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点解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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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点解析目 录一二 三 通 用 部 分变 电 部 分线 路 部 分通 用 部 分一通用部分二 一一2021年1月,国网公司发布了新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新版安规由原来合订本拆分为变电、线路两个部分。2021年1月29日开始实施。通用部分二 一一适用于公司系统交流35千伏及以上、直流400千伏及以上新(扩、改)建及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公司系统以外的35千伏及以上、400千伏及以上变电、线路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等工作。35 千伏以下以及境外的线路工程可参照执行。通用部分二 一一4.总则4.5:遇有六级及以上风或暴雨、雷电、冰雹、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时,

2、应停止高处作业、水上运输、户外(以及可能受到恶劣气候影响的电缆沟、电缆井等场所)电缆施工、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架线施工等作业。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1.1:相关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监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并履行到岗到位职责。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1.3:相关机械、工器具应经检验合格,通过进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配置齐全、有效。(右图现场小型挖掘机未报审)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2.2: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考试合格。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

3、2.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并按期复审,定期体检。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3.2.4:对评估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作业,应组织作业现场勘察,勘查记录表式可参照附录 A,也可以使用其他表式记录勘察人员与勘察情况。现场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a)现场勘察应由施工作业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等相关人员参加。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3.2.4:b)现场勘察应察看施工作业现场周边有无影响作业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邻近设备、交叉跨越 及地形、地质、气象等作业现场条件以及其他影响作业的风险因素,并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 项。通用部分二 一一5

4、.基本规定5.3.4(线路):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票B由监理人员现场确认安全措施,并履行签名许可手续。通用部分二 一一5.基本规定5.3.5: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临时离开时,应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通用部分二 一一6.1 一般规定(线路)6.1.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右图现场一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通用部分二 一一6.1 一般规定(线路)6.1.5:施工现场应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医疗用品等应急救援器材,施工车辆宜配备医药箱,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期限,及时更换补充。通用部分二 一一6.1 一般规定(变电)6.1.6:施工现场

5、及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均应设可靠的防护设施及安全标 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场所夜间应 设警示灯。通用部分二 一一6.2 材料及器材的保管与存放6.2.4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e)应有瓶帽和两个防震圈。6.2.5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f)瓶帽应拧紧,并应有两个防震圈。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运行、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并应建立安装、运行、维护、拆除作业记录台账。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3:配电箱结构应具备防雨的功能。

6、(右图临时电源箱不具备防雨功能)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3:h)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p)电动机械或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右图施工电源箱未配置漏电保护器、无检查记录,施工电缆随意敷设。)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3:n)多路电源配电箱宜采用密封式;开关及熔断器应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不得倒接;负荷应标明名称,单相开关应标明电压。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4:人工接地体的顶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电源线、保护接零线、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

7、可靠方法连接。通用部分二 一一6.3 施工用电(线路)6.3.5:c)现场的配电箱应配锁具。(右图电源箱未上锁)通用部分二 一一6.5 施工用电(变电)6.5.4:e)配电箱应坚固,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良好,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采取相色配线且绝缘良好,导线进出配电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采取固定措施,导线端头制作规范,连接应牢固。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通用部分二 一一6.5 施工用电(变电)6.5.4:i)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通用部分二 一一7.1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线路)7.1.1.1:按照GB3608的规定,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度

8、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有人监护。通用部分二 一一7.1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线路)7.1.1.4: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防滑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通用部分二 一一7.1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线路)7.1.1.6:高处作业时,宜使用坠落悬挂式安全带,并应采用速差自控器等后备防护设施。安全带及后备防护设施应固定在构件上,应高挂低用。高处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绑扎的牢固情况。通用部分二 一一7.1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线路)7.1.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抛掷。通用部分二

9、 一一7.2.起重作业(线路)7.2.10(线路):操作室应铺橡胶绝缘垫;起重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域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通用部分二 一一7.2 起重作业(线路)7.2.15:若物体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位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索(吊带)接触处应加以包垫。通用部分二 一一7.3.起重作业(变电)7.3.4(变电):起重机械使用前应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右图第三方出具的塔吊检测报告与现场实际塔吊铭牌的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信息不一致。)通用部分二 一一7.3.起重作业(变电)7.3.5: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右图作业票中未明确吊车指挥人员)通用部分二 一一7

