术资格及文件的审查 (1)施工或分包单位应提供施工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经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方
11、可以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各控制高程点布设均匀,能反映基坑的地面高程变化情况。做好基坑排水工作以降低潜水位,从而降低表层土的含水量,使土体具有一定的强度保证桩基的正常施工,但同时又要注意不能降低过多,原则上降低1m潜水位即可。 (2)测量放样。桩位测量放样后,报监理部复测。并逐桩在图上编号,报监理部备查。 (3)施工设备。 1)钻机:钻头应具有良好的型式,钻杆具有一定的刚度,钻架应有测量桩机铅直情况的设备,深度测量准确。零深度同地面相符,电流表经过计量检验合格。 2)空气压缩机:
12、应控制适宜的压力和足够的风量,以确保水泥粉的输送。不同型号的钻机视具体情况而定。 3)发送器:应具有可靠的密封性能及足够准确的发送量,用于计量水泥用量的计量装置须经计量检验合格,施工前应检验计量器操作的灵敏性。 粉喷桩机械进场后,应先在监理部指定的位置进行成桩试验,了解本工程的地质特点,熟悉本工程工艺要求,满足工程要求后,经监理同意后方可正式施工。 (4)原材料。用于粉喷桩的水泥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泥需有出厂合格证,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人员。参与施工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工艺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本工程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6)质保体系。施工单位应建
13、立健全的质保体系,施工过程中应有质检员跟班检验,对影响质量的桩底高程、喷灰量、停灰深度、钻杆倾斜度、复搅深度、桩位偏差等认真检验记录,确保工程质量(粉喷桩施工原始记录见附表1)。 具备以上条件后,施工单位报送粉喷桩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并附与上面要求一致的资料,经监理部审查同意、签字后方可开工。 五、施工工艺要求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艺试桩情况、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做如下要求: (1)预拌下沉。以同地层相适应的速度下沉,桩底高程不高于设计桩底高程,具体数值以设计文件为准。 (2)喷灰提升。准确判别水泥送到桩底的时间后,再停止5s以适宜的速度搅拌提升,提升速度应同喷粉量协调起来,以满足设计的水泥用量
14、。停灰高程不得低于设计要求的高程。 (3)重复搅拌下沉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搅拌到桩底,但严禁超过预搅深度。 (4)重复搅拌提升以适宜的速度提升。整个成桩过程中不得停止喷水泥粉,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泥输送管路堵塞。若机械出现故障,应重新沉入故障位置以下1.0m再重新喷粉提升,保证桩体水泥含量的均匀性。附表1 水泥粉喷桩施工原始记录表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施工机号: 施工日期:设计桩底高程(m)设计桩长(m)设计水泥用量(kg/m)水泥用量允许偏差(kg/m)喷粉提升速度(m/min)复搅提升速度(m/min)施工地面高程(m)序号桩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予拌桩底钻孔深度(m)停灰深度(
15、m)水泥用量沿程变化复搅下沉深度(m)水泥实际用量(kg/m)实际桩长(m)电流档位桩底01m2m3m3m以上施工单位: 检测: 校核: 日期:附表2 水 利 水 电 工 程粉喷桩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承建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量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单元工程名称评定日期年 月 日项次保证项目质 量 标 准检 验 记 录1加 固 料品种、规格符合设计2桩 数符 合 设 计3桩底高程低于设计标高4桩 径不小于设计要求5轻便触探锤击数不小于设计要求项次允许偏差项目设计值允 许偏 差实 测 值合格数(点)合格率(%)1桩顶高程(m)不低于设计值2桩位中心偏差(cm)1
16、03钻杆垂直度%14水泥用量(kg/m)8% 共检测 点, 其中合格 点, 合格率 %初检复检终检评 定 意 见单元工程质量等级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实测点合格率为%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 位 此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六、质量要求 (1)水泥用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允许误差4kg/m。 (2)深度:桩底高程不高于设计高程。 (3)搅拌桩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桩位偏差不得大于100mm。 七、监理控制措施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查看施工原始记录,存在问题时有权请
17、施工单位解释。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度,质保体系应落实到实处。 (3)对用于工程的水泥,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检。 (4)旁站监理。每台机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检查桩底高程、水泥用量、复搅深度、钻杆倾斜度等参数,检查该桩同周围桩的参数一致情况,从施工时间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判别施工记录的真实程度,对有怀疑的桩做好记录,作为以后轻便触探的检查重点。 同时根据施工前后水泥总量变化和桩总量的协调性来宏观判别水泥用量的一致性。 七、成桩后检验 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表2。 (1)轻便触探试验。依据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的要求对成桩的均匀性、桩底高程、桩底土质情况进行检验。检验桩的
18、数量应不少于已完成桩的2。具体检验办法由检测单位另行制定,报监理部备案。 (2)静载荷试验。将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的试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以设计单位最新要求执行。 (3)基坑开挖后,将对成桩的总数和桩位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不合格的桩,不予计量,经设计单位同意后,采取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八、工程计量 对合格的桩采取按实计量的原则,监理部将根据旁站检查、轻便触探、施工单位的原始记录确定桩长,施工单位应据实计量,对弄虚作假者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惩罚。 九、工程进度 粉喷桩的施工进度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影响该年工程的安全度汛,因此希望施工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期,监理部将逐日落实工
19、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预定计划完成任务。 粉喷桩工程施工具有工艺要求严格,操作复杂的特点,希望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同各方密切协作,为粉喷桩工程优质、快速完成而奋斗。3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DJ27588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主
20、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3)锚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28d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前21d,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
21、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3)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6)出渣、弃渣措施,渣料
22、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料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4)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应要求承建单位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并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1) 试验内容和目的。2) 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3) 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内容参见附表)。4) 观(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5) 试验
23、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6) 安全防护措施。7) 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5)一般不允许在新浇混凝土和灌浆完成地段附近进行爆破作业。如确需进行该项爆破作业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事先取得监理部的批准并于实施的14d以前完成爆破试验和设计,向监理部报送作业措施计划,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作业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 申请爆破作业的理由与作业范围。2) 爆破试验与监测成果资料。3) 钻爆方法及设计钻爆参数(内容参见附表)。4) 爆破前后对比检查措施。5) 防震、防护措施和必须的补强、补灌措施。6) 其他必须报告情况。 (6)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14d前,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
24、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7)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8)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9)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
25、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10)除非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11)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2)施工过程中,监理
