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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预售合同(最新10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分享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最新10篇),如果能帮助到您,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 篇一 (一)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两证,有的甚至拖延四五年之久。此类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诉讼。 (二)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 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因种
2、种原因单方改变房屋原设计,使最终交付业主的房屋在设施或户型结构等方面发生局部变更,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单方变更行为而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三)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 开发商为推销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前期广告中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做出虚假承诺和保证,业主收房时才发现房屋和楼盘实际状况与广告宣传不符,从而引发纠纷。 (四)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 开发商履约瑕疵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占此类案件总数的一半左右。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涉及房屋结构、装修、配套设施、共用设施等,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表现为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达不到国家建筑规范标准。 商品房预售合同 篇二
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 1、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徽园“绿色港湾”。 2、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高层全框架结构,最终面积、结构和成交价格以单位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条、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价格,另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的转让费为最终成交价格。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后将人民币叁拾万零肆仟元整(¥304000)作为该房屋款转至甲方,以后补缴费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后,甲方
4、开具给乙方的收条的单位缴款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 第三条、房屋交接 1、单位正式公布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书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钥匙给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2房屋产权资料,该房不得出租不得转卖。 3、甲方因该房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房屋的税收、退休后半价电费),由乙方负责补偿。 第四条、责任与权利 1、甲方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后,甲方保证转让上述房产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单位对该集资房的部分优惠条件,(实物补贴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合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
5、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篇三 出售方:_(甲方) 地址:_ 电话:_ 购买方:_(乙方) 姓名:_ 性别:_ 出生:_年_月_日 国籍:_ 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电话: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用地面积_M2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使用年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幢_号(第_层)。
6、建筑面积_M2,土地面积_/M2(其中:基底分摊_M2、公用分摊_M2、其它_M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年_月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单价_元/M2,总金额_币_千_百_十_万_千_百_十_元整(小写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_ 帐户名称: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
7、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
8、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_ 购买
9、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小写:_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小写:_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小写:_万元) 条不可抗力 篇四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
10、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条逾期付款责任 篇五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_; 4、_; 5、_。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买受人
11、已付房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 商品房预售合同 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XX市_区(县)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房内证字第 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房屋,房屋用途为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12、。 第一条 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
13、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付款方式见本契约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
14、楼款监管银行_,银行帐号为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契约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XX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XX市住房工程实行初
15、装修竣工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洋,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年_月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契约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向本契约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
16、之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 条 本契约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日内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
17、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XX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本契约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
18、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 甲方(盖章):_
19、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 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地址: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 代理人:_ 代理人: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预售登记机关(盖章):_ 经办人(签字):_ _年_月_ 条住宅保修责任 篇七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_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具体品牌:_,规格:_。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
20、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
21、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 3、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应当已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且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_。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_。 4、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
22、装饰、设备差价。 (2)_; (3)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_。 商品房预售合同 篇八 出售方(甲方): 地址:_ 邮码:_电话:_ 购买方(乙方):_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市用地面积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使用年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定名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幢_号(第_
23、层)。建筑面积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公用分摊_、其他_)。 第三条甲方定于_年_月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单价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十_万_千_百_十_元(小写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帐号: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
24、违约利息。如逾期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
25、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乙方:_ 代表:_代表: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条件
26、篇九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 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27、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依法取得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投入了一定的开发建设资金,进行了施工建设,并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
28、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预购方应当具有的条件。 从理论上讲,预购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此之外,有两种特别情况: (1)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方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无当地户口的人购买城镇房屋,对于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法规规定的,可以认定买卖有效。”无当地户口
29、的人买卖本地城镇房屋将取决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房屋买卖法规。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商品房的坐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等);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办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预售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
30、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亦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预售合同主体的特定性与资质严格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预售方是房地产公司,预购方一般为法人、合伙组织和及部门规章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人的资格有特别的限制,因而,并非任何人都能作为预售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必须是合法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
31、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设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32、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与现房买卖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时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还未完成,预售方已经收取了预购方的定金和部分房款,但预购方
33、能否在约定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仍存在风险,显然在预售关系的当事人之中预购方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环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于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做了强制性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己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同时还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等等,这些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是
34、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 商品房预售交易合同是当事人就正在兴建的房屋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开发商负有于一定时期内将房屋兴建完成再转移所有权并交付购房人的义务。通常情形,在订立合同时,购房人据以参考的资料,仅为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模型或者开发商兴建的“样品房”。至于房屋完成后的实际面积、建筑材料的品质、公共设施的有无等等问题,购房人无法事先预期或预见。而这些问题往往是购房人决定是否进行交易的重要因素。更何况,开发商事后亦可变更设计、增加公用面积,以致完工时的房屋不符合订立合同时的预期约定。 4、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周期长 一般之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而在商品
35、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相当时日。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开发商本身的履行能力容易因外在因素或者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此外,经济景气与否,建筑材料的涨跌等等,也可能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影响房屋的竣工。当然,购房者固然可得解除交易合同,但实际情况是,一则如要解除合同,购房人要受交易合同约定条款的诸多限制,其结果一般而言,总是使购房人处于不利的地位;二则从订立合同到房屋建设竣工前已经过相当时日,在此期间,很可能还出现过其他诸多的购房机会由于此项交易合同的成立而不在购房人的考虑之中,如要解除合同不仅此项交易目的不能实现,而其他机会也被丧失;三则在房屋竣工前,购房人已投入大量资金,处于欲罢不能的
36、境地,使得购房人不论怎样顾虑重重,也不敢轻易解除合同,如果购房人敢于解除合同,则要至少损失数千上万元的资金。 条逾期交房责任 篇十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年_月_日达到_; (2)电:_年_月_日达到_; (3)供暖:_年_月_日达到_; (4)燃气:_年_月_日达到_; (5)_; (6)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 (2)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年_月_日达到_; (2)公共道路:_年_月_日达到_; (3)公共停车场:_年_月_日达到_; (4)幼儿园:_年_月_日达到_; (5)学校:_年_月_日达到_; (6)会所:_年_月_日达到_; (7)购物中心:_年_月_日达到_; (8)体育设施:_年_月_日达到_; (9)_; (10)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 (2)_。