10、.3.起重作业(变电)7.3.7:起重机械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右图起重机无限位器)通用部分二 一一7.3.起重作业(变电)7.3.20:起重机在作业时,车身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6 mm2软铜线可靠接地。作业区域内应设围栏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右图起重作业时,车身未安装接地线)通用部分二 一一7.4 焊接与切割(变电)7.4.1.1: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右图作业人员进行电焊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切割作业时卷起衣袖)通用

11、部分二 一一8.1.起重机械8.1.2.2: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支好全部支腿,支腿应加垫木。通用部分二 一一8.2.施工机械(线路)8.2.2.2:挖掘机行驶时,铲斗应位于机械的正前方并离地面1m左右,回转机构应制动,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0。通用部分二 一一8.2.施工机械(线路)8.2.4.1 凿岩机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周围石质应无松动,场地应清理干净。8.2.4.2 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8.2.4.3 不得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通用部分二 一一8.2 施工机械(线路)8.2.9.1混凝土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装设后前后支架应承力,使轮胎离地,不得以轮胎代

12、替支架。通用部分二 一一8.2 施工机械(线路)8.2.12.2 电动设备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绝缘胶鞋和戴绝缘手套。8.2.12.3 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不得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变电)8.3.3.5: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的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右图钢丝绳插接长度不足)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变电)8.3.17.6:打锤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对人。(右图现场工作人员打锤时,双手戴有手套)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线路)8.3.2.5: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

13、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并不得正反交叉设置。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线路)8.3.4.4:化纤绳要求:绑扎固定不得用直接系结的方式。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8.3.7.1:链条葫芦使用前应检查吊钩及封口部件、链条良好,转动装置及刹车装置应可靠,转动灵活正常。通用部分二 一一8.3.施工工器具(线路)8.3.7.7:带负荷停留较长时间或过夜时,应将手拉链条或扳手绑扎在起重链条上,并采取保险措施。通用部分二 一一8.4.安全工器具8.4.2.1:安全帽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和纸胶帽不得超过2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3年半。使用期满后,要进行抽查测试合

14、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右图安全帽检测合格证过期)通用部分二 一一8.4.安全工器具8.4.2.2:h)不得将安全带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通用部分二 一一8.4.安全工器具8.4.2.6:攀登自锁器要求:b)自锁器上的导向轮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破损等缺陷。c)使用时应查看自锁器安装箭头,正确安装自锁器。d)自锁器与安全带之间的连接绳不应大于0.5m,自锁器应连接在人体前胸或后背的安全带挂点上。通用部分二 一一8.4.安全工器具8.4.4.1:e)有人员在梯子上作业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通用部分二 一一10.1.土石方施工(变电)10.1.1.4:挖掘施工区域应设围栏及安全标志牌。通用部分二

15、 一一10.1.土石方施工(变电)10.1.1.7:堆土应距坑边1m 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右图中基坑内人员上方的堆土离坑口距离不足 1 米,高度超过1.5米。)通用部分二 一一10.1.土石方施工(线路)10.1.4.4:挖掘机作业时,在同一基坑内不应有人员同时作业。变 电 部 分二变电部分二 一二6.1 一般规定6.1.2: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含设计、施工要求)。变电部分二 一二6.2 道路6.2.3: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便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 1m,便桥的两侧应设有可靠的栏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右图现场临时通道使用模板作为人员通

16、道,且通道两侧无护栏)变电部分二 一二6.3 临时建筑6.3.1 施工现场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拆除与回收按 JGJ/T 188 的有关规定执行。变电部分二 一二6.4 材料、设备堆放管理6.4.1: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进行定置化管理,并符合消防及搬运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应设置支垫,并做好防潮、防火、防倾倒措施。变电部分二 一二6.5 施工用电6.5.1.6: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低压侧为220V/38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宜釆用TN-S系统。变电部分二 一二7