26、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
27、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7)当发生
28、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1)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 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3) 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8)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1) 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2)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3) 不按规定的路线
29、、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或4) 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5) 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6) 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10)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处)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11)在整个施工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
30、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3)钻孔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4) 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5)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6)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7) 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8) 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9) 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必须时,要求承建单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处)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四、施工质量控制(1)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
31、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 3)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cm。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4)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2)爆破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对钻孔、装药、起爆的质量控制: 1)钻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角度、孔径和孔深应按爆
32、破设计规定或技术要求进行,必须时还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2)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渣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3)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格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或技术要求,由起爆员按规定进行。 4)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记录与成果整理。 (3)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应达到80
33、50,对于节理裂隙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2)相邻两炮孔间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4)阶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500kg。 在紧邻水工建筑基面、永久坡面、建筑物或防护目标区域爆破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300kg。 (5)紧邻建筑物设计岩石坡面或岩石建基面均必须预留足够的保护层。 除非已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保护层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作业方法分层开挖,其中: 1)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基建面1.5m的范围,药卷直径不应大于40mm,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 2)第二层:炮孔不得
34、穿入距水平基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基建面0.7m的范围。 炮孔与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药卷直径不应大于32cm,并采用单孔起爆方法,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 3)第三层:炮孔不得穿入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范围,剩余0.2m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炮孔角度、药卷直径和起爆方法均同第二层规定。 (6)紧邻建筑物的爆破开挖,应布设防震孔,严格控制爆破参数,通过现场试验证明可行并报经监理部(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7)若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开挖方法,必须经过试验验
35、证可行,并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开挖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 1)采用水平孔预裂或光面爆破方法。 2)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 3)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 (8)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对永久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应沿设计开挖轮廓面采用预裂爆破,或施行光面爆破。如果岩坡坡度较缓,不具备或不能进行沿开挖轮廓面倾斜钻孔时,则应采用预留斜面保护层开挖方法。 (9)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 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
36、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 (10)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11)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12)开挖渣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渣料与废弃渣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渣料取出加以利用。 (13)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处)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
37、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不能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五、工程验收 基础验收时,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 (2)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 (3)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 (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5)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6)开挖施工报告,主
38、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合同支付情况等。 (7)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文图号。 (8)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整编成册。 (9)其他必须准备或报送的材料与资料。 六、支付计量 (1)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2)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开
39、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 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完后,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序开挖进行以前报送监理部(处)确认。 (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渣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4)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堆渣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合理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地质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处)审核,可予以计量支付。 附:土石方明挖工程爆破设计申报表,见表1。表1 土石方明挖工程爆破设计申报表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计划作业时段申报作业部位作业方式梯段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