17、.1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7.1.21 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和高处作业吊篮应分别按 GB/T9 46 5 和 GB 19155 的规定使用、试验、维护与保养。7.1.22 自制的汽车吊高处作业平台,应经计算、验证,并制定操作规程,经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 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并做好记录。变电部分二 一二7.2 有限空间作业7.1.1进入井、箱、柜、深坑、隧道、电缆夹层以及主变、GIS 设备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内等有限空间作业,应在作业入口处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员应事先与作业人员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18、。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8.2.5.1 夯实机械的操作扶手应绝缘,夯土机械开关箱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符合潮湿场所的要 求。操作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8.2.5.2 操作时,应一人打夯,一人调整电源线。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0m,夯实机前方不得站人,夯实机四周1 m 范围内,不得有非操作人员。多台夯实机械同时工作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 5m,前 后间距不得小于 10m。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8.2.12.1 混凝土切割机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砂轮等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

19、8.2.13.2:作业前应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8.2.13.4:不得在机体上以增加重物从而增大负荷的作业方式,来加快磨削速度。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8.2.22.3:吊篮内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应挂在保险绳上,保险绳单独设在建筑物牢固处。8.2.22.4:遇有雷雨、大雪及五级以上风力,不得使用吊篮。不得夜间使用吊篮作业。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8.2.24.1:电动升降平台应有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8.2.24.4:在电动升降平台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变电部分二 一二8.2 施工机械-利用吊车作为支撑点的高处作业平台8.2.28.4:企业自制的利用吊车作为支撑点的高处作业平台应经

20、计算、验证,并编制使用安 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变电部分二 一二8.3 施工工器具8.3.8.1:电动工器具的单相电源线应选用带有PE线芯的三芯软橡胶电缆。(右图电动工器具(冲击钻)使用两芯电缆供电。)变电部分二 一二8.3 施工工器具8.3.10.2:切割机加工的工件应夹持牢靠,工件装夹不紧不得开始切割。变电部分二 一二8.3 施工工器具8.3.11.1:台钻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扎紧袖口,作业时不得戴手套,头发、发辫应盘入帽内。8.3.11.2:台钻钻具、工件均应固定牢固。薄件和小工件施钻时,不得直接用手扶持。变电部分二 一二9.1 机动车运输9.1.5:

21、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c)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应设警告标志;超长架与车厢 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变电部分二 一二10.1.土石方施工10.1.3.1:10.1.5.4f)机械开挖采用“一机一指挥”。(右图挖掘机施工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1.5:钢管脚手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整个架体应从立杆根部引设两处(对角)防雷接地。10.3.2.6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木质垫板,木质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且长度不少于2跨。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3.7: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

22、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右图脚手架未搭设剪刀撑)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3.9: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3.9: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两端均应与支撑杆可靠固定,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3.10: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设1.2m高的护栏,0.6m处设中栏杆和不小于180m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变电部分二 一二10.3 脚手架施工10.3.3.12:直立爬梯的梯档应用直角扣件连接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变电部

23、分二 一二10.4 混凝土施工10.4.3.3:绑扎框架钢筋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不得攀登柱骨架上下。绑扎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箍上绑扎。变电部分二 一二10.6 砖石砌体施工10.6.5:脚手架上堆放的砖、石材料距墙身不得小于500mm,荷重不得超过3kN/m2,砖侧放时不得超 过三层。在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不准在脚手板上用工具或物体进行垫高操作。变电部分二 一二10.9 构支架施工10.9.1.1:堆放不得超过三层,堆放地面应平 整坚硬,杆段下面应多点支垫,两侧应掩牢。10.9.1.4:每根杆段应支垫两点,支垫处两侧 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滚动。变电部分二 一二10.9

24、 构支架施工10.9.3.3:各个受力地锚专人看护。10.9.3.7:起吊横梁,对吊带或钢丝绳采取防磨损措 施;横梁两端系控制绳,控制方位。变电部分二 一二10.9 构支架施工10.9.3.3:各个受力地锚专人看护。10.9.3.7:起吊横梁,对吊带或钢丝绳采取防磨损措 施;横梁两端系控制绳,控制方位。变电部分二 一二10.10 钢结构施工10.10.8:高处作业人员攀爬柱、体钢结构连接作 业时必须使用提前设置的垂直攀登自锁器。在横梁上行走时,必须使用提前设置的水平安全绳。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 保护。变电部分二 一二变电部分二 一二11.1 电气装置安装-一般规定11.1.1:大型或超长设

25、备组件的竖立应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采用两处及以上吊点配 合操作,产品特别许可采用直搬法竖立时,底部支撑点应垫实并采取防滑措施。变电部分二 一二散热器组件多点吊装单吊车套管吊装GIS组件多点吊装变电部分二 一二11.2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安装11.2.3:进行变压器、电抗器内部作业时,通风和安全照明应良好,并设专 人监护;作业人员应穿无钮扣、无口袋的工作服、耐油防滑靴等专用防护用品;带入的工具应拴绳、登记、清点,严防工具及杂物遗留在器身内。变电部分二 一二11.3 断路器等安装11.3.4: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振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存放气瓶应竖立并有防倾倒措施,标志向外。(右图六氟化硫气瓶

26、未竖直放置且未安装保护帽。)变电部分二 一二11.5 互感器、避雷器安装11.5.1起吊索应固定在专门的吊环上,并不得碰伤瓷套,禁止利用伞裙作为吊点进行吊装。11.5.2运输、放置、安装、就位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期间应防止倾倒或遭受机械损伤变电部分二 一二11.7 穿墙套管安装11.7.3大型穿墙套管吊装、就位过程应平衡、平稳,两侧联系应通畅,应统一指挥;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高处作业机具或作业平台应安全可靠。变电部分二 一二11.9 蓄电池组安装11.9.1:蓄电池在转运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11.9.2:蓄电池存放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搬运电池

27、时不得触动极柱和安全阀变电部分二 一二11.10 盘、柜安装11.10.2:盘、柜就位要防止倾倒伤人和损坏设备,撬动就位时人力应足够,指挥应统一。狭窄处应防止挤伤。变电部分二 一二11.11 母线安装11.11.1.1:测量母线档距时应有安全措施,在带电体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皮卷尺和线尺等进行测量作业,宜使用光学仪器进行测量。变电部分二 一二11.12 电缆安装11.12.1.2 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水、防火、通风措施。进入电缆井、电 缆隧道前,应先通风排除浊气,并用仪器检测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检测人员 进行检测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28、电缆井、隧 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保持气体定时检测或连续检测。发现通风设备停 止运转、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应立即停 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当重新通风、检测 合格后方可进入。变电部分二 一二11.14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11.14.2.1:进行高压试验时,应明确试验负责人,试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是作业的安全责任人,对试验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变电部分二 一二12.改扩建工程12.1.3.1:b)开展同一项作业,需要同时使用工作票和作业票时,工作票与作业票的负责人应为同一人。变电部分二 一二1 2.3 电

29、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2.3.3.4:b)在作业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安全标志牌。(右图新增屏柜未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变电部分二 一二12.4 改扩建工程的专项作业12.4.1.3:吊装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大型设备时,应在设备底部捆绑控制绳,防止设备摇摆。线 路 部 分三 线路部分二 一三6.1 一般规定6.1.6: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不得吸烟及使用明火。线路部分二 一三7.1 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7.1.1.10: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不得使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不得顺杆或单根构件下滑或上爬。线路部分二 一三7.4 季节性施工7.4.

30、1.7:铁塔一经安装应即时接地。线路部分二 一三7.4 季节性施工7.4.1.10:台风、暴雨、汛期过后,应对临建设施、跨越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线路部分二 一三7.4 季节性施工7.4.2.4: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用火炉取暖时,应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应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根据需要配备防风保暖帐篷、取暖器等防寒设施。线路部分二 一三8.2 施工机械8.2.13.2 拉磨尾绳不应少于2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绳圈外侧,不得站在绳圈内;当磨绳上的油脂较多时应及时清除。(相比原试行版去掉了距离绞磨不得小于2.5m的要求)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31、 施工工器具8.3.1.3 金属抱杆的整体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600。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腐蚀、裂纹或脱焊不得使用。8.3.1.4 抱杆帽和其他配件表面有裂纹、螺纹变形或螺栓缺少不得使用。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施工工器具8.3.6.5:不得使用金具U型环代替卸扣 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施工工器具8.3.8.3 网套末端应用铁丝绑扎,绑扎不得少于20 圈。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施工工器具8.3.9.1 卡线器的使用应与所夹持的线(绳)规格相匹配。8.3.9.2 卡线器有裂纹、弯曲、转轴不灵活或钳口斜纹磨平等缺陷不得使用。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施工工器具8.3.10.1 抗弯连接

32、器表面应平滑,与连接的绳套相匹配。8.3.10.2 抗弯连接器有裂纹、变形、磨损严重或连接件拆卸不灵活时不得使用。线路部分二 一三8.3 施工工器具8.3.11.1 旋转连接器使用前,检查外观应完好无损,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不得超负荷使用。8.3.11.2 旋转连接器的横销应拧紧到位。与钢丝绳或网套连接时应安装滚轮并拧紧横销。线路部分二 一三9.2 非机动车运输9.2.7.1 山地运输的马匹等畜力应经专门驯养。驯养人员应经该工程的安全培训,执行山地运输规定。线路部分二 一三9.3 船舶运输9.3.5 用船舶接送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d)乘船人员不得将手脚伸出船体,不得在舱外走动。e)乘船人员

33、不得下水。f)上下船的跳板应搭设稳固,并有防滑措施。(d、e、f相较原试行版新增)线路部分二 一三9.5 索道运输9.5.3 索道架设应按索道设计运输能力、选用的承力索规格、支撑点高度和高差、跨越物高度、索道档距精确计算索道架设弛度,架设时严格控制弛度误差范围。线路部分二 一三9.5 索道运输9.5.6 索道架设完成后,或经长期停运使用前,应经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试运行,索道试运行合格后,方可运行。线路部分二 一三9.5 索道运输9.5.8 索道架设后应在各支架及牵引设备处安装临时接地装置。9.5.9 索道运行速度应根据所运输物件的重量,调整发动机转速,最高运行速度不宜

34、超过32m/min。载重小车通过支架时,牵引速度应缓慢,通过支架后方可正常运行。线路部分二 一三10.1 土石方开挖10.1.1.8 除掏挖桩基础外,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参照表9确定。线路部分二 一三10.4 桩锚基础施工-钻孔灌注桩10.4.1.1 施工场地应平整,附近障碍物应清除,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10.4.1.2 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机电设备,电气绝缘和制动装置应良好,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缆应有专人收放。线路部分二 一三10.4 桩锚基础施工-钻孔灌注桩10.4.1.4 灌注桩施工遵守下列规定:b)孔顶应埋设护筒,埋深应不小于1m。c)不得超负荷进钻。g)应按

35、规定排放泥浆。线路部分二 一三10.4 桩锚基础施工-人工挖孔桩10.4.2.2 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护壁,应有防止孔口坍塌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土石料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围内,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线路部分二 一三10.4 桩锚基础施工-人工挖孔桩10.4.2.5 孔内作业应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环境中作业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孔口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当孔深超过10m 时或孔内有沼气等有害气体时,应对孔内进行送风补氧

36、。人员每次下井作业前,应先行对孔内送风10min 以上。线路部分二 一三10.4 桩锚基础施工-人工挖孔桩10.4.2.6 孔内不得使用燃油动力机械设备。案例:2014年8月4日,浙南站配套500千伏万象-瓯海送出工程,在对1#铁塔掏挖式基础坑内积水抽水作业完成后,童下到坑底关停汽油机时晕倒,张立即下坑施救也晕倒,另有三名作业人员分别下坑施救,均陆续晕倒,事故导致3人死亡。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6:c)临时地锚应采取避免被雨水浸泡的措施。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6:d)地锚埋设应设专人检查验收,回填土层应逐层夯实。线路部分二 一三11.

37、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6:g)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等承力大小不明物体作为受力钢丝绳的地锚。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8:a)吊件坠落半径内不得有人。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8:b)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不得有人。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 杆塔工程一般规定11.1.8:e)钢丝绳与金属构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线路部分二 一三11.3 杆塔组装11.3.1 组装构件连接对孔时,不得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线路部分二 一三11.7 内悬浮抱杆组塔11.7.1 承托绳的悬挂点应设置在有大水平材的塔架断面处,若无大水平材时应验算塔架强度,必要时应

38、采取补强措施。线路部分二 一三11.7 内悬浮抱杆组塔11.7.2 承托绳应绑扎在主材节点的上方。承托绳与主材连接处宜设置专门夹具,夹具的握着力应满足承托绳的承载能力。承托绳与抱杆轴线间夹角不应大于45。线路部分二 一三11.7 内悬浮抱杆组塔11.7.8 抱杆无法一次整体起立时,多次对接组立应采取倒装方式,禁止采用正装方式对接组立悬浮抱杆。(删除试行版原条款关于“抱杆长度超过30m”的条件,明确要求任何长度的悬浮抱杆,在无法一次整体起立时,均不得使用正装方式对接组立)线路部分二 一三11.9 流动式起重机组塔11.9.1 指挥人员看不清作业地点或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均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39、11.9.2 起重机作业位置的地基应稳固,附近的障碍物应清除。线路部分二 一三11.11 杆塔拆除11.11.3 杆塔拆除应根据现场地形、交跨情况确定拆塔方案,并应遵守下列规定:a)分解拆除铁塔时,应按照组塔的逆顺序操作,先将待拆构件受力后,方准拆除连接螺栓。b)整体倒塔时应有专人指挥,设立1.2倍倒杆距离警戒区,由专人巡查监护,明确倒杆方向。c)拉线塔拆除时应该先将原永久拉线更换为临时拉线再进行拆除作业。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1.5 跨越架搭设及拆除,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产权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应请其派员监督检查。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

40、1.1.6: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考虑施工期间牵引绳或导地线风偏后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各2.0m,且架顶两侧应设外伸羊角。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1.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0的规定。跨越架与高速铁路 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1的规定。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1.11 跨越架应经现场监理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4.4: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裂纹长度超过一节以上等情况的,不得使用。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

41、搭设与拆除12.1.4.9 钢管立杆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并设置扫地杆。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4.11 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 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支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或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3m。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12.1.4.12:各种材质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表12的规定(竹:立杆1.2米;小横杆2.4米)。(右图跨越架立杆、小横杆的间距过大)线路部分二 一三12.3 张力放线12.3.1 牵引场转向布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使用

42、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应可靠。b)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允许承载力。c)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不得有人。线路部分二 一三12.3 张力放线12.3.6飞行器展放初级导引绳应遵守下列规定:a)展放导引绳前应对飞行器进行试运行至规定时间后,检查各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b)采用无线信号传输操作的飞行器,信号传输距离应满足飞行距离要求。c)飞行器应在满足飞行的气象条件下飞行。线路部分二 一三12.3 张力放线12.3.8张力放线应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牵引场、张力场应设专人指挥。线路部分二 一三12.3 张力放线12.3.14导线或牵引绳带张力过夜应采取临锚安全措施。线路部分二 一三

43、12.4 压接12.4.3 高空压接应遵守以下规定:a)压接前应检查起吊液压机的绳索和起吊滑轮完好,位置设置合理,方便操作,宜采用高空压接平台进行作业。线路部分二 一三12.6 紧线12.6.3 紧线前应具备下列条件:a)紧线档内的通信应畅通。线路部分二 一三12.6 紧线12.6.4 紧线过程中监护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a)不得站在悬空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b)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c)监视行人不得靠近牵引中的导线或地线。d)传递信号应及时、清晰,不得擅自离岗。线路部分二 一三12.7 附件安装12.7.2 相邻杆塔不得同时在同相(极)位安装附件,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线路部分二 一三12.7 附件安装12.7.4 附件安装时,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应拴在横担主材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应挂在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拴在整相导线上。线路部分二 一三12.7 附件安装12.7.6 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绳,不得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线路部分二 一三12.8 平衡挂线12.8.5 高空锚线应有二道保护措施。线路部分二 一三12.10 预防电击12.10.3:跨越不停电线路时,跨越档两端的导线应接地。12.10.4耐张塔挂线前,应用导体将耐张绝缘子串短接。讲解完毕,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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